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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莆田市荔城区2021年招聘新任教师方案-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福建莆田市荔城区2021年招聘新任教师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委编办《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1]1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2021年莆田市荔城区公开招聘新任教师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面向全国,年龄30周岁以下(即1990年3月及以后出生)的应往届毕业生,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名。
二、招聘岗位、人数、条件

序号 学校类别 招聘岗位 招考人数 学历 学位 专业 教师资格 普通话 备注
1 中学 语文 11 本科及 以上学历 学士或 以上学位 师范类 相应学科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二级甲等及以上 硕士研究生不受师范类专业限制
数学 12 本科及 以上学历 学士或 以上学位 师范类 相应学科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二级乙等及以上
英语 15 本科及 以上学历 学士或 以上学位 师范类 相应学科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二级乙等及以上
物理 6 本科及 以上学历 学士或 以上学位 师范类 相应学科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二级乙等及以上
化学 5 本科及 以上学历 学士或 以上学位 师范类 相应学科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二级乙等及以上
生物 7 本科及 以上学历 学士或 以上学位 师范类 相应学科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二级乙等及以上
政治 5 本科及 以上学历 学士或 以上学位 师范类 相应学科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二级乙等及以上
历史 5 本科及 以上学历 学士或 以上学位 师范类 相应学科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二级乙等及以上
地理 4 本科及 以上学历 学士或 以上学位 师范类 相应学科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二级乙等及以上
1 中学 通用技术 2 本科及 以上学历 学士或 以上学位 师范类 相应学科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二级乙等及以上 硕士研究生不受师范类专业限制
信息技术 3 本科及 以上学历 学士或 以上学位 师范类 相应学科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二级乙等及以上
音乐 2 本科及 以上学历 学士或 以上学位 师范类 相应学科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二级乙等及以上
体育 2 本科及 以上学历 学士或 以上学位 师范类 相应学科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二级乙等及以上
2 小学 语文 73 专科及 以上学历 不限 师范类 相应学科小学   及以上教师资格 二级甲等及以上
数学 50 专科及 以上学历 不限 师范类 相应学科小学   及以上教师资格 二级乙等及以上
英语 15 专科及 以上学历 不限 师范类 相应学科小学   及以上教师资格 二级乙等及以上
科学 5 专科及 以上学历 不限 师范类 相应学科小学   及以上教师资格 二级乙等及以上
音乐 6 专科及 以上学历 不限 师范类 相应学科小学   及以上教师资格 二级乙等及以上
美术 4 专科及 以上学历 不限 师范类 相应学科小学   及以上教师资格 二级乙等及以上
体育 5 专科及 以上学历 不限 师范类 相应学科小学   及以上教师资格 二级乙等及以上
信息技术 2 专科及 以上学历 不限 师范类 相应学科小学   及以上教师资格 二级乙等及以上
心理健康 3 专科及 以上学历 不限 师范类 相应学科小学   及以上教师资格 二级乙等及以上
3 幼儿园 幼儿园 24 专科及 以上学历 不限 师范类 幼儿园教师资格 二级乙等及以上
4 特殊教育 特殊教育 2 专科及 以上学历 不限 师范类特殊教育相关专业 相应学科的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语文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二级乙等及以上

其他条件要求:
1.政治思想合格,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2.所有证书,包括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书等,必须在2021年7月前取得(研究生毕业证书可延至2021年12月)。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4.企业在职人员应征得用人单位同意,并由用人单位出具证明;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必须在体检前2天提供,否则取消相应资格。
三、招聘方式
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资格初审、复核、面试、体检、考核等工作由荔城区教师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具体招聘工作由荔城区教育局组织实施,荔城区人社局参与对招聘工作组织的指导和实施方案的监管,荔城区纪委监委驻区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对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21日-27日。
2.报名方式与收费:采取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方式,请登录福建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http://www.eeafj.cn/)教师招考专栏。
3.资格初审:由荔城区教师招聘领导小组负责。
4.注意事项:笔试报名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1个岗位(只能报考一个学段学科)。报名时,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以及对注册虚假信息,恶意刷高报考人数,达到减少竞争目的扰乱报名秩序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
(二)笔试
1.笔试对象:经资格初审后,招考岗位的招考人数为1人的,若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足1:3的,该岗位不开考,该岗位报考者的报名费将如数退还;招考岗位的招考人数为2人及以上的,若报考者不足1:3比例的,按1:3等比例减少招考人数。不开考和减少招考人数的岗位由由区教师招聘领导小组统一对外公布,并报市人社局备案。
2.笔试时间与地点:4月18日,地点以考试机构核发的《准考证》上的通知为准。
3.笔试内容:笔试科目、内容及成绩计算方法等按闽教人[2010]7号有关文件执行。笔试分教育综合知识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两部分。教育综合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为时事政治、师德规范、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和心理学基础知识、新课程理念等;专业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为相应学科的专业主干知识和教材教法等,包括新课程理念与教学方式的应用。
4.笔试加分:符合《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关于农村独女户、二女户女儿在参加事业单位招聘时给予加分的通知》(莆政办[2012]22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引进人才家属子女就业工作的通知》(莆委办[2010]64号)等文件中关于笔试加分规定(具体内容见附件4、5、6、7)的考生可提出申请(在笔试百分制中加分)。拟加分对象须在规定时间内(加分受理时间将在荔城区人民政府教育专栏公告公示栏上另行公告通知,敬请考生及时关注,逾期不再受理)向区教育局提交由相关部门颁发的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加分考生材料审核认定后,名单将在网站予以公示。报考专门岗位的考生不再享受闽人发[2009]221号文件加分待遇。
(三)面试
1.面试对象确定:进入面试的报考者,按照每个岗位聘用计划数的3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若同一学科最后一个岗位比例范围内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对象。拟进入面试考生名单将在荔城区人民政府教育专栏公告公示栏上公布。
2.资格审核:面试前,招聘领导小组将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书面材料审核,资格条件的确认以此审核为准。进入面试考生在资格审核时放弃或资格不符的,予以该岗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一次(递补对象放弃或资格不符的面试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资格审核主要是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报考条件,并通过查验有关证书、文件资料和本人身份证等方式,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面试人选须随带身份证(未办理身份证的提供户籍证明)、毕业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届时,应届毕业生尚未领取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书的,可先随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身份证(未办理身份证的提供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报考专门岗位还需提供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证书(2021年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须提供县级以上服务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此审核为准。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在严格复查的前提下,除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报考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或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失职渎职外,不再将“专业资格不符”作为面试之后该岗位申请递补的理由,以维护资格复查的严肃性。
资格审核事项届时另行通知(在荔城区人民政府教育专栏公告公示栏上公告通知,下同)。资格审核通过者当场发给面试证,考生凭面试证、有效身份证明入闱参加面试。
3.面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办法:中小学(含特教)教师面试采取编写教案、课堂片段教学方式进行,幼儿园教师面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
5.面试内容与分值
(1)中小学(含特教)教师招聘面试,统一采取编写教案、课堂片段教学的办法,届时由评委在面试指定教材中,随机设定若干课题,同一学科考生抽签确认面试顺序后,由第1位面试考生随机抽取一个(同一学科同一课题,下同),根据抽选课题的教学内容,设计教学方案(时60分钟),然后进行课堂片段教学(时间10分钟),评委予以评分,教案不评分,课堂片段教学成绩即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2)幼儿教师招聘面试,采取五项技能(弹、唱、说、跳、画)能力测试。其中:①弹、唱:由评委从指定教材中随机设定5首歌曲,考生抽签确认面试顺序后,由第1位面试考生随机抽取一个(全部考生同一题目,下同)进行自弹自唱(时间2分钟);②说:由评委从指定教材中随机设定5个故事,考生随机抽取一个故事(时间2分钟);③跳:舞蹈可自选(时间2分钟);④简笔画:届时在测试用纸上画10个小空格,由评委临时设定简笔画内容,包括人物、动物、植物、日常用品等。考生按照指定内容画画,不上色(时间15分钟)。
上述面试成绩:弹唱、简笔画各30分,说、跳各20分,共100分。
6.面试使用的教材:以现行荔城区中小学(含特教)幼儿园使用教材为准(具体见附件2)。
7.计分办法: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评分采取去掉最高分、最低分各1个,取平均分为考生最后得分。若个别学科招聘人数较多,当天一个面试小组无法完成面试任务,须分成两个或两个以上面试小组的,采取加权平均法计分,计分方式:以同一岗位全部面试考生的“初评面试成绩”平均分(分别去掉2个最高分、2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除以考生所在面试小组“初评面试成绩”平均分(分别去掉2个最高分、2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得出该组的修正系数,考生最后得分(校正成绩)为考生“初评面试成绩”乘以考生所在组的修正系数。
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超过1:1比例进入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必须达60分以上(含60分),方为合格;按1:1比例进入面试的(含面试时因其他考生放弃造成1:1比例的),面试成绩必须达70分以上(含70分),方为合格。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分别计算(每次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若同一学科出现考试总分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先。
8.评委组成:由招聘领导小组从全省范围内随机抽调面试评委,每组由7人组成。
(四)体检
1.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体检地点:(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
3.体检对象:根据招考人数按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对象,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予确定为体检对象。若同一学科出现考试总分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先;若笔试成绩也相同,进行加试面试,并以加试成绩高者为先。
4.体检标准:参照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相关规定执行。报考者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逾期视为放弃,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察
1.对象:按1:1比例对考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者组织考察。
考察对象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被惩戒对象的,取消录用资格。
2.考察办法:考察由荔城区教育局组织实施(样表见附件3)。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均合格的人员中综合考虑,择优确定,并在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入聘签约时,入聘对象须持本人身份证参加签约。所有入聘对象均须随带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无法提供者,取消其入聘资格。不按时参加签约的,视同放弃资格。入聘签约时间另行通知。
(七)递补
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因体检、考察缺席或不合格而造成招考职位空缺的,原则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从报考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
(八)补充招聘
第一轮公开招聘结束后,未完成招聘的空缺岗位(名额)报经市人社局同意后再向社会公布。参加全省统一笔试但未被聘用且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者,可登录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进行补充招聘报名,每位应聘者可报考1个岗位,已被聘用或拟聘用的不得参加补充招聘。根据补充招聘应聘者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五、注意事项
1.新招聘教师实行最低5年服务年限制度。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招聘领导小组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公开招聘相关事宜均在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教育专栏公告公示栏(http://www.ptlc.gov.cn/ztzl/jyzl/)上公布,敬请关注,咨询电话:0594-2212325。
本通告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

2021年荔城区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设置一览表
学校
类别
学科名称     (招聘岗位) 招考人数 具体岗位
中学    语文 11 莆田第九中学2人(高中1人、初中1人)、莆田第十六中学2人(高中)、中山中学1人、沙堤初级中学2人、东洋初级中学2人、岱峰初级中学1人,埕头初级中学1人
数学 12 莆田第九中学2人(高中1人、初中1人)、莆田第十五中学1人(高中)、莆田第十六中学3人(高中)、莆田第二十四中学2人(高中1人、初中1人)、中山中学1人、沙堤初级中学2人、东洋初级中学1人
英语 15 莆田第九中学2人(高中1人、初中1人)、莆田第十五中学3人(高中2人、初中1人)、莆田第十六中学2人(高中)、莆田第二十四中学2人(高中1人、初中1人)、中山中学2人、沙堤初级中学2人、东洋初级中学1人、岱峰初级中学1人
物理 6 莆田第八中学1人(高中)、莆田第十五中学1人(高中)、莆田第十六中学1人(高中)、莆田第二十四中学2人(高中1、初中1)、中山中学1人
化学 5 莆田第十五中学1人(高中)、莆田第十六中学2人(高中1、初中1)、中山中学1人、沙堤初级中学1人
生物 7 莆田第八中学2人(高中1、初中1)、莆田第九中学1人(高中)、莆田第十六中学1人(高中)、莆田第二十四中学1人(高中)、中山中学1人、沙堤初级中学1人
政治 5 莆田第八中学1人(初中)、莆田第九中学1人(高中)、莆田第十六中学2人(高中1人、初中1人)、中山中学1人
历史 5 莆田第八中学1人(高中)、莆田第十六中学2人(高中1、初中1)、莆田第二十四中学1人(高中)、中山中学1人
地理 4 莆田第九中学1人(高中)、莆田第十六中学2人(高中1、初中1)、中山中学1人
通用技术 2 莆田第八中学1人(高中)、莆田第二十四中学1人(高中)、
信息技术 3 莆田第九中学1人(高中)、莆田第十六中学1人(初中)、沙堤初级中学1人
音乐 2 莆田第四中学1人(高中)、莆田第八中学1人(高中)
体育 2 莆田第八中学1人(初中)、莆田第十六中学1人(初中)

 

2021年荔城区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设置一览表
学校
类别
学科名称     (招聘岗位) 招考人数 具体岗位
  小学   语文 73 麟峰小学3人(安排木兰分校1人、磐龙校区2人)、第一实验小学5人、区第二实验小学2人、区第三实验小学2人、区第四实验小学6人、西洙中心1人(安排拱辰长丰小学1人)、西天尾中心2人(安排西天尾洞湖小学1人、西天尾中北大小学1人)、新度中心10人(安排新度中心小学3人、新度厝柄小学3人、新度蒲坂小学1人、新度阳城小学1人、新度下坂小学1人、新度港利小学1)、善乡中心7人(安排善乡中心小学2人、新度大坂小学2人、新度沟尾小学2人、新度东郊小学1人)、郑坂中心4人(安排郑坂中心小学1人、新度锦墩小学1人、新度沟口小学1人、新度青垞小学1人)、黄石中心9人(安排黄石中心小学1人、黄石中心小学分校4人、黄石五龙小学1人、黄石井后小学2人、黄石沙坂小学1人)、沙堤中心6人(安排黄石沙堤中心小学1人、黄石沙堤中心小学分校2人、黄石横塘小学1人、黄石凤山小学2人)、江东中心1人(安排黄石桥霞小学1人)、八一中心4人(安排黄石惠上小学2人、黄石惠下1人、黄石屏南小学1人)、东甲中心5人(安排东甲中心小学1人、黄石金山小学1人、黄石东埭小学1人、黄石遮浪小学1人、黄石东洋1人)、北高中心6人(安排北高中心小学2人、北高呈山小学1人、北高福岭小学3人)
数学 50 麟峰小学3人(安排木兰分校1人、磐龙校区2人)、区第一实验小学2人、区第二实验小学1人、区第四实验小学3人、西天尾中心3人(安排西天尾中心小学1人、西天尾后卓小学1人、西天尾龙山小学1人)、新度中心7人(安排新度中心小学2人、新度厝柄小学1人、新度蒲坂小学1人、新度港利小学1人、新度下坂小学2人)、善乡中心4人(安排新度善乡中心小学1人、新度桂林小学1人、新度大坂小学1人、新度东埔余小学1人)、郑坂中心4人(安排新度郑坂中心小学2人、新度锦墩小学1人、新度沟口小学1人)、黄石中心7人(安排黄石中心小学1人、黄石中心小学分校3人、黄石五龙小学1人、黄石井后小学1人、黄石沙坂小学1人)、沙堤中心2人(安排黄石沙堤中心小学分校2人)、八一中心7人(安排黄石八一希望中心小学1人、黄石惠上小学2人、黄石惠下小学1人、黄石屏山小学2人、黄石屏南小学1人)、东甲中心4人(安排黄石徐厝小学1人、黄石金山小学1人、黄石东埭小学1人、黄石东埭小学1人)、北高中心3人(安排北高中心小学2人、北高坑园小学1人)
2021年荔城区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设置一览表

 

学校
类别
学科名称     (招聘岗位) 招考人数 具体岗位
小学   英语 15 麟峰小学1人(安排麟峰小学1人)、区第一实验小学2人、区第四实验小学1人、新度中心2人(安排新度中心小学1人、新度蒲坂小学1人)、郑坂中心2人(安排新度锦墩小学1人、新度杨美小学1人)、黄石中心4人(安排黄石中心小学分校2人、黄石井后小学1人、黄石沙坂小学1人)、沙堤中心1人(安排黄石沙堤中心小学分校1人)、东甲中心2人(安排黄石金山小学1人、黄石东洋小学1人)
科学 5 区第一实验小学1人、区第二实验小学1人、区第四实验小学1人、黄石中心2人(安排黄石中心小学1人、黄石中心小学分校1人)
音乐 6 麟峰小学1人(安排麟峰小学1人)、区第一实验小学1人、区第四实验小学1人、善乡中心1人(安排新度沟尾小学1人)、黄石中心2人(安排黄石中心小学1人、黄石中心小学分校1人)
美术 4 麟峰小学1人(安排麟峰小学1人)、区第一实验小学1人、区第三实验小学1人、黄石中心1人(安排黄石中心小学分校1人)
体育 5 麟峰小学1人(安排麟峰小学1人)、区第一实验小学1人、黄石中心2人(安排黄石中心小学分校1人、黄石五龙小学1人)、八一中心1人(安排黄石惠上小学1人)
信息技术 2 区第三实验小学1人、黄石中心1人(安排黄石中心小学分校1人)
心理健康 3 区第一实验小学1人、区第三实验小学1人、黄石中心1人(安排黄石中心小学1人)
特殊教育 特殊教育 2 区特殊教育学校2人
 
2021年荔城区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设置一览表

 

学校
类别
学科名称     (招聘岗位) 招考
人数
具体岗位
幼儿园 幼儿园 24 区第一实验幼儿园2人(安排南郊分园1人、中海分园1人)、区第二实验幼儿园4人(安排荔能分园1人、润璟分园1人、荔阳分园2人)、新溪幼儿园2人(安排陡西分园2人)、溪白实验幼儿园4人(安排绶溪分园4人)、麟峰小学附设学前班3人(安排木兰附设学前班1人、磐龙附设学前班2人)、区第四实验小学附设学前班2人、拱辰中心幼儿园4人(安排濠浦分园4人)、西天尾中心幼儿园1人(安排洞湖分园1人)、黄石中心幼儿园1人(安排黄石中心幼儿园分园1人)、黄石中心附设学前班1人(安排黄石沙坂小学附设学前班1人)



附件2
2021年荔城区新任教师招聘面试使用教材范围
1.中学
语文:普通高中教科书 语文必修上册(人民教育出版社,总主编:温儒敏,2019年8月第1版,2020年7月第1次印刷);
数学:普通高中教科书 数学必修第一册(人民教育出版社,主编:章建跃 李增沪,2019年6月第1版,2020年7月第1次印刷);
英语:普通高中教科书 英语必修第一册(人民教育出版社,主编:刘道义 郑旺全,2019年6月第1版,2020年7月第1次印刷);
物理:普通高中教科书 物理必修第一册(山东科学技术出版社,主编:廖伯琴,2020年7月第1版,2020年7月第1次印刷);
化学:普通高中教科书 化学必修第一册(江苏凤凰家园出版社,主编王祖浩,2020年7月第1版,2020年7月第1次印刷);
生物:普通高中教科书 生物学必修1(分子与细胞)(人民教育出版社,主编:朱正威、赵占良,2019年6月第1版,2020年7月第1次印刷);
政治:普通高中教科书 思想政治必修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民教育出版社,总主编:张异宾,2020年7月第2版,2020年7月第1次印刷);
历史:普通高中教科书 历史必修 中外历史纲要(上)(人民教育出版社,总主编:张海鹏 徐蓝,2019年8月第1版,2020年7月第1次印刷);

 
地理:普通高中教科书 地理必修第一册(人民教育出版社,总主编:樊杰 高俊昌,2019年6月第1版,2020年7月第1次印刷);
通用技术:普通高中教科书 通用技术技术与设计1必修(地质出版社,主编:陈玲玲 王永奉,2020年7月第1版,2020年7月第1次印刷);
信息技术:普通高中教科书 信息技术必修1 (数据与计算)(教育科学出版社,总主编:李艺 董玉琦,2019年8月第1版,2020年6月第3次印刷) ;
音乐:普通高中教科书 音乐必修音乐监赏(人民音乐出版社,主编:赵季平 莫蕴慧,2019年7月北京第1版,2020年6月河南第一次印刷);
体育:普通高中教科书 体育与健康必修全一册(广东教育出版社,主编庄弼 邓星华,2019年8月第1版,2020年6月第3次印刷)。
2.小学
语文:义务教育教科书 五年级上册(人民教育出版社,小学主编:陈先云(执行) 曹文轩  崔峦  李吉林, 2019年6月第1版, 2020年7月第2次印刷);
数学:义务教育教科书 五年级上册(人民教育出版社,主编:卢江 杨刚,2014年3月第1版, 2018年6月第5次印刷);
英语:义务教育教科书 五年级上册(福建教育出版社,主编:陈维振, 2014年7月第1版, 20206年6月第10次印刷);
科学: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 五年级上册(教育科学出版社,主编:郁波, 2003年6月第1版, 2020年4月第18次印刷);

 
音乐:义务教育教科书 音乐(简谱)五年级上册(湖南文艺出版社,主编:张前 刘清华,2014年7月第1版,2019年7月第6次印刷);
美术:义务教育教科书 美术五年级上册(人民教育出版社,主编:杨永善,2014年3月第1版,2020年7月第7次印刷);
体育:义务教育教师用书 体育与健康5~6年级全一册(人民教育出版社,主编:耿培新, 2014年3月第1版, 2015年1月第2次印刷);
信息技术:福建省义务教育教科书(2020年修订版)信息技术五年级上册(福建教育出版社,主编:许力,2020年6月第1版, 2020年6月第1次印刷);
心理健康:小学生心理健康  五年级上册(福建教育出版社,主编:叶一舵,2017年8月第1版,2019年8月第3次印刷)。
3.特殊教育
届时面试,由随机抽签产生的第1位面试考生从《生活语文》和《生活数学》中随机抽签确定其中一科为考试科目。
全日制培智学校义务教育实验教科书《生活语文》五年级上册(河北教育出版社,总主编:吕相斌,2013年8月第1版,2013年8月第1次印刷);
全日制培智学校义务教育实验教科书《生活数学》五年级上册(河北教育出版社,总主编:吕相斌,2013年8月第1版,2018年8月第5次印刷);
4.幼儿
福建省幼儿园教师教育用书 《领域活动指导》(大班上册)(福建人民出版社,2017年8月第2版,2017年8月第1次印刷)。
附件3  

莆田市荔城区公开招聘新任教师聘用考察表

 

姓名   性别   籍贯  
出生
年月
  政治
面貌
  最高学历  
第一学历毕业院校及专业   毕业时间  
现学历毕业院校及专业   毕业时间  
身份证号   联系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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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健
部门
意见
                        
                    审核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公安
部门
意见
                 
                    审核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档案
审查
意见
 
                      审核人(签名):
                                              
            年   月   日

注:卫健部门意见由县区或以上卫健部门签署,公安部门意见由户籍所在公安部门签署,档案审查意见由莆田市荔城区教育局组织相关人员审查签署 。
附件4

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
闽人发[2006]10号

各设区市人事局、省直各单位、中央在闽单位:
    现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就有关问题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一并按照执行。
    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为社会普遍关注的一项重要工作。各招聘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精心组织,规范程序,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我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的有关规定,切实做好公开招聘补充工作人员的各项工作(具体办法另行印发)。
    二、下列人员可以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1、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属国家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及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的人员;2、事业单位引进符合我省“年度人才引进指导目录”要求的人才及其家属;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4、担任副处级以上职务的人员;5、党政机关分流人员;6、同类型经费渠道的事业单位之间流动的人员;7、从财政核拨事业单位流动到财政拨补事业单位或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从财政拨补事业单位流动到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人员。各有关事业单位要根据本单位人才队伍发展规划,结合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工作,积极从省外、海外引进紧缺急需的人才。
    三、为了充分体现对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所做贡献的肯定和激励,各部门和单位在招聘工作人员时,应对退役运动员和退役士兵予以适当照顾:
    (一)对有突出贡献(指获得奥运会前六名、世锦赛世界杯前三名、亚洲体育三大比赛冠军、全运会冠军)的运动员和荣立一等功的退役士兵,事业单位可采取考核方式予以接收聘用。
    (二)事业单位根据岗位人员空缺情况,需通过考试与考核相结合方式从退役运动员和退役士兵中补充工作人员的,可提出招聘方案,报经其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同意,采取面向退役运动员和退役士兵的有限竞争招聘考试方式进行。
    (三)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参加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享有笔试成绩加分待遇,加分不受笔试满分限制,具体加分标准如下:
    1、曾获得世界体育三大比赛(奥运会、世锦赛、世界杯)第2—6名、亚洲体育三大比赛(亚运会、亚锦赛、亚洲杯)和全运会第2、3名、全国锦标赛、全国冠军赛冠军的运动员加9分;获得省运动会冠军、全国锦标赛、冠军赛第2、3名、亚洲体育三大比赛(亚运会、亚锦赛、亚洲杯)第4至6名、全国年度最高级别比赛冠军的运动员加7分。
    2、服役满13年以上的转业、复员士官加8分;服役满9年至12年的转业、复员士官加6分;服役满6年至8年的复员士官加4分;服役满3年至5年的复员士官加2分;荣立二等功以上转业士官、退役士兵另加3分;荣立三等功退役士兵另加2分;获得优秀士官和优秀士兵荣誉称号的退役士兵另加1分;伤残士兵另加3分;对长期在边防、高原、海岛等艰苦地区以及从事飞行、舰艇工作的退役士兵除享受以上加分外,可再加3分;入伍前是全日制普通大专以上毕业生(国家统招)的退役士兵,退役后除享受以上加分外,可再加5分。
    以上各项加分可以累计,但最高不得超过10分。
    四、从2006年1月开始,事业单位以考核方式补充工作人员统一填报《福建省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三份,并凭省人事行政部门签章的《福建省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登记表》办理有关人事关系接转手续。
五、委托我厅进行人事管理的中央在闽单位,应按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补充工作人员。
 
附:1、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
        2、福建省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登记表
 

二○○六年一月十七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已经人事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6年1月1日起执行。

               人 事 部 部 长 张柏林
               二○○五年十一月十六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规范事业单位招聘行为,提高人员素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适用本规定。参照公务员制度进行管理和转为企业的事业单位除外。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及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人员外,都要实行公开招聘。
     第三条 公开招聘要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四条 公开招聘要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
     第五条 公开招聘由用人单位根据招聘岗位的任职条件及要求,采取考试、考核的方法进行。
     第六条 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是政府所属事业单位进行公开招聘工作的主管机关。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与事业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
     第七条 事业单位可以成立由本单位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职工代表及有关专家组成的招聘工作组织,负责招聘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二章 招聘范围、条件及程序
     第八条 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凡符合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第九条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第十条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不得设置歧视性条件要求。
    第十一条 公开招聘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招聘计划;
    (二)发布招聘信息;
    (三)受理应聘人员的申请,对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四)考试、考核;
    (五)身体检查;
    (六)根据考试、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
    (七)公示招聘结果;
    (八)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第三章 招聘计划、信息发布与资格审查
     第十二条 招聘计划由用人单位负责编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招聘的岗位及条件、招聘的时间、招聘人员的数量、采用的招聘方式等。
    第十三条 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的年度招聘计划须报人事部备案;国务院各部委直属事业单位的招聘计划须报上级主管部门核准并报人事部备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招聘计划须报省(区、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备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的招聘计划须报上级主管部门核准并报同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备案。
    地(市)、县(市)人民政府所属事业单位的招聘计划须报地区或设区的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第十四条 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应当公开发布招聘信息,招聘信息应当载明用人单位情况简介、招聘的岗位、招聘人员数量及待遇;应聘人员条件;招聘办法;考试、考核的时间(时限)、内容、范围;报名方法等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或组织招聘的部门应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
第四章 考试与考核
    第十六条 考试内容应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
    第十七条 考试科目与方式根据行业、专业及岗位特点确定。
    第十八条 考试可采取笔试、面试等多种方式。
    对于应聘工勤岗位的人员,可根据需要重点进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
    第十九条 考试由事业单位自行组织,也可以由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事业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统一组织。
    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考试服务机构和人才服务机构可受事业单位、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或事业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委托,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提供服务。
    第二十条 急需引进的高层次、短缺专业人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
    第二十一条 对通过考试的应聘人员,用人单位应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第五章 聘 用
    第二十二条 经用人单位负责人员集体研究,按照考试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第二十三条 对拟聘人员应在适当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至15日。
    第二十四条 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前,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规定报批或备案。
    第二十五条 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第二十六条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第六章 纪律与监督
    第二十七条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第二十八条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第二十九条 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对事业单位招聘过程中违反干部人事纪律及本规定的行为要予以制止和纠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第三十条 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违反本规定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三)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四)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五)事业单位负责人员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六)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的;
    (七)违反本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第三十一条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本规定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第三十二条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事业单位需要招聘外国国籍人员的,须报省级以上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招聘。
    第三十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本地区的公开招聘办法。
    第三十五条 本规定自2006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5

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
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
闽人发〔2009〕221号

各市、县(区)人事局,各有关市、县(区)“三支一扶”办:
根据中组部、人社部等五部门《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2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福建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闽委办[2006]73号)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省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政策落实和就业服务工作,加强我省农村基层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长效工作机制,现就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通知如下:
一、服务基层项目主要包括:福建省级和设区市级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福建省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
二、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为两年及以上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报考省、设区市公务员的,笔试总分加3分,报考县(市、区)、乡(镇)公务员的,笔试总分加5分。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限报考县(市、区)、乡(镇)公务员,笔试总分加5分。
三、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为两年及以上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三年内报考我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考试,既可按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验报考,也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
四、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为两年及以上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报考省、设区市事业单位的,笔试总分加3分,报考县(市、区)、乡(镇)事业单位的,笔试总分加5分。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限报考县(市、区)、乡(镇)事业单位,笔试总分加5分。
五、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为两年及以上期满考核合格并愿意继续在我省农村基层工作的毕业生,在我省乡(镇)事业单位编制内新增工作人员时,可免于参加统一招考,由接收单位直接报县(市、区)人事部门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相关手续。对于参加我省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并愿意留在服务县(市、区)街道(镇)工作的毕业生,由服务社区所在县(市、区)人事部门根据具体情况选聘在相关街道(镇)所属有空编的事业单位工作。
六、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为两年及以上期满考核合格的毕业生可报考面向我省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高校毕业生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专门职位。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限报考县(市、区)、乡(镇)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专门职位。
七、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不再享受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加分和专门职位招考优惠政策。
八、本通知从印发之日起执行,参加省外组织实施的上述服务基层项目福建生源高校毕业生参照执行。
 

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
福建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
二○○九年九月二十五日

 附件6

关于农村独女户、二女户女儿
在参加事业单位招聘时给予加分的通知
莆政办〔2012〕22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生育文明·幸福家庭”促进计划的意见》(闽委办〔2012〕73号),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提高农村独女户、二女户的待遇,体现各级政府对计生光荣户的关心和关怀。根据市委会议纪要[2012]25号和市长办公会议纪要[2012]22号精神,决定市、县(区、管委会)向社会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给予莆田籍的农村独女户、二女户女儿笔试成绩分别加4分、2分并计入总分的待遇。
各级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计生优惠政策,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制定更多有利于计生户子女成长的优惠政策,更好地发挥计生利益导向作用,切实转变旧的婚育观念,推动我市人口计生工作上新水平。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1月20日




附件7     

中共莆田市委办公室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做好引进人才家属子女就业工作的通知
(莆委办〔2010〕64号)

 
各县区委(工委)、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人才引进工作,切实解决引进人才家属子女就业问题,根据国家人事部和省有关部门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引进人才家属子女就业工作通知如下:
1、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尚未就业家属子发女进入事业单位工作,必须参加公开招聘考试,并符合岗位设置的条件,实行笔试加分政策。具体加分分值(按100分制的笔试成绩加分)为:
(1)两院院士的家属子女加30分;
(2)国家“千人计划”专家的属子女加28分;
(3)国家“863计划”、“973计划”专家组组长、副组长的家属子女加25分;
(4)国家有突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的家属子女加20分;
(5)担任国家科技攻关课题负责人、国家重点实验室副主任以上、学术委员会副主任以上、学部委员的教授给专家的家属子女加18分;
(6)相当于长江学者成就奖的教授专家的家属子女加15分;
(7)获得相当于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省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的教授级第一完成人的家属子女加10分;
(8)教授、博士的家属子女加5分;
加分分值按照就高原则,不重复加分。
2、引进人才家属、子女已就业的,可按同类性质单位随调,组织人事部门要积极协调相关单位抓好落实。
3、对家属子女不符合事业单位设置条件的,引进单位可自行聘用,不列入编制内。
4、莆田学院内现有的教授、博士研究生的家属子女,符合事业单位招考岗位条件要求,具备上述条件可享受同等待遇。
5、过去规定与本意见不一致的,按本意见执行。

                        中共莆田市委办公室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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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潍坊市教育系统2026年“青年优秀人才选聘计划”公告

为加快建设实力强品质优生活美的更好潍坊,加强教师队伍青年人才储备,潍坊市决定组织实施2026年教育系统“青年优秀人才选聘计划”(简称教育系统“优才计划”),公开选聘一批优秀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和数量

全市教育系统共计划选聘109名(选聘职位及计划见附件1)。选聘职位分为A、B两类,其中A类职位(潍坊市直学校职位)选聘23名,B类职位(县市区学校职位)选聘86名(选聘范围见附件2)。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政治素质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道德品行好,遵纪守法,作风踏实,组织纪律观念强。

(四)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五)能够适应职位需要,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年满18周岁,其中,大学本科生25周岁以下(2000年2月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95年2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90年2月以后出生)。大学学制为5年及以上的,以学制4年为基数,学制每增加1年相应放宽1岁。

(七)本科生、研究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应按规定学制如期取得(博士研究生应在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应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

(八)报考A类职位(潍坊市直学校职位),报考人员需为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2026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报考B类职位(县市区学校职位),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2026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②省部共建或省属重点师范类高校2026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为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或为中共党员或担任主要学生干部连续半年以上。③其他高校获得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一等奖的2026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从业技能大赛获奖:以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获奖名单为准。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发布公告之日前已列为党员发展对象且聘用报到前能被发展为预备党员的可以报考。

主要学生干部:包括班长、副班长,党(团)支部书记、副书记,校(院系)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担任主要学生干部须连续半年以上,或发布公告之日前已担任主要学生干部且毕业前能达到半年以上。

(九)独立学院毕业生,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高校毕业生,不列入选聘范围。

(十)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被开除公职的;

2.违纪违法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7.预备党员由于个人原因延长预备期的;

8.已被潍坊市(含县市区、市属开发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含试用期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全员岗位聘任制管理人员);

9.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

10.在校期间受过处分的;

11.有学术造假不良行为的;

1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报考者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职位。

三、选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2月2日9:00—2月6日17:00。

2.提交报名申请。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者通过“灯塔-潍坊党建在线”网络平台(http://www.wfzzb.gov.cn,以下简称“报名网站”)“优才计划专栏”的“考生报名平台”登录报名,提交报名申请,本次报名免收报名费和考务费。报考者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可于2026年2月2日11:00至2月7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4.网上打印报名资料。报名初审通过后,报考者应及时打印《2026年潍坊市教育系统“优才计划”报名登记表》等报名资料,签署《报考诚信承诺书》。

(二)考试

A类职位和B类职位均统一采取笔试、面试方式实施考试。其中,报考县市区岗位的,由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在当地组织、编制、人社部门监督指导下组织实施。

(1)笔试。具体时间、地点、笔试内容等另行通知。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根据选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选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并在报名网站公布。

(2)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具体材料提报要求,将在报名网站公布。资格复审未通过、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选聘资格,空缺名额按照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3)面试。具体方式、时间等另行通知。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综合成绩按照选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选聘计划最后1名综合成绩并列,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仍相同的组织加试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放弃体检或者体检不合格的,取消选聘资格。

2.考察。全面考察了解人选的政治品质、思想道德、基本能力、发展潜力。对人选进行资格审核,重点审核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规定的选聘条件等内容。按照中央和我省关于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有关规定,对考察人选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考察情况作为确定拟选聘人选的重要依据,考察人选不符合选聘职位要求的,不作为拟选聘人选。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印发<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的通知》(高检发〔2020〕14号)要求,对考察人选的性侵违法犯罪信息进行前置查询。

(四)确定拟选聘人选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聘人选名单,在报名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聘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因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拟选聘人选空缺时,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聘工作全过程,在选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聘资格。

四、管理培养

(一)试用期管理。选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二)后续管理。选聘人员由市、县教育部门统一管理,跟踪了解,跟踪培养。

五、有关待遇

选聘到潍坊市直事业单位工作的,纳入市直事业编制,按规定确定工资薪酬;选聘到县市区,纳入事业编制,按规定确定工资薪酬。

符合条件的选聘人员,可按规定享受有关人才政策。

六、有关说明

报考者在考试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动,要及时与选聘单位联系,以免影响正常考试。如因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视为自动放弃选聘资格。

本次选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选聘工作期间,相关信息均在报名网站发布,请报考者及时关注,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选聘的,责任自负。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潍坊市委组织部、中共潍坊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潍坊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26年潍坊市教育系统“优才计划”职位及计

2.2026年潍坊市教育系统“优才计划”报考手册

3.2026年潍坊市教育系统“优才计划”咨询电话

中 共潍 坊 市 委 组 织部

中共潍坊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潍  坊  市  教 育 局

2026年1月28日

河北省保定市蠡县2025年招聘学前教育等岗位教师公告

为解决我县代课教师群体历史遗留问题,保障代课教师安心从教,同时为满足我县教育教学基本需求,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农村幼儿园教学水平,创新教师补充机制,促进全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经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现在我县公办中小学、幼儿园任教的代课教师(教体局备案)招聘学前教育等岗位教师100名。为保证招聘工作顺利实施及结果公正、公平,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规定精神,特制定此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阮玉同志任组长,副县长陈红玉同志任副组长,人社、编办、财政、教体、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招聘学前教育等岗位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次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组和后勤保障组,工作人员分别从人社局、编办、财政局、教体局、监察委抽调。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36-59周岁(1966年1月28日至 1990年 1月27 日期间出生);

5.大专及以上学历(在我县公办学校代课累计10年及以上的放宽至中专学历);

6.具有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或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具有幼儿园学段教师资格证或考试合格证明的可报考小学岗位);

7.代课教师教龄满五年后,每任教1年笔试成绩加1分,计入总成绩。教龄认定参照《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人社厅<关于为农村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教龄补助的实施方案>》文件标准执行,即任教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招聘岗位、名额及岗位所需具体条件见《蠡县2025年招聘学前教育等岗位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条件

受到党政纪处分没有解除的;正在接受违纪违法相关部门组织调查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直系亲属涉邪教、非法组织危害国家安全等重大违法记录的;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6年1月28日;发布网址:http://shrczpw.com.cn/

(二)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招聘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2倍时,则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名额,空出的岗位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调整至其他岗位。

(三)报名网址及注意事项

报名网址:http://shrczpw.com.cn/

网上报名时间:2026年1月31日9:00时至2026年2月2日17:00时;网上审核截止时间2026年2月3日12:00时;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2月3日17:00时。

同时敬请考生报名时注意:

1.考生开始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本次《公告》及《岗位信息表》内容,详细全面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等,然后按照“网上考生报名流程”分步骤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自律机制。招聘人员须阅读并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所填报信息与实际不符或不符合本《公告》及《岗位信息表》条件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手机号申请“用户名”,使用“手机号”和“初始密码”(不可修改)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手机号和密码是登录报名系统的重要标识,请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考生按报名网页上《提示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并严格按要求上传电子照片,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得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重新提交或放弃;“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

6.审核通过后,考生通过支付宝扫码缴纳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暂不支持微信支付)。考生缴费后请于24小时后再次登录系统查询报名状态,确认报名及缴费是否成功,以免影响考试等。网页支付管理处不再显示缴费二维码即完成报名,2026年2月4日上午9:00之后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

(四)笔试

1.笔试时间为:2026年2月7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考试时间、地点、具体要求等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专业基础知识,各占50%,两科合并为一张卷,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其中,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公共管理、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国情、时政等;教育专业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基础知识与基本原理、中小学课程理论、教学基本规律、教学方法、学生学习心理、儿童与青少年身心发展、德育、班主任工作、教育心理学等相关内容;笔试为闭卷考试,题型全部为客观题,考生通过答题卡形式答题(在试卷上答题无效)并通过机读形式阅卷登统。

3.设置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数值为参加本次考试所有考生平均得分的60%,笔试中存在缺考、作弊或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取消后续资格。

4.  2026年2月8日9:00左右,考生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及是否进入资格复审。

(五)资格复审

1.按照各招聘岗位1:2的比例,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资格复审暨进入面试程序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者全部进入资格复审程序。因报名时所填报信息不实、或不符合应聘条件、或弄虚作假者、或无故不参加复审者,取消进入面试资格,不再递补。同时,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程,无论何环节,一旦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

2.资格复审时间: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资格复审公告。

3.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根据岗位条件及《岗位信息表》要求提供笔试准考证、报到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自行打印,无备案表需提供毕业生登记表和学籍表复印件)、教师资格证(或有效期内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身份证、户口本、以及代课工作经历证明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复审结束后,在报名网站、蠡县教育和体育局公开栏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注意事项。

(六)面试

1.资格复审通过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面试准考证》;

2.面试时间:面试时间、地点、具体要求等详见公告及《面试准考证》;     

3.面试方法:面试采取竞聘演讲的方式,针对提高课堂教学或教育教学管理等内容,对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相关专业知识及技能等方面进行测试。面试时间每人5分钟(考生准备5分钟)。面试时,考生只准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姓名及个人信息,否则视为违纪并取消后续资格。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得分低于最低分数线者,取消后续资格;

4.竞聘演讲内容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命题并在面试前随机抽取;

5.面试记分采用体操式打分法,面试实行入闱管理并全程监控录像,确保面试工作的公平与公正;

6.面试全部结束后,在面试地点、蠡县教育和体育局公开栏、报名网站即时公布面试成绩;

7.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后)×50%+面试成绩×50%。

(七)体检

1.依照总成绩,分岗位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末位成绩出现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的顺序:面试成绩高者、学历高者、最高学历毕业时间早者。

2.考生可在报名网站查询是否进入体检程序及体检集合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

3.体检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通用体检标准(试行)》,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八)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综合组负责组织进行,考察时,拟聘人员须提前提供本人档案、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相关证件材料原件。通过查阅档案、座谈、社会调查等方式,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考核,并做出合格与否的决定。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九)公示与聘用

根据综合成绩、考核情况、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报名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报县人社局备案。

在考核、体检、公示期间有人弃权或经举报并查实影响聘用而出现的空缺,在同组内按考生综合成绩等额依次递补,出现并列时优先递补的顺序同优先进入体检考核的顺序。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具体岗位的确定,参照综合成绩,个人志愿及工作需要,由教体局负责落实。

教体局组织对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用人单位与被聘教师签订聘用合同,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聘用人员自正式录用起执行见习期工资,45周岁及以下人员参照在编事业单位同类人员落实工资及相关福利待遇,经费形式为财政性资金基本保障。录用人员在职期间按照相关规定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无职业年金及住房公积金),达到60周岁后严格按照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年限办理退休手续。

45周岁以上学前教育岗考入合格聘用人员参照在编事业单位同类人员落实工资及相关福利待遇,因到达退休年龄年限不足15年等原因不再缴纳养老保险,医疗、失业、工伤保险按规定缴纳(无职业年金及住房公积金)。到达60周岁后,教龄(含代课期间教龄)满15年以上的,不再承担教学任务、离开教学岗位,参照企业缴费标准将其任教期间养老保险视同缴纳,根据教龄年限办理养老金。所需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由县财政负担;教龄(含代课期间教龄)累计不足15年的,达到60周岁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偿,补偿后不再承担教学任务、离开教学岗位,一次性经济补偿按照每工作一年补贴一个月河北省蠡县当年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标准发放,所需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由县财政负担。    以上人员严格按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政策落实,45周岁以下到达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时医疗保险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由个人负责缴纳或选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费用由个人承担;45周岁以上到达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时医疗保险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个人选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费用由个人承担。

聘用人员不纳入编制,不能调出蠡县教育系统。相关事宜随政策进行调整,有关政策由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注意事项

1.招聘工作全程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指导下进行,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违规违纪行为,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2.相关人员要认真执行回避等有关规定,构成回避情形时,要自觉、主动回避。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面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节点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由招聘学前教育等岗位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咨询电话

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12-6210996

蠡县教育和体育局:0312-6212154

监督举报电话:0312-6211615

附件:2025年蠡县招聘学前教育等岗位教师岗位信息表

2026年1月28日

杭州市临安区教育局面向2026年优秀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招聘计划和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共48名,其中普高11名、职高4名、初中30名、小学3名。参加本次招聘的事业单位,经费形式均为财政补助,被聘用人员均列入事业编制。具体招聘岗位信息详见《2026年杭州市临安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计划》)。

招聘对象和条件

本次招聘对象为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具体包含以下对象:1.2024年、2025年和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含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符合教研厅函〔2019〕1号文规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2.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

且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具有研究生学历且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

2.具有本科学历且获得学士学位的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教育部六所直属师范大学本科毕业生;

(2)本科期间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优秀党员、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等荣誉称号、省级师范生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等奖项,且综合(专业)成绩排名为其所读学校同专业前70%的本科毕业生;

(3)省属重点建设师范大学、省属重点建设专业艺术类院校综合(专业)成绩排名为其所读学校同专业前70%的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4)综合(专业)成绩排名为其所读学校同专业前40%的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报考条件

除符合上述招聘对象范围外,应聘人员还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条件:38周岁以下(1987年1月28日以后出生)。

5.户籍条件:研究生学历且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和教育部六所直属师范大学本科毕业生不限户籍;其他报考对象仅限浙江省户籍或浙江省生源(户籍以2026年1月28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籍所在地。

6.学历条件: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具体详见附件1中的学历、学位要求。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考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含学位要求学士)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考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含同期毕业留学人员)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他报考对象须在2026年1月28日前取得并能提供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

7.教师资格证书条件:202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在报到聘用前必须具备适用的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应聘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应聘其他教师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下同),未取得相应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2026年毕业研究生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可根据研究生或本科阶段所学专业报考教师岗位,但在聘用后一年内(2027年7月31日前)必须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未取得相应证书的予以解聘。

其他人员在报名时必须提供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

8.专业条件:高中、初中岗位要求按所呈报的学历专业和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学科报考对应的学科,两者要一致;

小学岗位可以按学历专业或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学科报考,符合其中之一。

符合暂缓提供教师资格证的报考人员只能凭所呈报的学历专业报考。

专业条件参考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对于未列入目录的专业,按专业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则把握。

9.注意事项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的人员;被机关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在各级人事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2)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招聘活动。

(3)临安区正式在编在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已签约各地教育局所属公办学校的各类人员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招聘程序和办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信息、注册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程序进行。

报名事项

本次招聘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1.注册及报名

报名时间:2026年1月28日9时—2月3日16时(为减少同一时间报名造成网络拥堵,请尽量选择中间时段报名)。

报名系统链接:https://lajy.pta.zj.cn:8082

报考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完成诚信报考承诺,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上传使用“网上报名系统”提供的“照片处理工具”处理本人近期证件照片(保存后的照片10K左右、长宽为295×413像素),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报考人员只能用二代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初审(含审核不通过考生改报时间)

时间:2026年1月29日9时—2月3日17时。

区教育局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网上反馈并注明理由。

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无法修改信息;初审未通过的考生可登录系统修改信息,或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并再次接受资格初审,改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2月3日17时。改报的资格初审时间至2026年2月3日18时结束。未及时改报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请考生及时关注审核信息,因未及时关注审核信息而耽误改报名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计划不足3:1的,将相应核减有关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报考该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改报。报考人员自接到通知起在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

3.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在注册报名时填写的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与第二代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一致。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程序全过程,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如因选报岗位不当或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聘用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考试方法

1.初中、小学岗位

考试包括笔试与面试。

考生须在2026年2月4日9时—2月4日17时登录报名系统进行考试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考试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已完成考试确认人员须在2026年2月6日9时—2月7日9时30分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笔试须知、考场规则、违纪违规处理规定等材料,逾期后果自负。

(1)笔试

笔试时间:2026年2月7日(周六)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所示地点为准。

笔试科目:共一门,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等综合素养。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考生本人可在2026年2月13日(暂定)登录招考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临安教育网(http://www.linan.gov.cn/jyj)发布。

(2)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6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上述规定比例的,按岗位笔试实际参加人数确定入围面试对象。末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行面试。

面试前,区教育局组织面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将适时在临安教育网发布),考生需提供在“注册报名”阶段填写信息相应的原件及复印件(材料清单见附件2)。如有列入面试对象者书面确认不参加资格审查、或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情况,可在本招考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通过后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和面试须知。

(3)面试

面试主要根据学科要求采取试讲、技能测试等形式考查考生的课堂教学能力和教师应具备的基本素养。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为60分(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不足上述比例的,最低合格分为7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签约对象。

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当天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面试对象不再递补。

面试结束后,从面试合格人员中,将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以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签约对象。若面试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签约对象。

2.高中岗位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由区教育局和学校共同组织实施。考试时间、地点由学校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8的比例择优确定。不足上述规定比例的,按岗位笔试实际参加人数确定入围面试对象。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为60分(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不足上述比例的,最低合格分为7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签约对象。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将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以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签约对象。若面试成绩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签约对象。

签约

就业协议书签订的时间由招聘学校另行通知,签订后原则上不予解约(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除外)。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就业协议书的视作为自动放弃签约资格。

签约后无故放弃的考生,2年内不得报考我区教师招聘岗位。

体检与考察

1.体检

体检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规定执行,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如患有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器质性疾病、精神疾病等,应向体检医生说明,如隐瞒不报,一经发现,不予聘用或解除聘用合同。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2.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各招聘学校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规定执行并具体实施。考察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学习)实绩等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采用个别谈话、实地走访、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要求审核人事档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查询应聘者是否具有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记录等方法,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真实、准确。

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考察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察期一般不超过60天,自考察对象名单公示之日起计算。考察结论分为“合格”或“不宜聘用为事业编制人员”。

入围考察名单公布后至办理聘用报到手续前,相关人员放弃资格的,记入诚信档案库。

公示前因考生放弃、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空缺的岗位,由招聘学校及主管部门决定是否从本岗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市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聘是否聘用的依据。

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杭州市临安区政府信息公开网-人事信息板块(https://www.linan.gov.cn)、临安教育网(http://www.linan.gov.cn/jyj)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与所在学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服务期须满5年(含试用期)。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的拟聘用人员,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或本人书面申请自动放弃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相应学历和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以上情况不再作递补。

报名时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的,在聘用后1年内未取得适用教师资格证书的,解除聘用合同。

在公示结束后,有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库;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以上情况均不再递补。

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2.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执行。

3.根据《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0号)有关规定,本次考试中涉及下列行为的:违反规定翻阅参考资料的;故意损坏试卷、答题卡(纸),或将试卷、答题卡(纸)、草稿纸带出考场的;抄袭、协助抄袭的;互相传递试卷、答题卡(纸)、草稿纸的;使用禁止自带的通信设备或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的;持假证件参加考试的;让人冒名顶替或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的;利用通信工具、电子用品或其他技术手段接听、接收或发送考试信息的;与工作人员串通作弊或参与组织作弊的;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伪造、涂改证件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行为的;其他情况特别严重、影响恶劣的违纪违规行为等,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

4.凡是通过短信、报名系统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考试有关事项,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5.本公告由杭州市临安区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参照公务员招考录用办法。

咨询电话:

各招聘学校(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15757700667;

区教育局:0571-89543308、89543309、89543310(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30)

监督电话:0571-89543344(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30)

青海省海南州教育局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临聘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优化队伍结构,促进教育均衡、高质量发展,海南州教育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临聘教师6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需求
附件:2026年海南州教育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临聘教师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年龄条件应聘者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91年1月27日以后出生)。
(三)学历、专业及教师资格条件
高中教师: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与岗位专业要求相符合。
(四)加分条件
1.海南州普通高中和特殊教育学校现聘用满一年及以上代课教师面试成绩(加权前)加5分。
2.海南州户籍考生(落户时间需在2025年12月31日前)面试成绩(加权前)加5分。
以上各项加分累计不超过5分  
4.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需在报名期间(2026年2月2日09:00时至2月4日17:30时)将加分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打包发送至kaoshijiafen001@163.com(压缩包格式:海南州教育局+姓名+加分)进行确认加分,逾期提交则视为放弃不享受加分政策。
5.符合加分条件人员名单将在青越人才发展集团网上报名系统(https://rcfzjt.pzhl.net/index.php)、青越人才招考服务中心、青海直聘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示,公示期为3天。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含研究生)。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其他单位开除公职(解聘)的人员。
5.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限制报考的。
6.有传染病、精神疾病等不宜从事教师岗位相关疾病和病史的。
7.近3年内被学生家长投诉或因其他原因被学校开除、退回等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准则的。
8.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复审、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6年1月28日09:00至2025年2月4日20:00。
2.审核时间:2026年1月28日09:00至2025年2月5日12:00。
3.缴费时间:2025年1月28日09:00至2025年2月5日20:00。
4.报名方式:本次招聘考试采用网上报名,报考人员需详细阅读网上报名须知及考生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并完成报名工作。报名需用电脑端进入青越人才发展集团网上报名系统(https://rcfzjt.pzhl.net/index.php)找到“2026年海南州教育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临聘教师”点击进入,按要求进行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流程详见附件)。
5.报名要求:
(1)个人近期免冠小二寸蓝底彩照。
(2)身份证扫描件(正反两面)。
(3)户口本原件扫描件(首页及本人页)。
(4)毕业证书扫描件。
(5)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考生提供)。 
(6)《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学信网下载近期报告)。
(7)教师资格证书扫描件(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考生须将报名资料上传至青越人才发展集团网上报名系统(https:rcfzjt.pzhl.net/index.php)。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成功后不得改报。报名过程中因个人信息留错导致无法联系到本人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6.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对报考者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进行网上审查。报考者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材料的,在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取消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录考试全过程。
7.考试服务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本次考试收取考试服务费200元。未按规定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成功后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考试统一取消的给予退费,其他原因一律不予退费。
(二)开考比例
面试开考比例要大于等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根据实际报名情况,经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研究,确定招聘岗位计划数或开考比例。
(三)面试
1.面试方式:采用试讲方式进行,时间为15分钟,面试分值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
2.面试对象: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阶段。
3.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地点在西宁市主城区,具体时间将以公告形式在青越人才发展集团网上报名系统(https://rcfzjt.pzhl.net/index.php)、青越人才招考服务中心、青海直聘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4.准考证下载打印:报考者登录青越人才发展集团网上报名系统(https://rcfzjt.pzhl.net/index.php)自行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
5.考生必须在准考证规定的地点和时间,持准考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在考试地点候考。材料不全、证件与本人不符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6.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增设面试最低分数线。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含7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7.在面试结束后,考生面试成绩出现并列的,按面试成绩中试讲项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
8.考生面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青越人才发展集团网上报名系统(https://rcfzjt.pzhl.net/index.php)、青越人才招考服务中心、青海直聘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以面试成绩排名为依据,按照岗位需求1:1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如遇资格复审不合格时,空缺岗位按面试成绩排名递补一次。
2.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资格复审地点在西宁市主城区,具体时间将以公告形式在青越人才发展集团网上报名系统(https://rcfzjt.pzhl.net/index.php)、青越人才招考服务中心、青海直聘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3.资格复审内容:招聘单位对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的带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及报考岗位资格条件所需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资格复审审查表进行资格复审。
4.考生资格复审结果及进入体检、政审人员名单将青越人才发展集团网上报名系统(https://rcfzjt.pzhl.net/index.php)、青越人才招考服务中心、青海直聘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五)体检、政审
1.体检:
(1)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前往指定医院体检。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政审资格,空缺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自理。
(2)参加体检的考生应当遵守承检医疗机构体检纪律规定,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回答有关询问。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由考生本人承担后果。如存在干扰体检秩序通过手术或者药物等影响初检结果、冒名体检、借用他人体液标本、故意隐瞒病史等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2.政审:
(1)须由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派出所填写《2026年海南州教育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临聘教师政治考察表》并加盖公章。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政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2)政审主要是对考生的政治思想、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综合表现情况等进行考察。根据有关规定,组织政审时要对考生的个人诚信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凡在诚信查询中发现有违反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的情况,要按照规定进行相应处理。突出应聘人员在反分裂反渗透斗争中的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的考察,对曾有参与打砸抢烧、聚众闹事、组织煽动以及制作散播非法文化制品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曾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记录的,依法取消其聘用资格。
3.对因未参加体检、政审或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空缺岗位时,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七)拟聘用人员公示
1.根据面试、资格复审、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青越人才发展集团网上报名系统(https://rcfzjt.pzhl.net/index.php)、青越人才招考服务中心、青海直聘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示,公示期为5天。
2.经公示无异议,确定聘用人员名单,统一办理入职手续。
3.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和录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4.用人单位根据相关要求及实际招录情况,对新聘用人员的服务单位有权进行统筹调剂,招录人员须服从分配。
(八)考试报名费用说明
1.如考生因参加国家级考试(如国家公务员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等)导致与本次考试时间冲突的,可提供国家级考试的准考证或官方报名成功证明(需能体现考试时间)可申请退费。
2.考生请认真、仔细阅读本次招聘公告,在认可上述公告所有招聘条件、考试要求及缴纳考试服务费后,采取自愿原则报名缴费,一经报名及缴费成功,概不退费。
四、工资待遇
(一)工资待遇:聘用后月工资标准5750元(含单位和个人缴纳的五险)。       
(二)试用期:新招录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根据工作能力和工作表现,经考核合格后予以聘用;考核不合格,不予聘用。
五、需说明的事项
(一)本次招聘,面试环节考生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现代汉语)文字进行答题,英语学科使用学科语言文字进行答题,否则不计成绩。
(二)除学历、学位及职位所需相关资格证书取得的时间外,报考年龄、工作经历等各类事项的时间截止日期为本次报名工作第一日。达不到条件要求的不予报名。
(三)考生请认真、仔细阅读本次招聘公告,在认可上述公告所有招聘条件、考试要求及缴纳考试服务费后,采取自愿原则报名缴费,一经报名及缴费成功,概不退费。
(四)请考生认真阅读报考事项并保持报名时预留的联系电话24小时畅通,如出现报考失误、与其他考试时间冲突、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不在服务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通知考务事宜时联系不上考生的情形,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条件者,即取消本次考试录用资格。
(六)所有与考试相关信息均在青越人才发展集团网上报名系统、青越人才招考服务中心、青海直聘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
(七)关于本次招聘的重要声明:
1.本次招聘不出版也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不会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前辅导培训班。
2.对于社会上有关本次考试的培训、网站媒体、出版物等宣传另行收费的,或以相关部门名义许诺“内部指标”“考试包过”等情况,均与本次招考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
3.如发现有机构或个人以本次招聘名义进行虚假宣传或欺诈行为,请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请各位考生注意以上事项,确保自身权益不受侵害。
(八)其他事项
1.实行回避制度。招聘过程中凡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亲属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关系等人员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要主动提出回避。
2.严肃招聘过程。要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3.严格招聘纪律。对有下列违反本方案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应聘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隐瞒违法犯罪事实或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违反本方案其他情形的。
(九)本次考试报名流程请仔细阅读附件。
(十)未尽事宜请在工作日工作时间内联系报名单位(上午9:00-12:00,14:00-17:00)。
六、咨询电话及地址
报名单位:青越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富兴路2号能源大厦北门9楼(青越集团人才招考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971-6337153、0971-6336182、0971-6361278, 网上技术支持电话:18997192300
咨询时间:工作日09:00-12:00、14:30-17:30
附件:附件:2026年海南州教育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临聘教师岗位表

 

海南州教育局
2026年1月27日
广州市天河实验幼儿园2026年1月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专任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吸引和凝聚优秀人才、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我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外聘用制专任教师。

       一、招聘对象、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25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共招聘编外聘用制专任教师1名,(详见附件1《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

  3.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 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任职资格和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1.本次采取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自行下载并填写《广州市天河实验幼儿园2026 年1月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专任教师报名表》《广州市天河实验幼儿园2026年1月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专任教师资格审查目录表》后(见附件2、3,需亲笔签名),连同《资格审查目录表》所列的资料原件扫描发送到邮箱 Zlsj202310@163.com,作为报名和资格审查依据,后续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需按通知要求核查原件。

     2.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26 年1月30日至2026年2月4日12时,逾期不接受报名。

    (二)注意事项

     1.每个应聘者限报1个岗位。每个岗位的有效报名人数与拟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确因岗位特殊需要调整的,经区教育局同意后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2.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以通过资格审查的实际人数确定考试名单。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于2026年2月4日在天河教育在线及天河实验幼儿园官网公布。

     三、考试

     考试包括基本能力测试和试教。

     (一)基本能力测试

    1.测试时间:2026年2月5日,具体时间、地点以测试公告为准。

    2.测试形式: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测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轮。

    3.在测试成绩60分及以上考生中,按照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别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试教人员名单,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入试教。

     4.测试成绩及试教的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于2026年2月5日在天河教育在线及天河实验幼儿园官网公布。

     (二)试教

      1.试教时间:2026年2月5日,具体时间、地点以试教公告为准。

     2.试教成绩满分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轮。

     3.在试教成绩60分及以上考生中,按基本能力测试成绩占30%、试教成绩占7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综合成绩达60分及以上者方可进入体检。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试教成绩高者入围。总成绩及体检名单在天河教育在线及天河实验幼儿园官网公布。

      四、体检、组织考察和拟聘用公示

      1.体检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的通知》(粤教继〔2013〕1号)执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对体检合格者进行组织考察, 考察主要是对体检合格的应聘者是否适应报考职位的相关情况进行考察了解。

    3.体检和组织考察合格者列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天河教育在线公示5个工作日。如出现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资格等情况,可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办理聘用手续和相关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试用期和期满转正后的薪酬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我单位不负责聘用人员的档案管理,以及有关其配偶、子女的调动、工作安排等事项。

      六、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表》中的专业[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职位所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则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和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有效]以及其他资格条件,不符合或低于招聘公告规定的其中任何条件之一,均不可以报名,否则后果自负。

   (二)考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考试 或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三)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以及岗位,本单位可根据工作完成进度作出适当的调整,并将调整事项及时天河教育在线及天河实验幼儿园官网公布,请考生自行关注相关信息。

    (四)报考前,已与天河区教育系统其他事业单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的应聘者,须取得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考,否则取消应聘资格。已与天河区教育系统其他事业单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的拟聘用人员,须取得所在单位同意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方有录用资格。

    (五)本次招聘结束后三个月内,如本校有新增同类岗位需求的,可从本次招聘相应岗位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

    (六)本公告由广州市天河实验幼儿园负责解释。报考咨询电话:19924243371(短信必回),监督电话:(020)38622519。

 

附件:

  1. 广州市天河实验幼儿园2026年1月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专任教师岗位表
  2. 广州市天河实验幼儿园2026年1月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专任教师资格审查目录表
  3. 广州市天河实验幼儿园2026年1月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专任教师报名表
  4. 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广州市天河实验幼儿园

                                                                                                                   2026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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