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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三明梅列区2021新任教师招聘27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福建三明梅列区2021新任教师招聘27人公告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1〕1号)、《关于核准梅列区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计划的通知》(明人社〔2021〕67号)及《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发〔2012〕3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编制使用和教师需求等实际情况,特制订我区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方案。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名额
  计划招聘新任教师27名,其中初中教师6名、小学教师21名。具体岗位如下:
  1.初中

学科 语文 英语 道德与法治 体育 合计
名额 1 3 1 1 6
 

2.小学

学科 语文 数学 英语 道德与法治 科学 体育与健康 美术 心理健康教育 合计
名额 7 2 1 2 2 3 2 2 21
 

  三、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
  2.应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教师资格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各岗位要求专业对口。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至2003年3月期间出生,下同) 。2021年所有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详见《三明市梅列区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岗位信息表》。
  4.此次不能报考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明确的回避关系的人员;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尚未履行义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按有关规定或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要求的服务年限未满的人员;三明市辖区在编教师;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
  台湾地区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符合招聘条件的可报考相应岗位。
  (二)具体要求 
  1.报考者(含教育部门认可并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官网可查询到的辅修专业以及拥有双学历(位)的报考者,下同)填报的专业、学历(学位)层次须存在对应关系,并与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学历(学位)层次相匹配,与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学历(学位)层次相一致。
  2.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考的岗位,招聘对象为2019届、2020届、2021届毕业生,以及2019年、2020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和2021年行将期满(期满考核结果应为合格及以上)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
  3.留学归国人员、香港或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通过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而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关证明;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4.本次招聘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1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应与《专业指导目录》中“××类”所列的某一专业一致;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与所列专业一致者方可报考;取得双学历(位)的报考人员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任一学历(位)报考(有学位要求的,其学历、学位均须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对应);报考者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名称为准。 
 5.报考者的学历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有学位要求的,应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根据《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者,其“双学位”、“双专业”所对应的学历学位,应在福建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www.fjedu.gov.cn/)上“便捷查询”栏目的“双学位双专业”可查询认证。学历认证材料,应在面试前资格复核时与其他材料一并提交招聘单位审核。 
  6.报考者的学历(学位)、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要求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21日(2021年应届毕业生相关证书取得时间可延至2021年9月30日)。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报名时间、方法、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方法
  本次教师招聘所有应聘人员都必须参加全省统一笔试,于2021年3月21日—27日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教师招聘考试)门户网站进行网上报名,每位应聘人员仅可报考1个岗位。区教育局对网上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报考者可在报名后的一个工作日内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本人资格初审结果。
 (二)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2.应聘人员所填写的联系方式应完整且准确无误。因联系方式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3.应聘人员所提供的照片必须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证件照。照片应为*.jpg格式,分辨率350dpi左右,规格100KB以下的彩色数码证件照,单色底、免冠、头像占照片的大部份。上传照片后,可直接在页面上看到上传照片的效果,确定无误后需点击“确认使用本照片并提交”。对模糊不清、网络截图、生活照等各种不符合规定的照片将不予通过审核。
  4.应聘人员必须完整、如实地填写报名系统所要求填写的各项信息,其中:个人简历应从高中(中专)阶段填写起,按照高中(中专)阶段、大学阶段、工作阶段的顺序分阶段填写至今,对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条件判断的及未如实填写者将不予通过审核。
  5.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足1︰3的,该岗位原则上不开考;个别岗位招聘人数较多,而报考者不足1︰3比例的,按1︰3等比例减少招聘人数。属紧缺急需人才或特殊情况的,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可适当降低比例要求。
  五、招聘办法
  本次新任教师的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所有应聘人员都必须参加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笔试,笔试的时间、地点以考试机构核发的《准考证》上的信息为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笔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加分办法。根据省、市有关规定,符合加分规定的人员报考区属事业单位的,公共科目笔试卷面成绩按规定可加分。区教育局将在笔试结束后为符合享受事业单位招聘笔试加分优惠政策的报考者办理加分手续。享受加分政策规定的报考者应在2021年4月19日至4月23日(正常上班时间)内向梅列区教育局人事股提交相关有效证件,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符合加分规定的人员名单将于面试前在梅列区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ml.gov.cn)网站公示公布。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包括:
  (1)符合福建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规定,参加我省或我市及我区组织的服务基层项目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具体项目包括:“‘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
  (2)符合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士兵优待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3〕87号)、原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规定的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等。
 (3)曾以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公务员、事业单位专门岗位或曾通过享受各类加分政策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的考生,不再享受各类加分。
 (二)面试
 1.入围面试资格审核人选的确定。面试资格审核人选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资格审核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审核人选(若面试资格审核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所有并列人选均为面试资格审核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资格审核人选。入围面试资格审核人选名单及复核时间将在梅列区人民政府网公示。
 2.面试人选资格复核。凡入围面试资格审核人选在规定时间内(以入围名单公示时要求的复核时间为准)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毕业证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及《认证报告》、教师资格证等。2021年应届毕业生的相关证书材料可延至取得后再提供)到梅列区教育局人事股进行资格复核。资格复核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入围面试资格,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拟聘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个别岗位拟聘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比例出现1︰1的,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梅列区人民政府网公示。
  3.面试内容
  面试内容另行通知。
  4.面试时间
  初定2021年5月下旬至6月上旬期间,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6.面试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委编办协助组织实施。
  (三)总成绩的计算
  1. 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加权计算。
  2.同分判定:若2个以上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相同时,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如遇笔试成绩再相同,以专业知识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遇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再相同,则报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加试一场面试,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应聘人员总成绩及入围排名位次情况将在梅列区人民政府网公示。
  六、体检、考核、公示和聘用
  (一)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将在梅列区人民政府网公示。
  2.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参加体检人员必须在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时间内完成所有的体检项目,未体检的项目视为不合格。女性报考者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必须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教育主管部门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体检工作由教育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和要求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4.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考生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复检时不得告知复检项目,自行体检的结果一律无效。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5.在职报考人员最迟应于参加体检前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6.体检缺席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所空缺的名额,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后放弃所空缺的名额,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将在梅列区人民政府网公示。
  (二)考核
  体检结果公布后,梅列区教育局将组织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综合考核,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政审考核材料。应聘人员未配合我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及聘用资格。
  考核将采取谈话、查阅档案、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验证、调查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在校学习表现等方面的情况。考生应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及《认证报告》、教师资格证、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协审表等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面试人选资格复核时已提供的可不再重复提供)报梅列区教育局人事股。
  (三)选岗
  招聘同一专业有多个岗位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序选岗。若不选岗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四)公示和聘用 
  1.拟聘人选确定后在梅列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拟聘人选经公示、复核合格后,按程序报区人社局核准。
  2.用人学校按有关规定与应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制,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为5年(含试用期)。
  七、其他事项
  (一)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方案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招考单位主管部门立即作出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二)应聘人员在体检、考核、选岗、公示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而造成岗位空缺的,空额按参加面试人选的笔试和面试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如果还有空额,6月下旬向社会发布补充招聘岗位和空额,7月下旬开展空额补充招聘面试、体检、考核和聘用工作。
  (三)梅列区人民政府网是发布公开招聘相关信息和与报考者联系的主要渠道,请报考者注意经常登陆网站了解最新通知等考试信息。应聘人员在本次招聘考试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通过以下途径进行咨询:
  1.网上咨询。登陆福建教师招聘网的“在线咨询”栏目进行留言咨询。
  2.电话咨询。招聘工作政策等方面问题,请咨询梅列区教育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598-8957603)。
  八、纪律和监督
  1.严格落实回避制度。凡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关系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
  2.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
  3.本次招聘接受区派驻纪检组全程监督指导。
  附件:三明市梅列区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岗位信息表.xlsx  

                                   梅列区教育局
                              梅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梅列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3月9日

考试将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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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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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三明梅列区2021新任教师招聘27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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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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