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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梧州市万秀区2021招聘教师7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西梧州市万秀区2021招聘教师70人公告

  为满足2021年我区学校补充人员的需要,优化我区学校教学人员结构,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桂人社发[2012]79号)、《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梧政发[2012]52号)和《中小学教师公开考试招聘改革指导意见》(桂教规范[2019]19号)文件精神,现决定通过直接面试方式招聘教师70名,使用事业编制数34名,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36名。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保密、回避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各事业单位具体招聘的岗位、人数和条件详见招聘前公布的《梧州市万秀区2021年第一次直接面试招聘教师计划表》(附件1) 。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基本条件:

  1.年龄: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0年3月10日至2003年3月10日期间出生)。

  2.学历:报考市区学校需具有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和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的应届毕业生或择业期内(2019年—2021年)未正式就业毕业生。

  报考乡村学校需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和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的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

  3.教师资格证: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2021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承诺在正式入职后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转正并取消聘用。

  4.普通话证书:应聘市区学校语文教师岗位的考生必须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测试合格证书,应聘乡村学校语文教师岗位的考生必须取得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测试合格证书。

  (七)2021年毕业生需在2021年7月底前提交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和岗位要求的职业资格证等证件。逾期未能提交的视为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所签的就业协议书自动失效。

  (八)如有户籍条件限制的,入户登记时间为2021年3月10日以前。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5.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等岗位,以及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十)本次招聘专业设置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

  四、招聘方式及要求

  (一)招聘方式:直接面试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三)现场报名时间:2021年3月15日至2021年3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3:30-5:30)

  (四)报名地点:梧州市万秀区教育局(梧州市新兴一路60号振兴小学综合教学楼八楼培训中心教室)

  (五)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1.自行下载填写《梧州市万秀区2021年第一次直接面试招聘教师报名表》;

  2.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还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学校已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成绩表进行报名)、1张近期正面小2寸免冠彩色相片(在相片背面写上名字)、教师资格证、奖惩材料及职位所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等材料等。

  以上材料核原件,收复印件各1份。报名者在应聘中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如有虚假,取消聘用资格,由其本人承担一切责任和后果。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未被列入面试人选或聘用人员的应聘材料,按有关规定销毁,恕不退还。

  (六)报名有关要求

  考生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岗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等,所学专业以考生毕业证上注明的专业为准。考生报名即视为已完整阅读并全面理解公告,确定自身满足报考条件。不符合或低于规定的其中任何条件之一,均不可以报名。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资格。

  五、资格审核

  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对报名者通过现场验证进行资格审查,并根据应聘者的学习成绩、获奖情况、在校表现、人岗相适等择优遴选,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前述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材料审核无误且符合岗位条件的,择期发放面试通知书。

  面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进入面试的报考者须按规定携带身份证、面试通知书,经负责组织面试的部门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面试。

  六、面试

  (一)面试人员确定:按实有报名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原则上按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达不到1:3比例的,确因工作急需补缺的,由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报经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整岗位招聘名额或按实际报名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二)面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以正式通知为准。

  (三)发布面试公告:面试人员名单在梧州人才网上公布,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

  (四)面试的组织和实施: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相关主管部门组织。

  (五)面试方式:采取说课或模拟教学等形式进行。

  (六)面试成绩的计算: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的酌情扣3-5分。面试成绩在每个招聘岗位面试结束时当场公布。面试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经人社部门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七、体检、签约和考核

  (一)体检

  1.按招聘单位招聘的岗位人数,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进入体检程序。

  2.体检人员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到有相应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

  3.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

  4.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

  5.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承担。

  6.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签约、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签约或考核人选,进入考核程序。考核由用人单位或招聘主管部门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诚信记录、计划生育情况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等,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生需按要求,配合考察小组开展相关表现及人事档案审核等内容的考察工作,因考生不配合导致工作受阻,不能在1个月内完成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达不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缺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等额递补体检、考核人选。是否递补体检、考核,由招聘领导小组决定。

  1. 体检不合格的;

  2. 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

  3. 考核不合格的;

  4. 考核人选放弃考核的;

  5. 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资格的。

  八、公示及聘用

  (一)经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梧州人才网和广西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对拟聘用人员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由招聘单位组织拟聘用人员填写《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经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在1个月内未能配合招聘单位办理好相关调配及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采取本款方式聘用的人员,在所聘或类似条件的岗位上服务年限应当不少于3年。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受聘人员为初次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最长不能超过12个月。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根据自治区编办、财政厅、教育厅、人社厅《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编办发〔2015〕85号)规定,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是指:该类人员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不办入编手续,报同级机构编制、财政、人社部门备案。

  九、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20〕106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印发各类现场笔试面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引的通知》(桂新冠防指〔2020〕167号)等文件要求,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由梧州市万秀区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招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若有调整,相关公告将在梧州人才网和广西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请考生自行关注。报考人员应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提前14天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并如实申报,确保顺利参考。

  十、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梧州市万秀区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招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确保安全、公正、按时完成此次招聘工作任务。

  (二)加大监督力度。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三)严守工作纪律。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相关人员在招聘过程中请按照相关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十一、其他说明

  (一)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考生须恪守诚信原则。具备参加面试资格的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面试、体检、考核、聘用资格的承诺,同时也须作出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的承诺,违背承诺的记入失信人员名单。

  (三)考生可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工作日内,上午9:30—11:30,下午15:30—17:30拨打电话咨询。为避免因咨询电话拥挤而影响报名,考生应先详细阅读公告和岗位表等信息;如仍有疑问,再电话咨询。工作人员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考生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凡涉及本次招聘重大事项或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梧州市万秀区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招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4-3953035

  监督电话:0774-3953051

  下载附件>>>

  附件:1. 《梧州市万秀区2021年第一次直接面试招聘教师计划表》

  2. 《梧州市万秀区2021年第一次直接面试招聘教师报名表》

  3.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

  梧州市万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梧州市万秀区教育局

  2021年3月8日

广西梧州市万秀区2021招聘教师7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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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资面试结束如何拿证?教资认定流程介绍

资面试成绩合格后,想要拿证,你还得进行教师资格认定,那你知道如何进行教资认定吗?接下来小编跟大家说一些认定需要了解的问题。

一、什么时间开始认定?

一般认定有春秋两季。2024年春季认定已经开始,各地认定时间不一样,建议关注好各地的教资认定通知,千万别错过。

二、在哪里认定?

认定网站“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1.按对象分类:申请人只能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之一(必须持有当地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或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研究生)申请认定。

2.按学段分类:高中/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一般由市(州)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一般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三、认定的流程是什么?

教师资格证认定流程分为网上报名、现场确认、领取证书三个环节。不排除不同地区可能存在差异,详情请参考当地认定公告。

四、认定需要哪些资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网上申请后下载、打印、签字);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中小幼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7)《教师资格认定现场受理通知》(网上申报后下载打印);

(8)1-2张一寸免冠近照。(注意,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的照片应为相同底片。)

PS:不排除不同地区可能存在差异,详情请参考当地认定公告。

五、在哪里体检?有效期是多久?

应在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医院进行。在各地发布的年度认定工作通知中,将对体检医院和要求进行说明。

四川省广安市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顺利结束

5月12日,广安市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顺利结束。本次考试考点设于广安职业技术学院。全市共报名1505人,涉及学前、小学、初中、高中4个学段17个学科41个考试科目,抽调面试考官、考务人员280余人。

强化统筹安排,确保组考严密。市教育体育局、市教育考试院、广安职业技术学院高度重视,按照“分级管理,逐级负责”原则,成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领导小组,细化组考方案,统筹考场考务,对试卷安全、面试工作人员的选聘和培训、考务流程、技术保障等做了细致安排部署,全力确保组考工作严谨周密。

健全工作机制,确保考试安全。完善相关安全保密制度、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对考官、考生的重要信息管理,做好试题接收、保存、分发各流程的检查监督,严格执行试题光盘、加密锁分离等工作要求,明确对突发事件的快速研判、妥当处置,切实保障考试安全工作落地落实。

落实岗位责任,确保工作有序。召开考前培训会,对考官、考务工作人员进行有关法律法规、安全保密、工作纪律和业务方面的培训,明确工作职责,签订保密责任书。全面做好考前各项设备调试和物资准备,考中突发状况的防范应对,考后考试数据的备份回收,确保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务实推动组考工作规范有序。

严肃考风考纪,确保公平公正。加强对考生的诚信教育和法纪教育,加大考点入场安检力度,严禁携带手机等考试违禁物品进入考试区域,严防高科技手段作弊,强化考场纪律,保障秩序井然。

考试期间,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市教育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建超带队深入广安职业技术学院考点,就考务安排、安全保障、考风考纪等方面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市教育考试院安排专人驻点巡视。

本次面试成绩预计于2024年6月14日公布,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

河北省承德市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证书领取公告
承德市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证已制证完成。请选择现场领取的认定通过人员联系确认点持身份证原件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选择邮寄送达的将由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近期陆续寄出,请注意查收。具体请咨询当地确认点。

注:领取证书及申请表后请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及时放入本人档案,务必妥善保管。

广西南宁市横州市2024“横纳英才”教师专场招聘355人公告

横州市享有“中国茉莉之乡”、“世界茉莉花都”的美誉,是世纪工程平陆运河的起点城市,距首府南宁市100公里。 横州市水陆交通方便,广西西津水利枢纽二线船闸建成通航,标志着南宁至粤港澳大湾区可全线通行3000吨级船舶,有横州港、六景港两个港口。南玉高铁即将建成通车,横州进入高铁时代。南玉高速、上横高速等高速公路将相继通车,全市基本镇镇有高速公路出入口。教育高质量发展持续推进,现有国家重点中等职业学校1所,普通高中4所,其中示范性高中2所、星级特色高中1所,初中、小学238所。为加快实现教育强市目标,我市将举办2024年“横纳英才”教师专场招聘活动,面向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双选招聘急需紧缺教师355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2024年我市计划招聘教师共196个岗位355人,招聘岗位均纳入《横州市2024年度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目录》,其中:

(一)中职教师51人;

(二)普通高中教师63人;

(三)初中教师228人;

(四)幼儿园教师13人。

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横州市2024年面向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双选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一)2024年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二)2022年、2023年毕业且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三、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为18-30周岁。

(三)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知识和工作能力。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应聘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国家规定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

(六)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七)具备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招聘岗位有年龄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报名首日。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岗位所需要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等。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3.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须按岗位要求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辅修专业不属于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辅修专业证书单独或配合使用不作为报考依据),专业、学历、学位相统一。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结合南宁市近年来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实际,本次招聘中相应学科教师岗位除了岗位计划表规定的专业可以报考,该学科对应的教育学类专业也可以报考。例如,物理教师岗位,学科教学(物理)专业或物理教育专业且符合岗位要求也可报考。

4.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横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横州市教育局应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因审查不严造成失误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按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曾参加过2022年、2023年横州市教师公开招聘列入拟聘用人选后自愿放弃或违约的人员。

四、招聘方式

采用“双向选择”洽谈会免笔试直接面试的方式公开招聘。

五、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签约→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开展。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每个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符合条件的岗位报考。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4年5月21日(上午9:30-12:00,下午15:00-18:00),2024年5月22日(上午9:30-15:00)。

报名地点: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李园

2.报名材料。

(1)横州市2024年面向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双选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2)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非2024届毕业生提供);

(5)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非2024届毕业生提供);

(6)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非2024届毕业生提供)、普通话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当场验证审核后退回留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横州市教育局依据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条件,并现场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对不符合报考的,要简要说明理由,并及时反馈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再修改报考信息资料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在报名时限内,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因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造成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填写虚假信息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

(三)开考比例。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的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应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因达不到1:3开考比例但确急需招聘人员的,经人社部门批准后方能降低开考比例至1:2。仍达不到1:2比例的该岗位在当次招聘中不予开考。

(四)增设筛选环节。

除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岗位按实际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确定面试人选以外,其他同一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超过招聘岗位数1:10以上的,增设筛选环节,筛选方式为面谈。

面谈时间安排在2024年5月22-23日,地点设在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李园,具体时间、地点以横州市教育局的书面(短信)通知为准。

面谈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综合素质、求职动机、沟通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从教潜质等情况,面谈满分为100分。面谈成绩需经考生现场签字确认,面谈成绩仅作为是否进入面试环节的依据,不计入总成绩。

根据面谈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谈入围面试最低成绩出现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环节。面谈有缺考或违纪情况的报考人员不能入围面试。面谈成绩未达到60分的,不得确定为面试人选。

(五)面试

1.面试安排。面试时间安排在2024年5月23-24日,地点设在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李园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横州市教育局的书面(短信)通知为准。

2.面试方式。为更好选拔人才,更好评价报考人员知识能力、知识素养,技能技巧等,本次教师招聘面试按学科不同设置为两种不同的方式。

(1)结构化面试方式。除体育、美术、音乐以外的岗位均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

(2)“实操”面试方式。体育、美术、音乐岗位均采用“实操”的面试方式。具体如下:

①体育岗位。实操项目为个人体育特长展示(相关器械报考人员自备)。实操时间8分钟,其中动作展示3分钟、讲解5分钟。考试分值满分为100分。

②音乐岗位。音乐学科专业技能测试项目为弹唱和个人音乐特长展示(相关器械报考人员自备)。报考人员按先后顺序逐一进行,每位报考人员面试弹唱时间不超过5分钟,个人音乐特长展示不超过3分钟。考试分值满分为100分,其中弹唱50分、个人音乐特长展示50分。

③美术岗位。美术学科实操项目为素描,实行现场作画,所需画具报考人员自备。考试分值满分为100分。同一岗位所有报考人员同时进行考试,时间2个小时。主要考查报考人员的构图、线条、比例及形体结构、透视关系、主次关系处理等。

3.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经报考人员签字确认后在现场向考生公布。

(六)签约

1.确定签约人选。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签约人选。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签约人选。

2.签订就业协议。签约人选确定后,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为能够顺利签约,报考人员须提前准备好就业协议书。

(七)考察

通过现场资格复审的签约人选被确定为考察人选,由考察组负责考察人选的考察工作。着重考察其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其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达不到招聘岗位条件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八)体检

根据考试、考察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由横州市教育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

(九)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选在横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公示期内对拟聘人选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及时进行复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报经横州市人事调配领导小组审批后予以聘用,由横州市教育局、横州市人社局按规定和流程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违约的不予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岗位按有关规定有最低服务年限要求的,应在聘用合同中明确相关要求及违责任。原则上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事业单位和聘用人员均不得随意解除聘用合同(其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聘用人员受聘后违反最低服务年限约定的,事业单位应将其违约行为记入人事档案。

六、待遇

所聘用的人员由横州市财政统一发放工资,依法享受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待遇。使用教职人员控制数的人员,在薪酬待遇、社会保险等方面按照《自治区党委编委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机构编制管理办法〉的通知》(桂编发〔2023〕2号)文件执行。

七、其他事项

(一)本简章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二)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三)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从横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区内有关高校网站发布的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假借名义举办或授权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五)实行回避制度。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回避制度。

(六)本次招聘具体事宜由横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教师招聘工作办公室设在横州市教育局人事股。

(七)招聘咨询电话:0771-7223518

监督电话:0771-7236229,0771-7223593

附件:1.横州市2024年面向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双选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

2.横州市2024年面向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双选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3.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

横州市教育局

2024年5月11日

相关附件下载:

浙江宁波高新区2024教育系统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38人公告

为推进宁波高新区教育人才建设,结合区域教育事业发展的需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38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对象

(一)2024届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凭《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生证报名,但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属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等同于国内2024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相应条件岗位,其中未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认定的学历(学位)证书。

(二)2022、2023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2021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毕业),或同期(2021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毕业并已在2023年12月底前取得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按2024年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

(三)在职人员。在浙江省内全日制学校任教满一年及以上(任教年限统一计算至2024年8月31日),取得相应学历学位,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①具有一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②获县(市、区)级及以上教坛新秀称号或相当荣誉;③获得县(市、区)基本功比赛、单项教学业务类比赛二等奖及以上;④获县(市、区)级及以上名教师、学科骨干、名班主任、骨干班主任、新秀班主任及以上荣誉。⑤现在宁波高新区教育文体局下属公办中小学连续任教满1年及以上的编外教师(任教年限统一计算至2024年8月31日)。

三、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且无违法记录、无违纪处分。

2.具备教师职业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身心健康。

3.应届生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1993年5月13日以后出生);在职人员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5月13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一级职称的可以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3年5月13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职称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78年5月13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职称或省特级教师的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以下(1973年5月13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或者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除2024年当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资历、专业、任职资格等资格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指标数、专业及资格条件等要求(详见附件1和附件2)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网上报名

时间:2024年5月22日9:00—至5月24日16:00

报考人员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2024年宁波高新区教育系统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网上报名”,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期间,报考者可以更改报考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5月26日9:00—至5月27日16:00

在此期间,将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经资格初审,招聘岗位指标为单个的,报考同一岗位的符合条件的人数与招聘指标数之比不能低于3:1;同一招聘岗位指标为多个的,报考同一岗位的符合条件的人数与招聘指标数之比不能低于2:1。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与招聘指标数未达到比例的,视情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指标。核减或取消的招聘指标将在宁波高新区网站及时予以公布。

(三)缴费确认

时间:2024年5月28日9:00—至5月29日16:00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查询初审结果。

通过资格初审的网上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入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注:缴费确认完成才算报名成功)。笔试考务费标准:50元/科/人(浙价费[2018]21号)。

(四)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5月30日9:00—至6月1日9:30

已报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其中报考美术、体育、音乐的考生还须进行专业技能测试。

1.笔试

笔试初定于2024年6月1日举行。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作放弃。笔试科目一门,内容主要为所报岗位的专业知识、教材教法及相关教育学、心理学等教育基础理论知识。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满分为100分。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美术、体育、音乐岗位按招聘指标数1∶6的比例进入专业技能测试。(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或者技能测试,规定比例内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或者技能测试。)

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左右在宁波高新区网站(http://www.nbhtz.gov.cn/)公布。

2.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对入围对象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入围人员须按照资格复审材料清单(详见附件4),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要求按附件4清单顺序装订成册)。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考试资格。若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空缺名额在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并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或《专业技能测试通知书》。

3.专业技能测试

美术、体育、音乐专业技能测试主要考察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特长展示,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直接予以淘汰。考生凭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和《专业技能测试通知书》参加,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技能测试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视作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名额不递补。

技能测试结束后,根据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分别折算后的成绩之和(以下简称笔技折算成绩和,笔技折算成绩和=笔试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40%)的高低依次排名(笔技折算成绩和相同的,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先),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4.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形式。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70分者淘汰。考生凭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由此产生的空缺名额不递补。

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40%和面试成绩60%之和,满分100分;美术、体育、音乐岗位总成绩为笔试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40%及面试成绩30%之和。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依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指标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其中美术、体育、音乐岗位以笔技折算成绩和排序;总成绩和面试(美术、体育、音乐岗位以笔技折算成绩和)成绩均相同,则加试一门,成绩高者排名在前。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名单于考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在宁波高新区网站公布。

(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与考察工作由高新区教育文体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体检结果不合格者淘汰。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考察工作主要对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不合格者淘汰。若有放弃的,须向区教育文体局提交书面申请。在查阅人事档案时,若发现人事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录用资格。

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的应届毕业生须在体检前提供就业协议书,如已与其他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则取消体检、考察资格。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的社会人员中如属于浙江省山区26县和海岛县及宁波大市范围内尚在合同期内的教师需要提供所在学校同意报考证明。

(七)公示与聘用

拟录用人员名单由高新区教育文体局报经高新区组织部核准后,在宁波高新区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前环节若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公示期满,对拟招聘录用人员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招聘录用的,按期取得学历学位后按规定办理招聘录用手续。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录用资格。

拟招聘录用人员接到录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招聘录用资格。经公示的拟招聘录用人员无故放弃或逾期不报到被取消招聘录用资格的,将录入宁波市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诚信档案。

(八)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和材料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信息不实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2.招聘人员录用后须自愿服从组织统一分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1年,纳入事业编制人员管理。工作满1年的按规定予以聘任;工作未满1年的,不定级,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规定予以聘任。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3.报考人员须在网上报名第一日(5月22日)前取得招聘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其中2024年当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须在聘用1年内取得招聘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届时未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

4.生源地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户籍以网上报名第一日(5月22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5.招聘计划中所涉及的专业类别,参照教育部最新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全国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

6.报考人员在招聘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

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574-89288845(工作时间开放: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监督电话:0574-89288844(工作时间开放,同上)。

本次招聘信息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宁波高新区管委会官网:  http://www.nbhtz.gov.cn/

附件:附件1:招聘岗位、指标、学历(学位)及资格条件等.xls

附件2:招聘岗位专业要求.xls

附件3:招聘报名表.doc

附件4:资格复审材料清单.doc

附件5: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

宁波高新区教育文体局

2024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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