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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桐乡市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105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浙江桐乡市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105人公告

  根据桐乡市教育局、桐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开招聘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实施办法》(桐教〔2020〕262号)文件精神,决定公开招聘教师共10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嘉兴市生源或嘉兴市户籍的2021年普通高校师范类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三、报名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未受到过警告及以上的处分;

  2.应聘幼儿园教师的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应聘中小学教师的应具有大学本科学历;

  3.年龄18至35周岁(1985年3月17日至2003年3月17日期间出生);

  4.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

  5.身体健康。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由桐乡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核、考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报名和资格初审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1.网上注册及报名。时间:2021年3月17日9:00-3月19日16:00。报考人员登录桐乡市教师招聘网报平台(http://zp.zjtxedu.org)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逾期系统关闭,不再受理报名。

  以下材料需在报名时作为附件上传系统,请报考人员提前准备:

  (1)《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2)师范类专业毕业生证明;

  (3)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

  (4)户口簿或有效户籍证明,或生源地证明、高考录取证明(户籍以2021年3月17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户籍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报考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

  2.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3月17日-3月20日。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改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3月19日16:00前),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不得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未达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招聘岗位,报考该岗位人员可在3月22日 (9:00-15:00)内改报本次招聘计划其他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

  (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下载打印准考证请登录桐乡市教师招聘网报平台(http://zp.zjtxedu.org),已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岗位(以下简称技能学科岗位)的人员在2021年3月25-3月26日下载打印技能测试准考证,报考其他岗位人员和报考技能学科岗位入围笔试人员在2021年4月7日-4月9日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技能测试和笔试

本次招聘的考试形式为技能学科岗位采用技能测试、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其他岗位的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时间定于2021年3月28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技能学科岗位根据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6比例确定笔试对象,如技能测试合格人数不足1:6的按实际测试合格人数确定笔试对象。技能测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笔试。

  2.笔试。

所有岗位报考人员均需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能力知识测试》,测试包含学科专业知识、教育基础知识等内容。其中学科专业知识按招聘学科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科学、历史与社会、特殊教育、心理、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学前教育等不同类型,同一学科不同学段专业知识考试内容相同。

  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定于2021年4月10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四)资格复审和面试

  技能学科岗位根据技能测试与笔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及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其他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及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

  所有岗位报考人员均需参加面试,面试形式为微型课+答辩(其中幼儿教师岗位面试为微型课和技能展示相结合形式),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核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小学全科(文)岗位笔试和面试内容参考小学语文岗位,小学全科(理)岗位笔试和面试内容参考小学数学岗位。

  面试前,市教育局将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面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时,入围面试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师范类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委培生须出具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资格复审开始24小时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将在该岗位的笔试成绩(技能学科岗位为技能测试成绩和笔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部分学校统配的岗位还将在资格复审结束之后,面试开始前,进行学校分配的志愿填报,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另行通知。

  (五)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面试结束后,将合成计算总成绩。

  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其中技能学科岗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技能测试成绩×30%+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根据各职位招聘计划,按照总成绩确定体检、考核名单。

  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六)体检、考核

  入围人员须进行体检和考核。中小学招聘岗位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幼儿园招聘岗位体检标准按幼儿教师体检标准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考核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考察的办法执行。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依次递补。

  (七)公示

  市教育局将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等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结合考生的志愿确定聘用单位。聘用单位和拟聘人员名单在网站进行公示。在公示前由于拟聘对象放弃等原因造成职位空缺可依次递补。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开始后放弃或决定不予聘用的,不再递补。

  (八)聘用

  本次招聘的录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统一在2021年8月份办理报到和聘用手续。受聘人员未按时报到或在2021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其它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报考者在选拔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35号令)处理。

  2.本次招聘最终入围人员须完整参加报考岗位对应的各考试场次,若缺席笔试、面试或面试不合格的,将在后续各环节取消递补资格。

  3.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人员,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本次招聘具有双专业的毕业生,不能以辅修专业报名。

  5.录用聘任后执行服务期制度,在招聘学校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在本市教育系统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

  6.被录用人员试用期或见习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学校将解除聘用合同。

  7.被录用人员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将解除聘用合同。

  8.在招聘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

  9.本次招聘中后续通知和公告事项请通过以下网址查询:

  (1)桐乡市教师招聘网报平台

  http://zp.zjtxedu.org

  (2)桐乡智慧教育网站:

  http://www.zjtxedu.org/web/index.aspx

  10.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桐乡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3-88021571

  监督电话:0573-88110805、0573-89398343

  附件1:

  2021年桐乡市教育系统面向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职位序号

  招聘单位

  招聘职位

  招聘人数

  专业条件

  学历要求

  学位要求

  1

  浙江省桐乡第二中学

  高中地理教师

  1

  地理科学类专业

  本科

  学士

  2

  桐乡市茅盾中学

  高中地理教师

  1

  地理科学类专业

  本科

  学士

  3

  面向桐乡各初中统配

  初中语文教师

  3

  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专业

  本科

  学士

  4

  初中数学教师

  3

  数学类专业

  本科

  学士

  5

  初中英语教师

  1

  英语专业

  本科

  学士

  6

  初中科学教师

  2

  物理学类、化学类、生物科学类、生物工程类、科学教育专业

  本科

  学士

  7

  初中历史与社会教师

  4

  政治学类、历史学类、地理科学类、思想政治教育、人文教育专业

  本科

  学士

  8

  初中心理教师

  5

  心理学类专业

  本科

  学士

  9

  面向以下学校统配:

  桐乡市实验小学教育集团

  桐乡市濮院小学教育集团

  桐乡市崇德小学教育集团

  桐乡市高校实验学校教育集团

  小学语文教师(1)

  10

  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小学教育专业

  本科

  学士

  10

  面向桐乡其他各小学统配

(小学语文(1)岗位统配学校除外)

  小学语文教师(2)

  10

  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小学教育专业

  本科

  学士

  11

  面向桐乡各小学统配

  小学数学教师

  10

  数学类、小学教育专业

  本科

  学士

  12

  小学英语教师

  5

  英语专业

  本科

  学士

  13

  小学科学教师

  3

  物理学类、化学类、生物科学类、生物工程类、小学教育、科学教育专业

  本科

  学士

  14

  小学全科教师(文)

  10

  小学教育、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人文教育、思想政治教育、政治学类、历史学类、地理科学类专业

  本科

  学士

  15

  小学全科教师(理)

  10

  小学教育、数学类、物理学类、化学类、生物科学类、生物工程类、科学教育专业

  本科

  学士

  16

  面向桐乡各中小学统配  

  中小学信息技术教师

  1

  计算机类、教育技术学专业

  本科

  学士

  17

  中小学音乐教师

  2

  音乐与舞蹈学类专业

  本科

  学士

  18

  中小学体育教师

  5

  体育学类专业

  本科

  学士

  19

  中小学美术教师

  4

  美术学类专业

  本科

  学士

  20

  桐乡市特殊教育学校

  特殊教育教师

  1

  特殊教育专业

  本科

  学士

  21

  面向以下幼儿园统配:

  桐乡市实验幼儿教育集团

  桐乡市振东幼儿教育集团

  桐乡市梧桐街道中心幼儿园

  桐乡市梧桐街道第二幼儿园

  幼儿教师(1)

  6

  学前教育专业

  大专及以上

  不限

  22

  面向其他乡镇幼儿园统配

  (幼儿教师(1)统配学校除外)

  幼儿教师(2)

  6

  学前教育专业

  大专及以上

  不限

  23

  面向桐乡各公办幼儿园统配

  幼儿教师(3)

  2

  师范类专业

  大专及以上

  不限

   

  合计

  105

     

  备注:招聘条件内尚未包含的其他专业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可报考小学全科教师(文)或小学全科教师(理)或幼儿教师(3)岗位。

桐乡市教育局

二〇二一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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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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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我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

1.请考生在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合理安排行程路线。

2.考试当天,考生应适当提前到达考点,按要求存放手机和随身物品,按照考点工作人员指引,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有序通过智能安检门入场。考试结束后,按监考员指令有序离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3.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请广大考生依法诚信参加考试。

4.考试临近,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和中介机构利用网络和其他渠道向考生发布“助考”“提供真题”以及兜售作弊工具等有害信息,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避免上当受骗。

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8月31日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6年9月12日9:00—11:00、13:00—15:00、16:00—18:00。各科目考试时间详见考生本人准考证。

二、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7日—12日(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二)考试当天,考生需提前到达考点。考生要安排足够的出行时间,免考试当天因交通拥堵、不熟悉路况、天气等原因影响准时应考。送考车辆不能进入考点,送考车辆到达考点后请迅速驶离,做到“人下车走”,勿在周边逗留。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凭准考证(纸质)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原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若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丢失,可凭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相片及印章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二)考生进入考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实施的身份验证、金属探测器安检及对随身物品的检查。建议考生不携带手机等通信设备到考点,确有需要携带手机的,在进入考场前请将手机闹钟关闭后再关机,放置在考场门口的手机挂袋内。

(三)考场内设有挂钟(仅供参考),考试时间以广播指令或考点统一打铃为准;建议考生不佩戴手表入场参加考试。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考场,如有违反,按违规处理。

)考生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

(五)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用非黑色签字笔或铅笔答主观题无效),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与答题内容无关的标记。保持答题卡面清洁,不折叠、不破损,禁止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四、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诚信考试

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请考生依法参考、诚信参考,杜绝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海南省考试局

2026年8月25日 

北京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12日(周六)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考,就考试事项提醒如下

一、准考证打印

1. 考生可97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通过考试服务—报名系统—”北京“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信息,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 准考证使用A4规格白色空白纸张打印,严禁在正反面任何区域书写任何内容

3. 请在参加考试前仔细阅读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

二、时间要求

考生须至少于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开考前30分钟按监考员指令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提前交卷离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不得晚于考试结束前10分钟;交卷离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三、入场检查

1. 考生进入考点时,须通过智能安检门等设备接受安全检查请合理规划出行路线,预留充足时间,以免延误考试。

2. 所有电子、通讯设备手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禁止带入考场,即使已呈关闭状态。任何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的,都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如考生携带手机等电子通讯产品进入考点,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3. 请不要携带任何贵重物品,与考试无关的考生个人物品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4. 强烈建议考生尽量不佩戴金、银、铜等金属饰品,不穿有金属纤维或装饰物的衣服不携带钥匙、磁卡金属水杯避免反复安检耽搁入场时间

5. 如考生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心脏起搏器、金属牙具、使用助听器、孕妇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须向考点安检工作人员提供医疗机构证明,接受专人检查。

6. 考生进入考场时,须接受近身慢扫检查建议使用透明文具袋携带必需文具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等不得带入考场

四、入场凭证

考生须凭纸质版准考证和报名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入场。身份证丢失或补办中的考生,须携带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临时身份证明。注意:电子身份证不能作为入场有效身份证件使用。

五、答题注意事项

1. 考生领取答题卡后,应首先核对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须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

2.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均属于考试违纪行为。

3. 答题卡应保持卷面整洁,非填涂区域不得乱写乱画不得折叠、污染损毁答题卡。因不规范作答导致答题卡无法扫描评阅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诚信考试提醒

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基础性环节事关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事关民族复兴伟业。必须牢固树立“师德师风第一”信念,坚决抵制任何考试违规作弊行为。

2. 考生须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以下考试纪律和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1《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附件2)、《教师资格条例》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附件4)相关内容践行诚信考试承诺。

3. 考生违纪作弊行为,将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发生违纪情形的,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发生作弊情形的,除取消当次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外,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追加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附件1: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pdf

附件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pdf

附件3:教师资格条例.pdf

附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录).pdf

宁夏自治区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定于2026年9月12日举行。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7月3日10:00—7月6日17:00

网上审核时间:7月3日10:00—7月7日24:00

网上缴费时间:7月3日10:00—7月8日24:00

二、报考考区

本次考试共设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7个考区,其中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两个高校考区,仅限本校在籍学生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申请人具有宁夏户籍或有效期内的宁夏居住证;在我区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宁夏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本科学生(含专升本学生)、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五)应具备以下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六)持有宁夏户籍的外省高校在校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如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其条件要求与区内高校在校生一致。

(七)驻宁部队及武警部队官兵可在部队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八)中专(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在读生、非全日制专科和本科学历在读生不得在毕业之前以对应的学历水平,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均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核验。中专、中职学历(学前教育专业)须经过省(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四、注意事项

(一)禁止考生委托他人代替报名。如因考生个人填报错误,致使无法考试、成绩无效、后续无法认定证书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缴费成功后,考生所有信息无法更改。

(二)某一考区报考人数满额后,将关闭该考区报考通道,考生可选择未关闭的考区进行报考。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参加考试;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被处以1-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在处罚期内不得报名。

附件1-4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类别及有关说明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4.宁夏各考区咨询电话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5日

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5〕103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师〔2021〕1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点建设的通知》(粤教考函〔2021〕21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粤教继函〔2019〕4号)精神,现将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广东省户籍人员。

2.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

3.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以当次考试时间计算)。

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满足以上条件中至少一条的方可报考。

说明: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考生须按实际考试时间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报名期间,尚未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但至考试时已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的,则本次可正常报名,个人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报名期间为广东省内高校毕业年级学生,考试时已经毕业的,以“非在校生”身份报名,其户籍、居住证等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并按要求选择相应考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见附件1)。

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

(三)免考条件

1.免考条件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2.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6年7月3日10:00至6日16:00,内地考生须选择户籍、居住证申领地或学籍所在地市所辖的考区,港澳台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区;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7月8日24:00;

准考证下载打印开始时间:2026年9月7日10:00。

(二)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诚信考试从报名做起。网上报名前,考生须自行对照上述报名对象及条件要求,确定是否具有报名资格。报名时,须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不符合报名条件(含信息填写错误或以虚假资料获取考试资格)而参加考试者,后果自负。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具体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3),并遵照执行

(三)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根据我省相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65元/人·科次。考试费一旦缴纳后,无论是否实际到考均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不再安排补缴。

三、笔试时间及科目

本次笔试各科目名称、代码和有关说明见附件4。笔试各科目采用纸笔方式进行。

四、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及考试标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其中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二)考点与入场

我省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点均实行人脸识别、智能安检、金属探测等入场检测方式,考生打印准考证后,应及时查阅考点地址,合理规划路线,确保提前到达考点,并配合做好入场身份核验与相关检测。

(三)成绩公布与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11月6日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 ntce.neea.edu.cn)公布(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成绩。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体事项可咨询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四)个人信息变更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从2026年上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考生本人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发生变更的,考生须携本人身份证件、公安部门开具的个人信息变更证明(户口本或带有公章的其他纸质证明)、本人签名的书面变更申请(格式不限,须注明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及需要变更信息的准考证号码),提交至各考区报考机构办理更正手续。提交申请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31日、9月1日至30日(仅工作日受理),逾期申请者将延至下个申请周期。已成功申请的考生可于每申请周期结束30天后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看变更结果,考试机构不另行通知。

(五)违规处理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处理。考生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涉及违法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节选)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报名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4.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5.广东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查询路径及联系方式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常见问题及解答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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