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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州鼓楼区2021招聘新任教师17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福建福州鼓楼区2021招聘新任教师17人公告

  根据省、市有关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相关规定,现将2021年鼓楼区属学校招考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人数及条件要求

  (一)应聘人员条件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具体年龄要求,按本公告附表新任教师岗位中的年龄资历要求)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各岗位招聘人数、报名对象具体条件要求等详见本公告附表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二、报名办法

  (一)填报岗位

  符合规定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按专业对口原则,每人报考1个岗位志愿。

  (二) 网络报名

  采用网络报名办法,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唯一官方网站(网址: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教师招聘考试)报名。报名时间为3月21日~3月27日(网络报名系统关闭时间以系统提示为准,请应聘人员务必留意),逾期不再受理。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上网报名、打印准考证。

  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要认真阅读本公告及附件(含各附表下方“其它说明要求”)和附件2《应聘人员须提交的有关报名材料》中的说明,认真填写准确的个人报考相关信息(含本人自大专起的所有学历信息等,填写的所学专业名称应与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一致,教师资格种类及任教学科名称应与教师资格证上的名称一致。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线验证码须按本公告附表《应聘人员须提交的有关报名材料》中的说明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gledugov@126.com。

  符合条件的部分应聘人员(指留学回国人员、港澳等地区学习人员)须先将报名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gledugov@126.com)(相关证件、证书可拍照为图片等形式汇总成单一压缩件发送。邮件标题及附件名称均以“教师招考+姓名+应聘岗位号”方式命名,如“教师招考张三应聘10号岗位”),经邮箱回复(请应聘人员务必实时登陆邮箱查看)告知收件且初核通过后再登陆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络报名平台报名。上述人员未将报名材料先发至指定邮箱、未获收件且初核通过回复而直接登陆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络报名平台报名的,报名资格无效。报名材料发送指定邮箱时间安排:留学回国人员、港澳等地区学习人员为3月21日。

  (三)报名材料

  应聘人员可参考本公告附表《应聘人员须提交的有关报名材料》提交有关报名材料。附表中尚未穷尽的个别材料,须按岗位具体条件要求提供。

  (四)报名资格初审

  1.鼓楼区属学校岗位由鼓楼区教育局负责资格初审。

  2.应聘人员应于报名期间及时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络报名平台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应立即通过网络报名平台进行申诉,并随时跟踪留意后续情况。建议在3月27日报名截止当天再次登陆确认报名结果。

  3.因网上报名仅凭应聘人员个人填写的网上报名信息进行初审,应聘人员须对提交的个人信息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因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有虚假行为造成审核不通过或被取消报名及录聘资格,应聘人员本人须承担全部后果责任。

  (五)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比例

  实际报名人数(网络报名岗位以通过网络报名资格初审人数为准,现场报名岗位以通过现场报名资格审核人数为准)与岗位招聘计划比例应达到3:1及以上予以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确因工作需要须开考的岗位,经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拟招聘人数或降低比例要求。

  三、考试办法

  (一)考试办法

  采取笔试和面试考核相结合办法择优聘用。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笔试

  1.笔试内容

  应聘人员均参加福建省统一公开招聘笔试,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及专业知识。

  2.笔试时间、地点

  参加福建省统一公开招聘笔试的岗位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网络报名系统打印的准考证上的注明为准。

  3.笔试成绩由笔试原始成绩和政策加分相加而成。各岗位应聘人员笔试原始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原始成绩按教育综合知识占40%、专业知识占60%折算。各岗位笔试原始成绩、笔试成绩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通过福州市鼓楼教育信息网(http://fzgledu.cn/)公布。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考计划数的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同分的一并入围)。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三)面试资格审核

  参加福建省统一公开招聘笔试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须进行面试资格现场审核。

  面试资格审核有关事项通过福州市鼓楼教育信息网通知。根据通过面试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考计划数的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同分的一并入围)。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面试人选递补截止至正式面试名单公布前两个工作日)。

  (四)面试

  1.面试内容

  教师岗位面试内容包括编写教案、片断教学、回答专家提问,面试教材为相应学段学科教材。

  2.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通过福州市鼓楼教育信息网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合格成绩定为60分(若个别岗位进入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拟招聘人数,面试成绩须达70分以上)。

  四、聘用及其它事项

  1.聘用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的综合成绩(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三位)计算。聘用合格成绩为60分。未达面试合格成绩、聘用合格成绩的不予聘用。

  2.根据聘用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面试成绩、聘用成绩和拟聘用人选的名单通过福州市鼓楼教育信息网公示,公示期七个工作日。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予以办理拟聘用人选签订就业协议等聘用相关手续)。确定拟聘用人选时出现末位同分的,按末位同分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若末位同分人员的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采用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因故放弃拟聘用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其空额在该岗位未聘用人员中根据聘用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递补截止时间为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或办理商调手续之日起的第五个工作日。递补截止时间过后仍未完成的招聘计划列入第二轮补充招聘(第二轮补充招聘具体事项根据省教育厅安排通过福州市鼓楼教育信息网另行通知)。

  3.拟聘用人员须参加体检,体检合格的方可聘用。体检按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颁布的《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规定执行。有关体检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通过鼓楼教育信息网另行通知。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七个工作日内向福州市鼓楼区教育局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由福州市鼓楼区教育局另外安排在不低于原体检医疗机构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以复检结果为准。凡无故缺席体检,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4.新任教师岗位的拟聘用人员须参加暑期岗前集中培训。有关培训的具体事项通过福州市鼓楼教育信息网另行通知。

  5.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1)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非法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的;(2)报到时未能按岗位报名条件提供相关证件(书)或相关证件(书)审核不合格的;(3)体检、岗前培训不合格的;(4)审档不合格的;(5)与原单位有签定聘用合同的人员未能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6) 福建省外生源的教育部直属重点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未能按时与生源所在省份和接收省份(福建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办妥跨省任教就业手续的。

  6.根据《福建省人民检察院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公安厅关于开展预防校园性侵犯专项行动的通知》(闽检会〔2019〕2号),报考人员应依法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记录,并提交《入职承诺书》。聘用前,鼓楼区教育局将拟聘用人员信息通过公共安全管理平台进行审查。

  7.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加分政策

  1.对符合招考条件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以及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等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笔试成绩按省、市有关规定予以加分。

  2.各岗位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应随带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证件(书)、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拟于笔试结束后三天内另行通过福州市鼓楼教育信息网通知)到鼓楼区教育局办理审核手续,逾期不予受理。

  六、正式报到时间

  拟聘用人员正式报到时间为2021 年8月16日。

  七、政策咨询

  本次招考工作政策咨询电话:0591-87677797

  政策咨询电话开通时间为报名时间内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八、其它

  1.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福州市鼓楼区教育局。

  2.本公告招考全程工作,主动接受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凡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

  3.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本人联系电话号码、电子邮箱等,原则上要求在2021年9月1日前不得更改。若因特殊原因变更的,应聘人员须在变更后三日内书面告知福州市鼓楼区教育局人事科(电话:0591-87677797。附本人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否则,因双方联系障碍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4. 根据榕教人〔2018〕29号文件,为缓解部分鼓楼区属学校缺编及师资紧缺困难,今年鼓楼区属学校拟继续通过笔、面试办法招考编外合同教师若干名(招聘条件、办法等可暂参考《2020-2021学年鼓楼区属学校编外合同教师招聘公告》〈网站:http://fzgledu.cn/info/1100/34060.htm〉。具体以拟另行发布的2021年鼓楼区属学校编外合同教师招考公告为准),笔试成绩采用相应学科岗位2021年福建省统一公开招聘笔试成绩。有意向应聘的人员均需获得2021年福建省统一公开招聘相应学科岗位笔试成绩。

  有意向应聘鼓楼区属编外合同教师但未能报名参与本次省统一公开招聘(含全省各地及鼓楼区属学校岗位)的人员,可登陆福建省统一公开招聘笔试网络报名平台(网址: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教师招聘考试),在“委托考试”模块中的鼓楼区学校相应学科岗位(由于具体招考计划数未定,学科岗位计划数暂用“1”表示,具体以后续拟另行发布的招考公告为准)中报名,已报名参与本次省统一公开招聘(含全省各地岗位)且有意向应聘鼓楼区属编外合同教师的人员,因可取得相应学科岗位省统一公开招聘笔试成绩,不必另行上述操作。

  后续鼓楼区属学校招考编外合同教师会另行发布公告,符合编外合同教师招考条件并取得2021年省统一公开招聘笔试相应学科岗位笔试成绩的未聘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附件【附件2 应聘人员须提交的有关报名材料.pdf
  附件【附件1 各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情况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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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宁夏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考生应于9月7日至12日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s://ntce.neea.edu.cn)打印准考证。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等内容,准确掌握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
2.备好个人证件。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照片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电子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遵守考试时间安排。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均不可随意变更,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交卷。
4.按规定携带考试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允许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箱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一旦发现考生将手机、智能眼镜等通信设备或电子产品带入考场,不论是否开机,一律视情况按违纪或作弊处理。
5.自觉接受安检。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应主动接受、配合考务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本次考试采用“2+1”安检模式(即所有考生入场前均须接受两次人工安检和一次智能安检门安检),安检过程中出现警报提示的,考生应作出解释说明,交出相应物品并再次进行安检。
6.诚信守纪应考。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不得作答,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对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认定和处理,其中认定为作弊行为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相关规定,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考生可于2026年11月6日起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查询考试成绩。预祝考生考出理想成绩!
吉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周六)进行,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9月7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特别提示”等内容,严格遵守考试要求。

  2.准时参加考试。注意出行安全,提前规划好赴考时间和路线,务必于开考前50分钟到达考点,以便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实行身份信息验证和违禁物品检查,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须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不含电子身份证)、《准考证》、考试相关文具(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文具袋等),参加考试。

  4.违禁物品存放。考试当天,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和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等)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点。考生手机、包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须放在家中或学校宿舍内,如需支付交通费或餐饮费,建议提前准备好所需现金。

  5.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涉考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考试结束后,将启用智能录像回放系统对考场录像进行回放核查,并对发现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6.违规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考生如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无论是否使用,均按考试作弊处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取消,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核对个人信息。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

  8.按规定答题。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吉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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