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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辽阳市2021年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通知-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辽宁辽阳市2021年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通知

  各县(市)区语委办、市直属学校及社会人员:
  根据《辽宁教育学院关于在疫情防控下统筹做好普通话水平测试相关工作的通知》(辽教院发〔2020〕17号)文件要求,为更好地开展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辽阳市2021年春季普通话水平测试将如期举行,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参加测试人员需持有辽阳户籍。
  二、报名对象
  凡持有2003年6月15日之前普通话证书未进行重新测试的在职教师,未取得相应普通话等级证书的在职教师,申请办理教师资格证及自愿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的社会人员。管理系统不接受3个月内在辽宁省各普通话水平测试站的重复报名。
  三、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及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本人页1份)。
  (二)本人现场报名、采像,扫码加入辽阳市普通话测试群。要求考生须佩戴口罩,出示“国务院客户端疫情防控行程卡”绿码,经测温后方可进行。
  (三)本季普通话水平测试实行免费报名,额满为止。
  四、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3月23日-25日(集体报名)。
  3月27 -28日 (个人报名);

  上午8:30—11:00,下午1:30-3:30。逾期一律不予办理。
  地点:辽阳市教育信息管理中心(办公地点:辽阳市白塔区民主路128号,市二高中交通岗西南角),咨询电话:3667861。
  五、测试流程
  (一)准考证发放
  考生根据微信测试群通知提示,可按指定日期领取准考证,也可在测试当日领取准考证。本人凭身份证领取准考证,如他人代领准考证,须出示考生及代领人身份证原件。
  (二)测试
  考生请按考务人员指引,到指定场地按照流程参加测试,测试完成后立即离开测试点,不得逗留。
  (三)证书发放
  证书发放时间、地点将在测试微信群中通知。领取证书时需先登录辽阳市政务服务网进行个人申请注册,审核通过后到指定地点领取,辽阳市政务服务网网址是:http://zwfw.liaoyang.gov.cn 。bsp;。领取证书时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如他人代领证书,须出示考生及代领人身份证原件。
  附件:
  1.普通话水平测试考生防疫安全须知
  2.2021年普通话水平测试考生体温测量表及安全考试承诺书

                                 辽阳市教育局
  2021年3月10日

  附件1:
  普通话水平测试考生防疫安全须知
  20210span>10年辽阳市普通话水平测试及报名工作将于2021年3月23日—4月30日进行。目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已经进入常态化,为保障考生健康安全和考试的平稳顺利进行,请广大考生严格执行如下防疫要求:
  1.考生须考前连续14天进行体温监测及记录。考试当日考生须持有 “国务院客户端疫情防控行程卡”绿码,进行人脸识别及测温后方能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2.考生本人及家人考前尽量减少外出,避免走亲访友聚餐、减少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考前严禁去重点地区旅行。
  3.考生须依据具体考试时间提前30分钟到达考试地点进行入场验证。验证后须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分散、有序进入考试场地,进退考场、如厕时均须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考生之间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考生原则上应佩戴口罩参加考试。
  4.考生应如实、完整的填写体温测量表,签署安全考试承诺书,于考试当天入场时交给监考员。
  考生须每日进行身体健康监测,如实填写《辽宁省辽阳市2021年普通话水平测试考生体温测量表及安全考试承诺书》,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人员,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6.从境外和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来辽阳参加考试的考生要提前做好核酸检测,进入考点时需提供近7天内本人核酸阴性检测报告,方可参加考试。
  7.考前如果出现发热、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病状应按规定及时就医,并立即报告本人所在学校或本单位负责人及辽阳市普通话测试机构。未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的考生,须携带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8.考生须及时关注本人考试所在市疫情防控要求,按相关要求做好疫情自查和防控措施。
 
 
  附件2:

  2021年普通话水平测试考生体温测量表及安全考试承诺书
  姓名:                  考生号:                  所在学校(单位):
  天数     日期   体温℃   本人及家人是否有发热、咳嗽等症状   是否接触境外人员或中高风险地区人员   所在城市
  前第1天   月  日     否□是□   否□是□  
  前第2天   月  日     否□是□   否□是□  
  前第3天   月  日     否□是□   否□是□  
  前第4天   月  日     否□是□   否□是□  
  前第5天   月  日     否□是□   否□是□  
  前第6天   月  日     否□是□   否□是□  
  前第7天   月  日     否□是□   否□是□  
  前第8天   月  日     否□是□   否□是□  
  前第9天   月  日     否□是□   否□是□  
  前第10天   月  日     否□是□   否□是□  
  前第11天   月  日     否□是□   否□是□  
  前第12天   月  日     否□是□   否□是□  
  前第13天   月  日     否□是□   否□是□  
  前第14天   月  日     否□是□   否□是□  
  考试当天   月  日     否□是□   否□是□  
  本人及家人身体不适情况、接触境外人员或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情况记录    
  考生承诺   本人承诺:我已知晓《考生防疫须知》,并保证严格按照须知内容执行。我将如实填写健康卡,如有发热、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病状出现,将及时向本人学校或本单位负责人及报名所在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告,并立即就医。如因隐瞒病情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等引起影响公共安全的后果,本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自愿接受《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的处罚和制裁。
  本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注:考生自行打印,于考试当天入场时交给监考员方能参加考试。此表由市测试站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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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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