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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三明大田县2021年新任教师招聘方案-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福建三明大田县2021年新任教师招聘方案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1〕1号)、三明市公务员局印发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明人发〔2012〕33号)和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核准大田县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的通知》(明人社〔2021〕59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2021年我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138名,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一)高中英语教师岗位(01职位)5名;
(二)高中历史教师岗位(02职位)1名;
(三)高中物理教师岗位(03职位)2名;
(四)高中体育教师岗位(04职位)2名;
(五)高中日语教师岗位(05职位)1名;
(六)高中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岗位(06职位)1名;
(七)初中语文教师岗位(07职位)4名;
(八)初中数学教师岗位(08职位)10名;
(九)初中英语教师岗位(09职位)7名;
(十)初中思想政治教师岗位(10职位)1名;
(十一)初中历史教师岗位(11职位)3名;
(十二)初中地理教师岗位(12职位)4名;
(十三)初中物理教师岗位(13职位)6名;
(十四)初中体育教师岗位(14职位)1名;
(十五)初中音乐教师岗位(15职位)4名;
(十六)应届毕业生的小学语文教师岗位(16职位)10名;
(十七)招聘对象不限的小学语文教师岗位(17职位)11名;
(十八)应届毕业生的小学数学教师岗位(18职位)4名;
(十九)招聘对象不限的小学数学教师岗位(19职位)5名;
(二十)小学英语教师岗位(20职位)6名;
(二十一)应届毕业生的小学体育教师岗位(21职位)2名;
(二十二)招聘对象不限的小学体育教师岗位(22职位)3名;
(二十三)小学音乐教师岗位(23职位)2名;
(二十四)小学美术教师岗位(24职位)2名;
(二十五)小学信息技术教师岗位(25职位)1名;
(二十六)应届毕业生的小学科学教师岗位(26职位)3名;
(二十七)招聘对象不限的小学科学教师岗位(27职位)2名;
(二十八)小学品德与社会(生活)教师岗位(28职位)4名;
(二十九)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岗位(29职位)1名;
(三十)应届毕业生的幼儿园教师岗位(30职位)12名;
(三十一)招聘对象不限的幼儿园教师岗位(31职位)18名。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中小学教师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5年3月至2003年3月之间出生);幼儿园教师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在1990年3月至2003年3月之间出生);
6.台湾地区的中国公民,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可以报考。
(二)报考人员的学历、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要求
1.具体岗位报考条件:详见附件《2021年大田县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岗位信息表》。
2.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考的岗位,招聘对象为2019届、2020届、2021届毕业生,以及2019年、2020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和2021年行将期满(期满考核结果应为合格及以上)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
3.报考高中日语教师岗位的考生参加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笔试科目类别为:中学英语,只进行教育综合知识笔试。
4.在报考人员的专业条件中,对教育部门认可并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官网可查询到的辅修专业以及拥有双学历(位)的报考人员,选择符合招聘岗位设置的专业条件准予报考。填报的专业、学历(学位)层次须存在对应关系,并与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学历(学位)层次相匹配,与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学历(学位)层次一致。
5.此次考试录用教师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1年)》进行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报考者可以通过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查阅。
6.报考者的学历(学位)、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要求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21日(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延至2021年7月31日)。已通过考试,但尚未取得证书的,需在面试资格复核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2021年7月31日未能提供相关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报名注意事项
报考小学语文、数学、体育、科学和幼儿园岗位及高中日语教师岗位需在备注栏上注明类别,如报考应届毕业生的小学语文教师岗位需注明:应届毕业生的小学语文教师岗位(16职位);报考招聘对象不限的小学语文教师岗位需注明:招聘对象不限的小学语文教师岗位(17职位),以此类推。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4.按有关规定或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要求的服务年限未满的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明确的回避关系的人员;
6.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尚未履行义务的人员;
7.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8.福建省在编教师;
9.普通高等院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即2022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三、招聘程序
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协审、公示和聘用。
(一)时间安排
(1)3月21日–27日,应聘人员到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eeaffj.cn/)进行网上报名,每位报考者只报考1个岗位;报考时应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有关注意事项,按网上提示要求,提供个人真实准确信息;同时对网上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
(2)4月18日全省统一笔试。本次考试依据《2021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笔试考试大纲》。考生可通过福建省教育厅网站(http://jyt.fujian.gov.cn/)和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eeaffj.cn/)查阅。
(3)5月19日前,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笔试卷面成绩。
(4)5月下旬–6月,初定开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和公示,具体事项在大田县人民政府网站(教育信息)通知。
(5)6月底,发布补充招聘岗位。
(6)7月上旬,参加补充招聘人员进行网上报名。
(7)7月—8月,开展补充招聘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和聘用工作。
(二)笔试成绩计算和排序
(1)笔试成绩等于笔试卷面成绩加上加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四舍五入)。
(2)2021年新任教师招聘笔试合格线为笔试成绩60分。
(3)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报考者名次按笔试卷面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笔试成绩、笔试卷面成绩均相同,按笔试专业知识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笔试成绩、笔试卷面成绩、笔试专业知识科目成绩均相同,取所有并列的报考者进入资格复审。
(4)参加“三支一扶计划” “志愿者服务西部计划(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 “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报考者,报考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非专门岗位)按现行规定享受笔试加分政策。退役士兵和退役运动员报考者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士兵优待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3〕87号)、《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规定,享受笔试加分(与卷面成绩相加)政策。加分不受笔试满分限制,曾通过享受各类加分等政策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不再享受加分待遇。
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应于2021年4月26日至4月30日到大田县教育局人事股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及有关部门开具的证明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符合加分规定的人员名单将于面试前在大田县人民政府网站(教育信息)公示公告。
(三)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资格复审人选的确定。在笔试成绩合格线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人数1:3比例依次确定资格复审人选。
因考生弃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的,根据空缺数在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选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2.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提供以下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逾期取消聘用资格。
(1)报考学历为本科及以上岗位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限内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查询结果、教师资格证以及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2)报考学历为大专及以上岗位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限内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以及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3)报考高中师范类教师岗位的考生除提供本科及以上的岗位材料外,还应提供:师范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层次毕业院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所学课程及成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非2021届应届考生可从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属2021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学校出具的相关毕业证明、学校出具的在校期间成绩单,但应于2021年7月31日前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查询结果等相关材料。
(5)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2019年、2020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和2021年行将期满(期满考核结果应为合格及以上)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除提供以上相对应学历岗位材料外,还应提交:参加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相关证明材料。
(6)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位)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
3.提供个人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对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方案另行通知)
1.面试由县教师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凡参加全省统一笔试且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取所有并列的报考者为面试人选。进入面试的考生由于各种原因在面试前弃权,造成进入面试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可经县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审核研究同意后,弃权面试产生的空缺岗位在报考该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2.进入面试考生笔试成绩应达到最低合格线。进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考人数时,考生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核。
3.面试分值100分,由面试评委小组进行成绩评定(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四舍五入)。
(五)考生总成绩计算
1.各岗位按笔试成绩(以百分制折算)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相加计算总成绩。
2.考生位次排列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若总成绩相同,采用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若总成绩、笔试成绩都相同时,按笔试的专业知识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若总成绩、笔试成绩、笔试的专业知识科目成绩均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考生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六)体检、考核和协审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按照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入围人选。体检缺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选。
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报考者最迟应在体检前提供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2.体检合格的考生为考核对象。考核内容包括考生在校及工作(待业)期间各方面的表现,考核方式主要为调阅个人档案、调查了解相关情况等,同时由户籍所在地县纪检监察、政法委、公安、法院、检察院、卫健等部门进行协审。
3.凡是体检、考核、协审不合格的不得聘用。
4.若因体检或协审或考核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的,在该职位人选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核人选如有弄虚作假行为或不按规定提供相关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和聘用
1.根据招聘岗位要求以及总成绩、体检、协审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将拟聘人选在大田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7天。
2.本次公开招聘的教师一律实行聘用制,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与拟聘人选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程序经审核后办理合同登记,确定人事关系,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用人单位与聘用者自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3.拟聘考生对应其所报考的学科岗位,根据《大田县202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按应聘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由应聘者选择应聘学校岗位,每位拟聘考生仅选一次,任教学校选择确定后一律不得更改。
四、其它事项
(一)第一轮公开招聘结束后尚有空缺岗位的,参加全省统一笔试但未被聘用的考生,可登陆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补充招聘报名,每位考生可报考1个岗位,已被聘用或拟聘用的不得参加补充招聘。根据补充招聘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空缺岗位数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人选,按照第一轮程序开展第二轮补充招聘工作。
(二)因考生弃权或不合格而造成岗位空缺的,根据空缺岗位数,在该岗位考试合格人选中按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三)本次招聘新任教师给予按时入编,工资、福利待遇等均由县财政统一核拨。
(四)本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工作严格按规定的程序组织实施,全程接受县人大、驻县教育局纪检组、编制和人社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监督电话:0598—7263139(驻县教育局纪检组)。
本方案由大田县教育局负责解释。招聘相关信息可登陆福建省教育厅网站、大田县人民政府网站(“教育信息—通知公告”栏目)、“岩城教育”微信公众号查阅,咨询电话:0598—7222650(大田县教育局人事股)。
附件:2021年三明市大田县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岗位信息表 .xls
大田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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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三明大田县2021年新任教师招聘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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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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