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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无锡市惠山区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苏教规〔2016〕1号)和《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锡委办发〔2012〕54号)的精神,经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无锡市惠山区教育局所属公办中小学(含惠山中专、幼儿园,下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事业编制教师154名,现将有关公开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和范围

  报考中小学教师职位的对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岗位简介表)。

  (一)报考岗位代码F01-F23的考生,按应届生报考。需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证,或虽未取得但须承诺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证,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专科毕业生仅限无锡市区户籍(不含江阴、宜兴);

  2、2021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后,直接通过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被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读研期间无工作经历);

  3、2019年和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且未就业(毕业后未与任何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保,有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原件,下同),专科毕业生仅限无锡市区户籍(不含江阴、宜兴);

  4、2019年、2020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后,直接通过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被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读研期间无工作经历)且未就业;

  5、2019年、2020年获得国(境)外硕士及以上学位,于2021年7月31日前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未就业的人员。

  报考惠山中专专业课教师的考生如尚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给予三年过渡期,到2024年7月31日仍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聘用合同自动解除。

  (二)报考岗位代码F24-F33的考生,按社会人员报考,需满足下列条件:

  1、具有无锡市区户籍(不含江阴、宜兴),已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国家认可的学历和相应学科教师资格。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0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5年1月1日后出生);

  3、在无锡市区范围(不含江阴、宜兴)登记注册的中小学幼儿园在岗编外教师,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普通高校委托培养、定向培养毕业生;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教育系统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与时间:

  以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时间:

  2021年3月15日9:00至2021年3月19日16:00。

  报名网址:http://hrss.wuxi.gov.cn/ztzl/wxrskszl/wsbm/index.shtml(无锡人事考试专栏网上报名)。

  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时间:

  2021年3月16日9:00至2021年3月20日11:00。

  考生可在报名24小时后在同一网址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即可进行缴费确认(使用银联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视为通过该职位资格审查。

  ③缴费标准:报名考试费100元/人。

  2、注意事项:

  ①考生应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34×45mm,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内)。

  ②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是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得改报其他岗位。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③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果出现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情况,将减少或取消该岗位计划,报考该岗位的考生可以重新登录补报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岗位或放弃报名办理退款手续,补报名时间为:2021年3月21日9:00—11:00。招聘计划的调整情况将在网上及时公布。

   未进行缴费确认的考生,视为报名资格审核未通过。

  ⑤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考生应根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考生如对报考资格条件存在疑问,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咨询确认。考生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在招聘工作任何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⑥报名本公告提供的岗位即视同认可本公告明确的疫情防控要求(附件2)。相关防控要求将根据我省、市疫情防控形势及疫情防控指挥部指令及时调整。

  ⑦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要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2021年3月24日9:00至2021年3月26日17:00。
  ⑧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10-  82823315 

  (二)考核

  考核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笔试,第二阶段为面试。

  1、笔试(含专业技能考查)

  (1)内容:

  ①教育公共知识:包括课程改革理论、教育学与心理学及其他综合知识等,主要考查考生对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等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

  ②学科专业知识:主要考查考生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及中专部分专业课等学科的专业知识考试形式为专业技能考查。

  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50分,未达到合格线者直接淘汰。

  笔试成绩=教育公共知识×30%+学科专业知识(或专业技能考查)×70%。

  (2)笔试(含专业技能考查)由惠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如考生未参加教育公共知识考试,则视为放弃本次考试资格。

  ①笔试(不含专业技能考查)时间:2021年3月27日(具体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地点:江苏省惠山中等专业学校(无锡钱藕路5号)。

  ②笔试(专业技能考查)时间、地点另行公布。

  2、学前教育加试:

  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考生需进行加试,加试由惠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笔试成绩公布后,由区教育局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岗位需求数1:5(末位同分跟进)的比例确定加试人员。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满分100分)

  笔试成绩公布后,按照岗位需求数1:3(末位同分跟进)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考生根据笔试和加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按照岗位需求数的1:3(末位同分跟进)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在面试前对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材料要求另行通知),收取面试费100元/人。未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考生在加试前进行资格复审)。

  面试形式为说课。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总成绩采用百分制。

  ⑴幼儿园教师岗位,总成绩计算办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30%+加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⑵其他岗位,总成绩计算办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岗位需求数1:1确定体检人选。

  按当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报考考生在笔试(面试)当日进入考点时应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苏康码”并配合检测体温,具体见附件2。

  (三)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体检由惠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和项目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考生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办理聘用报批手续。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见习期制度,试用见习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取得聘用资格的考生在2021年8月办理报到手续时必须提供所报考岗位要求的各类证书(岗位代码F01-F03的考生教师资格可暂缓),不能提供者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教师在我区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并实行“区管校用”的模式,所有人员必须服从惠山区教育局安排。

  因体检、考察、放弃录用资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可按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办理录用手续后不再递补。

  三、诚信管理

  按照《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管理试行办法》规定,考生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录用过程中的非诚实守信行为,将以一般失信行为记入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失信行为数据库,并提供给公共信用信息机构,记录期限为三年。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环节,将考生个人信用情况作为考察的重要参考依据。

  四、招聘考务相关信息发布网址

  本次招聘的人数、岗位、资格条件、考试等相关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以下网站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技能考查成绩、幼儿园加试成绩、面试考核成绩和体检、公示等信息均在惠山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无锡市惠山教育信息网:www.hsjy.net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10-83592406,0510-83592407

  联系人:张老师、尹老师、李老师

  六、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招考录用工作,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区纪委监委和社会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无锡市惠山区教育局: 0510-83592408

  无锡市惠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0-83598176

  七、本次招聘教师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未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八、本公告由无锡市惠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1年惠山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

  2:2021年惠山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新冠疫情防控网上告知暨承诺书

 

 

                             

 

 无锡市惠山区教育局

2021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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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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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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