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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宿迁市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50人(第一批)-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江苏宿迁市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50人(第一批)

  为适应教育事业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宿迁市2021年市直教育系统面向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公开招聘公办高中教师(正式事业编制)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宿迁概况
  宿迁市于1996年7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辖沭阳县、泗阳县、泗洪县、宿豫区、宿城区、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湖滨新区、苏州宿迁工业园区、洋河新区,总面积8555平方公里、总人口592万,是“水产之乡”“名酒之乡”“花卉之乡”。宿迁素有“第一江山春好处”的美誉,怀抱洪泽湖、骆马湖“两盆清水”,坐拥大运河、古黄河“两大河流”,是全国唯一具有“两湖两河”特定地理标识的地级市,也是“江苏生态大公园”,先后荣获中国人居环境奖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等称号。2019年底,徐宿淮盐铁路通车运营,宿迁正式进入“高铁时代”,此外,合宿新铁路、宿连航道、大兴通用机场等项目顺利推进,宿迁全方位开放格局正加速构建。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等信息详见《岗位简介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
  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及以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2019年和2020年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需在报名开始之前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四、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各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学历等条件;
  4.志愿在宿迁市直教育系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少于5年;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
  (2)曾被开除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3)受到记大过、留党(留校)察看的,或受处分期间未满的;
  (4)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以及被列入《拒服兵役人员名单》、实施社会失信联合惩戒的;
  (5)考生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考生在本次公开招聘所有环节中存在的各种违纪违规(含不诚信)行为,按规定记入全国统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或长期记录,并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国家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惩戒。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由宿迁市教育局组织,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考试、考察和公示、体检和聘用审批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宿迁市教育局网站和相关高校就业网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含招聘公告、岗位简介表、考察标准、体检标准等)。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工作由宿迁市教育局组织实施,通过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所有报名者免收考试费用。
  1.报名。报名采用邮箱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1年3月22日9:00-25日17:00。报名的考生下载报名表(附件2),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在表格中插入报考者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80KB以下),并对照本次公告公布的岗位进行填报,每人仅限填报一个岗位。
  将填写完整的报名表电子表格,修改文件包名为“招聘岗位代码+姓名+毕业院校”,并发送至指定报名邮箱:695824399 @qq.com,邮件主题为“招聘岗位代码+姓名+毕业院校”。届时工作人员将进行初审,并通过邮箱回复审核结果,审核不通过视为报名不成功。请考生及时到邮箱查看审核结果。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报名考生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岗位简介表》中的专业、学历、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如在资格复审中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2.资格复审。通过邮件报名成功的考生,均须参加资格复审。
  复审时间:2021年3月26日9:00-16:00。
  复审地点:江苏师范大学(泉山校区排球馆)。
  联系人:李老师18360059588。
  请考生于规定时间内携带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证件和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①报名表(一式两份);②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于同一张纸);③所在学校出具的信息完整盖章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④师范类专业毕业生证明。所在学校院系出具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证明或《成绩表》;⑤本人2寸照片2张。上述①—④项证明材料均要求原件,并需提供复印件。2019年、2020年择业期内未就业的考生还需提供《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见附件3)。
  经审查,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提供所有有效材料的、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现场确认的、网上提供虚假信息的或现场确认不合格的,取消其考试资格。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在资格复审现场公布。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数达不到1:3面试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已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招聘岗位。
  (三)考试。考试由宿迁市教育局组织,考试时间、考试地点为资格复审后两日内(详细的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考试方式根据报名情况确定(报名成功人数超过招聘人数3倍的岗位,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必要的笔试,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采取演课形式)。考试成绩须达到60分为合格,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考试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四)考察和公示。考察在考试结束后即组织实施,通过个别访谈、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考察合格人选为拟聘用人员,签订三方协议,并在学校就业信息平台进行拟聘用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公示无异议人员作为入围体检环节的人选。
  (五)体检和聘用。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实施。体检合格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人选,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体检、聘用时间另行通知。
此次招聘工作,在考察环节考生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体检、聘用等环节出现的岗位空缺,均不再进行人员递补。
  (六)聘后管理。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宿迁市教育局报市人社部门备案,办理相关聘用审批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首次聘用合同服务期不少于5年)。服务期内,聘用人员不得调动、借用、不接转人事档案,未满服务期的离职人员须承担违约责任,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聘用人员试用期按国家规定执行。试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纪律和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七、其他
  本简章由宿迁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27-84389575(宿迁市教育局人事与教师工作处)
  监督电话:0527-84359139(宿迁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0527-84359272(宿迁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附件(点击下方列表打开):
  1.岗位简介表
  2.面向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3.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
  4.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宿迁市教育局
2021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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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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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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