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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莆田市荔城区2021年招聘新任教师方案-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福建莆田市荔城区2021年招聘新任教师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委编办《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1]1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2021年莆田市荔城区公开招聘新任教师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面向全国,年龄30周岁以下(即1990年3月及以后出生)的应往届毕业生,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名。
二、招聘岗位、人数、条件

序号 学校类别 招聘岗位 招考人数 学历 学位 专业 教师资格 普通话 备注
1 中学 语文 11 本科及 以上学历 学士或 以上学位 师范类 相应学科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二级甲等及以上 硕士研究生不受师范类专业限制
数学 12 本科及 以上学历 学士或 以上学位 师范类 相应学科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二级乙等及以上
英语 15 本科及 以上学历 学士或 以上学位 师范类 相应学科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二级乙等及以上
物理 6 本科及 以上学历 学士或 以上学位 师范类 相应学科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二级乙等及以上
化学 5 本科及 以上学历 学士或 以上学位 师范类 相应学科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二级乙等及以上
生物 7 本科及 以上学历 学士或 以上学位 师范类 相应学科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二级乙等及以上
政治 5 本科及 以上学历 学士或 以上学位 师范类 相应学科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二级乙等及以上
历史 5 本科及 以上学历 学士或 以上学位 师范类 相应学科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二级乙等及以上
地理 4 本科及 以上学历 学士或 以上学位 师范类 相应学科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二级乙等及以上
1 中学 通用技术 2 本科及 以上学历 学士或 以上学位 师范类 相应学科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二级乙等及以上 硕士研究生不受师范类专业限制
信息技术 3 本科及 以上学历 学士或 以上学位 师范类 相应学科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二级乙等及以上
音乐 2 本科及 以上学历 学士或 以上学位 师范类 相应学科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二级乙等及以上
体育 2 本科及 以上学历 学士或 以上学位 师范类 相应学科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二级乙等及以上
2 小学 语文 73 专科及 以上学历 不限 师范类 相应学科小学   及以上教师资格 二级甲等及以上
数学 50 专科及 以上学历 不限 师范类 相应学科小学   及以上教师资格 二级乙等及以上
英语 15 专科及 以上学历 不限 师范类 相应学科小学   及以上教师资格 二级乙等及以上
科学 5 专科及 以上学历 不限 师范类 相应学科小学   及以上教师资格 二级乙等及以上
音乐 6 专科及 以上学历 不限 师范类 相应学科小学   及以上教师资格 二级乙等及以上
美术 4 专科及 以上学历 不限 师范类 相应学科小学   及以上教师资格 二级乙等及以上
体育 5 专科及 以上学历 不限 师范类 相应学科小学   及以上教师资格 二级乙等及以上
信息技术 2 专科及 以上学历 不限 师范类 相应学科小学   及以上教师资格 二级乙等及以上
心理健康 3 专科及 以上学历 不限 师范类 相应学科小学   及以上教师资格 二级乙等及以上
3 幼儿园 幼儿园 24 专科及 以上学历 不限 师范类 幼儿园教师资格 二级乙等及以上
4 特殊教育 特殊教育 2 专科及 以上学历 不限 师范类特殊教育相关专业 相应学科的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语文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二级乙等及以上

其他条件要求:
1.政治思想合格,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2.所有证书,包括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书等,必须在2021年7月前取得(研究生毕业证书可延至2021年12月)。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4.企业在职人员应征得用人单位同意,并由用人单位出具证明;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必须在体检前2天提供,否则取消相应资格。
三、招聘方式
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资格初审、复核、面试、体检、考核等工作由荔城区教师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具体招聘工作由荔城区教育局组织实施,荔城区人社局参与对招聘工作组织的指导和实施方案的监管,荔城区纪委监委驻区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对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21日-27日。
2.报名方式与收费:采取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方式,请登录福建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http://www.eeafj.cn/)教师招考专栏。
3.资格初审:由荔城区教师招聘领导小组负责。
4.注意事项:笔试报名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1个岗位(只能报考一个学段学科)。报名时,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以及对注册虚假信息,恶意刷高报考人数,达到减少竞争目的扰乱报名秩序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
(二)笔试
1.笔试对象:经资格初审后,招考岗位的招考人数为1人的,若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足1:3的,该岗位不开考,该岗位报考者的报名费将如数退还;招考岗位的招考人数为2人及以上的,若报考者不足1:3比例的,按1:3等比例减少招考人数。不开考和减少招考人数的岗位由由区教师招聘领导小组统一对外公布,并报市人社局备案。
2.笔试时间与地点:4月18日,地点以考试机构核发的《准考证》上的通知为准。
3.笔试内容:笔试科目、内容及成绩计算方法等按闽教人[2010]7号有关文件执行。笔试分教育综合知识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两部分。教育综合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为时事政治、师德规范、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和心理学基础知识、新课程理念等;专业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为相应学科的专业主干知识和教材教法等,包括新课程理念与教学方式的应用。
4.笔试加分:符合《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关于农村独女户、二女户女儿在参加事业单位招聘时给予加分的通知》(莆政办[2012]22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引进人才家属子女就业工作的通知》(莆委办[2010]64号)等文件中关于笔试加分规定(具体内容见附件4、5、6、7)的考生可提出申请(在笔试百分制中加分)。拟加分对象须在规定时间内(加分受理时间将在荔城区人民政府教育专栏公告公示栏上另行公告通知,敬请考生及时关注,逾期不再受理)向区教育局提交由相关部门颁发的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加分考生材料审核认定后,名单将在网站予以公示。报考专门岗位的考生不再享受闽人发[2009]221号文件加分待遇。
(三)面试
1.面试对象确定:进入面试的报考者,按照每个岗位聘用计划数的3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若同一学科最后一个岗位比例范围内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对象。拟进入面试考生名单将在荔城区人民政府教育专栏公告公示栏上公布。
2.资格审核:面试前,招聘领导小组将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书面材料审核,资格条件的确认以此审核为准。进入面试考生在资格审核时放弃或资格不符的,予以该岗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一次(递补对象放弃或资格不符的面试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资格审核主要是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报考条件,并通过查验有关证书、文件资料和本人身份证等方式,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面试人选须随带身份证(未办理身份证的提供户籍证明)、毕业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届时,应届毕业生尚未领取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书的,可先随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身份证(未办理身份证的提供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报考专门岗位还需提供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证书(2021年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须提供县级以上服务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此审核为准。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在严格复查的前提下,除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报考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或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失职渎职外,不再将“专业资格不符”作为面试之后该岗位申请递补的理由,以维护资格复查的严肃性。
资格审核事项届时另行通知(在荔城区人民政府教育专栏公告公示栏上公告通知,下同)。资格审核通过者当场发给面试证,考生凭面试证、有效身份证明入闱参加面试。
3.面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办法:中小学(含特教)教师面试采取编写教案、课堂片段教学方式进行,幼儿园教师面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
5.面试内容与分值
(1)中小学(含特教)教师招聘面试,统一采取编写教案、课堂片段教学的办法,届时由评委在面试指定教材中,随机设定若干课题,同一学科考生抽签确认面试顺序后,由第1位面试考生随机抽取一个(同一学科同一课题,下同),根据抽选课题的教学内容,设计教学方案(时60分钟),然后进行课堂片段教学(时间10分钟),评委予以评分,教案不评分,课堂片段教学成绩即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2)幼儿教师招聘面试,采取五项技能(弹、唱、说、跳、画)能力测试。其中:①弹、唱:由评委从指定教材中随机设定5首歌曲,考生抽签确认面试顺序后,由第1位面试考生随机抽取一个(全部考生同一题目,下同)进行自弹自唱(时间2分钟);②说:由评委从指定教材中随机设定5个故事,考生随机抽取一个故事(时间2分钟);③跳:舞蹈可自选(时间2分钟);④简笔画:届时在测试用纸上画10个小空格,由评委临时设定简笔画内容,包括人物、动物、植物、日常用品等。考生按照指定内容画画,不上色(时间15分钟)。
上述面试成绩:弹唱、简笔画各30分,说、跳各20分,共100分。
6.面试使用的教材:以现行荔城区中小学(含特教)幼儿园使用教材为准(具体见附件2)。
7.计分办法: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评分采取去掉最高分、最低分各1个,取平均分为考生最后得分。若个别学科招聘人数较多,当天一个面试小组无法完成面试任务,须分成两个或两个以上面试小组的,采取加权平均法计分,计分方式:以同一岗位全部面试考生的“初评面试成绩”平均分(分别去掉2个最高分、2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除以考生所在面试小组“初评面试成绩”平均分(分别去掉2个最高分、2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得出该组的修正系数,考生最后得分(校正成绩)为考生“初评面试成绩”乘以考生所在组的修正系数。
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超过1:1比例进入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必须达60分以上(含60分),方为合格;按1:1比例进入面试的(含面试时因其他考生放弃造成1:1比例的),面试成绩必须达70分以上(含70分),方为合格。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分别计算(每次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若同一学科出现考试总分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先。
8.评委组成:由招聘领导小组从全省范围内随机抽调面试评委,每组由7人组成。
(四)体检
1.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体检地点:(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
3.体检对象:根据招考人数按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对象,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予确定为体检对象。若同一学科出现考试总分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先;若笔试成绩也相同,进行加试面试,并以加试成绩高者为先。
4.体检标准:参照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相关规定执行。报考者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逾期视为放弃,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察
1.对象:按1:1比例对考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者组织考察。
考察对象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被惩戒对象的,取消录用资格。
2.考察办法:考察由荔城区教育局组织实施(样表见附件3)。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均合格的人员中综合考虑,择优确定,并在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入聘签约时,入聘对象须持本人身份证参加签约。所有入聘对象均须随带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无法提供者,取消其入聘资格。不按时参加签约的,视同放弃资格。入聘签约时间另行通知。
(七)递补
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因体检、考察缺席或不合格而造成招考职位空缺的,原则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从报考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
(八)补充招聘
第一轮公开招聘结束后,未完成招聘的空缺岗位(名额)报经市人社局同意后再向社会公布。参加全省统一笔试但未被聘用且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者,可登录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进行补充招聘报名,每位应聘者可报考1个岗位,已被聘用或拟聘用的不得参加补充招聘。根据补充招聘应聘者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五、注意事项
1.新招聘教师实行最低5年服务年限制度。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招聘领导小组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公开招聘相关事宜均在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教育专栏公告公示栏(http://www.ptlc.gov.cn/ztzl/jyzl/)上公布,敬请关注,咨询电话:0594-2212325。
本通告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

2021年荔城区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设置一览表
学校
类别
学科名称     (招聘岗位) 招考人数 具体岗位
中学    语文 11 莆田第九中学2人(高中1人、初中1人)、莆田第十六中学2人(高中)、中山中学1人、沙堤初级中学2人、东洋初级中学2人、岱峰初级中学1人,埕头初级中学1人
数学 12 莆田第九中学2人(高中1人、初中1人)、莆田第十五中学1人(高中)、莆田第十六中学3人(高中)、莆田第二十四中学2人(高中1人、初中1人)、中山中学1人、沙堤初级中学2人、东洋初级中学1人
英语 15 莆田第九中学2人(高中1人、初中1人)、莆田第十五中学3人(高中2人、初中1人)、莆田第十六中学2人(高中)、莆田第二十四中学2人(高中1人、初中1人)、中山中学2人、沙堤初级中学2人、东洋初级中学1人、岱峰初级中学1人
物理 6 莆田第八中学1人(高中)、莆田第十五中学1人(高中)、莆田第十六中学1人(高中)、莆田第二十四中学2人(高中1、初中1)、中山中学1人
化学 5 莆田第十五中学1人(高中)、莆田第十六中学2人(高中1、初中1)、中山中学1人、沙堤初级中学1人
生物 7 莆田第八中学2人(高中1、初中1)、莆田第九中学1人(高中)、莆田第十六中学1人(高中)、莆田第二十四中学1人(高中)、中山中学1人、沙堤初级中学1人
政治 5 莆田第八中学1人(初中)、莆田第九中学1人(高中)、莆田第十六中学2人(高中1人、初中1人)、中山中学1人
历史 5 莆田第八中学1人(高中)、莆田第十六中学2人(高中1、初中1)、莆田第二十四中学1人(高中)、中山中学1人
地理 4 莆田第九中学1人(高中)、莆田第十六中学2人(高中1、初中1)、中山中学1人
通用技术 2 莆田第八中学1人(高中)、莆田第二十四中学1人(高中)、
信息技术 3 莆田第九中学1人(高中)、莆田第十六中学1人(初中)、沙堤初级中学1人
音乐 2 莆田第四中学1人(高中)、莆田第八中学1人(高中)
体育 2 莆田第八中学1人(初中)、莆田第十六中学1人(初中)

 

2021年荔城区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设置一览表
学校
类别
学科名称     (招聘岗位) 招考人数 具体岗位
  小学   语文 73 麟峰小学3人(安排木兰分校1人、磐龙校区2人)、第一实验小学5人、区第二实验小学2人、区第三实验小学2人、区第四实验小学6人、西洙中心1人(安排拱辰长丰小学1人)、西天尾中心2人(安排西天尾洞湖小学1人、西天尾中北大小学1人)、新度中心10人(安排新度中心小学3人、新度厝柄小学3人、新度蒲坂小学1人、新度阳城小学1人、新度下坂小学1人、新度港利小学1)、善乡中心7人(安排善乡中心小学2人、新度大坂小学2人、新度沟尾小学2人、新度东郊小学1人)、郑坂中心4人(安排郑坂中心小学1人、新度锦墩小学1人、新度沟口小学1人、新度青垞小学1人)、黄石中心9人(安排黄石中心小学1人、黄石中心小学分校4人、黄石五龙小学1人、黄石井后小学2人、黄石沙坂小学1人)、沙堤中心6人(安排黄石沙堤中心小学1人、黄石沙堤中心小学分校2人、黄石横塘小学1人、黄石凤山小学2人)、江东中心1人(安排黄石桥霞小学1人)、八一中心4人(安排黄石惠上小学2人、黄石惠下1人、黄石屏南小学1人)、东甲中心5人(安排东甲中心小学1人、黄石金山小学1人、黄石东埭小学1人、黄石遮浪小学1人、黄石东洋1人)、北高中心6人(安排北高中心小学2人、北高呈山小学1人、北高福岭小学3人)
数学 50 麟峰小学3人(安排木兰分校1人、磐龙校区2人)、区第一实验小学2人、区第二实验小学1人、区第四实验小学3人、西天尾中心3人(安排西天尾中心小学1人、西天尾后卓小学1人、西天尾龙山小学1人)、新度中心7人(安排新度中心小学2人、新度厝柄小学1人、新度蒲坂小学1人、新度港利小学1人、新度下坂小学2人)、善乡中心4人(安排新度善乡中心小学1人、新度桂林小学1人、新度大坂小学1人、新度东埔余小学1人)、郑坂中心4人(安排新度郑坂中心小学2人、新度锦墩小学1人、新度沟口小学1人)、黄石中心7人(安排黄石中心小学1人、黄石中心小学分校3人、黄石五龙小学1人、黄石井后小学1人、黄石沙坂小学1人)、沙堤中心2人(安排黄石沙堤中心小学分校2人)、八一中心7人(安排黄石八一希望中心小学1人、黄石惠上小学2人、黄石惠下小学1人、黄石屏山小学2人、黄石屏南小学1人)、东甲中心4人(安排黄石徐厝小学1人、黄石金山小学1人、黄石东埭小学1人、黄石东埭小学1人)、北高中心3人(安排北高中心小学2人、北高坑园小学1人)
2021年荔城区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设置一览表

 

学校
类别
学科名称     (招聘岗位) 招考人数 具体岗位
小学   英语 15 麟峰小学1人(安排麟峰小学1人)、区第一实验小学2人、区第四实验小学1人、新度中心2人(安排新度中心小学1人、新度蒲坂小学1人)、郑坂中心2人(安排新度锦墩小学1人、新度杨美小学1人)、黄石中心4人(安排黄石中心小学分校2人、黄石井后小学1人、黄石沙坂小学1人)、沙堤中心1人(安排黄石沙堤中心小学分校1人)、东甲中心2人(安排黄石金山小学1人、黄石东洋小学1人)
科学 5 区第一实验小学1人、区第二实验小学1人、区第四实验小学1人、黄石中心2人(安排黄石中心小学1人、黄石中心小学分校1人)
音乐 6 麟峰小学1人(安排麟峰小学1人)、区第一实验小学1人、区第四实验小学1人、善乡中心1人(安排新度沟尾小学1人)、黄石中心2人(安排黄石中心小学1人、黄石中心小学分校1人)
美术 4 麟峰小学1人(安排麟峰小学1人)、区第一实验小学1人、区第三实验小学1人、黄石中心1人(安排黄石中心小学分校1人)
体育 5 麟峰小学1人(安排麟峰小学1人)、区第一实验小学1人、黄石中心2人(安排黄石中心小学分校1人、黄石五龙小学1人)、八一中心1人(安排黄石惠上小学1人)
信息技术 2 区第三实验小学1人、黄石中心1人(安排黄石中心小学分校1人)
心理健康 3 区第一实验小学1人、区第三实验小学1人、黄石中心1人(安排黄石中心小学1人)
特殊教育 特殊教育 2 区特殊教育学校2人
 
2021年荔城区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设置一览表

 

学校
类别
学科名称     (招聘岗位) 招考
人数
具体岗位
幼儿园 幼儿园 24 区第一实验幼儿园2人(安排南郊分园1人、中海分园1人)、区第二实验幼儿园4人(安排荔能分园1人、润璟分园1人、荔阳分园2人)、新溪幼儿园2人(安排陡西分园2人)、溪白实验幼儿园4人(安排绶溪分园4人)、麟峰小学附设学前班3人(安排木兰附设学前班1人、磐龙附设学前班2人)、区第四实验小学附设学前班2人、拱辰中心幼儿园4人(安排濠浦分园4人)、西天尾中心幼儿园1人(安排洞湖分园1人)、黄石中心幼儿园1人(安排黄石中心幼儿园分园1人)、黄石中心附设学前班1人(安排黄石沙坂小学附设学前班1人)



附件2
2021年荔城区新任教师招聘面试使用教材范围
1.中学
语文:普通高中教科书 语文必修上册(人民教育出版社,总主编:温儒敏,2019年8月第1版,2020年7月第1次印刷);
数学:普通高中教科书 数学必修第一册(人民教育出版社,主编:章建跃 李增沪,2019年6月第1版,2020年7月第1次印刷);
英语:普通高中教科书 英语必修第一册(人民教育出版社,主编:刘道义 郑旺全,2019年6月第1版,2020年7月第1次印刷);
物理:普通高中教科书 物理必修第一册(山东科学技术出版社,主编:廖伯琴,2020年7月第1版,2020年7月第1次印刷);
化学:普通高中教科书 化学必修第一册(江苏凤凰家园出版社,主编王祖浩,2020年7月第1版,2020年7月第1次印刷);
生物:普通高中教科书 生物学必修1(分子与细胞)(人民教育出版社,主编:朱正威、赵占良,2019年6月第1版,2020年7月第1次印刷);
政治:普通高中教科书 思想政治必修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民教育出版社,总主编:张异宾,2020年7月第2版,2020年7月第1次印刷);
历史:普通高中教科书 历史必修 中外历史纲要(上)(人民教育出版社,总主编:张海鹏 徐蓝,2019年8月第1版,2020年7月第1次印刷);

 
地理:普通高中教科书 地理必修第一册(人民教育出版社,总主编:樊杰 高俊昌,2019年6月第1版,2020年7月第1次印刷);
通用技术:普通高中教科书 通用技术技术与设计1必修(地质出版社,主编:陈玲玲 王永奉,2020年7月第1版,2020年7月第1次印刷);
信息技术:普通高中教科书 信息技术必修1 (数据与计算)(教育科学出版社,总主编:李艺 董玉琦,2019年8月第1版,2020年6月第3次印刷) ;
音乐:普通高中教科书 音乐必修音乐监赏(人民音乐出版社,主编:赵季平 莫蕴慧,2019年7月北京第1版,2020年6月河南第一次印刷);
体育:普通高中教科书 体育与健康必修全一册(广东教育出版社,主编庄弼 邓星华,2019年8月第1版,2020年6月第3次印刷)。
2.小学
语文:义务教育教科书 五年级上册(人民教育出版社,小学主编:陈先云(执行) 曹文轩  崔峦  李吉林, 2019年6月第1版, 2020年7月第2次印刷);
数学:义务教育教科书 五年级上册(人民教育出版社,主编:卢江 杨刚,2014年3月第1版, 2018年6月第5次印刷);
英语:义务教育教科书 五年级上册(福建教育出版社,主编:陈维振, 2014年7月第1版, 20206年6月第10次印刷);
科学: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 五年级上册(教育科学出版社,主编:郁波, 2003年6月第1版, 2020年4月第18次印刷);

 
音乐:义务教育教科书 音乐(简谱)五年级上册(湖南文艺出版社,主编:张前 刘清华,2014年7月第1版,2019年7月第6次印刷);
美术:义务教育教科书 美术五年级上册(人民教育出版社,主编:杨永善,2014年3月第1版,2020年7月第7次印刷);
体育:义务教育教师用书 体育与健康5~6年级全一册(人民教育出版社,主编:耿培新, 2014年3月第1版, 2015年1月第2次印刷);
信息技术:福建省义务教育教科书(2020年修订版)信息技术五年级上册(福建教育出版社,主编:许力,2020年6月第1版, 2020年6月第1次印刷);
心理健康:小学生心理健康  五年级上册(福建教育出版社,主编:叶一舵,2017年8月第1版,2019年8月第3次印刷)。
3.特殊教育
届时面试,由随机抽签产生的第1位面试考生从《生活语文》和《生活数学》中随机抽签确定其中一科为考试科目。
全日制培智学校义务教育实验教科书《生活语文》五年级上册(河北教育出版社,总主编:吕相斌,2013年8月第1版,2013年8月第1次印刷);
全日制培智学校义务教育实验教科书《生活数学》五年级上册(河北教育出版社,总主编:吕相斌,2013年8月第1版,2018年8月第5次印刷);
4.幼儿
福建省幼儿园教师教育用书 《领域活动指导》(大班上册)(福建人民出版社,2017年8月第2版,2017年8月第1次印刷)。
附件3  

莆田市荔城区公开招聘新任教师聘用考察表

 

姓名   性别   籍贯  
出生
年月
  政治
面貌
  最高学历  
第一学历毕业院校及专业   毕业时间  
现学历毕业院校及专业   毕业时间  
身份证号   联系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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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健
部门
意见
                        
                    审核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公安
部门
意见
                 
                    审核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档案
审查
意见
 
                      审核人(签名):
                                              
            年   月   日

注:卫健部门意见由县区或以上卫健部门签署,公安部门意见由户籍所在公安部门签署,档案审查意见由莆田市荔城区教育局组织相关人员审查签署 。
附件4

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
闽人发[2006]10号

各设区市人事局、省直各单位、中央在闽单位:
    现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就有关问题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一并按照执行。
    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为社会普遍关注的一项重要工作。各招聘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精心组织,规范程序,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我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的有关规定,切实做好公开招聘补充工作人员的各项工作(具体办法另行印发)。
    二、下列人员可以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1、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属国家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及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的人员;2、事业单位引进符合我省“年度人才引进指导目录”要求的人才及其家属;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4、担任副处级以上职务的人员;5、党政机关分流人员;6、同类型经费渠道的事业单位之间流动的人员;7、从财政核拨事业单位流动到财政拨补事业单位或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从财政拨补事业单位流动到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人员。各有关事业单位要根据本单位人才队伍发展规划,结合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工作,积极从省外、海外引进紧缺急需的人才。
    三、为了充分体现对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所做贡献的肯定和激励,各部门和单位在招聘工作人员时,应对退役运动员和退役士兵予以适当照顾:
    (一)对有突出贡献(指获得奥运会前六名、世锦赛世界杯前三名、亚洲体育三大比赛冠军、全运会冠军)的运动员和荣立一等功的退役士兵,事业单位可采取考核方式予以接收聘用。
    (二)事业单位根据岗位人员空缺情况,需通过考试与考核相结合方式从退役运动员和退役士兵中补充工作人员的,可提出招聘方案,报经其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同意,采取面向退役运动员和退役士兵的有限竞争招聘考试方式进行。
    (三)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参加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享有笔试成绩加分待遇,加分不受笔试满分限制,具体加分标准如下:
    1、曾获得世界体育三大比赛(奥运会、世锦赛、世界杯)第2—6名、亚洲体育三大比赛(亚运会、亚锦赛、亚洲杯)和全运会第2、3名、全国锦标赛、全国冠军赛冠军的运动员加9分;获得省运动会冠军、全国锦标赛、冠军赛第2、3名、亚洲体育三大比赛(亚运会、亚锦赛、亚洲杯)第4至6名、全国年度最高级别比赛冠军的运动员加7分。
    2、服役满13年以上的转业、复员士官加8分;服役满9年至12年的转业、复员士官加6分;服役满6年至8年的复员士官加4分;服役满3年至5年的复员士官加2分;荣立二等功以上转业士官、退役士兵另加3分;荣立三等功退役士兵另加2分;获得优秀士官和优秀士兵荣誉称号的退役士兵另加1分;伤残士兵另加3分;对长期在边防、高原、海岛等艰苦地区以及从事飞行、舰艇工作的退役士兵除享受以上加分外,可再加3分;入伍前是全日制普通大专以上毕业生(国家统招)的退役士兵,退役后除享受以上加分外,可再加5分。
    以上各项加分可以累计,但最高不得超过10分。
    四、从2006年1月开始,事业单位以考核方式补充工作人员统一填报《福建省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三份,并凭省人事行政部门签章的《福建省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登记表》办理有关人事关系接转手续。
五、委托我厅进行人事管理的中央在闽单位,应按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补充工作人员。
 
附:1、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
        2、福建省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登记表
 

二○○六年一月十七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已经人事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6年1月1日起执行。

               人 事 部 部 长 张柏林
               二○○五年十一月十六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规范事业单位招聘行为,提高人员素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适用本规定。参照公务员制度进行管理和转为企业的事业单位除外。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及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人员外,都要实行公开招聘。
     第三条 公开招聘要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四条 公开招聘要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
     第五条 公开招聘由用人单位根据招聘岗位的任职条件及要求,采取考试、考核的方法进行。
     第六条 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是政府所属事业单位进行公开招聘工作的主管机关。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与事业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
     第七条 事业单位可以成立由本单位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职工代表及有关专家组成的招聘工作组织,负责招聘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二章 招聘范围、条件及程序
     第八条 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凡符合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第九条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第十条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不得设置歧视性条件要求。
    第十一条 公开招聘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招聘计划;
    (二)发布招聘信息;
    (三)受理应聘人员的申请,对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四)考试、考核;
    (五)身体检查;
    (六)根据考试、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
    (七)公示招聘结果;
    (八)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第三章 招聘计划、信息发布与资格审查
     第十二条 招聘计划由用人单位负责编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招聘的岗位及条件、招聘的时间、招聘人员的数量、采用的招聘方式等。
    第十三条 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的年度招聘计划须报人事部备案;国务院各部委直属事业单位的招聘计划须报上级主管部门核准并报人事部备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招聘计划须报省(区、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备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的招聘计划须报上级主管部门核准并报同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备案。
    地(市)、县(市)人民政府所属事业单位的招聘计划须报地区或设区的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第十四条 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应当公开发布招聘信息,招聘信息应当载明用人单位情况简介、招聘的岗位、招聘人员数量及待遇;应聘人员条件;招聘办法;考试、考核的时间(时限)、内容、范围;报名方法等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或组织招聘的部门应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
第四章 考试与考核
    第十六条 考试内容应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
    第十七条 考试科目与方式根据行业、专业及岗位特点确定。
    第十八条 考试可采取笔试、面试等多种方式。
    对于应聘工勤岗位的人员,可根据需要重点进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
    第十九条 考试由事业单位自行组织,也可以由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事业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统一组织。
    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考试服务机构和人才服务机构可受事业单位、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或事业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委托,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提供服务。
    第二十条 急需引进的高层次、短缺专业人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
    第二十一条 对通过考试的应聘人员,用人单位应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第五章 聘 用
    第二十二条 经用人单位负责人员集体研究,按照考试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第二十三条 对拟聘人员应在适当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至15日。
    第二十四条 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前,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规定报批或备案。
    第二十五条 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第二十六条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第六章 纪律与监督
    第二十七条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第二十八条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第二十九条 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对事业单位招聘过程中违反干部人事纪律及本规定的行为要予以制止和纠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第三十条 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违反本规定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三)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四)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五)事业单位负责人员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六)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的;
    (七)违反本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第三十一条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本规定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第三十二条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事业单位需要招聘外国国籍人员的,须报省级以上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招聘。
    第三十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本地区的公开招聘办法。
    第三十五条 本规定自2006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5

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
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
闽人发〔2009〕221号

各市、县(区)人事局,各有关市、县(区)“三支一扶”办:
根据中组部、人社部等五部门《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2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福建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闽委办[2006]73号)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省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政策落实和就业服务工作,加强我省农村基层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长效工作机制,现就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通知如下:
一、服务基层项目主要包括:福建省级和设区市级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福建省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
二、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为两年及以上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报考省、设区市公务员的,笔试总分加3分,报考县(市、区)、乡(镇)公务员的,笔试总分加5分。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限报考县(市、区)、乡(镇)公务员,笔试总分加5分。
三、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为两年及以上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三年内报考我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考试,既可按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验报考,也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
四、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为两年及以上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报考省、设区市事业单位的,笔试总分加3分,报考县(市、区)、乡(镇)事业单位的,笔试总分加5分。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限报考县(市、区)、乡(镇)事业单位,笔试总分加5分。
五、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为两年及以上期满考核合格并愿意继续在我省农村基层工作的毕业生,在我省乡(镇)事业单位编制内新增工作人员时,可免于参加统一招考,由接收单位直接报县(市、区)人事部门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相关手续。对于参加我省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并愿意留在服务县(市、区)街道(镇)工作的毕业生,由服务社区所在县(市、区)人事部门根据具体情况选聘在相关街道(镇)所属有空编的事业单位工作。
六、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为两年及以上期满考核合格的毕业生可报考面向我省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高校毕业生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专门职位。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限报考县(市、区)、乡(镇)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专门职位。
七、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不再享受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加分和专门职位招考优惠政策。
八、本通知从印发之日起执行,参加省外组织实施的上述服务基层项目福建生源高校毕业生参照执行。
 

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
福建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
二○○九年九月二十五日

 附件6

关于农村独女户、二女户女儿
在参加事业单位招聘时给予加分的通知
莆政办〔2012〕22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生育文明·幸福家庭”促进计划的意见》(闽委办〔2012〕73号),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提高农村独女户、二女户的待遇,体现各级政府对计生光荣户的关心和关怀。根据市委会议纪要[2012]25号和市长办公会议纪要[2012]22号精神,决定市、县(区、管委会)向社会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给予莆田籍的农村独女户、二女户女儿笔试成绩分别加4分、2分并计入总分的待遇。
各级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计生优惠政策,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制定更多有利于计生户子女成长的优惠政策,更好地发挥计生利益导向作用,切实转变旧的婚育观念,推动我市人口计生工作上新水平。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1月20日




附件7     

中共莆田市委办公室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做好引进人才家属子女就业工作的通知
(莆委办〔2010〕64号)

 
各县区委(工委)、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人才引进工作,切实解决引进人才家属子女就业问题,根据国家人事部和省有关部门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引进人才家属子女就业工作通知如下:
1、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尚未就业家属子发女进入事业单位工作,必须参加公开招聘考试,并符合岗位设置的条件,实行笔试加分政策。具体加分分值(按100分制的笔试成绩加分)为:
(1)两院院士的家属子女加30分;
(2)国家“千人计划”专家的属子女加28分;
(3)国家“863计划”、“973计划”专家组组长、副组长的家属子女加25分;
(4)国家有突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的家属子女加20分;
(5)担任国家科技攻关课题负责人、国家重点实验室副主任以上、学术委员会副主任以上、学部委员的教授给专家的家属子女加18分;
(6)相当于长江学者成就奖的教授专家的家属子女加15分;
(7)获得相当于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省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的教授级第一完成人的家属子女加10分;
(8)教授、博士的家属子女加5分;
加分分值按照就高原则,不重复加分。
2、引进人才家属、子女已就业的,可按同类性质单位随调,组织人事部门要积极协调相关单位抓好落实。
3、对家属子女不符合事业单位设置条件的,引进单位可自行聘用,不列入编制内。
4、莆田学院内现有的教授、博士研究生的家属子女,符合事业单位招考岗位条件要求,具备上述条件可享受同等待遇。
5、过去规定与本意见不一致的,按本意见执行。

                        中共莆田市委办公室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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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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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做好2023年特岗教师聘用与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各设区市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医疗保障局,各特岗计划实施县(区、市)人民政府:

为鼓励和引导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任教,提高农村教育质量,按照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23〕1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3〕34号)精神及陕西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做好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陕教〔2023〕15号)安排,2023年我省9个设区市65个县区共招聘特岗教师3412人(见附件1、2)。现就做好2023年我省特岗教师聘用与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时足额发放特岗教师工资。要切实提高站位,进一步夯实部门主体责任,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夯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 建立特岗教师工资待遇落实长效机制的通知》(陕教〔2019〕333号)精神和要求,确保特岗教师工资待遇按时正常足额发放,不折不扣落实好国家和我省关于特岗教师工资待遇有关政策。特岗教师在三年聘期内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其他津贴补贴由各地根据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和中央补助水平综合确定。其工资性年收入水平高于中央补助部分,由县(区、市)政府承担。

二、切实解决特岗教师生活待遇。县(区、市)政府要落实资金,解决特岗教师地方性津补贴、体检费和按规定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享受相应社会保障待遇(商业保险除外)应缴纳的相关费用。落实好特岗教师周转宿舍等生活待遇保障工作,妥善解决特岗教师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上的困难。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的县(区、市),应将特岗教师纳入实施范围。

三、不断规范和加强特岗教师管理。特岗教师三年聘期(服务期)内由县(区、市)教育局(特岗办)代本级政府统一管理,任教学校日常管理,计算工龄、教龄。县(区、市)教育局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管理规定,每学期对特岗教师考核一次,考核结果入档留存,作为办理特岗服务证书的有效依据;市教育局每年抽查一次。对违反聘用合同及学校规章制度的特岗教师,依法依规及时处理。

四、保障和维护特岗教师权益。持续加大对特岗教师的关心帮扶力度,在工作和学习上多指导,思想和生活上多关心,确保特岗教师在工资待遇、职称评聘、评优评先、骨干选拔、继续教育、绩效考核等方面与当地公办教师同等对待。落实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17〕11号),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按规定程序直接办理聘用手续,确保全部入编入岗,鼓励服务期满特岗教师继续扎根基层,服务乡村教育。落实服务期满特岗教师报考国家公务员、硕士研究生等优惠政策。尽快完成特岗教师聘用合同书,全力保障特岗教师合法权益。

五、进一步加强对特岗计划的总结宣传。加大对特岗计划和特岗教师的宣传,深入挖掘特岗教师群体的优秀典型,大力宣传特岗教师志存高远、扎根乡村的奉献精神和感人事迹,切实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定期总结交流,不断增强特岗教师的职业自信和使命感、归宿感,确保特岗教师安心舒心用心工作。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省教育厅(省特岗办)联系。

联系人:周淼、赵芳

电话:029-85370059

电子邮箱:sxtgjs@126.com

附件:
1.   2023年陕西省招聘特岗教师统计表
2.   2023年陕西省招聘特岗教师名单

      中共陕西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医疗保障局

 2024年4月30日
福建宁德市福安市高级中学2024年招聘教师6名的通告

福安市高级中学地处福安城区,福建省二级达标高中,环境幽雅,交通便利。现为满足学校教学需求,进一步优化师资结构,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高中数学教师3名

高中物理教师3名

二、报名条件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师范院校毕业生优先。师范类大学四年级学生及应届毕业生可顶岗、实习。

2.性格开朗、大方得体,对学生认真负责,有责任心。

3.职业道德高尚、为人师表,积极承担学校工作任务。

4.具备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操守,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无涉金融“三欠”,无犯罪记录。

三、报名方式

1.来电报名;

联系人:詹老师 13030966706

     江老师13706028910

2.应聘教师将个人简历电子版发送至学校邮箱:2556339119@qq.com

3.报名截止日期:2024年7月19日

四、待遇与福利

1.学校统一安排住宿;

2.工资待遇面议。

安徽池州市贵池区202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现就2024年池州市贵池区使用编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2024年池州市贵池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数共10名。具体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详见《2024年池州市贵池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表》(附件1)。

招聘公告、岗位等信息于2024年5月16日起同时在贵池区人民政府网( http://www.ahgc.gov.cn/ )、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czsrsj.chizhou.gov.cn/home.html)、池州市教育和体育局网(http://czsjtj.chizhou.gov.cn)、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http://rskszx.czsrsj.chizhou.gov.cn)等相关网站上统一发布。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

(三)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其中,2024届毕业生可凭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含幼儿园)和岗位要求的普通话等级及以上证书报名,并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证书编号;

(四)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0周岁及以下”为“1993年5月1日(含)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专业”参照《安徽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参考专业目录汇总》。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括号里的信息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专业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考生只能以括号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http://rskszx.czsrsj.chizhou.gov.cn)。报名时间为5月23日8:00至5月27日17: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登陆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池州市贵池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信方式(如错填、手机关机、停机等原因造成无法联系到考生本人,耽误考试、聘用的,其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资格审查由贵池区招聘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网络报名时填写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至5月28日12:00前可登陆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5月28日12: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5月29日16:00前登陆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按规定缴纳笔试费用,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6月11日工作时间,携带相关材料到贵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地址:池州市秋浦东路168号,联系电话:0566-3214807)现场办理退费手续。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紧缺学科岗位(专业),经池州市贵池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可降低比例开考。被取消招聘岗位的考生,可于5月30日12:00—17: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二)笔试

1.笔试科目和内容

(1)中小学教师笔试科目为《中小学教育综合知识》,主要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课程改革政策和师德修养等相关知识及学科专业基础知识,满分120分。 

笔试范围以《安徽省2024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省命题考试笔试大纲》(附件2)为准。

(2)幼儿园笔试科目为《幼儿园教育综合知识》,主要内容为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幼儿教育法律法规、幼儿园教师修养和幼儿教育课程理论等相关知识及学前教育专业基础知识,满分12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4年6月10日

上午 8:30—10:30 《中小学教育综合知识》或《幼儿园教育综合知识》 

笔试地点:池州市城区,具体考点、考场见准考证。

考生于6月7日9:00至6月9日24:00从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自行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3.“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参加笔试的,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计划”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两年或以上)。

上述人员于6月11日工作时间携带相关证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笔试准考证到贵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地址:池州市秋浦东路168号,联系电话:0566-3214807)申报加分。逾期不再办理。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贵池区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笔试成绩增加2分。

笔试成绩将在贵池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

为确保新进教师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成绩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加分)。考生成绩达不到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资格复审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和考生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含加分)相同,一并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选。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考生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或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资格复审递补不超过2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在贵池区人民政府网站上通知。

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属全日制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至2024年7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4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学位)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4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至2024年12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3.属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含幼儿园)和岗位要求的普通话等级及以上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于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或证书编号。至2024年7月31日仍不能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或证书编号,或原件与岗位要求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以上材料均需复印件。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每人收取专业测试费用80元,在领取专业测试通知单时缴纳。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四)专业测试

1.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专业测试采取无生上课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查报考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满分为100分。

2.幼儿园教师招聘岗位专业测试采取专业考评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查报考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专业考评包括试讲和技能展示(钢琴弹唱、舞蹈、绘画),满分为100分(其中试讲占40分,技能展示每项20分)。

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专业测试成绩低于7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最终合成成绩

考生最终合成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含加分)÷1.2×40%+专业测试成绩×60%,合成后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考生最终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考生如最终合成成绩相同的,以专业测试成绩高者优先。若考生各项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以下环节如出现成绩相同情形,依此处理。

体检由贵池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安徽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教资〔2014〕7号)、《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5〕15号)以及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体检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工作由贵池区教育体育局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各单位组织考察时要采取工作平台查询(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个别谈话、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深入了解考察对象的信用情况,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考生中,按考生最终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贵池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教师资格等证书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新聘教师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有关事宜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考务安排、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有关信息在贵池区人民政府网站陆续公布。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招聘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本公告由池州市贵池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执行。

咨询电话:0566-3214807(贵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66-3219827(贵池区教育体育局)

考务电话:0566-3214808(贵池区人事考试指导中心)

监督电话:0566-2029030(贵池区纪委监委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1.2024年池州市贵池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表

    2.安徽省2024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省命题考试笔试大纲       

                                                                                 池州市贵池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16日 

安徽省石台中学2024年引进教育人才公告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进一步加强石台中学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经批准,决定开展石台中学2024年引进教育人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师范专业毕业生。

二、引进计划

引进教育人才共5名(具体计划见附件1)。

三、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

(三)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四)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年5月2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5月21日及以后出生);

(五)符合引进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附件岗位表“专业”参照《安徽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等。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括号里的信息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考生只能以括号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考生不能凭专业(学业)证书、结业证书、辅修证书、毕业证书上的辅修专业报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引进方式

采取“专业测试加体检、考察”方式进行。

五、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安徽省石台中学2024年引进教育人才公告于2024年5月16日在石台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21日-5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2.报名地点:石台县人社局(地址:石台县仁里镇和平南路劳动巷3号)  

3.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专业测试(考试)。报考人员须如实提供《安徽省石台中学2024年引进教育人才报名表》(见附件2,登录公告网页下载自行填写)、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属参加2024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供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等级证书和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承诺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同底照片3张。其中,2024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生证原件、复印件和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且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承诺书。

(2)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为确保引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引进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该岗位引进计划数。

如同一岗位报考人员超过20人的,则按先笔试后专业测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按笔试成绩取前10名进入专业测试(笔试成绩不计入最终成绩,最后1名如有并列,则一同进入专业测试环节)。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组织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另行公告。

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四)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采取试讲(无生上课)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

专业测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成绩计算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专业测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设定成绩最低分数线为7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同一岗位专业测试成绩相同进行加试,加试内容另行通知。

专业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本次引进人才不收取专业测试考试费用。

(五)体检与考察

专业测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及《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教资〔2014〕7号)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岗位匹配、诚信记录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综合专业测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确定引进人才名单,在石台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核准报批相关手续。

引进人才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事业编制),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5年,试用期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引进人才各环节信息,均在石台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请报名考生及时登陆查询查阅。同时,报名考生须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公告由石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石台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66-6027685(县教体局)

                0566-3295055(县人社局)

监督举报电话:

0566-3296660(县纪委监委派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0566-6021059(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体局纪检监察组)

                                                                                                                                                                              石台县委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 

                                                                                                                                                     石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石台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5月16日

 

重庆市九龙坡职业教育中心2024年招聘公告

因学校发展需要,现公开招聘非编教师、驻校教官、生活老师14名。

一、招聘计划

1.教师8名(其中高中数学、化学、物理、生物、历史、日语教师各1名,体育教师2名)

2.驻校教官4名

3.生活老师2名

二、招聘条件

基本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身心健康,品行良好,热爱教育事业,能胜任岗位工作。

同时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非编教师

(二)驻校教官

1.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丰富驻校教官工作经验者可放宽学历到高中;

2.限男性,年龄35周岁及以下;

3.热爱学生、责任心强,善于与学生和家长沟通,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团队协作、信息化工作能力。能长期住校工作,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4.党员、在部队期间曾担任思想政治工作、有学校相关工作经验优先考虑。

(三)生活老师

1.大专及以上学历,有丰富的学校宿舍管理经验者,学历可放宽到高中;

2.限女性,年龄30周岁至46周岁;

3.热爱学生、责任心强,善于与学生和家长沟通,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团队协作、信息化工作能力。能长期住校工作,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三、福利待遇

1.参照在编教职工,待遇优厚,建立工资增长考核机制;

2.购买五险;

3.招聘录用后的教师,可参与职称评定。

四、招聘程序

1.非编教师

笔试→面试→体检

2.驻校教官、生活老师

面试→体检

五、报名

1.时间:即日起报名,聘满截止。

2.方式

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相关证书、一张个人生活近照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邮箱148449713@qq.com(教师岗)、335830454@qq.com(驻校教官、生活老师),邮件及简历命名为“应聘XX+姓名+电话+应/往届+学历+毕业学校”。

应聘教师咨询电话:

13883898356(徐老师)

15223057608(石老师)

15023755792(刘老师)

应聘驻校教官、生活老师咨询电话:

13883864997(张老师)

15736504351(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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