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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柳州城中区2021招聘中小学教师37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西柳州城中区2021招聘中小学教师37人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城中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提高教育系统人员队伍的整体素质,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印发<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柳政发〔2006〕69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37名,充实我区教师队伍,现将公开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工作纪律,确保招聘质量,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对象为2020年、2021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具体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2)

  三、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相貌端庄,身体健康。

  2.具有中国国籍,热爱党和国家的教育事业。

  3.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具有相应学历,同时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4.年龄18周岁以上[指2003年3月11日(含本日)之前出生],35周岁以下[指1985年3月10日(含本日)之后出生]。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地点:(采取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进行)

  (1)2021年3月19日14:30-17:00在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就业指导中心(地址:广西桂林市雁山区雁中路1号)接受现场报名。

  (2)2021年3月11日至3月17日上班时间(8:00-12:00;15:00-18:00)到招聘单位现场报名或者将有关证件及报名表扫描发送至招聘学校邮箱进行报名(以电子邮件到达邮箱时间为准)。

  2.报名所需资料:(1)《报名表》一式一份,同时粘贴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色证件照片;(2)身份证;(3)2020年毕业的毕业生需提供学历证(有学位要求的岗位,还需提供学位证),2021年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附成绩单);(4)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2021年毕业生如已经获得教师资格证的需同时提供以上证件。现场报名的考生带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后退回原件。

  3.资格审查:招聘单位依据本简章规定的资格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应如实填报个人相关信息。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不符合条件及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笔试和面试安排

  笔试和面试工作由柳州市城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柳州市城中区教育局组织实施,笔试和面试考试定于2021年3月20日9:00-18:00在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就业指导中心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主要考查教育教学理论相关知识,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主要考核岗位应具备的基本能力和专业知识,采取片段教学(无生授课)8分钟+答辩5分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备考时间为13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经人社部门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70分(含70分)以上为合格,考生面试成绩都达不到70分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考试结束后,考试成绩于当天向考生宣布。

  考试开考比例:根据报名情况,遵循择优选拔的原则,各招聘单位对人员资格信息进行审核,并组织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进行笔试考试,按招聘职位1:3比例由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考生,电话通知进入面试人选前来面试。对于个别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又确实需要进入的,经区教育局报人社部门核准后,可以开考。

  六、签订就业协议

  本次招聘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比例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考核人选,用人单位与拟考核人员签订《就业协议》。

  七、考核及体检

  由招聘单位和区教育局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招的要求对考核人选开展考核工作。考核不合格或不能按时(考生应在2021年7月31日之前)提供相关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经考核合格的考生,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对体检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及聘用

  根据面试、考核、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管理权限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九、纪律和监督

  (一)要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要求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二)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用人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凡与用人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主动回避。

  (四)严格公开招聘纪律。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报名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名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及事业单位等相关用人单位的负责人员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的;

  4.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5.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笔试或面试题目的;

  6.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本简章由柳州市城中区教育局、柳州市城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共同解释。招聘监督电话:

  0772-2822011  柳州市城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72-2021827  柳州市城中区教育局

  附件:1.2021年柳州市城中区公开招聘教师考生报名表

  2.2021年度柳州市城中区赴广西师范大学毕业生就业双向选择洽谈会 (桂林专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

  3.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0年版)

柳州市城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柳州市城中区教育局

2021年3月10日 

广西柳州城中区2021招聘中小学教师37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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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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