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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三明尤溪县2021招聘新任教师159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福建三明尤溪县2021招聘新任教师159人公告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1〕1号)、《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发〔2012〕33号)、《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核准三元等县(区)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计划的通知》(明人社〔2021〕57号)和《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明人社〔2021〕33号)精神。经研究,决定2021年尤溪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现将招聘方案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2021年尤溪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159名(中学19名、小学100名、幼儿园40名),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要求,详见附件《2021年尤溪县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适应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90年3月至2003年3月期间出生),其中,报考学历要求为研究生岗位的年龄为: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5年3月至2003年3月期间出生)。

  6.台湾地区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可以报考相应岗位。

  (二)岗位资格条件和要求

  1.具备招聘学科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教师资格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2.岗位信息表中备注“面向应届毕业生”的招聘岗位,招聘对象为2019届、2020届、2021届毕业生,以及2019年、2020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和2021年即将期满(期满考核结果应为合格及以上)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

  3.报考者的学历和教师资格证书信息分别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和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应可查询认证。有学位要求的,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www.cdgdc.edu.cn)应可查询认证。

  4.本次考试录用教师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1年)》进行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报考者可以通过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查阅。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应与《专业指导目录》中“××类”所列的某一专业一致;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与所列专业一致者方可报考;取得双学历(位)的报考人员(含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官网可查询到的辅修专业),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任一学历(位)报考(有学位要求的,其学历、学位均须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对应);报考者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名称为准。

  5.报考者的学历(学位)、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要求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21日。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应在资格复核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2021年普通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取得的时间可延至2021年7月31日。未取得学历、学位和教师资格证书或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明确的回避关系的人员;

  5.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尚未履行义务的人员;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7.按有关规定或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要求的服务年限未满的人员;

  8.三明市辖区内的在编教师、普通高等院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三、招聘方式

  (一)学历要求为本科或专科及以上的岗位,采取全省公开招聘统一笔试和我县组织的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招聘。

  (二)学历要求为研究生的岗位,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招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考学历要求为本科或专科及以上的岗位,应聘人员应参加全省统一笔试,报考者通过福建省教师公开招聘考试网上报考系统(网址:http://jszk.eeafj.cn)进 行报名,报名时间全省统一为2021年3月21日8:00(系统开启)~3月27日17:30(系统关闭),逾期不再受理。

  2.报考学历要求为研究生的岗位,免笔试,应聘人员直接于2021年4月23日(正常上班时间)前到尤溪县教育局人事股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报名时应带身份证、户口簿、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以及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自行查询打印最高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2021年普通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应提供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和学校开具的相关证明原件,逾期不再受理。

  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应出示八闽健康码绿码(自行下载闽政通APP扫码申领),同时签订《2021年尤溪县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疫情防控承诺书》,考生存在《承诺书》所列情形的,应携带7天内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报告单方可进入报名。

  3.报名要求及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1个岗位。其中,小学语文、数学和幼儿园岗位分别设置A、B、C三类,报考时须在“岗位备注”栏注明所报考的类别:“A类”或“B类”或“C类”。

  (2)报考者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有关注意事项,并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因报考者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有虚假行为而造成审核不通过或无法参加考试,由报考者本人承担责任。

  (3)网上报名后要妥善保管好用户名、密码等个人报名信息,防止遗忘、泄露或被盗用。自行打印一份《2021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登记表》,待资格复核时提交。

  (二)笔试

  1.笔试时间与地点。全省统一笔试时间:2021年4月18日,具体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公布的为准。考生本人应按系统通知时间及时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作为考生进入考点的凭证。

  2.笔试成绩查询。考生可于2021年5月19日起,登录福建省教师公开招聘考试网上报考系统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3.笔试加分。根据省市有关政策,符合加分规定的人员,笔试卷面成绩(150分制)按规定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者应于2021年4月26日至4月30日到县教育局人事股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和有效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符合加分规定的人员名单将于面试前公示。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包括:

  (1)参加我省或我市组织的服务基层项目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报考者。服务基层项目包括:“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和“服务社区”计划等。符合享受加分政策规定的人员报考我县事业单位的,笔试卷面成绩加5分。

  (2)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符合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规定的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享有笔试卷面加分待遇。具体加分标准如下:

  ①曾获得世界体育三大比赛(奥运会、世锦赛、世界杯)第2—6名、亚洲体育三大比赛(亚运会、亚锦赛、亚洲杯)和全运会第2、3名、全国锦标赛、全国冠军赛冠军的运动员加9分;获得省运动会冠军、全国锦标赛、冠军赛第2、3名、亚洲体育三大比赛(亚运会、亚锦赛、亚洲杯)第4至6名、全国年度最高级别比赛冠军的运动员加7分。退役运动员办理加分手续时,需提供省级体育部门出具的退役运动员文件或相关材料。

  ②服役满13年以上的转业、复员士官加8分;服役满9年至12年的转业、复员士官加6分;服役满6年至8年的复员士官加4分;服役满3年至5年的复员士官加2分;荣立二等功以上转业士官、退役士兵另加3分;荣立三等功退役士兵另加2分;获得优秀士官和优秀士兵荣誉称号的退役士兵另加1分;伤残士兵另加3分;对长期在边防、高原、海岛等艰苦地区以及从事飞行、舰艇工作的退役士兵除享受以上加分外,可再加3分;入伍前是全日制普通大专以上毕业生(国家统招)的退役士兵,退役后除享受以上加分外,可再加5分。服役前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在籍生,退役后复学就读并完成学业毕业的,视为闽人发〔2006〕10号规定的“入伍前是全日制普通大专以上毕业生(国家统招)的退役士兵”,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加分政策。

  以上各项加分可以累计,但最高不得超过10分。

  (3)加分不受笔试满分限制,曾通过享受各类加分等政策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不再享受加分待遇。

  (三)面试

  1.面试人选资格复核。报考学历要求为本科或专科及以上的岗位,资格复核人选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人数与进入资格复核人数1:3比例依次确定资格复核人选。因考生弃权或资格复核不合格造成空缺的岗位,根据空缺数在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由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及方案另行通知。

  2.面试人选确定。面试人选在参加全省统一笔试且通过资格复核的考生中,根据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则并列人选均确定为面试人选。

  3.面试合格线为70分(100分制),面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线及以上,方可参加体检、考察和聘用。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1.学历要求为本科或专科及以上的岗位,总成绩按笔试成绩(折成100分制)和面试成绩(100分制)各占50%的比例计算。

  2.学历要求为研究生的岗位,总成绩以面试成绩计算。

  3.同分判定

  (1)招聘岗位学历要求为本科或专科及以上的,考生名次排列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若同一岗位有2个及以上考生的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若总成绩、笔试成绩都相同时,按笔试的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若总成绩、笔试成绩、笔试的专业知识成绩均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考生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2)招聘岗位学历要求为研究生的,考生成绩排名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若同一岗位有2个及以上考生的成绩相同的,则加试一场面试,考生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五、体检、考核、公示和选岗聘用

  (一)体检

  1.体检人选按拟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依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依次确定。

  2.报考者体检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按要求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应聘资格。体检必须到县教育局指定的医院,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项目体检,未体检的项目视为不合格。女性报考者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必须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教育主管部门签订延缓体检协议。体检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组织。

  3.体检标准按照《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闽教师〔2018〕2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

  4.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由县教育局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复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复检时不得告知复检项目,自行体检的结果一律无效。

  5.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缺席或不合格以及被取消体检资格所空缺的岗位,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二)考核

  体检合格的考生为考核对象,考核内容包括考生在校及工作(待业)期间各方面的表现,考核方式主要为调阅个人档案、调查了解相关情况等,同时由户籍所在地的县级纪检监察、政法委、公安、法院、检察院、卫健等部门进行协审。报考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政审考核材料,未配合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核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及聘用资格。

  (三)选岗

  拟聘人选严格以招聘程序、招聘岗位条件要求、以及考试总成绩、综合考核和体检结果,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依次选择公布的具体应聘学校岗位。同一岗位的招聘人数达2人及以上的,按拟聘人选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依次选岗,若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按考试总成绩“同分判定”的规定进行选岗。没按要求参加选岗或不选岗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四)公示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及总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确定后在尤溪县政府网进行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五)聘用

  拟聘人选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经县委编委会研究同意后,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确定人事关系,办理正式入编手续。新招聘人员按聘用制管理,试用期限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单方面解聘。

  报考者在体检、考核、签订协议、公示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而造成岗位空缺的,可在同类同学科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六、其他事项

  (一)因考生弃权或不合格而造成岗位空缺的,根据空缺岗位数,在该岗位考试合格人选中按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二)本次招聘新任教师给予按时入编,工资、福利待遇等均由县财政统一核拨。

  (三)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审(复)核、面试、选岗聘用、岗前培训时,均应认真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做好个人健康监测,确保安全。

  (四)本次招聘信息将通过尤溪县政府网予以发布,请报考者及时留意,不再另行通知。招聘工作政策和资格条件等方面问题,咨询电话:0598-6324826(尤溪县教育局人事股)。

  七、纪律要求

  (一)本次招聘考试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报考者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者一经查实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方案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的,将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二)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电话:0598-6337930。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组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电话:0598-6333895。

  本通告由尤溪县教育局、尤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尤溪县委编办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下载:

  尤教人〔2021〕5号-202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工作的通告.doc

  尤溪县教育局

  尤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尤溪县委编办

  2021年3月12日

考试将近,

实操演练让
心安

亿师学助你成功上岸~

福建三明尤溪县2021招聘新任教师159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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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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