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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梧州市万秀区2021招聘教师7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西梧州市万秀区2021招聘教师70人公告

  为满足2021年我区学校补充人员的需要,优化我区学校教学人员结构,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桂人社发[2012]79号)、《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梧政发[2012]52号)和《中小学教师公开考试招聘改革指导意见》(桂教规范[2019]19号)文件精神,现决定通过直接面试方式招聘教师70名,使用事业编制数34名,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36名。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保密、回避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各事业单位具体招聘的岗位、人数和条件详见招聘前公布的《梧州市万秀区2021年第一次直接面试招聘教师计划表》(附件1) 。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基本条件:

  1.年龄: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0年3月10日至2003年3月10日期间出生)。

  2.学历:报考市区学校需具有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和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的应届毕业生或择业期内(2019年—2021年)未正式就业毕业生。

  报考乡村学校需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和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的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

  3.教师资格证: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2021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承诺在正式入职后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转正并取消聘用。

  4.普通话证书:应聘市区学校语文教师岗位的考生必须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测试合格证书,应聘乡村学校语文教师岗位的考生必须取得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测试合格证书。

  (七)2021年毕业生需在2021年7月底前提交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和岗位要求的职业资格证等证件。逾期未能提交的视为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所签的就业协议书自动失效。

  (八)如有户籍条件限制的,入户登记时间为2021年3月10日以前。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5.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等岗位,以及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十)本次招聘专业设置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

  四、招聘方式及要求

  (一)招聘方式:直接面试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三)现场报名时间:2021年3月15日至2021年3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3:30-5:30)

  (四)报名地点:梧州市万秀区教育局(梧州市新兴一路60号振兴小学综合教学楼八楼培训中心教室)

  (五)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1.自行下载填写《梧州市万秀区2021年第一次直接面试招聘教师报名表》;

  2.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还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学校已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成绩表进行报名)、1张近期正面小2寸免冠彩色相片(在相片背面写上名字)、教师资格证、奖惩材料及职位所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等材料等。

  以上材料核原件,收复印件各1份。报名者在应聘中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如有虚假,取消聘用资格,由其本人承担一切责任和后果。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未被列入面试人选或聘用人员的应聘材料,按有关规定销毁,恕不退还。

  (六)报名有关要求

  考生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岗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等,所学专业以考生毕业证上注明的专业为准。考生报名即视为已完整阅读并全面理解公告,确定自身满足报考条件。不符合或低于规定的其中任何条件之一,均不可以报名。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资格。

  五、资格审核

  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对报名者通过现场验证进行资格审查,并根据应聘者的学习成绩、获奖情况、在校表现、人岗相适等择优遴选,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前述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材料审核无误且符合岗位条件的,择期发放面试通知书。

  面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进入面试的报考者须按规定携带身份证、面试通知书,经负责组织面试的部门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面试。

  六、面试

  (一)面试人员确定:按实有报名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原则上按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达不到1:3比例的,确因工作急需补缺的,由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报经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整岗位招聘名额或按实际报名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二)面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以正式通知为准。

  (三)发布面试公告:面试人员名单在梧州人才网上公布,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

  (四)面试的组织和实施: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相关主管部门组织。

  (五)面试方式:采取说课或模拟教学等形式进行。

  (六)面试成绩的计算: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的酌情扣3-5分。面试成绩在每个招聘岗位面试结束时当场公布。面试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经人社部门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七、体检、签约和考核

  (一)体检

  1.按招聘单位招聘的岗位人数,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进入体检程序。

  2.体检人员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到有相应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

  3.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

  4.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

  5.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承担。

  6.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签约、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签约或考核人选,进入考核程序。考核由用人单位或招聘主管部门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诚信记录、计划生育情况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等,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生需按要求,配合考察小组开展相关表现及人事档案审核等内容的考察工作,因考生不配合导致工作受阻,不能在1个月内完成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达不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缺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等额递补体检、考核人选。是否递补体检、考核,由招聘领导小组决定。

  1. 体检不合格的;

  2. 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

  3. 考核不合格的;

  4. 考核人选放弃考核的;

  5. 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资格的。

  八、公示及聘用

  (一)经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梧州人才网和广西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对拟聘用人员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由招聘单位组织拟聘用人员填写《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经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在1个月内未能配合招聘单位办理好相关调配及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采取本款方式聘用的人员,在所聘或类似条件的岗位上服务年限应当不少于3年。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受聘人员为初次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最长不能超过12个月。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根据自治区编办、财政厅、教育厅、人社厅《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编办发〔2015〕85号)规定,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是指:该类人员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不办入编手续,报同级机构编制、财政、人社部门备案。

  九、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20〕106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印发各类现场笔试面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引的通知》(桂新冠防指〔2020〕167号)等文件要求,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由梧州市万秀区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招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若有调整,相关公告将在梧州人才网和广西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请考生自行关注。报考人员应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提前14天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并如实申报,确保顺利参考。

  十、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梧州市万秀区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招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确保安全、公正、按时完成此次招聘工作任务。

  (二)加大监督力度。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三)严守工作纪律。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相关人员在招聘过程中请按照相关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十一、其他说明

  (一)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考生须恪守诚信原则。具备参加面试资格的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面试、体检、考核、聘用资格的承诺,同时也须作出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的承诺,违背承诺的记入失信人员名单。

  (三)考生可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工作日内,上午9:30—11:30,下午15:30—17:30拨打电话咨询。为避免因咨询电话拥挤而影响报名,考生应先详细阅读公告和岗位表等信息;如仍有疑问,再电话咨询。工作人员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考生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凡涉及本次招聘重大事项或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梧州市万秀区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招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4-3953035

  监督电话:0774-3953051

  下载附件>>>

  附件:1. 《梧州市万秀区2021年第一次直接面试招聘教师计划表》

  2. 《梧州市万秀区2021年第一次直接面试招聘教师报名表》

  3.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

  梧州市万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梧州市万秀区教育局

  2021年3月8日

广西梧州市万秀区2021招聘教师7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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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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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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