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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泉州惠安县2021招聘教师272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福建泉州惠安县2021招聘教师272人公告

  为保障教育教学工作要求,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及《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1〕1号)精神,结合我县有关学校师资需求情况,惠安县教育局决定组织2021年惠安县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工作。制定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资格要求
  本次计划招聘新任教师272名,详见《2021年泉州市惠安县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4.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招考身体条件;
  5.取得与招聘岗位要求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取得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其中语文教师应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5年3月至2003年3月期间出生);
  7.符合招聘岗位的各项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③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④现役军人;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⑥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或招考时要求服务期且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或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⑦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不是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报考人员应依法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记录,并提交《入职承诺书》和同意入职查询书面材料,未提交相关材料的不得予以聘用。经教育行业从业申请人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后,如果经查询反馈有《关于开展预防校园性侵专项行动的通知》(泉检发〔2019〕14号)、《教育行业从业申请人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制度(试行)》(泉检发〔2019〕15号)规定不得或不宜从事教育行业的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
在职人员报考时应征得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的同意。
  (二)具体条件及要求
  1.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招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报考人员取得的学位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位)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可登陆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人事厅、发改委《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人员,由省教育厅进行省内统一电子注册,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此类报考人员的“双学位”“双专业”所对应的学历学位,须在福建省“双学位”“双专业”毕业生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信息查询平台(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电子注册并可进行查验。
  2.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所学专业与所列专业一致者方可报考;专业要求中的“××类”,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1年)》中“××类”所列专业的人员方可报考。报考人员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为准。
  3.2021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最迟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提供;其他报考人员相关资格证书取得以及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15日,其中的教师资格证书最迟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提供。
  4.小学语文教师、小学数学教师岗位允许我县在岗的中师班毕业代课教师(具体人员以教育、编办、人社联合审核为准)参加招聘。
其中:在岗的中师班毕业的代课教师参加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岗位招聘的,应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年龄放宽至45周岁(即1975年3月以后出生);此类人员的大专学历类别不限,聘用后按合同制工人(以工代教)管理。
  5.招考岗位中注明“2021届毕业生”的,是用于专项招聘2021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高校毕业生。
  离校未就业的2019年、2020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高校毕业生,可报考“2021届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同期高校毕业生(含离校未就业的2019年、2020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高校毕业生),可报考“2021届毕业生”岗位。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如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即:服务期满时间在2019年7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可报考“2021届毕业生”岗位。
  其中:离校未就业的2019年、2020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报考“2021届毕业生”岗位,需在资格复审时提交《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报考承诺书》(见附件2)
  温馨提示:离校后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请选择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报考。工作经历的认定详见《2020年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若干问题说明》(网址:http://rsj.quanzhou.gov.cn/zwgk/zxdt/syzk/202008/t20200810_2403104.htm)中的“二、考试政策相关问题”中的“(十二)工作经历、相关专业工作经验如何认定”。
  三、报名
  本次教师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福建省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方式进行,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一)网上报名。根据闽教师〔2021〕1号文件,省教育厅委托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承担网络报名、笔试命题、考试组织管理及评卷等考务工作,有关考务工作的具体事宜由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另行通知,报考人员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查询。报名时间全省统一为2021年3月21日至3月27日17:30,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上网报名。网络报名网址:福建省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考平台(http://jszk.eeafj.cn/index.html)。
  (二)报考资格审查。在网上报名期间,由惠安县教育局对网上报名者进行报考资格条件的初步审查,进入考察阶段时,还将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报考人员应及时上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人员仅可报考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报考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联系方式等应准确无误,因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4.报考人员报考后应密切关注网上初审结果。报考人员网上初审状态如果为“待审核”请耐心等待;如果报考人员符合报考条件,而网上初审状态为“不通过”的,应在第一时间网上申诉。因未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而错过申诉或改报机会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四、笔试加分手续办理
  符合省、市有关事业单位笔试加分政策规定的报考人员应于3月29日—3月31日上班时间至惠安县教育局(地址:惠安县螺城镇瑞安街教育局304室)办理加分申请手续。申请加分所需材料等具体事宜将在惠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uian.gov.cn/)另行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予以关注。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包括:
  1.符合原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实施细则》(闽退役军人厅〔2019〕33号)规定的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等。
  2.符合《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福建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规定且于2021年8月31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高校毕业生。
  3.参加由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统一组织的“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并符合《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的意见》(泉委办〔2007〕68号)规定且于2021年8月31日前服务期满三年、考核合格的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
  曾通过享受各类优惠政策待遇被录(聘)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各类报考人员,不再享受加分优惠政策。除闽人发〔2006〕10号规定可以累加计算的加分项目外,报考人员若同时具备多项不同加分资格条件的,取加分分值较高的项目予以加分。
  加分人员名单将在惠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uian.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加分分值计入考生折算成百分制后的笔试原始成绩,考生综合成绩及排名以加分后为准。
  五、考试
  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到1:3的原则上应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岗位的招聘计划。情况特殊的,由县教育局商县人社局研究同意后报泉州市教育局、人社局同意后方可开考。
  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不进行面试),考生综合成绩=笔试原始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加分,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考试综合成绩(笔试原始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加分)合格线为5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将不予确定为资格复核对象、体检对象。
  (一)笔试
  4月18日全省统一笔试,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原始成绩按“教育综合知识”占40%、“专业知识”占60%的比例计算。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原始成绩由福建省教育考试院于5月19日前公布。
  (二)补充招聘
  第一轮公开招聘结束后,若存在未完成招聘的空缺岗位(其中,小学语文教师、小学数学教师和幼儿教育教师岗位空缺的不再分成两个招聘岗位,面向该学科所有报考人员进行补充招聘),惠安县教育局将及时向社会公布。参加今年全省统一笔试且符合岗位招聘条件但未被聘用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应在合格线上),可登录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进行补充招聘报名,每位报考人员可报考1个岗位。按照报考人员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人选,开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聘用等工作。已被聘用或拟聘用人员不得参加补充招聘。
  六、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的确定。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考生综合成绩达合格线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若同一岗位最后一名资格复审人选有2个及以上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相同,取笔试原始成绩高者进入资格复审。若笔试原始成绩也相同,取笔试的专业知识成绩较高者进入资格复审。若笔试的教育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成绩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决定资格复审对象。
  2.报考人员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以资格复审确认的结果为准。资格复审时,应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原件、证明材料,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如遇不符报考条件,或网络报名所填写信息不实导致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报考人员承担全责。
  在职人员在资格复审时应向招聘单位提供具有审批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同意辞职证明(或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
  3.经复审不具备报考条件者取消体检资格或弃权的,按综合成绩达合格线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4.资格复审具体事宜将在惠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uian.gov.cn/)发布。
  七、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经资格复审合格后,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报考人员,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1次,复检医院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不能参加部分体检项目的,可提供相关佐证申请延期体检,但应与招聘部门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体检不合格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即取消体检资格,由此产生的缺额,经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在报考该职位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考察
  用人单位按1:1比例对考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人员组织考察。通过采取查阅档案、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验证、计生综治情况调查、信用情况调查、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等方式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包括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报考人员个人档案进行审核。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政审考察材料。报考人员未配合招聘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政审考察工作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及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公示与聘用
  1.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惠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uian.gov.cn/)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经县人社局核准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报考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为期五年的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2.先由第一轮招聘的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用人学校,再由补充招聘的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用人学校。若同一岗位拟聘用人选有2个及以上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相同,取笔试原始成绩高者优先选岗。若笔试原始成绩也相同,取笔试的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选岗。若笔试的专业知识成绩仍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加试成绩高者优先选岗。每位拟聘考生仅选一次,任教学校选择确定后一律不得更改。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公告通过市人社局、市教育局网站和惠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uian.gov.cn/)发布。招聘后续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惠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相关信息。
  (二)拟聘用人员实行为期五年的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允许通过调动方式调离所在学校。
  (三)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察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四)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执行。本次考试回避规定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规定执行。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县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组以及县人社局监督。监督电话:0595-87382129,0595-87387996。
  (五)未尽事宜由惠安县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95-87394096,87387040。 
附件:1.2021年泉州市惠安县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
      2.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报考承诺书.docx
惠安县教育局
  2021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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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泉州惠安县2021招聘教师272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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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2026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深圳市龙岗区2026年上半年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教师20名。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及深圳市事业单位管理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26年5月19日前毕业(以学历证书落款时间为准)且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本次龙岗区公开招聘优秀教师20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深圳市龙岗区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招聘公告及《岗位表》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基本条件

  1.报考年龄

  报考年龄要求在45周岁以下(即1980年5月19日之后出生)。

  2.报考学历

  报考者需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3.报考专业

  (1)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英语语言文学”,若考生本科的专业为“英语语言文学”、研究生的专业为“汉语言文学”,则不符合要求。

  (2)报考者的所学专业及专业方向要求,必须与岗位要求相符。判断专业是否相符,参考《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附件2)。

  应聘人员应根据本人所学专业名称,与《公务员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名称进行对照,如专业名称一致的,则所学专业已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列表,按照该专业名称及代码进行报考,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的,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为该“学科门类”所含“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专业”(代码为6位数)的,均符合报考条件。如岗位有专业方向要求,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根据其提供的学历学位证书、所学课程成绩单等材料判定其专业方向是否符合要求。

  若所学专业为《公务员专业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按其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进行报考。如旧专业后注明“部分”的,须征询招聘单位同意后报考。若所学专业已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有专业代码),同时也为旧专业名称的,可以按照所学专业报考,也可以按照旧专业以相近专业报考。

  (3)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公务员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若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为“专业”(代码为6位数),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该“专业”的上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可按前款规定以相近专业报考。

  (4)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报考依据。如报考人员第二学位也取得了符合招考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可以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报考。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均应当为国家承认(如通过学信网验证等)的学历学位证书。

  4.教师资格证

  考生报名时须提供相应资格种类及学科的教师资格证(高学段教师资格证可报考低学段岗位,但低学段教师资格证不可报考高学段岗位)。

  (四)其他条件

  在编教师报考前须征得所在学校同意,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原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材料开具时间须在报名首日之前。

  除以上条件外,还需满足《岗位表》中要求的其他岗位条件。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6年5月19日9:00-5月29日17:00。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按要求登录网址(https://szkscp.lggov.cn/)选择相应报考批次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相关资料。网上报名时上传的资料可为任何图片格式,不能为PDF格式,请确保填写信息真实、准确。

  (三)注意事项:

  1.每位考生同一批次限报考1个岗位,如出现同一批次报名多个岗位并提交资料,则判定为审核不合格并取消相关资格。

  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已报考我区其他批次招聘并被确定为拟聘(体检)人选的,不得再次报考本次招聘或者参加本次招聘其他环节,如出现再次报考的将取消考生报考资格。

  4.报名期间,报考职位确认并提交后不可修改报考信息和报考职位。

  5.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够及时取得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6.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须提供的材料如下:

  1.《深圳市龙岗区2026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教师报名表》(附件3);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视岗位要求及条件提供);

  4.教师资格证;

  5.符合岗位规定条件的个人荣誉证书(省级现场课堂教学竞赛获奖者还需提供比赛通知、获奖通报等文件);

  6.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该工作时间段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以及其他能证明有相应工作经历的材料(工作合同或工资单等)。国(境)外归国人员无法提供社保缴纳记录的,以国(境)外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及其他佐证材料为准。

  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以及该工作时间段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在资格审核时必须提供。如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以及该工作时间段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足以证明其符合报考岗位工作经历要求,则其工作合同或工资单等其他材料可暂不提供,但必须书面保证,最迟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时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7.证明报考者符合岗位规定条件的其他材料;

  8.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4)。

  六、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采用线上审核的方式。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组织工作人员对报考者进行线上资格初审。以网上填报的个人信息为依据,不符合招聘条件者,资格初审不通过。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列为进入面试环节人员。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线上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需在2026年6月10日(周三)9:00-17:00登录“报名系统”进行考试确认,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资格初审只是对考生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查结果为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七、面试环节

  (一)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进入面试环节人员是否符合公告基本条件及报考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将于2026年6月中旬于深圳市龙岗区开展,具体以“龙岗政府在线”网站发布的公告为准。

  考生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及相关材料(身份证遗失的提供临时身份证,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不得入场),进入资格复审现场。考生按公告要求携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按照网上报名时提交的材料顺序核对原件。进入面试环节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现场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发放《面试通知书》,进入面试。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将于2026年6月中旬于深圳市龙岗区开展,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形式:面试采取模拟讲课的形式,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及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

  3.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4.确定入围体检人选

  面试成绩合格线为80分。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人员。同一岗位面试成绩相同的,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入围体检人选;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招聘单位另行组织加试确定入围体检人选。面试结果和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将于考试结束之后5个工作日内在“龙岗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lg.gov.cn/)上公布。

  八、体检

  体检在深圳进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入围体检人员须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如体检结果出现影响聘用的情况时,不进入后续环节。

  九、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将进入考察环节。由用人单位成立考察组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按程序取消聘用资格。进入考察阶段的人员应提交《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授权书》(附件5),不提交授权书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

  十、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龙岗政府在线”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十一、聘用

  (一)办理聘用备案手续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国家及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相关规定的,由龙岗区教育局按规定申报办理聘用备案。

  拟聘人员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签订聘用合同

  对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人员,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新聘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其中新聘人员属初次就业且与事业单位订立聘用合同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二、递补要求

  若出现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等情况,由龙岗区教育局结合岗位招聘需求决定是否安排递补。

  十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的相关资格条件、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6年5月19日。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的,必须在2026年5月19日之前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且必须在资格审核时提供岗位要求的证书(只是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但至资格审核时尚未取得证书的,视为不符合要求,岗位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且所取得的证书类别必须与岗位要求相一致。

  (二)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可按自然年或学年计算,其中的教学经历指学校教学经历,开具工作经历证明时必须予以明确任教时间、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接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期间的实习经历、兼(专)职工作经历和社会人员的兼职经历和非工作培训不予计算。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及参加相关工作的,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也不视为工作经历。工作之后取得全日制学历的,全日制学习时间不计入工作经历时间。

  (三)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人社部发〔2023〕58号)进行处理。

  (四)由龙岗区教育局统一办理相关手续,并安排到下属学校工作,不服从安排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未尽事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有关规定执行。

  (六)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

  (七)教育行政部门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以任何形式组织考前培训。

  (八)招聘查询网址如下:

  “龙岗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lg.gov.cn/

  (九)咨询电话。

  考生如对招考政策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公告、《岗位表》等。如仍有疑问,请拨打以下电话咨询(工作日9:30-11:30,14:30-17:30):0755-89551913。

  (十)本公告由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

  2026年4月30日

深圳市龙岗区2026年上半年深圳定点面向2026年应届生招聘教师公告

龙岗区位于深圳市东北部,地处“深莞惠”城市圈几何中心,是深圳的人口大区、产业大区、创新大区,连续八年位居全国工业百强区榜首。龙岗作为全国教育体量最大的行政区之一,2025年获评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当前,龙岗深入实施“All in AI”“鸿蒙之区”战略,深入推进深圳东部中心建设,奋力打造有意思、有商机、有得住、有品质的现代化城区典范,推动全区教育整体发展迈向一流。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龙岗区2026年上半年将于深圳定点面向2026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61名,招聘岗位见《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2026年上半年深圳定点面向2026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及深圳市事业单位管理有关规定,现就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聘对象

  1.2025年9月1日-2026年8月31日期间毕业的202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非在职)。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其中,国内普通高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6年本科应届毕业生须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位证书;中外合作办学院校仅颁发学位证书的,须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位证书;国(境)外院校毕业生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学位证书。

  考生须于规定时间前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报到及聘用时,境外院校毕业生及中外合作办学院校仅颁发学位证书的毕业生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2.正在参加或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是指:我省招募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

  3.2026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

  (二)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招聘公告及《岗位表》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身份

  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期间毕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非在职)。

  2.报考学历

  (1)具有普通高校(非在职)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学位。

  (2)考生必须以最高学历报考。

  3.报考专业

  (1)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本科及以上”,专业要求为“汉语言文学”,考生为2026年应届毕业研究生,本科学历的专业为“汉语言文学”,但研究生学历的专业为“数学”,则不符合要求。

  (2)报考者应届学历的所学专业及专业方向要求,必须与岗位要求相符。判断专业是否相符,参考《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附件2)。

  应聘人员应根据本人所学专业名称,与《公务员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名称进行对照,如专业名称一致的,则所学专业已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列表,按照该专业名称及代码进行报考,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的,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为该“学科门类”所含“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专业”(代码为6位数)的,均符合报考条件。如岗位有专业方向要求,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根据其提供的学历学位证书、所学课程成绩单等材料判定其专业方向是否符合要求。

  若所学专业为《公务员专业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按其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进行报考。如旧专业后注明“部分”的,须征询招聘单位同意后报考。若所学专业已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有专业代码),同时也为旧专业名称的,可以按照所学专业报考,也可以按照旧专业以相近专业报考。

  (3)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公务员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若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为“专业”(代码为6位数),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该“专业”的上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可按前款规定以相近专业报考。

  (4)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报考依据。如报考人员第二学位也取得了符合招考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可以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报考。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均应当为国家承认(如通过学信网验证等)的学历学位证书。

  4.资格证书

  (1)教师资格证书。在《岗位表》“与岗位有关的其它条件”中有教师资格证要求的,按《岗位表》要求报考。岗位条件中没有教师资格证要求的,报名时需提供与岗位对应学科且不低于岗位学段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例如,报考高中语文教师岗位的需提供高中语文教师资格证;报考中学语文教师、初中语文教师岗位的需提供初中及以上语文教师资格证,仅有小学语文教师资格证则为不符合条件;报考中小学语文教师、小学语文教师岗位的需提供小学及以上语文教师资格证)。

  如报名时未取得的考生,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可先报名,但须承诺于2027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层次及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到期未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所有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关资格证书后,方可办理入职手续。

  (2)其他证书。如岗位要求取得其他资格证书的,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其中,外语专业八级证书暂未取得的可先报名,但须承诺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

  5.报考年龄。

  报考年龄要求以《岗位表》具体要求为准。《岗位表》要求为38岁及以下的,应为1987年5月9日以后出生;《岗位表》要求为40岁及以下的,应为1985年5月9日以后出生。

  二、报名

  (一)时间:2026年5月9日9:00至5月14日17:00。

  (二)方式: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按要求登录网址(https://szkscp.lggov.cn/)选择相应报考批次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相关资料。网上报名时上传的资料可为任何图片格式,不能为PDF格式,请确保填写信息真实、准确。

  (三)注意事项:

  1.每位考生同一批次限报考1个岗位,如出现同一批次报名多个岗位并提交资料的情况,则判定为审核不合格并取消相关资格。

  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已报考我区其他批次招聘并被确定为拟聘(体检)人选的,不得再次报考本次招聘或者参加本次招聘其他环节,如出现再次报考的将取消考生报考资格。

  4.报名期间,报考职位确认并提交后不可修改报考信息和报考职位。

  5.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够及时取得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须提供的材料如下:

  1.基本材料。

  (1)报名表(附件3)。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3)学历及学位证书。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者,需同时提供本科学历及学位证书。

  尚未取得学历及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供落款时间为2025年9月1日以后的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初审时无法开具的,由上述单位开具证明代替)、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或证明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

  (4)成绩单和绩点情况(截至当前学期的所有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其中,留学归国人员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

  (5)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资格证书。暂未取得相关证书的考生须提交《报考资格承诺书》(附件4)。

  (7)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5)。

  (8)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如岗位有要求专业方向的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9)在校期间所获得的荣誉证书等材料(可自愿提供)。

  (10)其他能够证明本人学习或实践成果的材料(可自愿提供)。

  2.有下列情形的,还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1)留学归国人员报名时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者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必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所有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后,必须凭《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2)军队院校地方班毕业生报考的,需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

  (3)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大学生村官提供聘任合同和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

  ②“三支一扶”计划提供我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

  ③“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提供由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④“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提供团省委或团中央出具的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志愿服务证。

  基层服务项目期满考核合格证书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

  以上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如材料不齐,不予进入下一轮考试环节;如存在任何材料造假行为将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纳入失信行为人名单,并通报报考人员就读院校。

  三、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采用线上资格审核的方式。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组织工作人员对报考者进行线上资格审核。资格初审以网上填报的个人信息为依据,不符合招聘条件者,资格初审不通过。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线上资格初审结果。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需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笔试网上确认,笔试确认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周一)9:00-17:00,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笔试网上确认的,视为放弃笔试资格。

  通过资格初审并完成笔试确认的人员列为进入下一轮考试人选。笔试时间、地点将在“龙岗政府在线”网站上公布。资格初审只是对考生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查结果为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比例4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比例60%。

  (一)笔试环节

  (1)时间:5月23日(暂定,具体以后续公告为准)。

  (2)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具体地点以后续公告为准)。

  笔试内容为行政能力测验及相应学科专业知识。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将在“龙岗政府在线”网站发布,请及时关注相关公告并按时参加考试。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不组织或委托组织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笔试成绩合格线将在“龙岗政府在线”网站上公布。笔试结束后,将根据招聘岗位数量,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拟聘人数的4倍确定入围面试环节人员;笔试合格人数未达上述比例的,所有笔试合格人员将确定为入围面试环节人员。

  (二)面试环节

  1.资格复审。

  (1)时间:5月26日(暂定,具体以后续公告为准)。

  (2)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具体地点以后续公告为准)。

  面试前,对面试对象是否符合《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2026年上半年深圳定点面向2026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基本条件及报考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考生按公告要求携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考点现场资格复审,按照网上报名时提交的材料顺序核对原件,现场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发放《面试通知书》。

  考生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及相关材料(身份证遗失的提供临时身份证,无法提供相关身份证明的不得入场),进入资格复审现场。入围面试环节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入围面试环节人员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2.面试。

  (1)时间:待定,详见《面试通知书》。

  (2)地点:深圳市龙岗区,详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形式及组织:面试由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负责组织,面试的形式和具体安排见公告。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

  (4)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5)确定体检人选: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将结合考试情况划定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在综合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人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入围体检人选;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则通过加试决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入围体检名单将在面试工作结束后在“龙岗政府在线”网站上公布。

  五、体检、考察、公示

  (一)体检

  体检在深圳进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入围体检人员须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如体检结果出现影响聘用的情况时,不进入后续环节。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将进入考察环节。由用人单位成立考察组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按程序取消聘用资格。进入考察阶段的人员应提交《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授权书》(附件6),不提交授权书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

  (三)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龙岗政府在线”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一)办理聘用备案手续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国家及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相关规定的,由主管部门按规定申报办理聘用备案。获聘人员为事业编制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相关薪酬待遇。

  拟聘人员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签订聘用合同

  对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人员,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1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递补要求

  若出现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等情况,由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结合岗位招聘需求在七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安排递补。

  八、其他事项

  (一)考生须于规定时间前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时间均以证书落款日期为准),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报到及聘用时,境外院校毕业生及中外合作办学院校仅颁发学位证书毕业生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考生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三)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四)由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安排到下属公办中小学工作,不服从安排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六)龙岗区教育局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以任何形式组织考前培训。

  (七)招聘查询网址

  龙岗政府在线:http://www.lg.gov.cn/

  (八)咨询电话(工作日9:30-11:30,14:30-17:30):0755-89551913。

  (九)本公告由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

  2026年4月30日

山东省寿光市2026年夏季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2026年夏季面向社会为寿光市部分学校公开招聘教师6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5年5月7日及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本科段或研究生段跟需求学科专业一致或相近,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和学历学位(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记载的所学专业相一致)等条件;

(六)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七)须具有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不含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对2026年应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已经通过教师资格证笔试全部科目考试或已经取得有效期内面试合格证明或为师范类高校毕业生教师资格证免试人员,也可报名,但需在面试资格现场审查时提交承诺书,承诺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其中通过教师资格证笔试全部科目考试的考生须在面试资格现场审查前取得面试合格证明,否则取消面试资格;师范类高校毕业生教师资格免试人员需在面试资格现场审查时提供《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八)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在面试资格现场审查时提交由用人管理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

(九)定向(含服务期内公费师范生)、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十)普通话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语文教师岗位二级甲等及以上。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十二)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详见《寿光市2026年夏季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见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寿光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事业单位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按政策规定未满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非2026年高校毕业生;在读且学习形式为全日制的非2026年高校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曾受过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招聘的组织方法和时间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初审、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6年5月7日9:00-5月11日16:00

查询时间:2026年5月7日10:00-5月12日10:00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寿光市教体局官网(http://www.shouguang.gov.cn/sgsjyj/),根据页面提示,进入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分辨率为160像素(高)×120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照片务必清晰)。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如因报名信息填写不完整或有不实之处,出现所有后果均由本人承担。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由寿光市教育和体育局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2.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6年5月7日10:00-5月12日10:00

招聘单位安排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公布初审结果。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会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将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弄虚作假、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等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6年5月7日10:00—5月12日11:30

  应聘人员在审核通过后至查询截止时间以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共计100元(会计岗位5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审核通过后,按规定办理减免手续。

  4.计划调整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以实际缴费人数为准)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情况,在寿光市教育和体育局网站(http://www.shouguang.gov.cn/sgsjyj/)和寿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www.shouguang.gov.cn/sgrsj/)公布。

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被取消或核减的招聘计划,根据实际需求,调整到同一招聘单位的其他学科岗位(本单位招聘计划只有1人的,岗位取消后,计划调整到同学段城区学校的相近学科),招聘计划调整情况及时面向社会公告。请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保持通讯畅通。

5.打印准考证

缴费成功人员须于规定时间登录寿光市教体局官网打印准考证和《寿光市2026年夏季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内含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供参加面试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具体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公告。

(二)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1.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初定2026年5月23日(周六)举行。具体笔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报考人员统一参加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满分均为100分)。公共科目答题时间为60分钟,专业科目答题时间为90分钟。

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相关内容;专业科目考试内容为拟报考专业类别所需相关知识。其中,美术专业考试内容含命题素描作画,考生自带作画工具。

会计岗位只考一科,按100%计入笔试成绩。考试内容为会计相关专业知识。

3.笔试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公共科目成绩×30%+专业科目成绩×70%。笔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三)面试资格现场审查

除报名时网上资格初审外,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如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招聘单位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需提交材料等事宜另行公告。

审查未通过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对递补人员的现场资格审核,截至面试之日以前一个工作日的12:00。

(四)面试

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招聘1人的,按1:5的比例确定)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按上述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中的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

教师岗位(不含会计岗位)面试形式为试讲。中小学教师岗位试讲范围均为初中段相应学科现行教材。试讲教材均不指定年级、版本。会计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为70分。对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行考察和体检。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另行公告。 面试考务费70元。

三、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成绩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按专业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专业科目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

(一)考察。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按干部档案管理有关要求,加强对考察人选人事档案的审核。凡发现档案材料涉嫌造假(或涂改)、档案重要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或历史状况不清等情形的,立即进行查核,未核准前,暂缓考察或者暂停聘用程序。凡发现涉嫌以不实学历信息报考、违规异地高考、学习工作经历交叉等情形的,立即进行查核,未核准前,暂缓考察或者暂停聘用程序。对考察人选人事档案中存在的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对经考察发现,考察人选存在严重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严重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情形的,不予列为聘用人选。同时,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印发<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的通知》(高检发〔2020〕14号)要求,对应聘人员的性侵违法犯罪信息进行查询,经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记录的,一律不予聘用。所有报名成功的人员均默认同意授权寿光市教育和体育局按照有关规定对其相关信息进行查询。

(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者,不予聘用,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面试范围且不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同一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三)选岗。报考合并岗位的,考察、体检合格人员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自主选择岗位。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成绩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选岗顺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按专业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选岗顺序;专业科目成绩仍相同的,按照加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选岗顺序。

考察、体检、选岗的具体时间等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四、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寿光市教育和体育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举办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举办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报寿光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聘用)通知书》,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最低服务期为5年。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名单一经公示,不再递补。

公示结束后,聘用手续须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聘用)通知书》规定的时限内办理完成,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及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次招聘发布的公告、岗位计划表、应聘须知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查询网址:

寿光市人社局官网(http://www.shouguang.gov.cn/sgrsj)

寿光市教体局官网(http://www.shouguang.gov.cn/sgsjyj)

  咨询电话:0536-5273563(请在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拨打)

 

附件:1.寿光市2026年夏季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

     2.应聘须知

寿光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6年4月29日

山东省潍坊市教育局所属单位、学校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潍坊市教育局所属单位和学校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决定为潍坊市教育局所属单位、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2026年潍坊市教育局所属单位、学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49人,控制总量人员7人。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2026年潍坊市教育局所属单位、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热爱教育事业,政治素质过硬,无违纪违法情形;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符合招聘岗位学历、学位、专业以及其他条件要求(2026年高校毕业生须在

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专业审核参照国家教育部制定的高等教育专业目录以及报考人员所学课程实施;

4.专业技术类别初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5年5月8日及以后出生),2026年硕士、博士毕业生报考的,放宽到43周岁及以下(1982年5月8日及以后出生),专业技术类别中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80年5月8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教师资格要求的招聘岗位,应聘人员须在公示聘用前取得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应聘语文教师应有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

6.具有学科教学经历要求的岗位,须为从事一线教学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8日,非学科教学、单纯社团兴趣小组等不视为学科教学经历;

7.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6年高校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且学习形式为全日制的非2026年高校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6年5月8日9:00—5月13日16:00。

查询时间:2026年5月8日11:00—5月14日16:00。

报名人员登录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weifang.gov.cn/,下同)考试鉴定专栏,选择网上报名及准考证打印栏目,找到本次招聘考试报名入口,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6年5月8日11:00—5月14日11:00。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报名人员应及时查看资格审核反馈信息,个人未及时补充完善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6年5月8日11:00—5月14日16:00。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网上缴纳笔试考务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考务费缴纳成功后,不再退费。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报名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按减免考务费有关程序办理,请本人联系报考学校办理。

4.准考证打印

缴费成功人员于2026年5月21日9:00—5月23日9:3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和报名表,供考试使用。

5.有关事项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2)对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聘用1人的,取消聘用计划;计划聘用2人及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潍坊教育信息港(http://jyj.weifang.gov.cn/)予以公布。

(3)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名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请报名人员缴费成功后,密切关注有关公告,保持通讯畅通。

(4)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所载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二)现场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的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交报名材料;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关材料主要包括:

1.经本人签字、签守承诺确认的《潍坊市教育局所属单位、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二份;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6年高校毕业生可提供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

3.本人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三证同时收取复印件各1份)及近期同底版2寸照片2张(与报名表照片一致);

4.教学经历证明原件,对任教学段学科、一线教学工作年限(未实际实施学科教学的时间不认定为教学年限)等作出说明,加盖公章、经办人签字;

5.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提交的上述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一律取消资格,已聘用的予以解聘。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40%:6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1.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26年5月23日上午8:00—10:00。

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一科,满分100分。根据招聘岗位要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岗位履职所需的理论素养、专业知识、技能水平等。教师(教研员)岗位重点是招聘岗位对应的教育教学理论知识、学科知识和专业知识等方面内容。

笔试分数线: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综合确定。

2.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面试比例依次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截至面试之日前第三天的17时,面试人选不能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核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对递补人员的资格复审,截至面试之日前一天的12时。

面试主要通过试讲、讲解、答辩等形式分类实施。教师(教研员)岗位面试,主要通过试讲、答辩等方式,分类、分学科(专业)组织实施,考察教育教学素养、能力及潜质等。非教师(教研员)岗位面试,以基于问题解决的讲解、答辩等方式实施,重点测评应聘者的理论水平、岗位适应能力,考察应聘者职业素养、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等方面内容。

试讲(讲解)10分钟,答辩5分钟,分别独立计时。

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作出,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在本场考试结束后当场向应聘人员统一宣布面试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素质,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考察和体检范围。

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请及时关注公开招聘有关网站。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组织考察、体检。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面试成绩仍然并列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考察和体检范围人选。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印发<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的通知》(高检发〔2020〕14号)要求,对应聘人员的性侵违法犯罪信息进行前置查询。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按规定按权限实施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过程中,在职工作人员工作单位不同意考察的,取消考察资格,按程序递补。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费用自理。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根据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公开招聘有关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有异议的,市教育局和各招聘单位、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对有影响聘用问题的,不予聘用。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人员控制总量管理岗位,按照《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实施。

四、其他

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六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人社部发〔2023〕5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及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以免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后果自负。

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潍坊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各招聘单位、学校咨询电话见《2026年潍坊市教育局所属单位、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监督电话0536-5573039,招聘网站网址:http://jyj.weifang.gov.cn/。

   附件:1.2026年潍坊市教育局所属单位、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2.潍坊市教育局所属单位、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潍坊市教育局   

2026年4月30日

山东省庆云县2026年面向省属公费师范生招聘简章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教育厅中共山东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鲁教师发〔2019〕1 号)和《关于印发德州市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德教体人字〔2020〕4 号)精神,经研究,庆云县拟选聘2026届山东省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2人到中学任教。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共设置招聘岗位2个,为专业技术初级岗,计划2个(含硕师计划),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已经与德州市教育局(德州市教育和体育局)签订《山东省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按期毕业的2022级山东省省属高校公费师范毕业生(含“硕师计划”人员、考取非全日制研究生人员);2026年未选岗或者未落实就业岗位的全日制研究生毕业和退役复学的2026年毕业的省属公费师范生。

因考取全日制研究生、参军入伍等原因暂缓履约的2022级省属公费师范生,不参加本次选岗。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参加当年招聘。面试前已与其他县(市、区)签约的毕业生,不得参加此次招聘考试。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学历标准、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并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5.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相关要求,按规定依程序开展教职员工准入查询。

6.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表(附件1)中规定的专业一致。

7.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期以及法律、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三、招聘办法与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时间。2026年4月30日至2026年5月7日16:00。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请按规定时间将报名材料发至庆云县教育和体育局邮箱qyjyjrsk@dz.shandong.cn。邮件名称以“应聘岗位+应聘专业+姓名”(如:01政治张三)命名。报名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请于5月7日16:00前发送报名邮件,逾期不予受理。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在选择岗位时,考生本科专业须与招聘计划中学科计划一致。

3.提交材料。考生须按下列顺序提报以下材料彩色扫描件。

(1)报名表、承诺书。报名人员下载《庆云县2026年面向省属公费师范生招聘报名表》(附件2,按要求完整、如实填写,将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2寸电子照片插入到表格指定位置,所在院校在相应位置盖章)、《庆云县2026年面向省属公费师范生招聘报名信息汇总表》(附件3)、《容缺报名承诺书》(附件4)。

(2)身份证(正反面)。

(3)《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

(5)无犯罪记录证明。

(6)相应学段和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持教育部考试中心印发的相应学段和学科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参加学校免试认定的若尚未发放,提供成绩合格的相关证明)。

考生要确保报名材料内容要真实、完整、准确,网上报名期间庆云县教育和体育局安排专人对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审核。经审核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根据《山东省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和《山东省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公费师范生培养期满,未按规定时间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解约、违约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按有关规定办理。

(二)考试

考试采取现场面试的形式进行。应聘人员的面试地点、面试人员须知等详见面试方案,面试方案另行公告。

面试时间:2026年5月9日。

面试形式与内容:面试由庆云县教育和体育局组织实施,以“试讲+答辩”方式进行(试讲10分钟内,总时长15分钟以内。合并计时,试讲满10分钟,工作人员予以提醒),讲授内容为相应学段学科知识内容,使用庆云县现行教科书。

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面试划定最低70分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不得确定为考察对象。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岗位适应能力,从事岗位工作所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及职业能力。本岗位面试全部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当场进行加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成绩为其排序。考试成绩及岗位排名在庆云县政府门户网站(www.qingyun.gov.cn)公示。

(三)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员

面试结束后,各招聘岗位根据实际招聘数按面试成绩高低依次等额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合并岗位采取高分先选原则进行选岗。双向选择确定就业意向后第一时间进行签约。如未在规定时间签约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出现招聘岗位空缺、与空缺岗位专业一致的公费师范毕业生无县(市、区)与其签约的情况,由德州市教育局、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专场招聘会。

确定的考察体检人员与庆云县教育和体育局签订就业协议,签订协议后,不得再参加其他县(市、区)的省属公费师范生选岗和签约。

(四)考察、体检

1.考察

招聘单位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心理素质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办理聘用手续。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考察意见,招聘单位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2.体检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未经同意,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时处于妊娠期的,应提前提出暂缓体检申请。申请暂缓时限不得超过一年,逾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体检暂缓者体检及之后的环节均不进行,须体检合格后再行安排。 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庆云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做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签订六年聘用合同(其中硕师推免计划人员签订三年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其它

(一)请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通讯方式畅通,并密切关注庆云县政府门户网站(www.qingyun.gov.cn)、电话、短信等相关通知。因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程序全过程,如发现有条件不符、提供材料不实、考试作弊的,将随时取消考生资格。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招聘咨询电话:0534-7088385

庆云县教育和体育局邮箱:qyjyjrsk@dz.shandong.cn

庆云县政府门户网站(www.qingyun.gov.cn)

附件1:庆云县2026年面向省属公费师范生招聘岗位表.xls

附件2:庆云县2026年面向省属公费师范生招聘报名表.doc

附件3:庆云县2026年面向省属公费师范生招聘报名信息汇总表.xls

附件4:容缺报名承诺书.doc

庆云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6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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