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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浏阳市2021年招聘高中教师68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南浏阳市2021年招聘高中教师68人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全面试行人员聘用制有关问题和意见的通知》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精神,方便考生参考,经研究,决定在湖南师范大学设置考场,针对本科毕业生和研究生招聘一批高中和中职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人员管理

  列入相应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编制,实行聘用制管理。其岗位等级待参加单位竞聘后确定。

  三、招聘计划

  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教师68名,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要求见附件1《浏阳市2021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岗位一览表》。

  四、报考资格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 综合素质优,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愿意为浏阳教育事业发展贡献才华。

  4. 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5年3月13日以后出生)。

  5. 硕士研究生、2021届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毕业生(高中日语、法语教师岗位非师范类往届本科生可报名),均须专业对口(所学专业、教师资格证认定学科与岗位专业要求一致)。2021届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指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就读师范类专业,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于2021年7月31日前毕业的学生。2021年8月1日前不能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全日制在读学生不得参加报名。

  6. 因高中日语、法语岗位要求的特殊性,要求报考高中日语、法语岗位考生具有两年基层工作经历,二年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全日制高中对应学科教学任教二年(四个完整学期)以上的工作经历(时间计算至2021年7月31日,全日制考生未取得毕业证前的实习经历不予认定)。

  7. 教师资格证要求:须在2021年8月1日前提供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证原件,详见附件1《浏阳市2021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岗位一览表》。

  五、招聘程序和方式

  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笔试——考核——体检——自主选择学校——考察——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采取按对应科目报名,根据总成绩高低由拟录用的考生依次自主选择学校的方式进行(如总成绩出现相同分数,按考核成绩高低确定人选)。

  1. 报名

  (1)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请微信关注“浏阳人社”并保持关注。

  (2)报名网站: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liuyang.gov.cn/lysrsj/)。考生登录报名网站填写相关个人信息,上传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电子证件相片(相片格式为.jpg格式,5KB<相片大小<30KB,未上传相片不能进行资格审查)。上传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及岗位所需材料原件照片。同时根据省市相关疫情防疫要求,所有考生在网上报名前,应申请好湖南省电子“健康码”“行程码”,并如实填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摸排卡》(见附件2,自行下载填写并亲笔签名),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摸排卡》填写好的拍照图片和“健康码、行程码”截屏图片与其他资料一并上传接受审查。上传资料不完整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扫描件或图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50KB<图片大小<300KB)。考生报考后请尽量注意不外出、不聚集。如特殊情况外出,请及时向组考单位报告相关情况。

  2021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的,请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本人在学信网自行申请下载,并拍照上传。同时上传加盖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公章的成绩单、加盖学校就业部门公章的《毕业生推荐表》和《就业协议》原件、专业方向证明等。应届硕士研究生须上传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扫描件。

  报考高中日语、法语岗位还须上传全日制高中两年及以上对应学科任教经历证明原件的扫描件(须按附件3模板打印,有签字和盖章)。

  (3)网络报名时间:2021年3月13日10:00至3月16日12:00;

  网上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3月13日10:00至3月16日13:00;

  (4)资格初审由浏阳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5)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简章,必须符合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填写的内容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 现场资格复审

  (1)网上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时间:2021年3月19日(周五)上午9:00 -下午16:00。

  地点:湖南师范大学就业指导中心507教室(长沙市岳麓区潇湘中路122号) 

  (2)资格复审时需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①本人亲笔签名的《浏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表》原件;

  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毕业证、学位证、岗位所需的专业方向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④教师资格证或相关受理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已通过相关考试暂未认证的考生须提供相关合格证明);

  ⑤本人的湖南省电子“健康码”和本人亲笔签名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摸排卡》原件(见附件2,自行下载填写打印);

  ⑥报考高中日语、法语岗位还须上传全日制高中两年及以上对应学科任教经历证明原件(须按附件3模板打印,有签字和盖章)、任教期间学校发放工资的银行流水<须加盖银行专用章>或发放工资凭证复印件<须加盖工作学校财务专用章>原件和复印件。

  2021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的,提供《在线学籍认证报告》(学信网下载)、加盖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公章的成绩单、加盖学校就业部门公章的《毕业生推荐表》和《就业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3)考生资格复审前需现场接受健康评估和“健康码、行程码”查验。对来自低风险地区和“健康码、行程码”为绿码且无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的人员方可参加资格复审和后期考试。同时考生请自备口罩,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考试期间需全程佩戴。

  (4)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考核资格。

  (5)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当场发放准考证。

  (6)资格复审由浏阳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3. 笔试。3月20日(周六)笔试,拟在湖南师范大学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参加考试,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各科目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到3:1(含)方可开考,低于3:1则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笔试内容为教育法规、教育理论和岗位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其中教育法规、教育理论占20%,对应学科专业与教学知识占80%。笔试由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4. 考核。3月21日(周日)举行考核,所有岗位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核人员名单。考核拟在湖南师范大学进行,考核方式为试教(片段教学),教材为现行人教版高中教材,考生备课40分钟,片段式教学8分钟。考核的合格分数线为80分,即考核成绩低于80分(不含8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体检程序。考核由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浏阳市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

  5. 总成绩合成。各类岗位考生总成绩根据笔试成绩和考核成绩按照4:6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总成绩相同时按考核成绩高低确定排序。

  6. 体检

  (1)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参加考核的考生中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时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体检的情况,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总成绩出现相同分数时,则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递补不超过二次)。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

  (3)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7. 自主选择学校

  (1)体检合格人员参加选岗。选岗考生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在所报考科目中自主选择学校(总成绩相同时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选择单位顺序,若考核成绩相同,则抽签确定)。出现放弃自主选择学校的,则从报考同一科目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时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选择单位顺序,若考核成绩相同,则抽签确定,递补不超过二次)。

  (2)自主选择学校由浏阳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在浏阳市教育局机关会议室进行,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3)选岗时签订相关就业协议,同时与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订最低服务年限服务书,在浏阳市的最低服务期限为五年,未满最低服务期限不能调出浏阳市工作。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有以下行为:①以任何理由要求调离本单位;②参加外县(市、区)公开选调考试等;③辞职。如拒不履行最低服务年限,拟录人员须赔付相关违约金,服务年限每少一年的违约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

  本次招聘工作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加考试。如出现弄虚作假、违纪违规、随意放弃的情形,记入考试诚信库,2年内不得参加浏阳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8. 考察(含资格终审)

  选岗结束后,对选岗考生进行考察(同时进行资格终审)。出现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考察的情况,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不再递补。

  9. 录取、聘用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录取人员。

  (2)拟录取人员名单在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3)所有录取人员需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书》,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不低于五年。

  六、其他

  1. 根据浏阳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规定,机关事业单位新招聘人员经认定为“专业英才”的,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正高职称)10万/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副高职称、或注册类执业资格)3万/年、全日制本科生1万/年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和租房补贴,在浏阳落户并首次购房的,分别给予6万元、3万元、1万元的购房补贴。

  2. 2021年浏阳市教育类紧缺学科为高中数学、高中物理、高中历史、高中地理四个科目。报考紧缺学科岗位录取的考生,若具有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学历,均可认定为教育类“专业英才”。

  3. 所有录取人员在未签订聘用合同之前,可到用人单位实习,实习期间按月发放生活补贴。

  4. 招聘工作由浏阳市教育局和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有关部门配合,市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同时,为保证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考务咨询电话:(限工作日上班时间)

  0731—83682133(浏阳市教育局政工人事科)

  0731—83655275(浏阳市人社局人事管理科)

  报考系统支持电话:(限工作日上班时间)

  0731-83649110(浏阳市人社局信息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

  0731-83682013(浏阳市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0731-82875809(浏阳市纪委监委驻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0731-83611642(浏阳市纪委信访室)

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阳市教育局

2021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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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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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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