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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泉州永春县2021年招聘编外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福建泉州永春县2021年招聘编外教师公告

  为解决教师编制紧缺问题,保障教学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学校师资需求情况,经永春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组织2021年永春县编外合同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要求 
  本次招聘编外合同教师80名,其中:小学语文40名、小学数学40名,详见《2021年永春县公办学校公开招聘编外合同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4.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招考身体条件; 
  5.取得与招聘岗位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5年3月至2003年3月期间出生); 
  7.符合招聘岗位的各项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③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④现役军人;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⑥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或招考时要求服务期且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或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⑦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不是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报考人员应依法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记录,并提交《入职承诺书》和同意入职查询书面材料,未提交相关材料的不得予以聘用。经教育行业从业申请人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后,如果经查询反馈有《关于开展预防校园性侵专项行动的通知》(泉检发〔2019〕14号)、《教育行业从业申请人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制度(试行)》(泉检发〔2019〕15号)规定不得或不宜从事教育行业的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 
  在职人员报考时应征得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的同意。 
  (二)具体条件及要求 
  1.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招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报考人员取得的学位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位)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可登陆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人事厅、发改委《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人员,由省教育厅进行省内统一电子注册,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此类报考人员的“双学位”“双专业”所对应的学历学位,须在福建省“双学位”“双专业”毕业生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信息查询平台(http://jyt.fujian.gov.cn/wsbs/bmcx/sxwszy/)电子注册并可进行查验。 
  2.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所学专业与所列专业一致者方可报考;专业要求中的“××类”,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1年)》中“××类”所列专业的人员方可报考。报考人员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为准。
  3.2021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书最迟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提供;其他报考人员相关资格证书取得以及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15日,其中的教师资格证书最迟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提供。
  三、报名 
  本次编外合同教师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福建省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委托考试)方式进行,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一)网上报名。根据闽教师〔2021〕1号文件,省教育厅委托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承担网络报名、笔试命题、考试组织管理及评卷等考务工作,有关考务工作的具体事宜及笔试的疫情防控要求由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查询。报名时间全省统一为2021年3月21日至3月27日17:30,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 
  (二)报考资格审查。在网上报名期间,由县教育局对网上报名者进行报考资格条件的初步审查,进入资格复审和考核阶段时,还将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报考人员应及时上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人员仅可报考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报考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联系方式等应准确无误,因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4.报考人员报考后应密切关注网上初审结果。报考人员网上初审状态如果为“待审核”请耐心等待;如果报考人员符合报考条件,而网上初审状态为“不通过”的,应在第一时间网上申诉。因未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而错过申诉或改报机会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四、笔试加分手续办理 
  (一)加分对象 
  符合省、市有关事业单位笔试加分政策规定的报考人员应于3月31日-4月2日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至永春县教育局人事股(地址:永春县桃城镇城东街122号3楼)办理加分申请手续。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包括: 
  1.符合原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实施细则》(闽退役军人厅〔2019〕33号)规定的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等。 
  2.符合《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福建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规定且于2021年8月31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高校毕业生。 
  3.参加由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统一组织的“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并符合《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的意见》(泉委办〔2007〕68号)规定且于2021年8月31日前服务期满三年、考核合格的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 
  曾通过享受各类优惠政策待遇被录(聘)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各类报考人员,不再享受加分优惠政策。除闽人发〔2006〕10号规定可以累加计算的加分项目外,报考人员若同时具备多项不同加分资格条件的,取加分分值较高的项目予以加分。 
  (二)加分办理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包括第一学历和在职教育学历)原件及复印件1份。 
  3.《2021年永春县公办学校公开招聘编外合同教师笔试加分申请表》1份(附件2,以下简称<申请表>)。考生应下载《申请表》,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同时在"贴照片处"贴上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一张。 
  4.《2021年永春县公办学校公开招聘编外合同教师笔试加分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登记表>)。考生应下载《登记表》,并根据附件所提供的样本,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登记表》无需打印和现场提交,考生填写完毕后务必将该表格电子版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我局工作人员的邮箱(邮箱地址:yc23880266@163.com)。表格的文件名一律以考生本人的姓名命名,邮件标题一律填写为"XXX加分登记表",以便于工作人员查找和汇总。 
  5.服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a."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考生应提供服务证书(2021年服务期满的考生应提供当地县级服务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明); 
  b.退役士兵和退役运动员应提供《退伍证》等服役证明; 
  c."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考生(即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应下载《泉州市"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服务证明》(见附件2,以下简称<服务证明>)。《服务证明》应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打印后再交由服务地所在村(社区)党组织、乡镇(街道)党委以及县(市、区)党委组织部盖章确认。 
  6.其他材料。退役士兵和退役运动员必须提供符合加分条件的获奖证书(如三等功证书、优秀士兵证书等)。 
  (三)其他事项 
  1.考生办理加分手续资格条件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15日(其中,2021年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考生以及"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考生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 
  2.考生须如实填写《申请表》,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伪造证明材料等弄虚作假行为者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3.考生必须按要求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办理加分申请手续,逾期一律不予办理。因个人原因无法到现场办理手续者可委托他人携带相关材料代为办理。 
  4.我县将对考生提交的《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根据审核结果确定符合加分条件考生的名单并在福建省永春县人民政府网永春教育专栏公示7个工作日。加分分值计入报考人员折算成百分制后的笔试原始成绩,报考人员综合成绩及排名以加分后为准。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综合成绩=笔试原始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加分,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综合成绩合格线为5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将不予确定为现场资格复审对象。 
  (一)笔试 
  4月18日全省统一笔试,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原始成绩按“教育综合知识”占40%、“专业知识”占60%的比例计算。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原始成绩由福建省教育考试院于5月19日前公布。 
  (三)补充招聘 
  公开招聘结束后,若存在未完成招聘的空缺岗位,县教育局将及时向社会公布。参加今年全省统一笔试但未被聘用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应在合格线上),可登录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进行补充招聘报名,每位考生可报考1个岗位。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拟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现场资格复审人选,开展现场资格复审、体检、考核、聘用等工作。 
  补充招聘结束后,若存在还未完成招聘的空缺岗位,县教育局将及时向社会公布。参加今年全省统一笔试但未被聘用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应在合格线上),可到永春县教育局人事股现场进行补充招聘报名,每位考生可报考1个岗位。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拟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现场资格复审人选,开展现场资格复审、体检、考核、聘用等工作。 
  已被聘用或拟聘用人员不得参加补充招聘。 
  六、资格复审、体检与考察 
  (一)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的确定。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考生综合成绩达合格线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若同一岗位最后一名资格复审人选有2个及以上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相同,取笔试原始成绩高者进入资格复审。若笔试原始成绩也相同,取笔试的专业知识成绩较高者进入资格复审。若笔试的教育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成绩相同,则加试一场笔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决定资格复审对象。 
  2.报考人员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以资格复审确认的结果为准。资格复审时,应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原件、证明材料,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如遇不符报考条件,或网络报名所填写信息不实导致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报考人员承担全责。 
  在职人员在资格复审时应向招聘单位提供具有审批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同意辞职证明(或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 
  3.经复审不具备报考条件者取消体检资格或弃权的,按综合成绩达合格线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4.资格复审具体事宜将在福建省永春县人民政府网永春教育专栏发布。 
  (二)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经资格复审合格后,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体检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的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报考人员,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1次,复检医院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部分体检项目)的,应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招聘单位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待所有体检项目全部合格后方可办理入职手续。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弃权的,可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考察 
  用人单位按1:1比例对考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人员组织考察。通过采取查阅档案、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验证、计生综治情况调查、信用情况调查、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等方式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包括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报考人员个人档案进行审核。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政审考察材料。报考人员未配合招聘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政审考察工作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及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永春县人民政府网永春教育专栏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先由公开招聘的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用人学校,再由网上补充招聘的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用人学校,然后由现场报名补充招聘的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用人学校。所有考生选岗后的任教学段应服从用人学校安排。若同一岗位拟聘用人选有2人及以上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相同,取笔试原始成绩高者优先选岗。若笔试原始成绩也相同,取笔试的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选岗。若笔试的专业知识成绩仍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加试成绩高者优先选岗。 
  选岗后由用人学校与考生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为期三年的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合同管理,并由用人学校按有关规定为其办理人事代理及“五险一金”(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和住房公积金)手续。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公告和招聘后续程序的通知将通过福建省永春县人民政府网永春教育专栏发布。报名者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 
  (二)报名者在资格审查、体检、考核、公示等环节,因本人弃权或不合格而造成岗位空缺的,根据空缺人数,在该岗位各环节符合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三)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有关规定执行。招聘工作全程接受永春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组监察监督。 
  监督电话:0595-23898249。 
  (四)未尽事宜由永春县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95-23880266。 

 
附件1:2021年永春县公办学校公开招聘编外合同教师岗位信息表
岗位代码 招聘单位 经费形式 招聘岗位 岗位最高级别 招聘人数 所需资格条件 省统一考试专业知识考试类别 考试方式 备注  
报考人员来源类别 最高年龄 性别 户籍 学历类别 学历 学位 专业要求 其他条件  
1 永春县教育局 财政核拨 小学语文 专技十二级 40 不限 35 不限 不限 不限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不限 持有语文或英语学科的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或者持有政治或历史或地理学科的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小学语文 委托考试
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学历放宽至大专、学位不限
 
2 永春县教育局 财政核拨 小学数学 专技十二级 40 不限 35 不限 不限 不限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不限 持有数学学科的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或持有物理或化学或生物或计算机学科的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小学数学 委托考试 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学历放宽至大专、学位不限  

永春县教育局 
  2021年3月15日

考试将近,

实操演练让
心安

亿师学助你成功上岸~

福建泉州永春县2021年招聘编外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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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怀化市2026年5月普通话水平测试开放工作通告

怀化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定于5月23日至24日组织普通话水平测试,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4月30日9:30至5月11日24:00。

2.报名流程:

第一步:注册账号。考生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http://bm.cltt.org/#/index)注册账号,完善个人信息。

第二步:登录报名。已注册考生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选择“湖南”入口,认真阅读《湖南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介绍》后,点击“我要报名”,选择“怀化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阅读报名须知,填写报名信息。

第三步:提交信息。考生仔细核实报名信息,准确无误后,确认提交。

注:本次只面向社会考生开放测试;无意参加测试者,不能抢号占位,否则系统将予以记录,影响再次报名参测。

二、现场缴费

1.缴费时间:

5月12日(8:30-12:00,14:30-17:00)

5月13日(8:30-12:00,14:30-17:00)

2.缴费地点:怀化市教育局阳光服务中心大厅(怀化市鹤城区迎丰中路育才巷12号)。

3.缴费标准:测试费50元/人次。

4.缴费提示: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在规定缴费时间内至现场缴费确认。如委托他人代缴费需持考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缴费不接受现金支付,采取微信或支付宝支付。

三、测试安排

1.测试时间:5月23日、5月24日(注意:测试报到时间以考生打印准考证上显示为准)。

2.测试地点:怀化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在市教育局阳光服务大厅报到,到培训中心六楼采集信息,在三楼测试室测试)。

四、测试须知

1.如患有发热、咳嗽等传染性疾病人员一律禁止参加测试。

2.请考生按时完成现场缴费,然后于测试前一天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3.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第六章第十六条:应试人应持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按时到指定考场报到。迟到30分钟以上者,原则上应取消当次测试资格。考生报名缴费成功后,请按准考证上的时间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注意:港澳台和外籍考生测试当天须出示三个月及以上境内学习、工作或生活证明后方可参测!过期、消磁、临时及电子身份证均无法参加测试!)和准考证参加测试(证书照片于测试当天现场采集),未自行打印准考证及逾期未到者,取消其当次测试资格,测试费不予退还。

4.考生进入测试室时不得携带手机等各类具有无线通讯、拍摄、录音、查询等功能的设备,不得携带任何参考资料。考生在测试期间作弊或者实施其他严重违反考场纪律行为的,取消其测试资格或者测试成绩,并报送国家测试机构记入全国普通话水平测试违纪人员档案。如有必要,还将通报其就读学校或所在单位。

5.根据国家语委普通话与文字应用培训测试中心的通知,全国自2024年1月1日起正式启用新版《普通话水平测试实施纲要(2021年版)》,测试试卷已同步进行更新,请考生在测试前按照新版测试大纲内容备考。

6.本站没有委托任何单位、个人代报名和辅导培训,不接受中介代办。

7.测试期间,本测试考点车位有限,建议考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并做好安全防护。

8.怀化市普通话水平测试开放工作的通告都在怀化市教育局官网发布。如遇突发事件,测试时间将做临时调整,相关通知也将发布在怀化市教育局官网“通知公告”栏,本站不另行通知。

五、成绩查询及证书领取

1.成绩查询:正常情况下测试结束30个工作日后(法定节假日除外),考生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网”(http://www.cltt.org/#/scoreQuery)查询成绩。

2.证书领取:测试结束60个工作日后(特殊情况除外,考生凭身份证到怀化市政府市民服务中心C栋3楼85-86号综合窗口领取普通话证书领取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也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微言怀化教育”—“政务服务”—“邮寄申请”申请邮寄(要求联系电话、邮寄地址填写正确)。

请注意自2022年1月1日起,证书由国家语委统一打印,证书遗失不予补办。请尽快领取,并妥善保管!为避免跑空,您可在领取证书前先致电咨询您的证书是否已可领取。

自测试成绩发布之日起1年后未领取的纸质证书,由测试机构按内部资料予以清理销毁。

请在测试结束后3个月内领取证书,逾期不领证,本站和市民服务中心不承担保管责任。

六、咨询电话

1.怀化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0745-2722340;

2.怀化市政府市民服务中心C栋3楼85-86号综合窗口:0745-2714022。

怀化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

2026年4月21日

河北省衡水市2026年5月份社会人员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工作公告

广大社会考生: 

为切实做好衡水市普通话推广普及工作,满足社会人员测试需求,不断提高测试工作服务质量,现将本次普通话水平测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缴费时间及流程

(一)报名时间 2026年5月5日上午8:00至5月10日17:00,报名名额共1000人。本次普通话水平测试仅面向社会人员,考生职业请选择“社会其他人员-其他类”。不接受在校生报名,在校生测试请咨询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学生测试费为25元。

(二)报名缴费流程 采取网上报名缴费方式进行。考生注册并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系统(https://bm.cltt.org/),点击河北省→我要报名→选择测试站→衡水市语言文字培训测试站→选择测试时间→阅读报名须知→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电子照片→核对考生信息→确认信息→在线报名缴费→报名成功→打印准考证。社会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测试费50元,过期未缴费系统自动删除报名信息。缴费完成即报名成功,报名成功后,测试费不予退还,请考生谨慎报名缴费。

(三)报名要求 

1.照片要求 本人近6个月内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照片(像素390*567,格式为jpg/jpeg)。

2.核准报名信息 报名信息须由本人填写,并保证与证件信息一致。因个人原因导致网上填报信息与证件信息不一致的,取消当次测试资格。缴费完成后报名信息无法更改,请认真核对,确保信息真实准确。

3.非首次报名参加测试的人员,须在最近一次测试成绩发布后,方可再次报名。

二、准考证打印时间及流程 

请考生于报名缴费后,在报名系统中点击“准考证打印→输入身份证号和姓名”打印准考证。截止时间是5月29日下午2:00,请考生注意截止时间,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过期未打印者后果自负。准考证是参加测试的重要凭证,且查询成绩时须输入准考证号,务必妥善保管。

三、测试时间及地点 

(一)测试时间 2026年5月30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二)测试地点 衡水学院西校区13号教学楼二楼(和平西路与前进大街交叉口南行200米路西)。

四、测试流程

 (一)信息确认 考生到达考点后,按指引进行信息确认。为方便考生收到纸质证书,考生还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在身份证复印件正面空白处提前书写下列信息:1.准考证号后四位;2.普通话证书邮寄地址;3.收件人有效联系电话。已在报名网站上支付邮费,完成证书直邮申请的考生,身份证复印件上只写准考证号后四位和“证书直邮”四个字即可。

(二)候考信息采集 包括身份信息验证、照片采集、系统抽签三个环节。考生可提前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系统(https://bm.cltt.org/),点击“测前须知”→“机辅测试”查看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指南及视频了解详细测试流程。以下为各环节的特别提示:

1.身份信息验证 采用身份证识别器核验考生身份信息,若设备无法读取证件信息导致身份核验失败,将无法参加测试。请考生提前检查身份证有效期及证件完整性(含芯片功能是否正常),如存在过期、损坏或消磁情况,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换证手续。

2.照片采集 采集的照片将作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上的照片使用,考生着深色上衣为宜,不化浓妆,头发不遮挡眉毛。

3.系统抽签 照片采集完成后,系统随机自动为考生分配批次和座位号,现场工作人员将告知考生所对应的批次和座位号,随后考生听从工作人员指引,有序进入考场参加测试。

五、成绩查询及证书发放领取方式 

(一)成绩查询 本次测试结束30个工作日后,即7月14日起,请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网(https://www.cltt.org/)查询成绩。

(二)证书发放 方式一,证书直邮。证书印制机构直接将证书邮寄给考生本人。请考生于报名成功至成绩发布后48小时之内,在报名系统首页“证书邮寄”栏准确填写证书邮寄地址和有效联系电话,支付快递邮费,完成直邮申请,考生可在“历史订单”中追踪订单的状态。方式二,测试站邮寄。本站在收到证书后,会根据考生身份证复印件上的邮寄信息,第一时间安排邮寄,邮寄费为到付。在证书邮寄期间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因地址错误或通讯不畅造成的证书无法送达或遗失等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急用证书者建议选择第一种方式,第二种方式时间较长,需耐心等待。)

六、注意事项

(一)缴费完成后,测试费直接进入河北省财政账户,无法退款。如因信息填报错误、照片未按要求上传、未及时打印准考证、缺考等个人原因未能进行测试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二)考生应持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参加测试,所带证件不全者不予安排测试。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提前30分钟到达测试地点,迟到30分钟以上者,取消当次测试资格。准考证上显示的时间为报到时间非测试时间,测试时间以现场安排为准。

(三)考生进入考场前应主动配合工作人员进行检查,将除准考证、身份证以外的物品放置在考场外指定位置。测试现场发现替考、携带手机等电子设备、携带参考资料、扰乱考场秩序等行为的,取消考生当次测试资格。公布成绩后被认定为替考的,取消其当次测试成绩,已发放的证书予以作废,并记入全国普通话水平测试违纪人员档案,视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单位。

(四)如果纸质证书遗失,考生可通过微信小程序搜索“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查询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五)考生应提前了解考点地址、熟悉考点环境,安排好行程,避免因天气、道路交通维修或其他不可预测的原因影响正常测试。

(六)衡水市语言文字培训测试站未与任何机构或个人合作,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开展代报名、培训、测试等相关业务,请广大考生知悉,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衡水市语言文字培训测试站咨询电话:0318-2113136,0318-6905500(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30-17:30)

衡水市语言文字培训测试站

2026年4月20日

青海省西宁市2026年第一季度面向社会人员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通告

为推广普通话和满足青海广大考生需要,我站拟于2026年第一季度面向社会人员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现将报名、测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请广大考生务必认真、完整阅读。

一、报名对象

(1)根据我站现有测试能力,本期面向全体社会考生。

(2)考生前次测试成绩公布之后方可再次报名。

二、报名渠道和时间

(1)报名渠道:“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测试采取网上报名bm.pthceshi.cn )

(2)普通话测试线上报名流程:打开普通话在线报名网站 实名注册登录→点击“我要报名”→选择青海/西宁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站(考试时间)→点击“下一步”→阅读报名须知 →填写报名信息 →点击“下一步”→提交报名信息成功 →现场缴费。

(3)报名、测试时间:

    报名时间:2026年4月20日8:00—4月20日23:59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6年4月21日—4月23日

    测试时间:2026年4月25日、

    测试地点:西宁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4)如因逾期报名或名额已满未能成功报考,可关注其他测试站安排,或耐心等待本站后续测试公告。

(5)特别提醒:建议考生本人提前进入“报名系统”,完成注册和个人信息完善,上传个人“白底”证件照(像素390*567)。请认真核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若填写错误则报名无效,将无法参加测试。

三、缴费

考生测试当天现场扫码缴费50元 (为了方便期间建议扫码支付)

四、成绩及证书

(1)测试成绩于完成测试于40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后公布,考生可在“报名系统”——“成绩查询”页面输入姓名、身份证号码、准考证号查询。(测试结束后请勿将准考证丢弃,后期查询成绩需要输入准考证号)

(2)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 51 号),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分为纸质证书与电子证书,二者具有同等效力。纸质证书:由国家语言文字工作部门在成绩公布后统一印制,寄送至青海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再由各测试站领取并发放给考生,考生可在测试结束两个月后电话咨询领取事宜。电子证书可通过 “国家政务服务平台” 查询成绩、获取并添加至个人电子证照。纸质证书遗失不予补发,电子证书查询结果与纸质证书效力等同。

五、注意事项

(1)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测试。请考生务必在测试前2天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打印,查看具体测试时间和测试地点。(无身份证原件不得参加测试)

(2)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纪律,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备测、测试时严禁使用手机,严禁携带资料,严禁读稿、替考,违者以作弊处理并禁考。违犯考试纪律或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安排者,取消其考试资格。

(3)考生应提前规划好赴考出行时间和路线,严格按照准考证上的报到时间到达测试站报到。

(4)保持安全距离。考生入场和离场时须按照工作人员的指令有序进入和离开,不得拥挤,人员间距保持1米以上。

(5)我测试站从未委托任何第三方参与普通话报名、培训及测试。请广大考生切勿相信任何中介机构提供的代报名以及“内部名额”“包考包过”等谣言,以免上当受骗,凡在培训机构报名或培训造成的任何损失,均和本站无关,特此告知。

咨询电话:0971-4716829 (请在工作时间拨打,可能会存在电话较多打不进来的状态,敬请谅解)

咨询邮箱:479533994@qq.com(因工作原因电话打不通请将咨询的问题发至邮箱中,会及时回复)

河北省沧州市2026年上半年社会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公告

广大社会考生:

为全面做好沧州市2026年上半年社会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最大限度满足测试需求,不断提高测试工作服务质量,现将我市上半年社会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及流程

(一)报名时间:2026年5月6日上午10:00-7日,报满为止。本次普通话水平测试仅面向社会人员举办,考生职业请选择为“社会其他人员-其他类”,在校生建议参加本院校组织的普通话水平测试。

(二)报名方式:本次测试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注册并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http://bm.cltt.org/)。

(三)报名流程:打开报名系统→注册登录→选择在线报名→选择沧州市语言文字培训测试站→选择测试时间(2025年5月16日星期六)→阅读报名须知→填写报名信息→核对考生信息→在线报名缴费→报名成功

本次普通话测试缴费通过网上进行,考生在线报名信息核对无误后需完成网上缴费,请在“报名系统”规定的时间内缴纳测试费50元,缴费成功即报名完成,到期未缴费系统将自动删除报名信息。费用缴纳完成后不予退费,因此请考生仔细核对个人信息是否正确或确认是否决定参加测试后再进行缴费。

(四)报名要求:1.本人近6个月内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照片(像素390*567,格式为jpg/jpeg)。2.核准报名信息:如填报信息有误或需在其他测试站点报名的考生,请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点击“报名查询”修改或删除本人信息。因个人原因导致网上填报信息与证件信息不一致的,取消当次测试资格。非首次报名参加测试人员,须在最近一次测试成绩发布之后,方可再次报名。

二、准考证打印时间及流程

报名成功后至5月15日,可在“报名系统”(http://bm.cltt.org/)中打印准考证。点击“打印准考证→输入身份证号和姓名”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界面无照片者请更换浏览器重新上述操作。

三、测试时间、地点

(一)测试时间:2026年5月16日

(二)测试地点:沧州市运河区沧州职业技术学院(沧州市安全生产考试点),由沧州职业技术学院西门(开元大道)进入,按指示牌步行至沧州市安全生产考试点。

四、测试流程

考生进入测试大厅后,首先进行信息采集,包括身份信息验证,照片采集、系统抽签三个环节。抽签完毕后,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到指定区域等候入场参加测试。(注:信息采集中“照片采集”环节采集的照片将作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上的照片使用)

考生可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http://bm.cltt.org/),点击“测前须知”→“机辅测试”查看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指南及视频了解详细测试流程。

五、成绩查询及证书邮寄

(一)成绩查询:

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相关规定,一级乙等及以下的成绩认定原则上在当次测试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各参测考生可于2026年6月16日起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网”(https://www.cltt.org)查询成绩。

(二)证书邮寄:如需邮寄证书,请于报名成功至成绩发布后48小时内(此时间段以外,不接受申请。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https://bm.cltt.org/),在系统首页“证书邮寄”栏填写完成个人相关信息的填写,支付快递邮费,完成直邮申请。咨询相关邮寄业务可拨打0591-88610279(物流咨询)、0591-88610279(印制咨询),工作时间:08:30-17:00(工作日)。

六、注意事项

(一)照片上传不合格的,取消报名资格。

(二)因个人原因导致网上填报信息与证件信息不一致的,取消测试资格。

(三)缴费完成后,测试费直接进入对公账户。如因信息填报错误、照片未按要求上传、证件携带不全、缺考、未打印准考证或准考证无照片等个人原因未能进行测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报名费不予退费。

(四)考生应持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按时到考点报到,未携带准考证或准考证无照片者不予安排测试。迟到30分钟以上者,取消当次测试资格。准考证上显示时间为报到时间非测试时间,测试时间以现场安排为准。

(五)测试现场发现替考、违规携带设备、扰乱测试秩序等行为的,取消考生当次测试资格。公布成绩后被认定为替考的,取消其当次测试成绩,已发放的证书予以作废,并记入全国普通话水平测试违纪人员档案。请考生进入测试室前主动配合工作人员进行检查,将除准考证、身份证以外的物品放置在考点指定位置。

沧州市教育考试院未与任何机构或个人合作,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开展代报名、培训、测试等相关业务,请广大考生知悉,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沧州市语言测试站咨询电话:0317-3170653(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沧州市教育考试院

                              2026年4月16日

湖北省2026年第三批社会考生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须知

为方便社会人员参加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在华中师范大学开展2026年第三批社会考生普通话水平测试,测试日期:5月15日-18日和5月22日-25日。

现将2026年第三批社会考生普通话水平测试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特别提示

1.本次测试对象为武汉地区社会考生,请设有普通话水平测试站的学校师生不要在此报名。

2.湖北省各测试站详见http://hbpthw.ccnu.edu.cn/info/1004/1093.htm。

二、报名方式

1.报名地址:http://www.cltt.org/(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考生进入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入口,若是第一次报名需要先注册一个账号,再选择“湖北”-“湖北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考点,选择考试时间进行报名。

2.网上预约开放时间:4月27日上午8:00-5月6日下午16:00。预约满额后会关闭系统报名页面。

3.名额:5600人,分8天测试,每天700人。省中心会依据考生缴费时间的先后顺序来安排测试。

三、预约报名规则

1.考生若在其他测试站已报名或已参加测试但成绩尚不能在网上查询,则不能再次报名。

2.为体现公平原则,考生若出现预约成功但不缴费的情况,则该考生在3个月内不得再次预约报名。

四、缴费方式

考生报名成功后,请于5月7日-5月9日进行网上缴费,登录网址: http://cwzf.ccnu.edu.cn/ 自主缴费,缴费标准:50元/人。

用户名:身份证号码。

密 码:身份证号码的后六位(若尾号为字母,则需大写)。

特别注意:考生不得修改缴费系统中的任何信息。若因修改导致的报名不成功,由考生个人负责。若信息有误,请致电说明。

五、准考证

请缴费成功的考生于5月12日-5月14日登录网站:https://bm.cltt.org/ “打印准考证”栏打印。因照片需考试当天现场采集,所以准考证上无照片。

特别注意:必须在规定时间打印准考证,否则错过时间不能打印。若因此不能参加考试,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测试费不予退还。

六、考试时间及地点

省中心会依据考生缴费时间的先后顺序来安排测试。

测试时间一旦确定不可更换。考生需在准考证报到时间前后30分钟内参加考试,若没有在规定时间参加测试,视为弃考,测试费不予退还。

报到地点:华中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大楼(研究生院大楼旁边)B508教室。

七、考试须知

1.考生持身份证原件、准考证、进入华中师范大学。

2.考生需严格按准考证上的报到时间到达教学楼西侧门进入,保持1米距离。因教学楼有学生上课和行政办公,请考生进入教学楼时保持安静,不得提前或推迟进入大楼。

3.考生须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严格按照要求参加测试。

八、证书领取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发放,一律采用邮寄方式发放到个人。全国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直邮系统现已正式上线。考生从考试完成后到成绩可查询后的48小时内可通过报名官网证书邮寄板块填写邮寄地址,完成个人相关信息,支付邮递费用,选择证书直邮,证书将直接由印厂邮递到考生手中。

测试当天,考生须加入由工作人员规定的QQ群,省中心会第一时间公布查询测试成绩的时间,方便考生在规定截止时间内填写邮寄地址。

未提交邮寄地址的,默认为放弃领取纸质证书。考生可在成绩公布一周后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含APP、微信公众号、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小程序、网站)申请免费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参见教育部颁布新版《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

九、其他

若遇重大考试和活动,考试时间会进行调整,请留意公告信息。

十、联系方式

电话:027-67866052(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休息,无人接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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