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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玉溪市红塔区2021年选调优秀高中教师1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云南玉溪市红塔区2021年选调优秀高中教师10人公告

  为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大力选调优秀专业人才,提升红塔区高中教育教学综合实力,决定2021年面向红塔区外公开选调10名普通高级中学教师。为保证选调工作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数额

  选调岗位:高中语文教师、数学教师、英语教师、物理教师、化学教师、政治教师、历史教师、地理教师、生物教师。

  选调数额:10人

  二、选调对象  

  普通高中在职在编教师。

  三、选调条件

  (一)选调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热爱普通高中教育事业;

  2.身心健康,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3月3日后出生);

  3.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4.具有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近五年履职考核为合格及以上;

  5.具有三年及以上高三教学经历,教学成绩优秀(以高考成绩为主)。

  6.具有任班主任、教研组长、年级组长、备课组长等工作经历者、州市级课堂竞赛一等奖及以上荣誉获得者、州市级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学科专家者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名和选调:

  1.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调查的人员、尚在处分期的人员;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四、选调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学以致用、专业对口的原则;

  (三)坚持师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

  (四)坚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社会舆论和群众监督的原则;

  (五)坚持回避的原则。

  五、选调程序

  本次选调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考生即可自行报名,选调领导小组根据报名情况实施报名审核、考察等程序,如选调截止时间前选调数额满时停止选调(招满即止)。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通告发布之日至2021年6月30日。

  2.报名方式:应聘者将应聘材料和《玉溪市红塔区区外公开选调优秀高中教师报名表》发送电子邮件(请在“主题”中注明现工作单位、姓名、报考岗位)到htqjyzp@126.com。应聘材料包括身份证、毕业证及学位证、高中教师资格证、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证、获奖证书等扫描件,其他材料自行酌情添加。应聘材料必须全面、真实、有效。

  特别提醒:因现工作单位及有关部门不同意报考或调动,报考人员解聘的,不能办理调动和聘用手续。

  (二)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要求和报名情况,组织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进行考核。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选调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通告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三)考核

  根据个人的综合情况和表现,结合近五年的工作业绩进行综合考核评分,设最低考核分数控制线为60分,60分及以上者直接进入考察程序;未达到最低考核分数控制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四)考察

  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拟报考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拟选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根据考察情况等额确定拟选调人员。

  (五)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首次体检不合格,在5个工作日内由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可到上一级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全面复检,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论。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六)公示、调动和聘用

  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之日起放弃或不符合条件的,不再递补。拟选调人员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所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选调的,公示期满后办理调动和聘用手续,办理调动手续的时间计划安排在8月份。拟选调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调动手续,若因工作单位不予办理调动手续或考生自身原因逾期未办理调动手续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六、纪律要求

  (一)报考人员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或不具备选调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可随时取消其考试、调动和聘用资格。

  (二)报名后,报考人员须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三)考察后在后续选调环节中放弃的报考人员应当由本人向红塔区教育体育局出具书面说明。

  (四)调动后,本人须服从工作安排,在红塔区教育体育系统工作不少于五年;并能接受因调动引起的工资待遇、职务职称等变化情况。

  (五)选调工作由纪检监察等部门参与监督。

  联系电话:0877-2015823    

  监督电话:0877-2025135

  本通告及未尽事宜由红塔区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和商定。 

  附件:云南玉溪市红塔区2021年选调优秀高中教师10人公告玉溪市红塔区区外选调优秀高中教师报名表

玉溪市红塔区教育体育局

2021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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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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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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