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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射阳县2021年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江苏省射阳县2021年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适应教育事业发展需要,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全县教师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文件精神,并经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射阳县教育局直属部分学校现决定公开招聘教师203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1. 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2021年射阳县教育局直属部分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2. 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热爱教育事业;

  (3)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12日到2003年3月25日期间出生);

  (5)持有《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暂不作要求的职位除外)。暂未完成教师资格认定,但能提供与招聘岗位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以报考,报考人员须在办理聘用前提供符合规定类别的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6)具备《2021年射阳县教育局直属部分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审核;

  (7)本次招聘没有户籍限制,聘用后全部入编;

  (8)资格条件中的“2021年毕业生”,指在2021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1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9)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10)射阳县内民办中小学合同期内人员报考时需提供所在学校同意报考证明;

  (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①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届毕业生;

  ②非射阳籍江苏省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以及非射阳籍免费幼儿师范男生;

  ③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④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⑤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地点

  报名时间:2021年3月23日-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射阳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射阳县合德镇德发大道110号)。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择《2021年射阳县教育局直属部分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得兼报。免费幼儿师范男生岗位(岗位代码33)为定向招聘岗位,仅限射阳籍的2021年毕业的省免费幼儿师范男生报名(入学前已签订定向委培协议),乡村定向师范生岗位(岗位代码34-46)为定向招聘岗位,仅限2021年毕业的射阳县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录取的学生报名(入学前已签订定向培养协议)。

  2.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①《2021年射阳县教育局下属部分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并提交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3张;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2021年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未签订),2019、2020届未落实工作、学习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其他人员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暂未完成教师资格认定者,需提供与招聘岗位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⑤射阳县内民办中小学合同期内人员报考时需提供所在学校同意报考证明;

  ⑥个人诚信承诺书。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报名人员应在报名前申领“苏康码”,于报名当天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居住在江苏省外的考生申领“苏康码”时,可在“到江苏居住地区”和“到江苏后详细地址”栏中填写招录单位地址或来苏后拟入住地址等)。“苏康码”为绿码并报告旅居史,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者方可进入报名地点,其中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还应当持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名人员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持“苏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以及面试前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应配合安排至指定地点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报名当天因体温异常、干咳、乏力等症状,经现场医务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应配合安排至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3.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报名,县教育局、人社局负责资格审核。所有岗位均设1:3开考比例,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确难形成竞争的急需人员的专业技术岗位,经县人社局和教育局商定,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不能降低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应聘人员如果对初审结果有异议,可从收到审核结果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没有异议。

  4.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凭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

  5.根据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本次公开招聘收取考生笔试费100元/人,面试费100元/人,均于领取准考证时缴纳。

  6.报考者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7.招聘2021年毕业免费幼儿师范男生为一次性定向招聘,凡未报名参加这次定向招聘的射阳籍2021年毕业省免费幼儿师范男生作为自动放弃处理。

  三、考试形式、时间和实施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形式(面向乡村定向师范生岗位只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为本岗位必备的专业知识,总分100分,设50分合格线。

  2.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者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应聘人员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3.笔试结束后,在射阳县人民政府网教育局网页(http://www.sheyang.gov.cn/col/col16556/index.html)公布准考证号、笔试成绩。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核定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尾数同分者一并进入),不足1:2的按实际人数入围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要求在射阳县人民政府网教育局网页公布。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准考证为准,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形式:幼儿园教师和免费幼儿师范男生岗位面试采用上微型课、自弹自唱、舞蹈的形式(其中自弹自唱为指定内容;舞蹈自备曲目,自带伴奏U盘,可着舞蹈服饰,舞蹈时间3分钟)。微型课内容为相关教材某一课时。其他岗位采用说课形式,说课内容为报考学段学科相对应的相关教材某一课时。

  3.面试成绩:幼儿园教师和免费幼儿师范男生岗位面试成绩计算方法为:3个面试项目总分均为100分,微型课占45%、自弹自唱占30%、舞蹈占25%的比例以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其他岗位面试总分100分。所有岗位面试均设60分合格线。面试成绩当场书面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核定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总成绩和面试成绩都相同的,加试决出名次,加试形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射阳县人民政府网教育局网页上予以公示。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合格人员由射阳县教育局组织考察。参照江苏省考录公务员考察标准执行,主要考察政治思想、法治意识、道德品质、心理素质、现实表现等。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时,在应聘同一岗位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确定体检人员办法确定递补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一经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五、聘用

  根据报考职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为序依次进行选岗(总成绩相同的按确定体检人员办法确定选岗次序),根据选岗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选岗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进行选岗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2021年射阳县乡村定向师范生的选岗按省厅文件精神另行组织安排。

  根据体检、考察、选岗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射阳县人民政府网教育局网页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入编聘用手续,新聘人员首聘服务期为3年(免费幼儿师范男生和乡村定向师范生首聘服务期为5年),所聘人员享受射阳县事业单位全额拨款事业性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所有通过拟聘用公示的人员个人档案于2021年8月31日前寄送到射阳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档案室(地址:射阳县合德镇德发大道110号,邮编:224300)。2021年8月31日前可凭报到证(非应届生可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到射阳县教育局人事科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证件不全、手续不完备、档案未转入、提供虚假证件材料或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者,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六、招聘工作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射阳县人社局、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第七章第三十六条规定实行回避制度。中共射阳县纪委监委第五、第六派驻纪检监察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

  中共射阳县纪委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0515-82382036。

  中共射阳县纪委监委第六派驻纪检监察组:0515-82359681。

  七、招聘政策咨询

  本公告由射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射阳县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

  咨询电话:0515-82355120(射阳县人才服务中心)
  0515-82357939(射阳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附件:1.2021年射阳县教育局直属部分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2. 2021年射阳县教育局直属部分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3. 个人诚信承诺书

                 

 

射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射   阳   县   教   育   局

2021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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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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