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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2021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2021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公告

  为加快教育事业的发展,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育事业高位均衡可持续发展,根据《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锡委办发[2012]54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苏教规〔2016〕1号)等文件精神,经无锡市梁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无锡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2021年无锡市梁溪区教育局下属公办幼儿园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成熟型教师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身心健康。

  2.学历和年龄条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1日至2003年3月31日之间出生),已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可放宽至40周岁(1980年4月1日至2003年3月31日之间出生)。

  3.户籍条件:须具有无锡户籍(含江阴、宜兴)。

   4.资格条件:须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并在教育行政部门注册登记的幼儿园任教满两年的在职教师。

  5.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见附件《2021年无锡市梁溪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幼儿园成熟型教师岗位简介表》。附件中有其他条件要求的,以附件为准。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现役军人;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教育系统的人员。

  7.有关说明:

  (1)两年及以上任教经历,以与原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相对应的社保缴费记录为依据按实计算,从2021年8月1日向前推算。

  (2)须提供目前所在幼儿园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提供目前所在幼儿园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复印件。

  二、招聘职位及相关要求

  见附件《2021年无锡市梁溪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幼儿园成熟型教师岗位简介表》。

  三、招录程序

  (一)采用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照片和证明材料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准考证打印,均通过网络进行。

  1.报名、照片及相关资料上传时间:

  2021年3月22日9:00至3月26日16:00

  2.报名网址:

  http://zp.wxlxjy.com

  3.网上资格审核时间:

  2021年3月22日9:00至3月27日16:00

  4.缴费确认时间:

  2021年3月22日9:00至3月27日19:00

  报考人员可在报名24小时后在同一网址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即可进行缴费确认,报名人员登陆报名平台扫描二维码进行缴费。完成缴费后,报名方为有效,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苏价费函〔2007〕146号)精神,缴费标准:每位考生缴纳报名考试费100元,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在资格复审时另须交纳100元测试费。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对照公告中报名条件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电子版JPG格式,640×380像素,大小1MB以内,白底),上传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材料、劳动合同和相对应的社保缴费记录、目前所在幼儿园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和目前所在幼儿园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复印件等证明材料的图片(电子版JPG格式,大小2MB以内,垂直正向、不留边框,内容清晰,便于识别),填写并上传《疫情防控网上告知书》(模板见附件)。考生所提交的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梁溪区教育局对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公告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以岗位代码为准),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必须是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网上资格审核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得改报其他岗位。资格未审核或资格审核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三)考试

  考试包括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笔试和专业技能加试;第二阶段:面试(课堂教学测试)。根据各阶段所占比例计算出考核总成绩。

  1.第一阶段:笔试和专业技能加试。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不再另行通知。如考生未参加笔试,视为放弃本次公开招聘应聘资格。

  笔试内容主要考查报考人员应具备的学科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

  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50分,达不到50分的考生直接淘汰。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

  专业技能加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需求数1:5(同分跟进)的比例确定加试人员。加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无锡市梁溪区教育局网站“公告公示”栏http://www.wxlx.gov.cn/jyj/zfxxgk/gggs/index.shtml和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公示”栏http://www.wxlx.gov.cn/xwzx/gggs/index.shtml

  加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达不到60分的考生直接淘汰。专业技能加试成绩在加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

  根据第一阶段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加专业技能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需求数1:3(同分跟进)的比例确定参加第二阶段考核的人员。

  2.第二阶段:面试(课堂教学测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形式为课堂教学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60分的考生直接淘汰。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并由考生当场签字确认。

  3.根据考生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30%+专业技能加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对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岗位需求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阶段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如果末位出现同分情况的,根据第二阶段成绩高低,确定体检人员;如第二阶段成绩仍相同的,则进行加试,取加试成绩高者为最终进入体检阶段人员。

  (四)资格复审

  第一阶段考试结束后,由梁溪区教育局对进入第二阶段面试的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须由考生本人到现场,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由于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未通过而出现空缺的,相应空额按同一岗位第一阶段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2.资格复审时需带好的材料:

  所有考生均需提供本人的准考证(一式两份)、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劳动合同和与其相对应的社保缴费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目前所在幼儿园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和所在幼儿园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复印件、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获得境外学历和学位的,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相关材料。

  考生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应聘者面试或聘用资格。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梁溪区教育局统一安排,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2.考察:梁溪区教育局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是否录取的意见并进行公示。

  (六)公示及聘用

  1.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则按规定办理聘用报批手续。因考生个人原因,在2021年7月31日前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视同本人放弃聘用资格。

  2.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个人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进行公示。

  3.聘用人员与其他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在2021年7月31日前处理完成。

  4.新聘用人员统一实行局管校用的管理模式,服从梁溪区教育局调配。

  5.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即办理定级或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者,终止聘用,个人自主择业。

  6.聘用人员在我区服务必须满5周年(含)以上才可以向区外流动。

  四、咨询电话

  本公告由无锡市梁溪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0510-85057395、82733993(工作日9:00-17:00)。

  本次招聘教师考试没有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五、招聘考务相关信息发布网址

  无锡市梁溪区教育局网站“公告公示”栏http://www.wxlx.gov.cn/jyj/zfxxgk/gggs/index.shtml

  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公示”栏http://www.wxlx.gov.cn/xwzx/gggs/index.shtml

  六、纪律与监督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考试纪律。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无锡市梁溪区纪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0510-82736319

  无锡市梁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0-83158637

  无锡市梁溪区教育局政策法规科:0510-82725680

  附件1:2021年无锡市梁溪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幼儿园成熟型教师岗位简介表.xlsx

  附件2:疫情防控网上告知书.docx

无锡市梁溪区教育局

  2020年3月17日

考试将近,

实操演练让
心安。

 

亿师学助你成功上岸~

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2021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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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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