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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三明政和县2021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的通知-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福建三明政和县2021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的通知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1〕1号)文件精神,现将2021年政和县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共74人,其中中学20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2人、小学41人、幼儿园11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详见《2021年政和县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职位简章》。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户籍不限。

2.中小学教师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21日至2003年3月21日期间出生)。幼儿教师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92年3月21日至2003年3月21日期间出生)。

3.学历、专业及教师资格证要求:具体详见《2021年政和县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岗位简章》。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及教师资格证书,往届生必须在2021年3月21日前取得(2021年3月21日前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合格证明、普通话等级证书》可准予报名,但教师资格证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放宽至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

4.具有报到证和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②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③在读全日制普通院校非应届毕业生;④现役军人;⑤ 未达到与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⑥政和辖区的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人员,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及事业单位首次聘用合同约定期限内的人;⑦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⑧本县内在编教师。

6.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是指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的学历。

7.实行服务期承诺制度。凡应聘政和县所属学校的教师,在本县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5年内不得提出辞职、调动及参加其他岗位招聘考试。招聘到乡(镇)中小学幼儿园的教师,应根据工作需要,服从县教育局安排到城区学校跟岗学习半年。

三、报名办法

本次教师招聘考试统一由应聘人员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进行报名(网址: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教师招聘考试)。

(一)报名时间及办法

1.报名时间:全省统一为2021年3月21日至3月27日17:30,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上网报名,报名系统关闭后不再受理。

2.报名办法:每位应聘人员报考1个岗位,即1个县(市、区)。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有关注意事项,按照提示要求,提供准确的个人报考信息,如因应聘人员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有虚假行为而造成无法参加考试或审核不通过,由本人承担责任后果。

(二)资格初审:初审时间为2021年3月21日8:00至3月27日17:30,应聘人员可在报名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

(三)下载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于开考前登录报考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

四、笔试事项

(一)笔试时间

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通知为准。

(二)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其中,《专业知识》共设29个科目类别(见附件2序号3至31),按所报考岗位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需达到45分及以上(按百分制折算后)方可进入面试。

(三)笔试地点

在网络报考平台查询或详见准考证。

(四)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教育综合知识》成绩 40% +《专业知识》成绩

60% + 政策加分。

(五)加分手续办理

     按照省上的有关规定,对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 “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报考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非专门岗位按现行规定享受笔试加分政策。退役运动员和退役士兵报考者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士兵优待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3〕87 号)、《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 的通知》(闽人发〔2006〕10 号)的规定,享受笔试加分政策。考生若同时具备多项不同加分资格条件的,取加分分值较高的项目予以加分(有明确规定可以累加计算的加分项目按累加计算)。曾通过享受政策待遇已被录用为公务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优惠政策。

请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携带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A4 纸)于5月10日—12日(正常上班时间)到政和县教育局人事股现场办理,逾期不予受理。2021年7月前服务行将期满的人员相关证书尚未发放,可提交相关服务项目计划《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办理时间另行通知。符合加分人员名单将在政和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网址:www.zhenghe.gov.cn,下同)”。加分分值计入考生折算成百分制后的笔试成绩,考生笔试成绩以加分后为准。

(六)笔试成绩查询

报考者可根据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查询时间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五、面试事项

(一)确定面试人选

1.方式:面试人选在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不足3倍的按上线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的考生由于各种原因在面试前两天下午17:00前正式放弃参加面试的,由政和县教育局核准后,在报考该职位成绩达到笔试合格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面试当天,未按时到达面试考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入闱面试的人员名单和成绩将在政和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请应聘者及时关注网站,并保持手机畅通(短信通知),以方便联系。

2.面试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应于面试前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网络报考时打印的考试报名登记表、就业推荐表(应届生提供)、毕业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学位查询结果、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相应学科要求的《普通话考试等级证书》或学校出具的2021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证书办理情况的证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提供)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政和县教育局人事股进行面试资格复审。

服务期满的在职应聘人员面试资格审核时应提供所在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或同意其报考、辞职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否则面试资格审核不予通过。

逾期未进行资格复审或现场资格审核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得参加面试。所空缺名额在同一学科报考者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并自行承担有关责任。

(二)面试时间、地点及办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办法于面试资格复审后在政和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三)总成绩的计算及相关事项

应聘人员考试成绩总分计算办法(笔试、面试综合成绩): 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占 60%、40%比例计算,总分100分。笔试、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分别保留两位小数。同一学科2名以上考生考试成绩总分相同的,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名次按笔试成绩中《专业知识》成绩排列。

六、体检和政审考察

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政审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未在规定的时间集中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生在校及其待业期间各方面的表现,以及计生和综治等情况,考核形式主要为查阅个人档案、调查了解情况等。考生应在公布体检结果15个工作日内将个人档案寄至政和县教育局人事股,若报考者有弄虚作假或不按规定提供考生档案等相关考核材料,不予聘用。

因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或应聘人员自愿放弃等原因而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则从报考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成绩总分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选。

体检、考核合格的,按照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聘用,总分高者优先选择该学科岗位的学校。

应届毕业生应在2021年7月31日前向政和县教育局人事股提供办理聘用手续所需的原件及复印件,若无法提供取消聘用资格。

七、聘用办法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政和县人民政府网站“人事信息”栏目公示7天后,没有发现影响聘用情形的,按照规定的程序,由同级人社部门办理聘用核准手续,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员应在人社部门下发聘用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班或报到后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八、其他事项

第一轮公开招聘结束后,未完成招聘的空缺岗位补充招聘方案等另行通知。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政和县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99-3338277,联系人:许老师。

附件:1.2021年政和县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职位简章

2.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笔试科目类别(点击下载)

政和县教育局  中共政和县委编办

 政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 年  3月 15日

考试将近,

实操演练让
心安。

亿师学助你成功上岸~

福建三明政和县2021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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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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