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顶部
湖南娄底双峰县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68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南娄底双峰县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68人公告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深入推进教育改革与发展,切实解决我县高中、职中、特教学校紧缺学科教师和幼儿教师不足的问题。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的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68名,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全过程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招聘岗位   

  全县计划招聘高中和职业中专教师56名、双峰特殊教育学校教师2名、幼儿教师10名(其中男性2名),共计68名,详见附件《2021年双峰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计划与条件一览表》。

  三、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除需要符合《2021年双峰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计划与条件一览表》确定的要求外,同时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 

  5.应聘人员为大学专科毕业生的年龄须在28周岁以下(1993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大学本科毕业生的年龄须在30周岁以下(1991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的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86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中,职中电子商务、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学岗位应聘人员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6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应聘人员年龄以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省内普通高校网站、双峰网(http://www.ldsf.com.cn/)和“双峰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信息,发布时间自招聘信息发布之日起至报名开始日止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1年3月19日-3月21日(上午8:00- 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湖南开放大学(原湖南省广播电视大学)终身教育大楼一楼,林大路芙蓉路口延年酒店隔壁。

  联系电话:0738-6821229 17773828389(戴)

  2、资格审查:

  ①所有报考人员必须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和一寸近期同底免冠半身彩色照片3张及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和教师资格在线验证报告1份到指定地点报名。 

  ②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岗位(见《2021年双峰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计划与条件一览表》中的“岗位名称”)。

  ③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报考人员凭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且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获得符合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④应聘人员是国家正式工作人员的,必须出具原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有效证明,否则不予报名。本县在编教师、服务期内特岗教师和公费定向师范生不得报名。

  ⑤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参照《2021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认定,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须与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相符。资格审查贯穿招聘整个过程。

  ⑥职中电子商务、国际经济与贸易和会计学岗位作为实训实习教师,可不需要教师资格证参加报名考试,但在受聘后一年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解除聘用合同。

  ⑦应聘人员须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如因考生单方面因素,不能取得联系的,招聘方概不负责。

  3.准考证的领取:

  领取时间:2021年3月27日(上午8:00- 12:00,下午14:30-17:30);

  领取地点:与报名地点相同。

  (三)笔试(占综合成绩的60%)

  1.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高中及职中内容为湖南省现行高中教材(其中职中电子商务、职中国际经济与贸易、职中会计学内容为湖南省现行职业中专教材);幼儿园内容为湖南省现行幼儿园教材;县特教学校康复治疗内容为人民出版社第3版《康复功能评定学》,县特教学校体育为湖南省现行小学体育教材。不指定考试指导用书。

  3.开考比例: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报考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1:3,达不到该比例的和特殊岗位需降低开考比例的,由县教育局提出申请,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准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后才可以进行开考。

  4.笔试成绩总分100分,设置笔试合格分数,低于60分(不含60分)的不能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在双峰网(http://www.ldsf.com.cn/)和“双峰教育”上予以公示。

  (四)面试(占综合成绩的40%)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入围:按招聘计划与面试对象1:2的比例入围,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笔试成绩相同者并列入围。对达不到该比例参加面试的,须经县人力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并设立面试合格分数,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含70分)不得确定为体检对象。

  3.面试程序及内容

  ①面试考生持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号,面试过程中一律使用顺序号,不使用真实姓名,并实行回避制。

  ②面试方式:主要是分专业进行讲课,讲课时间为10分钟,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按比例计入总分。

  高中体育、高中音乐、幼儿教师岗位还须进行专业技能测试:高中体育岗位专业技能测试为篮球专项、高中音乐岗位专业技能测试为声乐专项、幼儿园教师岗位专业技能测试为五项全能。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50%,讲课占面试成绩的50%。

  ③面试教材同笔试。

  ④面试考生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面试内容由双峰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所招专业确定。面试考官异地聘请,纪检监察部门派员全程监督。

  4、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5、综合成绩在双峰网(http://www.ldsf.com.cn/)和“双峰教育”上予以公示。

  (五)体检 

  1.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2.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要求的人社部发〔2010〕19号、国人部发〔2005〕1号、国人厅发〔2007〕25号、人社部发〔2016〕140号标准执行。并统一组织参加体检人员到随机抽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由本人承担。

  3.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对自动放弃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合格后为考核对象。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

  (六)考察 

  1.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教育局、人社局等单位联合组织实施。

  2.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身体心理、工作实绩、计划生育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时,应聘人员必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不能按时提交者视为考察不合格。如有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该岗位不递补。考察合格者如放弃该岗位将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核为不合格:

  1、受纪律处分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违反计划生育的;

  5、在报考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6、因犯错误或违法被纪检监察或政法部门立案审查尚未结论的。

  7、有其它不宜聘用情形的。

  (七)公示

  考核合格人员,在双峰网(http://www.ldsf.com.cn/)和“双峰教育”微信公众号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人员有实名举报且经查实不符合聘用要求的及公示后放弃聘用资格的,该岗位不递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确定为拟聘对象。根据招聘计划,进行现场选岗,按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先后顺序)依次选择聘用学校(如有岗位未招聘满时,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将拟聘人员选岗名单报县委、县政府领导审定、报县人社局审核备案后,由聘用学校办理聘用相关手续,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应待遇。按规定约定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所有聘用教师必须在聘用学校工作5年以上。

  五、纪律要求  

  (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或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含拟制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二)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要真实准确,符合报考规定。凡考场作弊、弄虚作假、伪造学历等,以及不服从安排和无理取闹者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情节严重者,将依法依规依纪处理。考试当中的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三)按时报到上班。拟聘用人员在收到聘用通知后15天内未到用人单位报到上班的,取消聘用资格,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该岗位不递补。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需做好防疫期间自我防护。进入考试和资格复审等现场时需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健康码颜色必须是绿色,并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配合做好体温测量。

  (二)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查看招聘信息。公开招聘过程中相关通知、公示、调整、补充等事项,在双峰网(http://www.ldsf.com.cn/)和“双峰教育”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告,请应聘人员及时查看。因应聘人员未及时查看相关网站,导致本人未按要求参加招聘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三)应聘人员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主动告知双峰县教育局。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四)此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双峰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2月26日

  附件下载:
  2021年双峰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计划与条件一览表.docx

  2021年双峰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docx

  诚信考试承诺书.docx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