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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无锡高新区(新吴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51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江苏无锡高新区(新吴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51人公告

  为选拔优秀人才,充实教师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根据《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锡委办发〔2012〕54号】文件精神,经无锡高新区(新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无锡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无锡高新区(新吴区)教育系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中小学教师5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2.身心健康,身体条件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3.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语文教师须具备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

  4.专科学历限无锡市(含江阴、宜兴)户籍,其余人员不限户籍。

  5.应届毕业生年龄30岁及以下(1990年3月30日后出生);非应届毕业生年龄在35岁及以下(1985年3月30日后出生)。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和专业要求(详见附件,附件中有其他条件或与上述条件不完全一致的,以附件条件为准)。其中报考应届生岗位的研究生学历应聘考生要求本科阶段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7.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届毕业生;

  (5)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6)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7)2021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有关说明

  1.本公告中的应届毕业生是指2021年毕业或2020年毕业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具有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且2020年毕业后未缴纳过养老保险金)。其中:获得境外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是指2020年(含)以后毕业,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且未就业的人员(2020年毕业后未缴纳过养老保险金)。2021年毕业或2020年毕业未就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直接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被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读研期间无工作经历)可按照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本次招聘相应岗位。

  2.本公告中的有教学经历的教师是指现在无锡市(含江阴、宜兴)各类中小学任教一学年及以上,有与招聘岗位相符合的学段、学科教学经历的教师。

  3.本公告中的成熟型教师是指现在无锡市(含江阴、宜兴)各类小学任教,有与招聘岗位相符合的学段、学科教学经历的教师。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具有无锡市区(县)级教学(教科研)新秀及以上荣誉称号;②自2016年以来获得无锡市教科院(市教研中心)组织的课堂教学比赛大市级二等奖及以上;③在无锡市(含江阴、宜兴)范围内小学毕业班任教满三年以上;④在无锡市(含江阴、宜兴)范围内小学中完成一轮及以上循环教学(要求现已具备满三个连续不同年级相应学科的教学经历)。

  4.工作年限以与原单位签订的合同为依据按实计算,以2021年9月1日向前推算,并需提供社保中心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明细佐证。

  5.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底前提供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等有关证书;获得境外大学学历和学位的,须在2021年7月底前取得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证书,否则取消录取资格。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在报名时提供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等有关证书(2020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证书可放宽至2021年7月底,但须现已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环节)。

  6.无锡市户籍是指具有无锡市(含江阴市、宜兴市)户籍或为无锡市(含江阴市、宜兴市)生源。

  三、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3月30日9:00—4月2日16:00

  报名网址及注意事项详见新吴教育网上发布的《2021年无锡高新区(新吴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网上报名系统开通公告》。

  报考人员可在报名24小时后在同一网址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报名方为有效。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将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对少数特殊专业或层次要求较高,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专业技术岗位,经市级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

  四、资格复审

  1.考生在进入第二阶段考核前须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考试资格。报考者提供的信息和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的范围、对象和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与聘用资格。

  2.资格复审材料要求:

  2021年应届毕业生:①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如有);②就业推荐表原件;③普通话等级证书。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的学历和学位证书。

  2020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①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合格证明;②学历和学位证书(获得国(境)外学士及以上学位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材料);③普通话等级证书;④社保中心开具的未缴纳社保证明(或本人承诺书)。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的学历和学位证书。

  有教学经历的教师、成熟型教师:①教师资格证书;②毕业证书(非全日制学历还需提供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如有);③普通话等级证书;④职称证书(如有);⑤骨干证书或任教经历证明(如有);⑥现任职的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如无合同,须提供现单位的在职证明,并注明工作起始时间)。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被取消考试资格或考生个人原因放弃考试资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不含考试当天未参加考试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其他事项届时以新吴教育网上发布的资格复审公告为准。

  五、考核

  各岗位考核均分两个阶段进行,考核时间、地点在新吴教育网上另行通知。笔试时间暂定为4月10日,专业技能考查时间暂定为4月11日。

  (一)D01-D14岗位

  1.笔试

  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公共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教育公共知识包括课程改革理论、教育学与心理学及其他综合知识等,主要考查报考人员对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等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学科专业知识主要考查报考人员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等学科的专业知识考试形式为专业技能考查,如未参加教育公共知识,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笔试成绩=教育公共知识×30%+学科专业知识(或专业技能考查) ×70%。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50分,未达到合格线者直接淘汰。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需求数1:3(同分跟进)的比例确定参加第二阶段考核的人员,并在新吴教育网上公示。

  2.试讲

  试讲(无学生)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教师素养和教学技能,对应聘者的教育理念、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作出评价。试讲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60分的直接淘汰。

  D01-D14岗位总成绩=第一阶段考核成绩(笔试成绩)×30%+第二阶段考核成绩(试讲成绩)×70%。

  (二)E01-E03岗位

  1.面试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需求数1:3(同分跟进)的比例确定参加第二阶段考核的人员,并在新吴教育网上公示。

  2.课堂教学测试

  课堂教学测试(无学生)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教师素养和教学技能,对应聘者的教育理念、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作出评价。两个阶段考核均采取百分制,合格线均为60分,达不到60分的直接淘汰。

  E01-E03岗位总成绩=第一阶段考核成绩(面试成绩)×30%+第二阶段考核成绩(课堂教学测试成绩)×70%。

  根据总成绩高低排序,按照岗位需求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并在新吴教育网上公示。如果末位出现同分情况的,根据第二阶段成绩高低,确定体检人员;如第二阶段成绩仍相同的,则进行加试,确定最终体检人员。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补习班。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无锡市新吴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无锡市新吴区教育局组织各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

  七、公示及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录取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人员由聘用单位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由无锡市新吴区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发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录取通知》,新吴区教育局办理入编(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手续。

  新录用的教师实行区管校聘的模式,所有人员必须服从无锡市新吴区教育局交流安排。

  新录用人员在接到录用通知后的10个工作日内办理相关手续,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因下列情况导致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应聘同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①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不符合要求;②拟录用人员明确表示放弃聘用的;③拟录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若签订聘用协议后,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新录用的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非应届毕业生实行试用制度,试用期按聘用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定岗。录用人员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个人自主择业,人事关系转无锡市人才服务中心。

  八、咨询电话及有关事项

  咨询电话:0510-81891367、81891363、81891316。

  招聘考务相关信息发布网址:

  各阶段考核成绩、总成绩、体检和公示等在新吴教育网上公布。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wuxi.gov.cn,

  无锡市教育局网站:http://jy.wuxi.gov.cn,

  无锡教育新闻信息网:http://www.wxjy.com.cn,

  新吴教育网:http://www.xwzhjy.com/,

  微信公众号:新吴教育。

  九、疫情防控要求

  考生参加笔试、技能测试、资格复审、面试,需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主动出示“苏康码”绿码(当天),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人员,方可进入相关现场。“苏康码”非绿码、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以及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还应提供本人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现场不能提供或者提供已经超过7天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者,视同自动放弃相应资格。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的考生,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十、本公告由无锡市新吴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十一、纪律与监督

  1.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为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格遵守招聘工作的各项规定,实行回避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2.监督举报电话:

  无锡高新区(新吴区)纪委:12388

  无锡高新区(新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0-81891582

  2021年无锡高新区(新吴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xlsx

  无锡高新区(新吴区)教育局

  无锡高新区(新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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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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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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