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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合肥市直2021年招聘新任教师112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安徽合肥市直2021年招聘新任教师112人公告

  为做好2021年度合肥市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根据《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的实施意见》(皖教师〔2013〕10号)、《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共安徽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皖教〔2019〕29号)和《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委编办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师招聘制度落实市县中小学教师招聘主体责任的通知》(皖教秘师〔2020〕90号)的规定,现就2021年度合肥市直属学校新任教师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规范,分级负责。

  二、招聘岗位计划

  经批准,2021年度合肥市直属学校新任教师招聘岗位计划共112名。招聘岗位计划等信息于3月5日起在合肥教育网(http://jyj.hefei.gov.cn/) 和合肥人事考试网(http://www.hfrc.net/)发布。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3.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包括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可以参加2021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在2021年7月底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证书编号的人员。)

  4.身心健康,符合《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等规定的合格要求;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公告中涉及“年龄条件”的,如“25周岁以下”为“1995年3月12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工作(或教学)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或教学)经历。

  (三)岗位条件和要求中“专业”主要依据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2012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旧专业对照表》《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等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设置。 考生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不可以凭专业(学业)证书、结业证书、辅修证书、毕业证书上的辅修专业报考。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考生只能以括号以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

  考生须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填报,如考生所学专业在教育部公布的专业(学科)指导目录中未出现,且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XX类”或“一级学科”及类似情形的,可由培养单位提供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并证明其相关性。

  岗位条件和要求中“专科及以上”指具有大专学历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本科及以上”指具有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历的人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指具有研究生学历且取得硕士学位以上的人员。如要求提供学位的招聘岗位,学位与学历的专业须一致。

  香港、澳门大学学历,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国外学历,要经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上述人员同时须符合公告规定及岗位要求的报考资格条件。

  (四)在2021年度合肥市直属学校新任教师招聘计划中安排部分计划,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1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2019年及以后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2019年及以后退役(含复学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1年1月1日后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以及2019年1月1日后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现役军人;

  6.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8.在职在编人员未取得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同意的。

  9.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考人员登录安徽省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网(http://jszp.ahzsks.cn)报名,填报报名信息前须签署“诚信承诺书”。统一报名时间为2021年3月12日 8 :00至3月16日16:00,逾期不再报名。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录聘资格。

  2.报考人员必须于个人报名后24小时至3月17日12:00前登录安徽省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报考岗位所属教育主管部门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3月17日23:00前通过安徽省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网按规定缴纳考试费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3.招聘岗位数大于等于10的,最后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2:1;招聘岗位数小于10的,最后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部分紧缺学科与农村偏远学校、教学点岗位可将开考比例降至2:1。未达到以上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如符合其他岗位条件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时间为3月19日8:00~12: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因比例不足而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没有改报其他岗位的,可在报名结束后退回所收考试费用。

  4.完成网上缴费后,可于3月25日8:00–3月27日18:00从安徽省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网(http://jszp.ahzsks.cn)自行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财综〔2013〕256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面试费用按每人80元收取。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统考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3月26日(8:00-11:30,14:30-17:00)到合肥市教育考试院(合肥市庐阳区金寨路322号,联系电话:0551-62838910)办理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审核确认手续。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5.网上报名后台联系电话:0551-63643935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21年3月28日(周日)9:00-11:30《学科专业知识》;14:00-16:00《教育综合知识》。

  2.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4县1市的考生原则上安排在所报考县市考点;报考市直和市区的考生原则上安排在市区或离市区较近的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北城地区考点。)

  3.笔试内容:《学科专业知识》(满分120分)、《教育综合知识》(满分120分)。(《安徽省2021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省命题考试笔试大纲》见附件2)

  4.笔试防疫要求:参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14日申领“安康码”(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考试当天“安康码”为绿码,并佩戴口罩且经现场测量体温额温≤36.8℃(或腋温≤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5.属“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报考者,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2021年3月26日(8:30–11:30,14:30–17:00),携带相关证书到合肥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合肥市天鹅湖路558号合肥市广电中心A1320室)申报加分事宜。具体要求如下: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服务期须满两年)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合肥市教育局在相关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笔试成绩总分增加2分。

  6.4月中旬在合肥招生考试网(http://www.hfzk.net.cn)公布成绩。笔试每科满分为120分,按《学科专业知识》占60%、《教育综合知识》占40%合成笔试成绩。设定合成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或考生有一科无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经查分和加分环节后,依据最终笔试(合成)成绩(笔试成绩=《学科专业知识》成绩*0.6+《教育综合知识》成绩*0.4,结果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相应比例(详见岗位表)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参加笔试考生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同分人员均进入专业测试环节。

  (三)现场资格复审

  面试入围人员在面试前应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工作由教育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复审时间与地点另行公告。

  资格复审对象为拟参加面试人员,以县(市、区)为单位,分学段、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其中岗位招聘计划数小于等于5的按3:1比例确定,岗位招聘计划数大于5的按2:1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及其他材料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属全日制2021年应届毕业生的,还须提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其中,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1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1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字样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持香港、澳门大学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证明;持国外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证书。

  (4)属“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还须提供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5)属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高校毕业生”专项岗位的,还须根据其身份,相应提供其档案等相关材料所在单位证明,或服务基层项目相关证明材料(证书或鉴定表等),或退役大学生士兵相关证明材料(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明材料等),以及本人关于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6)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隐瞒在编身份报考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五年内不允许参加合肥市中小学新任教师统一招聘考试,并记入个人社会信用记录。

  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所空名额按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等额有效递补一次。若出现笔试(合成)成绩并列,同分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缴纳面试费用并领取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

  面试由教育主管部门会同人社部门组织。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录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

  (五)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并在合肥教育网上公布。笔试、面试成绩按4:6合成。(合成成绩=(笔试成绩/1.2)*0.4+面试成绩*0.6),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再次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仍出现并列,以笔试成绩中专业成绩高低决定取舍。

  (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合肥市直属学校负责组织实施。

  1.市直属单位体检应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各县(市)区应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同级纪委(监委)驻教育部门的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全程参与监督。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考生对非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教育主管部门提交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最终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标准符合《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等规定的合格要求;

  2.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如拟聘用对象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同岗位考生中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再次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仍出现并列,以笔试成绩中专业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仍出现并列,则另行组织加试。)

  体检、考察按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的时间要求,以等额有效递补方式,等额有效递补累计一次,统一递补公告发布之后,不再递补。

  (七)公示、聘用与待遇

  合肥市教育局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要求和应聘者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经集体研究后,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1.拟聘人员在合肥市教育局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间及期满后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录用,报经同级人社部门备案,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2.报批: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规定,由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将有关报批材料报同级人社部门审核备案,同级人社部门对审核通过人员办理批复手续。

  3.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及相关材料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4.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编制内聘用,执行国家有关事业单位统一的人事编制管理政策。

  五、其它

  (一)在体检环节因孕待检人员,应在产后国家规定的产假结束之日前向合肥市教育局提出补检书面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二)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考生报名信息请务必认真完整填写,确保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或隐瞒关键信息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后续资格。

  六、咨询与监督

  招考政策:合肥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0551-63505130、63505251

  招考纪律:市纪委、市监委驻合肥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551-63505156

  报名系统:0551-63643935

  七、本公告由合肥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专业参考目录.zip
  附件2:《安徽省2021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省命题考试笔试大纲》.rar
  附件3:2021年合肥市直属学校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表.xls  

 合肥市教育局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5日    

考试将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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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邯郸市武安市2026年公开选聘初中教师公告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邯郸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和《关于下达2026年度全市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的通知》,经武安市政府研究决定公开选聘初中教师50名,现公告如下:

一、单位概况

本次选聘的学校均为武安市教育体育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选聘方式,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测评、体检、考察、公示、选择学校、聘用等步骤进行。在河北师范大学进行现场报名、测评。                                                                 

三、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四、选聘岗位、人数

本次选聘初中教师岗位共计50人。具体要求详见《武安市2026年公开选聘初中教师岗位信息表》。

五、选聘范围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202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及2025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2.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省属重点师范院校师范类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及2025届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省属重点师范院校师范类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六、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政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8年5月28日以前出生,含当天),38周岁及以下(1987年5月28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对于2026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3周岁及以下(1982年5月28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学历、学位、职业(执业)资格及其他条件。留学回国人员应具有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6、凡涉及到年龄、学历、学位、职业(执业)资格、运动员等级证书、服务期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现场报名高校报名第一天(2026年5月28日)。2026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在资格审核、考察阶段可提供学信网关于学籍、学历、学位查询信息,最晚在2026年7月31日前须取得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匹配的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留学回国人员须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严格落实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应聘教师岗位的人员须有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应聘人员可凭有效期内《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暂未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可由本人学校出具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合格证明)或有效期内相应教资考试合格证明报考,但须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7、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8、港澳台居民报考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9、专业及资格要求:

考生毕业证书专业要求详见附件3,考生应取得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教师资格证上未明确任教学科的,结合本人所学专业确定报考岗位。对于初中体育教师岗位,非体育专业应具有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

以上具体要求详见《武安市2026年公开选聘初中教师岗位信息表》。

岗位信息表中学科专业设置参考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职业教育专业目录》以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等。岗位信息表专业代码为2位阿拉伯数字的为学科门类,包含该学科门类全部专业;专业代码为4位阿拉伯数字的为一级学科,包含该一级学科下所有二级学科专业;专业代码为6位及以上阿拉伯数字(含特殊字符)的为具体专业名称。历次本科专业目录调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调整、专业学位领域调整前的专业,由武安市2026年公开选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调整前后的关系进行认定;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国(境)外学历学位获得者或毕业于国内院校自设学科的考生,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经武安市2026年公开选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应聘人员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研究领域及毕业院校开具的学科专业证明等材料进行综合研判同意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三)回避规定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一)夫妻关系;(二)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五)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前款所称同一事业单位,是指依法登记的同一事业单位法人”,以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七、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6年5月21日至5月29日在武安市人民政府网站(www.wuan.gov.cn)及河北师范大学网站发布公开选聘初中教师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实行现场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须考生本人到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及地点:

2026年5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026年5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6:00

在河北师范大学公共教学楼B座208教室现场报名。

3、现场报名提交材料:报名须携带以下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本人求职简历。

(2)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近期同底小二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

(3)武安市2026年公开选聘初中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

(4)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学信网下载打印的带二维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6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在资格审核、考察阶段可提供学信网关于学籍、学历、学位查询信息。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尚未取得认证的,须书面承诺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5)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及中国教师资格网下载打印的证书验证;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应聘人员提供《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暂未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可由本人学校出具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合格证明)或有效期内相应教资考试合格证明。但须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6)符合岗位要求的运动员等级证书。

(7)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资格审查: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确定为进入测评人员。

(三)测评

1、测评要求。测评地点在河北师范大学,测评具体地点、时间和要求详见《测评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测评准考证》上确定的测评时间、地点、考场参加测评。参加测评时,必须同时携带《测评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测评准考证》领取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测评方式。测评以试讲的方式进行。测评满分100分,测评设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个选聘环节。测评时间为10分钟。每场测评前,现场抽取试讲题目,在备课室公布试讲题目,同一岗位试讲题目相同。在测评现场设立候考室、备课室、测评室。考生先在备课室备课,每名考生备课时间为30分钟。

3、测评考察内容。测评主要考察:考生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等教师基本素养以及设计教学、教材把握和实际授课能力。

4、测评分组。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测评。如果同一岗位进入测评人数超过60名,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在测评候考室现场抽签分组分考场分招聘名额进行测评。

5、测评打分。评委对考生的试讲打分。评委打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有效数字。试讲打分采取“体操打分法”,即对7位评委的打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其余分数的平均分(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为该考生成绩。

6、成绩计算。

测评成绩=试讲分数

测评结束后,测评成绩现场公布。考生测评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武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7、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测评采取各岗位测评成绩大排队方式,所有测评全部完成后,根据各岗位所有考生测评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岗位选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之比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各岗位比例内末位测评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报考残疾人能够胜任职位的残疾人。如经过以上比较仍然并列无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则由武安市2026年公开选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加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例如,某岗位比例内末位有3名考生测评成绩相同,需要比较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如前面的报考条件都相同,需要比较“学历(学位)较高者”。考生A具有1个学士学位证和1个本科毕业证,考生B具有2个学士学位证和1个本科毕业证,考生C具有2个学士学位证和2个本科毕业证,则这3名考生在“学历(学位)较高者”项目上条件相同。

(四)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医院由武安市2026年公开选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临时指定并签订保密协议。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集合时间、地点等在武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比例内空缺,按照各岗位考生测评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合格的进入公示阶段。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比例内空缺,按照各岗位考生测评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武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进入公示环节后,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比例内空缺均不再递补。

(七)选择学校

对拟聘用人员,依据报考岗位学科测评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选择聘用学校。测评成绩出现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选择学校先后顺序: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报考残疾人能够胜任职位的残疾人。经过以上比较仍然并列无法确定选择学校顺序的,由武安市2026年公开选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选择学校顺序。

对于测评中采取分组法分组分招聘名额进行测评的拟聘用人员,采用以下方式确定选择学校顺序:同岗位各小组先由测评成绩第一名按测评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学校,再由各小组测评成绩第二名按测评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学校,依此类推。同名次者测评成绩并列的,按照以下顺序确定选校先后顺序: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报考残疾人能够胜任职位的残疾人。经过以上比较仍然并列无法确定选校顺序的,由武安市2026年公开选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选校顺序。进入测评环节后,采取分组分招聘名额进行测评的岗位的各小组,如出现考生主动放弃等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该组其他人员选校顺序不变。

(八)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经武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报武安市政府批准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其他事项

(一)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测评、体检、考察、选择学校、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招聘。

 

咨询电话: (工作时间)

0310-5650708   (武安市人社局)

0310-5639559   (武安市教育体育局)

监督举报电话:(工作时间)

0310-5689215    (武安市纪委监委)

0310-5612388    (武安市纪委监委) 

附件:1.武安市2026年公开选聘教师有关院校名单

2.武安市2026年公开选聘初中教师报名表

3.武安市2026年公开选聘初中教师岗位信息表

武安市2026年公开选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6年5月21日

附件1;武安市2026年公开选聘初中教师有关院校名单.docx
附件2:武安市2026年公开选聘初中教师报名表.docx
附件3:武安市2026年公开选聘初中教师岗位信息表.xlsx

湖南省邵阳市邵阳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邵阳职业技术学院是邵阳市人民政府主办主管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为加强学校教师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规〔2025〕1号)和《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邵人社发〔2019〕54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0名。现将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公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公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见附件1)。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参照《湖南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考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符合岗位专业条件的,由邵阳职业技术学院认定,报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工作经历、政治面貌、资格证书等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522;

(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报名:

(一)现役军人;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三)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四)尚未解除党纪、政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五)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六)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的岗位;

(八)普通高校在校在读非2026届毕业生(指2027年及以后毕业的在读学生);

(九)已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未满双方约定服务年限的人员;

(十)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详见附件1)
  四、报名时间、方式、现场资格审查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26年5月27日上午8:00至2026年6月2日下午17:30。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登录邵阳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系统(http://39.103.148.72:800/)进行报名,按岗位要求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按以下顺序将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电子档上传。上传的电子档材料依次包括:①按岗位要求填写的《邵阳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签名并附电子照片);②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不含电子身份证、过期身份证,下同);③研究生、本科各阶段学历证、学位证(2026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但必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应的学历学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⑤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件;⑥部分岗位要求的党员身份证明、工作经历证明;⑦在职在编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⑧留学归国人员需上传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材料;⑨近期一寸彩色证件照片(证件照片:35×45mm,jpg格式,20KB以下)。报考人员用本人身份证号进行注册,一个身份证号只能注册一次。

现场资格审查

经网上初步审核符合招聘岗位所需条件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1.时间:2026年6月6日—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地点:邵阳职业技术学院非遗产业学院。
  3.现场资格审查要求:本人持网上报名时投递所有材料原件、复印件于规定时间内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未按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参加考试。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报名资格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则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相关要求
    1.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或多报岗位,多报岗位者取消报名资格且不另行通知;
    2.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料或提交资料不全的,视为报名不成功;

3.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信息不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恶意或虚假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涂改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报考行为负责。
    4.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留学归国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
    5.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包括与原工作单位签订的聘任合同、社保缴费记录等,加盖工作单位公章,招聘岗位工作经历计算截至2026年522)。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6.本公告中的“高校毕业生”为近3年内毕业(2024届至2026届高校毕业生),招聘过程中未落实编制内工作的毕业生。

7.每个岗位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数;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经报请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得低于2:1,并在原公告发布范围内进行公告。

 五、笔试、面试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面试考务工作由邵阳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指导监督。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另行公告。具体考试时间段、地点见准考证,笔试内容见附件1。报考人员须在笔试前3日登录邵阳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系统(http://39.103.148.72:800/)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及笔试准考证,缺少任一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

(二)面试

1.面试方式:面试采取微型课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各岗位面试方式详见附件1)。其中微型课准备时间为30分钟,微型课试讲时间为10分钟。

2.面试对象的确定: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2:1的比例,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如最后一名面试入围人员有多名成绩相同者,则一并进入面试。

3.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面试通知单发放时间另行电话通知。参加面试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原件及笔试准考证原件,缺少任一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4.入围面试名单将在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rsj.shaoyang.gov.cn/)、邵阳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syzyedu.com/)公布。

(三)合格分数线

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或入围比例的岗位,笔试、面试等环节(以实际未达到开考或入围比例的环节为准)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该环节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达到开考和入围比例的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如报考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四)综合成绩合成

笔试和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所有以微型课结构化面试为面试形式的岗位,笔试、面试成绩各占综合成绩的50%;笔试+面试(微型课或结构化面试)成绩按比例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体检

(一)体检由邵阳职业技术学院组织,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

(二)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综合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准,笔试成绩仍相同者,以学历高者为准,学历仍相同者,以其高校必修科目平均成绩高者为准,必修科目没有分数以等次确定的,必须是合格以上,该科目不计算平均分。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rsj.shaoyang.gov.cn/)、邵阳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syzyedu.com/)公布。

(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并进行涉毒毛发检测。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用人单位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体检时,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原件和体检通知单原件,缺少任一证件的不得参加。

(五)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考察和聘用。对因怀孕导致部分体检项目未完成者可先进行考察,待孕期结束完成未检项目并合格后方可聘用。

七、考察

(一)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由邵阳职业技术学院组织,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重点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报考资格条件、心理素质以及人事档案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应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二)考察结果及拟聘人员名单经邵阳职业技术学院审核后,与拟聘用人员相关材料一并报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

八、公示
  经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shaoyang.gov.cn/)和邵阳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syzyedu.com/)公示5个工作日,并接受考生的咨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九、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新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首次聘用年限为六年,原则上六年内不允许调离。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计划出现空缺时,经邵阳职业技术学院研究,报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在办理拟聘用人员备案手续之前,可按照报考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

(二)专任教师岗位需在聘用之日起36个月内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如未按时取得,学校将解除聘用。

(三)考察中发现档案存在问题(三龄两历一身份存疑的),不予录用。

(四)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不指定考试参考书目,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五)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各工作环节将通过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shaoyang.gov.cn/)和邵阳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syzyedu.com/)发布公告,不再单独另行通知,如考生个人原因影响到考试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六)报考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七)未尽事宜,以邵阳职业技术学院最终解释为准。

十一、纪律要求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二)严格遵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规〔2025〕1号)和《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邵人社发〔2019〕54号)的规定,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三)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

1.监督举报投诉电话:

邵阳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室:0739-8902153

邵阳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39-5026031

2.考试咨询电话:

邵阳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

0739-8902672(座机)

李老师18973911996  

石老师18692960820

 

附件1:邵阳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邵阳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附件3:湖南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附件4:工作经历证明模板

附件5:同意报考证明模板

邵阳职业技术学院

                          2026年5月22日 

山东省济南市济阳区2026年引进优秀毕业生公告(第二批)

济南市济阳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学校计划赴部分高校,通过现场报名、考试的方式,引进普通高校应届优秀毕业生。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范围和条件

(一)范围

普通高校应届研究生学历毕业生;

(二)应聘人员需具备如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4)所学专业符合需求(所学专业与应聘学科对口),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

(5)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5年5月以后出生),2026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报考的,放宽到43周岁以下(1982年5月以后出生);

(6)应聘教师岗位的,需具有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证书须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

(7)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得应聘。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二、引进计划

济南市济阳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学校计划引进30人(详见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具体每条线路引进计划、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需待与高校确定后,提前3日在济阳区政府网站(http://www.jiyang.gov.cn/)公布)。

应聘人员现场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版照片3张(用于各环节准考证);

②个人简历(包括本人基本信息、获得荣誉及实践等情况);

③经本人签字确认的《报名表》(见附件2);

④2024年、2025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2026年应届毕业生提供由学校出具的毕业生证明(并加盖院系公章、附成绩单);

⑤定向就业地市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定向地市就业的山东省属公费师范生应聘时需提供);

⑥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每位应聘人员可根据实际报考不同学校符合条件的岗位,上述需提交的所有材料如有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单位指定专人审查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为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发放准考证(准考证领取事宜由引进单位在报名后现场告知)。

招聘计划与审查通过人数之比应达到1:3,达不到1:3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四、考试

采取先面谈、后笔试、再试讲的形式,面谈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40%、试讲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所有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1.面谈。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综合分析能力、工作适应能力、与报考岗位匹配性、语言表达与仪表举止等。面谈设定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加笔试。

2.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能力和专业基础知识,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试讲范围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进入试讲范围人选),达不到1:3比例的,试讲人选按实有人数确定。

3.试讲。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现代教育手段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解决实际教学问题等方面的能力,以及使用普通话、板书、讲解及课堂示范等方面的技能。试讲成绩设定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列为签约和考察体检人员。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签约和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签约和考察体检。总成绩相同的,按照试讲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签约人员,试讲成绩也相同的,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试讲,按照重新组织的试讲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签约人员。

五、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引进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

(一)考察。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进行再次复审。引进单位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每组应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

实行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制度。根据《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要求,经查询发现有相关文件规定情形的,不得聘用。

根据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相关政策规定,教育局应对应聘人员人事档案进行审查,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档案中存在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

(二)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签约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与单位现场办理签约手续。应聘人员在签约后未能按规定时间取得学历、学位及教师资格证书,或因违纪等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的,视为违约,单位有权终止协议,视为考察不合格。对自愿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因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批次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济阳区政府网站(http://www.jiyang.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应聘人员须在济南市济阳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不少于五年(含试用期)。

七、其他

济南市济阳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学校引进优秀毕业生考试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济阳区政府网站公告,并在整个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

本次招聘发布的公告、岗位汇总表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济南市济阳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1.山东省济北中学办学集团  0531-84231027、84233783

2.济南市济阳区第一中学办学集团 0531-84222530

监督电话:济南市济阳区教育和体育局人事科 0531-84235003

附件:

1.济南市济阳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学校引进优秀毕业生岗位汇总表(第二批).pdf

2.引进优秀毕业生报名表.xls

济南市济阳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6年5月21日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教育局下属学校2026年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我区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32名,事业编制会计1名,合同制教师2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1.具备《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要求的基本条件。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3.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能适应学校教育教学工作。

4.浙江省内户籍或省内生源地(高考时户籍地为生源地)。

5.要求1987年5月22日(含)以后出生,其中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高级教师职称的人员要求为1985年5月22日(含)以后出生。

6.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相符;国外学历须经教育部认证,专业需相近或相符。

7.初中岗位要求具有初中及以上对应学科教师资格;高中岗位要求具有高中及以上对应学科教师资格;中职岗位要求具有中职对应学科教师资格;会计岗位要求具有初级及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此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形式,请报名的考生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报考。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6年5月22日9时5月28日16时。

网址: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

报考人员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招聘单位和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逾期系统关闭,不再受理报名。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上传使用官方网站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的本人近期照片。

2.资格初审

时间:2026年5月22日9时5月28日17时。

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以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改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2026年5月22日9时5月28日16时)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3.网上缴费

时间:2026年5月22日9时5月28日18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可在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办理网上缴费,缴纳考试费50元;逾期不缴费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

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达到3倍及以上的,进入笔试环节。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公费师范生岗位将根据实际需求确定是否开考,其他岗位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报名人员,可自接到取消计划通知起24小时内进行改报名。因考生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退还报名费。

4.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6年6月3日9时6月6日9时。

已缴费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明确的要求参加考试。

(二)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分笔试、面试两个环节。

1.笔试

笔试时间:2026年6月7日上午9时11时。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其中教育基础知识分值50分,学科专业知识分值50分;会计岗位笔试内容为会计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音体美岗位笔试主要考察岗位所必备的专业知识。笔试成绩低于50分的,不能进入面试环节。笔试说明详见浙江教育考试院(网址:www.zjzs.net)发布的《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录用考试说明》。

2.资格复审

面试前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详见入围面试公告。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6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提交《就业协议书》和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在线生成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其他所需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审时未申领相应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供国家教师资格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报考语文学科的须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的须二级乙等及以上);编内人员报考,资格复审需出具原工作单位同意参加应聘考试的材料。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以本科所学专业报考的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考生,还须提供本科毕业证书;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报考公费师范生岗位的考生需提供与浙江省教育厅签订的《公费师范生协议》;

证件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材料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资格复审开始2天前,相关人员书面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由招聘机关在该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3.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同学科编制教师和合同制教师招聘计划总数在5人及以下的,按1:3确定面试人数;同学科编制教师和合同制教师招聘计划总数在6人及以上的,按1:2确定面试人数。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若遇末位分数相同则同时参加面试。

同学科多岗位考生入围面试人员确定。根据笔试成绩,先按照该岗位事业编制招聘数从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再按照合同制招聘数从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确定同一学科(不区分岗位)入围面试人员,一同参加面试。如初中语文学科,有初中语文1、初中语文2两个岗位,招聘事业编制6人合同制5人共计11人,则入面人数为22人。先从报考初中语文1岗位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确定入围面试4人,从报考初中语文2岗位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确定入围面试8人,再按照合同制招聘数,从初中语文学科(不区分岗位)余下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确定10人一同进入面试。

面试方式:面试方式为模拟上课(无学生状态下授课,俗称无生试讲),备课60分钟,模拟上课12分钟,主要考核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中小学体育岗位面试形式为模拟上课+专业技能测试,其中专业技能测试主要考察专业技能水平和教学基本功,内容规则另行通知。

面试计分:面试满分为100分。有专业技能测试的模拟上课和技能测试成绩各占面试总成绩的50%。

会计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

面试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详见入围面试公告。面试合格分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不列入体检、考察人选。

4.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排名,若笔试和面试的两项总成绩相等,则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同学科多岗位人员总成绩排序确定。按照先事业编制教师,再合同制教师的顺序,事业编制录取按岗位排序,合同制教师录取按学科排序原则进行。如初中语文学科,有初中语文1、初中语文2两个岗位,先按所有报考初中语文1岗位入围面试的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入围签约初中语文1岗位事业编制教师2人、报考初中语文2岗位入围面试的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入围签约初中语文2岗位事业编制教师4人,再按照合同制招聘数,从初中语文学科(不区分岗位)余下参加面试考生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签约合同制教师5人。

(三)体检

按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当年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执行,有特殊行业要求的部分体检项目,其标准如严于上述规定的,按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递补合同制教师的在同学科面试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

(四)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根据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政审考察对象,政审考察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标准执行。政审考察不合格的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递补合同制教师的在同学科面试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递补体检、考察。

(五)入职

1.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者反映有问题但查实后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正式聘用手续;有问题反映并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2.拟聘对象由婺城区教育局组织选岗。事业编制教师同一岗位招聘2人及以上,并在不同单位的,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选择岗位。合同制教师,根据下属学校学科教师需求情况统一安排岗位,同一学科招聘2人及以上的,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选择岗位。

3.有工作单位的必须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再办理聘用手续。未在2026年9月1日前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视同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1.考生报名后请适时到婺城区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人事信息-事业单位招考)查询相关的考试成绩、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有关信息,各事项不再另行通知。如果考生提供的联系方式或地址等资料有变化,请及时与区教育局人事科联系(电话:0579-82319872),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负。

2.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取得时间、户口迁入时间计算统一截止到2026年5月22日(含),教师资格证书取得时间截止到2026年7月31日(含)。

3.非202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生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统一截止到2026年5月22日(含);属于202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应届专升本人员、研究生)的,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必须在2026年7月31日(含)前。

4.考生的所学专业或专业大类参考教育部《2018年教育部硕士研究生指导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5年版)进行审核。人文教育专业师范类毕业生可在文科中选报,教育学专业师范类毕业生可在初中社会、语文中选报。

5.事业编制教师一律实行聘用制,一经聘用后,在婺城区事业单位服务年限原则上不得少于5年,在服务期内未经主管部门同意不得调离或参加其他事业单位的选调考试。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对象。

(1)现役军人和具有公务员身份累计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人员以及本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2)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的学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专升本、研究生(非2026应届生)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务处分且2026年5月22日未满影响期的。

(4)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5)被有关机构认定在各级各部门人事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尚在人事考试禁考期限内的。

(6)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7.资格审查贯穿聘用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机关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8.合同制教师的合同签订、续签、变更、解除、终止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执行;合同制教师的考核、薪酬等其他事项按照《婺城区中小学合同制教师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金华市婺城区教育局解释。咨询电话:0579-82319872(教育局)

附表:2026年金华市婺城区教育局下属学校招聘计划.xls

金华市婺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金华市婺城区教育局

2026年5月19日

四川省绵竹市2026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公告

为提高人才引进实效,提升教师队伍素质,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德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绵竹市部分学校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教师5名(以下简称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面向国内外各院校应往届研究生(硕士学位)、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26届公费师范毕业生、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的一级(或讲师)及以上教师。其中:2026年高校毕业生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以证书或认证材料落款时间为准)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相应种类、学科教师资格证书等岗位所需所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二、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1);

6.年龄为出生日期在1981年5月22日及以后。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尚处于国家和我省政策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8.现役军人;

9.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岗位具体情况和条件见《岗位表》(附件1)

应聘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应聘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相符,应聘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应聘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学历学位应在同一学习经历取得,不符者请勿应聘,否则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等)层级条件,应聘人员为同类(同系列)该层级及以上,均符合该条件。

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应聘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原件;如留学期间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科研机构或相关高校对其留学所学专业的第三方认证,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条件合格(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需在应聘信息表工作和学习简历栏中注明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情况)。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公告在绵竹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s://www.mz.gov.cn/)上发布,德阳人事考试网(https://www.dykszx.cn/)转载。招聘其他环节相关情况公示见绵竹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s://www.mz.gov.cn/),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二)报名方式

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本次公开考核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至2026年6月3日18:00。

应聘人员需将报名资料(详见附件3)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邮件标题及压缩包统一命名为“姓名+学段学科+电话号码”。

联系方式及邮箱如下:

(1)四川省绵竹中学(地址:绵竹市南京大道42号)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13778242750

邮箱:945596826@qq.com

(2)绵竹市南轩中学(地址:绵竹市南轩南路76号)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13990214791

邮箱:2775630469@qq.com

(3)四川省绵竹市职业中专学校(地址:绵竹市紫岩街道成青路一段16号)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13547033366

邮箱:1095803524@qq.com

(4)绵竹市城东小学(地址:四川省德阳市绵竹市城东新区苏绵公园西侧)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13778222201

邮箱:304343977@qq.com

(三)资格审

此次招聘资格审查分初审和复审,由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专业等基本情况,有关证件、资料的真实性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由主管部门将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的所有相关资料提交到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进行资格复审。经复审合格的,进入考核环节,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将在考试前电话通知相关应聘人员考试时间、地点。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任何时候、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将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请应聘人员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所有附件。

(四)考核

本次考核采取笔试加面试或直接面试的形式组织实施。符合应聘资格的应聘人员与岗位招聘名额达到3:1方可开考,对符合应聘资格的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将调减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若岗位符合应聘资格的应聘人员人数为3—25人.直接进入面试。超过25人,则将先组织笔试再面试,按照应聘人数与岗位名额3:1的比例(按成绩由高到低,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则全部进入)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1.笔试。笔试采取答卷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教育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此次参加考试相同科目所有参考人员有效笔试成绩(分数不得为零分)平均分。

2.面试。采取无学生试讲方式进行,主要对应聘人员的专业素质、语言表达、举止仪表、职业修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成绩低于该分数线,不得进入公招下一环节

3.考核成绩计算原则:若采取直接面试方式,总成绩=面试成绩。若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面试当天,未在规定时间到面试考场候考视为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面试人选。如因缺考造成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考核结束后公布所有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排名等情况。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如该岗位设有笔试,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若笔试成绩相同或该岗位仅有面试,则根据本岗位面试主评委打分分数从高到低排名;若仍相同,则加试面试,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面试加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体检

各招聘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有关要求执行。如有残疾应聘人员进入体检环节, 以是否能正常履职作为参考标准。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孕妇产后满40日即告知招聘单位,安排补检;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由岗位所在地指定到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考察与公示等后续环节,空缺名额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依次递补同岗位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

(六)考察与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考察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 单位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组织开展,由2名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诚信、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组应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有关规定查阅考生的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据实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并将有关情况提交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应当向应聘人员说明理由。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因故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资格终审与聘用确认

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对经上述程序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资格终审,终审合格的由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备案(核准),拟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约定服务期,聘为相应类别岗位试用期人员,按政策规定纳入人事管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且不再递补。

四、有关要求

(一)实行回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二)严肃纪律。督促诚信应聘,严肃考风考纪,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对构成犯罪的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服务期限。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人员,从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期限5年。

监督电话:绵竹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八纪检监察组

(0838)6900352

五、日程安排

(一)2026年5月22日发布公告;

(二)2026年5月22日—6月3日报名及资格审核;

(三)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等另行通知安排。

六、咨询方式

政策咨询电话:(0838)6204977

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咨询电话:(0838)3217262

七、应聘须知

1.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在绵竹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s://www.mz.gov.cn/)上发布。因应聘人员未及时查阅相关信息造成本人未按时参加后续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

2.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3.本次招聘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本公告由绵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绵竹市体育和教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

  附件:1. 2026年上半年绵竹市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岗位表

       2.  2026年上半年绵竹市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应聘信息表

       3.报名材料清单

              4.应聘承诺书

 

绵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绵竹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6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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