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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州闽侯县2021年招聘待入编教师的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福建福州闽侯县2021年招聘待入编教师的公告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1〕1号)文件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相关规定,现将闽侯县2021年公开招聘待入编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人数及条件要求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闽侯县教育系统在编人员和待入编教师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8.除另有规定外,本公告各岗位要求提供的所有证件(书)、证明材料等必须在2021年3月21日(含)前取得。对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内)以及岗位要求的普通话等级证书(报考语文应具备二级甲等及以上的普通话等级证书)的考生准予报名,但教师资格证必须在2021年8月16日前取得,届时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2021届毕业生报考,目前暂未领取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等证件的,应持有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和所学专业及教师资格证等证明材料原件,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件须在2021年8月16日之前取得,届时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核贯穿考试、聘用全过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本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根据不同阶段,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聘用资格或单方解除聘用合同等处理。
(二)各岗位招考人数、报名对象具体条件等详见本公告附表。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3月21日至3月27日(网络报名系统关闭时间以系统提示为准,请应聘人员务必留意,逾期不再受理)。
(二)填报岗位:符合规定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按专业对口原则,每人报考一个岗位志愿。
(三)报名办法: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唯一官方网站(网址: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教师招聘考试”专栏注册报名。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上网报名、打印准考证。报考闽侯县待入编教师的人员应选择“新任教师”模块进行报名。
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要认真阅读本公告及附表各岗位报名资格条件,按网上提示要求,认真填写准确的个人报考相关信息(含本人自高中起的所有学历信息等,填写的所学专业名称应与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一致,教师资格种类及任教学科名称应与教师资格证上的名称一致)。如因应聘人员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有虚假行为而造成无法参加考试,或审核未通过,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后果。
应聘人员应于报名期间及时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应立即通过网络报名平台进行申诉,并在3月27日报名截止前及时跟踪后续情况。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须于网络报名平台规定的时间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保持通讯畅通:应聘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原则上要求在2021年9月1日前不得更改。若因特殊原因变更的,应聘人员应在变更后三日内书面(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告知闽侯县教育局人事科(联系电话:0591-22986401)。否则,因变更电话号码无法联系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五)招考专业目录:按照《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1年)》执行。专业条件设置为类别的,类别所列专业均符合专业报考条件;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应符合所列具体专业要求。
三、考试办法、内容、时间
(一)考试办法
采取笔试和面试考核相结合办法择优聘用。
(二)考试内容
1.笔试:根据闽教师〔2021〕1号文件规定,笔试工作由全省统一组织。笔试内容详见福建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笔试成绩由笔试原始成绩和政策加分相加而成,各岗位应聘人员笔试原始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教育综合知识占40%,专业知识占60%折算。
2.面试:面试内容包括编写教案、片段教学等,部分岗位还需进行指定的技能操作测试(详见岗位信息表)。面试教材为相应学科教材。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
3.各岗位笔试成绩及参加面试资格审核人员名单通过福州市闽侯人民政府网《教师招录》栏(网址:http://minhou.fuzhou.gov.cn/xjwz/zwgk/jydt/jszl/,下同)公布。
(三)考试时间、地点
1.笔试时间、地点以网络报名系统打印的准考证上的说明为准。
2.面试时间、地点通过福州市闽侯人民政府网《教师招录》栏另行通知。
四、面试资格审核
1.参加福建省统一公开招聘笔试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须进行面试资格现场审核,面试资格审核有关事项通过福州市闽侯人民政府网《教师招录》栏另行通知,面试资格现场审核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资格现场审核材料要求(以另行通知为准)。
(1)2021届毕业生提交材料:①《2021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登记表》(上网打印);②身份证;③就业推荐表(经院系及就业指导中心签章,并附上大学期间课程成绩);④普通话等级证书(语文教师岗位要求应聘人员须持有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以上②-④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分别按顺序叠放。
<!–[if !supportLists]–>(2)<!–[endif]–>往届毕业生提交材料:①《2021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登记表》(上网打印);②身份证;③就业推荐表(经院系及就业指导中心签章,并附上大学期间课程成绩);④普通话等级证书(语文教师岗位要求应聘人员须持有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⑤教师资格证书;⑥报到证;⑦就业协议书;⑧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与学士学位证书)。以上②-⑧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分别按顺序叠放。
报到证与就业协议书如果已被用人单位签章或已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须提供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证明或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函》。公办学校在编教师的单位同意报考函还需教育主管部门同意。
非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考生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可查询学历,并提供本人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下载页,有学位条件要求的,应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上(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可查询认证,并提供本人《学位证书查询结果》下载页。
部分岗位对个别专业有研究方向要求的(指本公告附表“专业要求”栏中所列专业后带有“(某某学科或方向)”的)应提供经毕业高校出具的《专业研究方向证明》(须加盖院系公章,并附上工作人员联系电话号码)。毕业证书中的专业名称已明确“某某学科或方向”的可不必提供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须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五、招聘程序与办法
1.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闽侯人民政府网站等公告栏上发布招考教师公告,根据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和福州市人社局、教育局要求,组织开展报考工作。
2.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委编办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招聘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时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招聘按照笔试成绩(折成百分制)从高分到低分,以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同分的一并入围),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聘用成绩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的综合成绩来计算(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三位),聘用合格成绩为60分。未达面试合格成绩和聘用合格成绩的不予聘用。根据聘用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末位同分的,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笔试成绩再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中专业知识科目分数高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若专业知识分数也相同,则采用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若个别岗位进入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拟招聘人数时,笔试成绩应达到60分(百分制)、面试成绩应达80分(百分制)方可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因故放弃拟聘用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其空额在该岗位未聘用人员中根据聘用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面试成绩、聘用成绩和拟聘用人选的名单等在福州市闽侯人民政府网《教师招录》栏上公布。
3.拟聘用人员须参加体检,体检合格的方可聘用。有关体检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在福州市闽侯人民政府网《教师招录》栏上另行通知。体检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规定执行。凡无故缺席体检,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不予聘用。
4.拟聘用人员须参加暑期岗前集中培训,有关培训的具体事项通过福州市闽侯人民政府网《教师招录》栏另行通知,岗前培训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A、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的;B、报到时未能按岗位报名条件提供相关证件或相关证件审核不合格的;C、审档不合格的;D、与原单位有签定聘用合同的人员未能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
根据《福建省人民检察院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公安厅关于开展预防校园性侵犯专项行动的通知》(闽检会〔2019〕2号),报考人员应依法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记录,并提交《入职承诺书》。聘用前,县教育局应将拟聘用人员信息通过公共安全管理平台进行审查。
拟聘用人员按照聘用成绩及学科岗位数,高分者优先选岗〔岗位选择高中、职专的拟聘人员必须持有相应学科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有关选岗的具体事项通过福州市闽侯人民政府网《教师招录》栏另行通知。
8.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9.招聘工作认真执行回避、保密等有关规定,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
六、照顾政策与服务年限
1.参加 “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等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笔试成绩按省市有关规定予以加分。各岗位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面试资格现场审核时随带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到闽侯县教育局人事科办理审核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2.本次招聘的待入编教师奖励政策按照《闽侯县教育系统人才引进实施办法》文件规定执行。待入编教师在本县最低服务年限为六年,满六年后,方可申请参加县内教师校际交流或申请调出本县,未满六年离岗的,每差1年需缴纳违约金壹万元,尚未入编的不予办理编制确认手续。其中,有享受人才奖励金等相关补贴的教师在本县服务年限为十年,满十年后,方可申请调出本县,未满十年离岗的,需如数退回人才奖励金、生活补贴及购房补贴等,并缴纳相应的违约金(具体金额以《闽侯县教育系统人才引进实施办法》文件规定为准)。
七、聘用办法
待入编教师的工资福利待遇参照编内教师,五险一金和职称评聘等按相关规定办理。待入编教师一年合同期满后,在考核合格的基础上,每年各学科按照一定比例(原则上不少于10%)根据2021年教师招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顺序确定入编人选,报县委研究后办理入编和事业单位聘用手续。另外,为鼓励广大待入编教师争创佳绩,在全县统一质量检测中,待入编教师所任教学科学年综合排名(含两个学期)全县占比前3%(含3%)的,则该教师当年可直接入编(不受10%名额限制)。
八、其它事项
本次招考工作政策咨询电话:0591-22986401。
咨询电话开通时间为报名时间内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为缓解我县学校师资紧缺难题,今年拟继续通过笔试、面试的办法招考编外合同教师(中小学、幼儿园共50名,详见附表4),其工资待遇参照编内见习教师水平发放,“五险一金”等按相关规定办理。招聘条件可暂参考2020年我县“编外合同教师”的招聘要求(详见闽侯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minhou.gov.cn/xjwz/zwgk/jydt/jszl/202008/t20200821_3459353.htm),具体以6月底发布的《关于2021年闽侯县编外合同教师招聘公告》为准,敬请关注闽侯人民政府网《教师招录》栏目,网址:http://minhou.fuzhou.gov.cn/xjwz/zwgk/jydt/jszl/)。编外合同教师的笔试成绩采用相应学科岗位2021年福建省统一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凡符合我县编外合同教师招考条件并取得2021年省统一公开招聘笔试相应学科岗位笔试成绩的未聘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符合闽侯县编外合同教师招考条件但无法报名参加其他岗位全省统一笔试的人员,可登陆福建省统一公开招聘笔试网络报名平台(网址: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教师招聘考试),在“委托考试”模块相应学科岗位中报名,网络报名审核通过后参与本次全省统一笔试。已报名参与本次全省统一公开招聘笔试岗位(含全省各地及福州市属学校岗位)且有意向应聘闽侯县编外合同教师的人员,因可取得相应学科岗位笔试成绩,不必另行上述操作。
另外,闽侯职专招聘药剂、美容、养老专业教师(编内)各1名,其中,药剂专业委托闽侯县卫健局统一招聘,美容、养老专业委托闽侯县人社局统一招聘,敬请关注福建考试报名网(http://fjksbm.com/portal)。
本公告由闽侯县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法规办理。
 
附表: 1.闽侯县2021年公开招聘待入编教师岗位信息表(200人)
2.闽侯县2021年待入编教师招聘单位与招聘计划表(中小学170人)
3.闽侯县2021年待入编教师招聘单位与招聘计划表(幼儿园30人)
4.闽侯县2021年编外合同教师招聘单位与招聘计划表(中小幼50人)

闽侯县人社局  闽侯县教育局
2021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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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州闽侯县2021年招聘待入编教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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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我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

1.请考生在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合理安排行程路线。

2.考试当天,考生应适当提前到达考点,按要求存放手机和随身物品,按照考点工作人员指引,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有序通过智能安检门入场。考试结束后,按监考员指令有序离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3.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请广大考生依法诚信参加考试。

4.考试临近,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和中介机构利用网络和其他渠道向考生发布“助考”“提供真题”以及兜售作弊工具等有害信息,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避免上当受骗。

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8月31日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6年9月12日9:00—11:00、13:00—15:00、16:00—18:00。各科目考试时间详见考生本人准考证。

二、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7日—12日(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二)考试当天,考生需提前到达考点。考生要安排足够的出行时间,免考试当天因交通拥堵、不熟悉路况、天气等原因影响准时应考。送考车辆不能进入考点,送考车辆到达考点后请迅速驶离,做到“人下车走”,勿在周边逗留。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凭准考证(纸质)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原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若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丢失,可凭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相片及印章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二)考生进入考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实施的身份验证、金属探测器安检及对随身物品的检查。建议考生不携带手机等通信设备到考点,确有需要携带手机的,在进入考场前请将手机闹钟关闭后再关机,放置在考场门口的手机挂袋内。

(三)考场内设有挂钟(仅供参考),考试时间以广播指令或考点统一打铃为准;建议考生不佩戴手表入场参加考试。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考场,如有违反,按违规处理。

)考生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

(五)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用非黑色签字笔或铅笔答主观题无效),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与答题内容无关的标记。保持答题卡面清洁,不折叠、不破损,禁止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四、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诚信考试

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请考生依法参考、诚信参考,杜绝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海南省考试局

2026年8月25日 

北京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12日(周六)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考,就考试事项提醒如下

一、准考证打印

1. 考生可97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通过考试服务—报名系统—”北京“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信息,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 准考证使用A4规格白色空白纸张打印,严禁在正反面任何区域书写任何内容

3. 请在参加考试前仔细阅读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

二、时间要求

考生须至少于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开考前30分钟按监考员指令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提前交卷离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不得晚于考试结束前10分钟;交卷离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三、入场检查

1. 考生进入考点时,须通过智能安检门等设备接受安全检查请合理规划出行路线,预留充足时间,以免延误考试。

2. 所有电子、通讯设备手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禁止带入考场,即使已呈关闭状态。任何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的,都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如考生携带手机等电子通讯产品进入考点,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3. 请不要携带任何贵重物品,与考试无关的考生个人物品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4. 强烈建议考生尽量不佩戴金、银、铜等金属饰品,不穿有金属纤维或装饰物的衣服不携带钥匙、磁卡金属水杯避免反复安检耽搁入场时间

5. 如考生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心脏起搏器、金属牙具、使用助听器、孕妇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须向考点安检工作人员提供医疗机构证明,接受专人检查。

6. 考生进入考场时,须接受近身慢扫检查建议使用透明文具袋携带必需文具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等不得带入考场

四、入场凭证

考生须凭纸质版准考证和报名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入场。身份证丢失或补办中的考生,须携带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临时身份证明。注意:电子身份证不能作为入场有效身份证件使用。

五、答题注意事项

1. 考生领取答题卡后,应首先核对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须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

2.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均属于考试违纪行为。

3. 答题卡应保持卷面整洁,非填涂区域不得乱写乱画不得折叠、污染损毁答题卡。因不规范作答导致答题卡无法扫描评阅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诚信考试提醒

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基础性环节事关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事关民族复兴伟业。必须牢固树立“师德师风第一”信念,坚决抵制任何考试违规作弊行为。

2. 考生须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以下考试纪律和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1《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附件2)、《教师资格条例》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附件4)相关内容践行诚信考试承诺。

3. 考生违纪作弊行为,将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发生违纪情形的,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发生作弊情形的,除取消当次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外,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追加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附件1: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pdf

附件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pdf

附件3:教师资格条例.pdf

附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录).pdf

宁夏自治区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定于2026年9月12日举行。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7月3日10:00—7月6日17:00

网上审核时间:7月3日10:00—7月7日24:00

网上缴费时间:7月3日10:00—7月8日24:00

二、报考考区

本次考试共设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7个考区,其中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两个高校考区,仅限本校在籍学生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申请人具有宁夏户籍或有效期内的宁夏居住证;在我区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宁夏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本科学生(含专升本学生)、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五)应具备以下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六)持有宁夏户籍的外省高校在校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如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其条件要求与区内高校在校生一致。

(七)驻宁部队及武警部队官兵可在部队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八)中专(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在读生、非全日制专科和本科学历在读生不得在毕业之前以对应的学历水平,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均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核验。中专、中职学历(学前教育专业)须经过省(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四、注意事项

(一)禁止考生委托他人代替报名。如因考生个人填报错误,致使无法考试、成绩无效、后续无法认定证书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缴费成功后,考生所有信息无法更改。

(二)某一考区报考人数满额后,将关闭该考区报考通道,考生可选择未关闭的考区进行报考。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参加考试;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被处以1-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在处罚期内不得报名。

附件1-4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类别及有关说明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4.宁夏各考区咨询电话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5日

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5〕103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师〔2021〕1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点建设的通知》(粤教考函〔2021〕21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粤教继函〔2019〕4号)精神,现将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广东省户籍人员。

2.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

3.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以当次考试时间计算)。

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满足以上条件中至少一条的方可报考。

说明: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考生须按实际考试时间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报名期间,尚未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但至考试时已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的,则本次可正常报名,个人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报名期间为广东省内高校毕业年级学生,考试时已经毕业的,以“非在校生”身份报名,其户籍、居住证等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并按要求选择相应考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见附件1)。

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

(三)免考条件

1.免考条件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2.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6年7月3日10:00至6日16:00,内地考生须选择户籍、居住证申领地或学籍所在地市所辖的考区,港澳台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区;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7月8日24:00;

准考证下载打印开始时间:2026年9月7日10:00。

(二)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诚信考试从报名做起。网上报名前,考生须自行对照上述报名对象及条件要求,确定是否具有报名资格。报名时,须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不符合报名条件(含信息填写错误或以虚假资料获取考试资格)而参加考试者,后果自负。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具体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3),并遵照执行

(三)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根据我省相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65元/人·科次。考试费一旦缴纳后,无论是否实际到考均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不再安排补缴。

三、笔试时间及科目

本次笔试各科目名称、代码和有关说明见附件4。笔试各科目采用纸笔方式进行。

四、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及考试标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其中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二)考点与入场

我省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点均实行人脸识别、智能安检、金属探测等入场检测方式,考生打印准考证后,应及时查阅考点地址,合理规划路线,确保提前到达考点,并配合做好入场身份核验与相关检测。

(三)成绩公布与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11月6日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 ntce.neea.edu.cn)公布(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成绩。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体事项可咨询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四)个人信息变更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从2026年上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考生本人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发生变更的,考生须携本人身份证件、公安部门开具的个人信息变更证明(户口本或带有公章的其他纸质证明)、本人签名的书面变更申请(格式不限,须注明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及需要变更信息的准考证号码),提交至各考区报考机构办理更正手续。提交申请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31日、9月1日至30日(仅工作日受理),逾期申请者将延至下个申请周期。已成功申请的考生可于每申请周期结束30天后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看变更结果,考试机构不另行通知。

(五)违规处理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处理。考生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涉及违法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节选)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报名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4.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5.广东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查询路径及联系方式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常见问题及解答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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