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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宁市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山东济宁市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有关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部署安排,现将济宁市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对象及条件

  (一)申请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在济宁市的中国公民,可在济宁市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在济宁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有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申请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普通高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试通过但未取得毕业证书前,尚不具备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2、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申请人应取得所在学校颁发《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其他申请人应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考试合格证明(在规定有效期内)。

  3、达到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取得相应等级证书。

  4、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申请人须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要求及《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鲁教人字〔2001〕22号)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参加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5、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6、申请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应与报考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科目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中的任教学科一致,其中,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类别教师资格,申请“任教学科”还应与所学专业或所从事专业(有相应的职业资格或技能证书)一致。

  二、认定机构

  (一)申请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选择居住地、户籍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行政审批服务局为认定机构。  

  (二)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选择济宁市教育局(行政审批服务局)为认定机构。

  三、认定程序

  (一)网上报名。(2021年3月23日8:00—4月1日17:00)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入口”进行进入,注册用户、完善个人信息并完成实名核验后方可进行认定报名,报名时应按本公告第二条要求选择相应的认定机构,并按系统提示选择相应的审核确认点。 

  (二)体格检查。(2021年3月24日至4月2日)

  由各县(市、区)认定机构负责组织申请人按规定流程和体检标准,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时间及地点安排请查阅各县(市、区)认定机构发布的公告。

  (三)现场确认。(2021年3月24日至4月2日)

  申请人网上申报、领取体检结果完成后,应及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携带以下材料到所属户籍地、居住地、学校所在地进行现场审核确认,具体安排以各县区认定机构发布的公告为准。

  现场认定需携带的材料:

  (一)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二)高等教育学历信息在认定系统中校验不通过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国(境)外学历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其他学历应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认定系统中校验通过的学历或以中等职业学校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的不需提供此项材料。

  (三)《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

  (四)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白底证件照片1张。

  (五)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应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提交有效的居住证。

  (六)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认定系统校验通过的可不提交。

  (七)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八)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应同时提交毕业高校颁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现场认定确认地点:

  1、任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地址:济宁市任城区李营街道琵琶山北路30号任城区为民服务中心中馆二楼综合受理窗口

  电话:0537-6137285。

  2、兖州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地址:兖州区教育和体育局院内西楼教师进修学校409室

  电话:1768617289

  3、曲阜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地址:曲阜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现场确认地点:曲阜市大成路与滨河路交汇处星光天地B座为民服务中心一楼A区A028、A029、A030窗口

  电话:0537-4890603

  4、泗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地址:泗水县中兴路10号为民服务中心二楼C12、C13窗口

  电话:0537-4256909。

  5、邹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地址:邹城市太平东路2666号(孟子大剧院对过)邹城市为民服务中心二楼东区12号窗口

  电话:0537-5112590。

  6、微山县微行政审批服务局

  地址:微山县金源路8号为民服务中心二楼40号窗口

  电话:0537-6509102

  7、鱼台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地址:鱼台市民中心一楼C厅C13窗口鱼台县孝大道北段路东县政府北临

  电话:0537-6251687

  8、金乡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地址:金乡县金乡街道金珠路6号金乡县为民服务中心(金珠路与山阳路交叉路口西南角)一楼A24号窗口

  电话:0537-8722787

  9、嘉祥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地址:嘉祥县呈祥街3号为民服务中心东辅楼二楼社会事务区H214、215、216窗口

  电话:0537-6625267

  10、汶上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地址:汶上县明星路2155号为民服务中心二楼社会事务窗口

  电话:0537-7213628

  11、梁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地址:梁山县新城区忠义路东首路南为民服务中心二楼东侧社会事务一科窗口

  电话:0537-7025667

  12、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地址:济宁高新区为民服务中心三楼310室(崇文大道5566号)

  电话:0537-6539095。

  13、太白湖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地址:济宁市为民服务中心一楼西侧

  电话:0537-6537135。

  14、经济技术开发区由经开区社会事业局人事处负责接收申请材料

  地址:嘉诚路和319省道交叉口南500米路东(欧亚特种车辆生产厂办公楼三楼东人事处)

  电话:0537-6981097。

  (四)认定发证。

  各认定机构应在受理申请后30个工作日内做出认定结论,并在教育部全国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认定数据确认和证书编号,向认定合格的申请人发放《教师资格证书》。证书应使用系统规定软件打印,确保证书签发日期、资格种类和持证人基本信息等与认定系统中的信息完全一致。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各认定机构在作出认定结论前,与有关部门对接做好申请人犯罪记录情况核查。

  四、注意事项

  (一)请广大申请人在报名前,务必及时认真查阅相应认定机构发布的认定公告,严格按规定时间、地点和方式进行网上申报、体格检查和提交材料等,以免错过工作安排。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系统将自动关闭,认定机构无法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各认定机构网址及咨询电话见附件1)。

  (二)申请人网上报名后,认定系统将自动对所提交学历进行在线验证。其中,验证不通过的,国内(不含境外)学历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的查询、认证结果为准,国(境)外学历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未经认证的学历(以中等职业学校学历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除外)不能用于申请教师资格。请申请人提前自行查询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申请学历认证,并保存相关材料以备提交,在学信网无法查询或认证的高等教育学历不能用于申请教师资格。

  (三)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济宁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社会事务审批服务三科  0537—2366017 

附件:附件1、各认定机构指定医院、现场确认地址、联系方式.xls山东济宁市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附件2: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doc

济宁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1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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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楚雄州武定县2024年“教师人才回巢计划”实施公告

为贯彻“兴楚英才回巢计划”,落实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创新人才引进模式,积极通过筑巢引才,吸引有志于武定教育发展人才回流,助推武定教育强效提质。经研究,决定启动武定县2024年“教师人才回巢计划”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才“回巢”范围

选调武定县外公办学校在职在编中小学、幼儿园教师20人左右(具体人数以综合考察和教学经历业绩评价结果确定)。

二、人才“回巢”资格条件

(一)报名参加考试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本人或配偶为武定县户籍。

2.本人父母或配偶父母为武定县户籍。

3.配偶是武定县驻地现役军人。

4.配偶属武定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二)报名参加考试人员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2.具有相应学段要求的教师资格,本科及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自愿到武定工作。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5.报名时属在职在编教师,且工作年限符合属地最低服务年限要求(不含特岗教师、三支一扶服务年限)。转正定级以来年度履职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6.所在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及人社部门同意商调。

7.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回巢计划”实施范围:教师资格不符合报名学段任职条件的;报名现任教以外学段的;受党纪政纪未满处分期限或未满影响期限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人事档案审核中发现影响商调情形的;其他情形不适宜商调的。

三、人才“回巢”工作原则

(一)平等选择原则。商调方与应聘方在达到教师回巢资格条件的基础上,平等享有应选和选聘的权利。

(二)择优原则。商调方对符合考察商调资格条件的回巢教师,根据考察情况、经历及业绩评价择优确定回巢人员。

(三)回巢教师调入我县后原则上一律分配到山区乡镇学校,服务期限至少5年,5年内不得申请调出县外或参加县内外各种公开遴选考试。

四、人才“回巢”工作程序

教师人才回巢计划由武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武定县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察、拟定商调对象、体检、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2024年6月17日至2024年7月10日,应聘教师下载打印并填写《武定县2024年“教师人才回巢计划”报名表》并按公告要求扫描上传,同时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年度履职考核证明材料、近3年教学成绩名次等个人业绩证明材料原件统一扫描在一个PDF文档中,命名为“XXX老师商调报名材料”,扫描公告后二维码上传报名。

(三)资格审查。由武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武定县教育体育局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核,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列入考察。

(四)考察。由武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武定县教育体育局对拟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实地考察、与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开展个别谈话、查阅人事档案、查阅业务档案、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了解,重点了解考察对象政治品格、工作态度、工作实绩、工作能力、岗位匹配度、廉洁自律、岗位经历业绩、申请调动动机等,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商调资格条件、提供的商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综合得出考察组意见。

(五)拟定商调对象,组织体检。根据综合考察、教学经历业绩评价情况,考察组意见得分占20%,经历业绩评价得分占80%,以得分高者拟定为选调对象。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在指定县级及以上公办医院进行体检。

(六)公示、办理调动。体检合格的拟回巢商调人员在武定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商调的,办理调动手续。

(七)其他。对申请人工作单位及所在地相关部门不予办理商调手续或办理手续过程中申请人主动放弃商调资格的,相关责任由申请商调人自己承担,视为主动放弃商调资格,不予办理商调手续。

五、优惠政策

(一)人事关系。完成调动手续的教师,由组织人社部门按调入规定落实相关待遇。

(二)户口关系。回巢教师愿意落户武定的,自行到工作地派出所办理相关手续。

(三)子女入学。回巢教师子女愿意在武定就读的(包括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阶段),由县教育体育局根据本人意愿和实际情况,按现有招生政策优先安排。

六、纪律与监督

(一)严格公开考察商调纪律。商调单位工作人员需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严格教师回巢审察程序。资格审核贯穿教师回巢商调工作全过程,如在商调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商调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一经核实取消商调资格。

(三)广泛接受监督。教师回巢商调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群众监督,中共武定县纪委县监委驻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对本次回巢商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四)未尽事宜由武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武定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78-8835006 8835065(武定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0878-8878397(武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股)。

监督举报电话:0878-8835070(中共武定县纪委县监委驻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

 

附件:1.武定县2024年“教师人才回巢计划”报名表;

   2.武定县2024年“教师人才回巢计划”报名二维码。

 

 

武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武定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6月17日

云南省昆明市第一中学富民学校(富民县第一中学)2024年优秀教师引进公告

为优化教体系统人力资源配置,促进我县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均衡、高质量发展,现面向昆明市外引进高中教师5人,特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情况简介

(一)富民县简介

富民县位于昆明市西北部,素有“滇北锁钥”之称,环境、气候、资源得天独厚。县域面积993平方公里,辖5镇2街道,共有汉、彝、苗、回、白等34个民族,常住人口15.3万人。县城距昆明主城19公里,武昆高速、武倘寻高速、昆倘高速和G108国道、轿子山旅游专线穿境而过,形成“两横、四纵”的干线格局,交通便捷,属昆明“半小时经济圈”。先后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先进县、全国农业科技现代先行县、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国家园林县城、国家卫生县城、云南省县域经济发展先行县、云南省生态文明县等称号。

(二)昆一中富民学校(富民县第一中学)简介

昆一中富民学校位于县城文昌路,始建于1944年,建校80年来,聚英哺萃,服务桑梓,形成了“勤奋、文明、求实、奋进”的良好校风和深厚、独有的“黉学文化”精神。校园占地149亩,建筑面积53157.37平方米。现有专任教师221人,其中有全国优秀教师1人,省级各类优秀教师14人,市级各类优秀教师65人。学校分2个教学区,校本部现有教学班40个、学生1977人,黎阳学校现有教学班17个、学生840人。

学校挖掘“黉学”资源,创办“黉学讲坛”,发扬“黉学”精神,打造“黉学”文化品牌。2020年10月,富民县人民政府委托昆一中全权管理富民县第一中学,成立“昆一中富民学校”。合作办学以来,引入昆明市第一中学本部的管理理念、文化传承、教学资源,继承“黉学文化”精神,推进与昆明市第一中学本部的深度融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传承 “培育英贤”办学宗旨,“以人为本,为每个生命的精彩奠基”为办学理念。

学校先后荣获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云岭红烛﹒育人先锋党建示范学校、云南省园林单位、云南省毒品预防教育示范学校、云南大学优质生源基地、云南师范大学教学研究与实习基地、昆明市传统体育运动网点学校、昆明市文明校园、昆明市平安校园,2005年至今,学校先后12次获昆明市“高考质量进步奖”,获昆明市2018年高考质量二等奖,昆明市2019年高考质量三等奖,富民县2020学年、2021学年、2022学年教学质量优秀学校。2023年11月晋级为云南省一级三等高(完)中。

二、引进岗位及人数

高中5人(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1)。

三、引进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范围、对象

面向昆明市外引进下列四类人员:

A类:正高职称的教师、省级特级教师;

B类:省级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省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或获得省级有突出贡献优秀专业技术人员称号的教师;

C类:州(市)级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州(市)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或获得州(市)有突出贡献优秀专业技术人员称号的教师;

D类:在工作县(区)教学成绩优秀的高中高级教师(所教学科近三年教学成绩在工作县区平均分以上)。

(二)引进的条件

1.需是公办基础教育学校在职在编,且有三年及以上高中工作经历的教师。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规定。

3.熟悉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4.热爱教育事业,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教育科研能力和较强的决策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5.遵纪守法,清正廉洁,未受政纪党纪处分,为人师表,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改革创新精神。

6.A类优秀教师需50周岁以下,B、C、D类优秀教师需45周岁以下。

7.A、B、C类急需紧缺优秀教师可适当放宽条件。

四、引进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发布引进公告

在富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kmfm.gov.cn)、昆明教育人才网(http://www.kmjyrc.com/)、云南考试招聘网(https://www.ynkszp.com/)等相关媒体上发布优秀教师引进公告,广泛进行宣传本次引进紧缺优秀教师相关政策,发布相关信息,宣传富民县、推介富民县,吸引各类优秀教师。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6月14日—23日,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将报名所需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dangsykm@163.com),并电话告知。

联系人:卢老师13888098635、党老师18387141902。

3.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昆一中富民学校(富民县第一中学)2024年优秀教师引进报名表》1份(附件2);

(2)引进层次证明材料(A、B、C、D四类);

(3)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职称证、教学业绩证明材料(近三年所教学科教学成绩在工作县(区)排名情况,需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签章)、教科研业绩证明材料、个人获国家省市县党委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荣誉称号及表彰奖励证明材料、昆一中富民学校(富民县第一中学)2024年优秀教师引进诚信承诺书等证明材料;

(4)报名人员提供以上材料扫描件1份,近期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电子照片1张,按附件3整理打包。

4.注意事项:

(1)对自己所提供的所有材料真实性负责。报名人员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引进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2)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并保持通信畅通。在引进过程中如因电话号码变更或填写错误等情况,无法联系的,相应后果由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

1.报名资格初审。由昆一中富民学校(富民县第一中学)依据报名人员报名材料电子版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资格复审及面试。

2.资格复审。面试开始前,由富民县教育体育局、富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昆一中富民学校(富民县第一中学)对初步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3.资格复审及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提供报名所需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

(四)面试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即可进入面试环节,进行面试遴选。

2.A类、B类、C类教师引进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依据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教育科研能力、决策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组织面谈,根据面谈情况量化评分。面谈满分为100分,统一划定70分为面谈的最低控制分数线。若面谈者的面谈成绩达不到70分,视为该面谈者在该岗位的成绩不合格,不再进入后续的引进环节。

D类教师引进的面试采取模拟课堂+现场问答的方式进行,依据专业素养、学科教学能力、表达能力、个人素质综合量化评分。模拟课堂时间15分钟,现场问答5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统一划定70分为面试的最低控制分数线。若面试者的面试成绩达不到70分,视为该面试者在该岗位的成绩不合格,不再进入后续的引进环节。

3.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及时公布,将在富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kmfm.gov.cn)、云南考试招聘网(https://ynkszp.com)公示5个工作日,应聘者可在以上网站相关栏目查询。

4.确定初步人选。公示无异议的,按照A类、B类、C类、D类的先后顺序,再根据同类同岗位报名人员面试量化评分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岗位计划初步人选。

(五)体检

1.通过面试确定的初步人选进入体检。体检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相关规定执行,有关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2.体检合格的列为拟引进人员,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拟引进资格,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组织考察及政审

1.成立由人社、调入单位及主管部门组成的考察组,通过核查拟引进人员干部人事档案,到引进人员工作单位实地考察的方式进行,对拟引进人员身份及个人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进行考察,形成书面考察报告。

2.考察期间,联动相关部门对相关人员进行是否有违法乱纪和受处分情况进行政治审查。政审不通过人员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考察合格的确定为初步引进人员,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初步引进资格。

(七)确定引进人员

初步引进人员资格经富民县教体系统2024年优秀教师引进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认定后,报县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同意确定为拟引进人员。

(八)公示聘用

拟引进人员名单将在富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云南考试招聘网公示5个工作日。

(九)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聘用手续。

五、保障措施

凡引进的优秀教师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纳入编制内按照在职在编事业同等级别人员进行管理,工资待遇按照在职在编同等级别教师执行,同时,实行优秀教师引进安家费、购房或租房补助等制度。

(一)安家费

1.符合A类优秀教师标准的,可享受100000元安家费;

2.符合B类优秀教师标准的,可享受80000元安家费;

3.符合C类优秀教师标准的,可享受60000元安家费;

4.符合D类优秀教师标准的,可享受40000元安家费;

引进的优秀教师在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一次性发放。安家费由县级财政保障。

(二)购房或租房补助

1.符合A类优秀教师标准的,在我县购房的可享受1000元/月购房补助,租房的可享受1000元/月租房补助;

2.符合B类优秀教师标准的,在我县购房的可享受800元/月购房补助,租房的可享受800元/月租房补助;

3.符合C类优秀教师标准的,在我县购房的可享受600元/月购房补助,租房的可享受600元/月租房补助;

4.符合D类优秀教师标准的,在我县购房的可享受500元/月购房补助,租房的可享受500元/月租房补助。

购房或租房补助根据引进优秀教师引入后在富民购房或租房的实际情况由县教体局核实发放(提供在富民购房或租房证明),二者择其一。引进的优秀教师按学年进行履职考核,考核合格的,一次性发放本年度购房或租房补助,考核不合格的,停发本年度购房或租房补助,购房或租房补助发放期限5年。购房或租房补助资金由县级财政保障。

(三)家属随调随迁

引进优秀教师配偶愿意到富民县工作的,优先安排同等性质工作岗位;配偶无工作的,积极推荐就业;户口随迁按有关规定办理。

(四)子女就学待遇

被引进优秀教师的子女需转入我县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入学入托的,由领导小组优先安排。

(五)就医绿色通道

引进优秀教师在我县公办医疗机构就医,可享受绿色通道。

六、管理与考核

(一)引进的优秀教师,试用期为一年,在试用期内,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方可继续享受优秀教师引进待遇。

(二)引进的优秀教师与用人单位首次签订5年的聘用合同,方可享受优秀教师引进待遇。

(三)引进的优秀教师若服务期限未满而中途单方解除聘用合同或调离本县者,依法清退安家费和购房或租房补助,并按合同约定办理辞退手续。

(四)由用人单位负责按年度对引进的优秀教师进行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不再享受当年相关优惠政策和待遇,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优秀教师引进资格,并追回已享受的相关优秀教师引进待遇。

1.业绩上弄虚作假被有关部门查处的;

2.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优秀教师引进资格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4.严重违反师德师风的;

5.任期内被处以刑事处罚的;

6.其他应予取消优秀教师引进资格的情况。

(六)本次引进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

中共富民县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0871—68817168

富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1—68811142

富民县教育体育局:0871—68811053

七、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昆一中富民学校(富民县第一中学)。

 

附件:1.昆一中富民学校(富民县第一中学)2024年优秀教师引进岗位计划表

2.昆一中富民学校(富民县第一中学)2024年优秀教师引进报名表

3.昆一中富民学校(富民县第一中学)2024年优秀教师引进资格审核材料清单

4.昆一中富民学校(富民县第一中学)2024年优秀教师引进诚信承诺书

 

 

昆明市第一中学富民学校(富民县第一中学)

2024年6月14日

 附件1:昆一中富民学校(富民县第一中学)2024年优秀教师引进岗位计划表

 附件2:昆一中富民学校(富民县第一中学)2024年优秀教师引进报名表

 附件3:昆一中富民学校(富民县第一中学)2024年优秀教师引进资格审核材料清单

 附件4:昆一中富民学校(富民县第一中学)2024年优秀教师引进诚信承诺书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园博上悦幼儿园招聘启事(15人)

昆明市五华区园博幼儿园是云南省一级示范幼儿园、昆明市绿色学校、A级厨房、五华区文明单位,现有位于沙河路景文西街的园博幼儿园和位于沙河路隅山公园大门口的上悦幼儿园两个园区,根据办园发展需要,上悦园区现面向社会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具体岗位为:教师7人、保育员4人、厨工3人、水电工1人。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身心健康,热爱幼儿,具有良好的品行,服从组织安排。

(二)教师招聘具体条件

1.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9年9月1日(含)以后出生。

2.具有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获省、市、区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坛新秀”等称号者,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3.具有学前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有幼儿园工作经验者优先。大专学历需有三年工作经历且荣获过区级“教坛新秀”及其以上称号。

4.教师具有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

(三)工勤人员(厨房工作人员、保育员、水电工)招聘具体条件

1.未购买过养老保险的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9月1日(含)以后出生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能满足15年的。

2.具有普通招生计划高中及以上学历。

3.保育员具有幼儿园保育员证。

4.厨房工作人员具有健康证或厨师证、面点师等职业资格证。

5.水电工具有水电工证书。

6.有幼儿园工作经验者优先,已购买社保的应聘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四)有下列情况者,不得应聘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3.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治安行政处罚的;

4.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5.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公职、辞退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

6.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在读全日制高校学生或招聘考核时未取得毕业证的人员;

8.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形。

二、报名及考试要求

(一)报名

1.提交报名材料时间:2024年6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00。

2.报名地点:昆明市五华区园博上悦幼儿园(上悦天地小区)

(二)报名时所需提交资料(须按照所列顺序整理):

个人简历报名表(粘贴半寸免冠彩色证件照)一份,身份证、学历证、职业资格证(教师资格证、保育员证、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复印件一份,同时提供原件进行资格审核。

(三)报名要求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报一个岗位,且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名。

(四)面试

1.招聘采取半天跟岗、现场面试,面试由幼儿园招聘小组组织实施,以现场舞蹈、绘画、钢琴自弹自唱、讲故事和现场问答等方式进行。

2.幼儿园招聘小组于6月20日考生交资料时,告知跟岗流程,7月6日上午9:00参加面试。

3.跟岗及面试当天,考生佩戴口罩、测量体温,体温正常方可进入幼儿园。

4.未按要求按时参加跟岗及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5.招聘于面试结束当日在园博幼儿园进行面试成绩公示,并按面试分数高低确定拟招聘人选。

三、体检

确定拟招聘人选后,由幼儿园组织考生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签订劳动合同,并在同一岗位考生中按照考试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递补。

四、工资待遇

(一)本次招聘的教职工为昆明五华区园博幼儿园上悦园区合同制教职工,实行与第三方签订合同管理。合同的期限最短为1年。合同期满,通过履职考核后按程序办理续聘或解聘手续。

(二)招聘的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教师)按照每人每年7万元,用于支付聘用人员工资、购买“五险”(含单位出资部分和个人承担部分)、绩效考核等支出。

(三)招聘的合同制工勤人员(保育员、厨工)按照每人每年4.55万元,用于支付聘用人员工资、购买“五险”(含单位出资部分和个人承担部分)、绩效考核等支出。

(四)招聘的合同制工勤人员(水电工)按照每人每年5万元,用于支付聘用人员工资、购买“五险”(含单位出资部分和个人承担部分)、绩效考核等支出。

(五)幼儿园为编外教职工建立个人业务档案。编外教职工日常管理、考核由幼儿园负责,考核结果作为编外教职工奖励、辞退的依据。

五、其他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如信息不一致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不畅通,由本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联系电话:17387591787 联系人:王老师

昆明市五华区园博上悦幼儿园

2024年6月17日

广东肇庆市2024年7月普通话水平测试开考计划及报考流程

考试日期:7月3日、7月13日


  报名时间:  6月21日上午10:00整 (请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系统报名,记得调好闹钟哦)


  缴   费:   先在报名系统上报名(报考信息以报名系统为准),再“肇庆开放大学”公众号缴费,缴费截止时间6月26日24:00前。逾期不缴费的考生系统将自动删除其本次报名记录,并释放名额。


  打印准考证时间:  7月1日10:00起可打印7月3日考试的准考证;7月10日10:00起可打印7月13日考试的准考证。


  场地属性:  社会人士考场,不限考生类型,所有人均可报名,报名费用50元/人。

 
 
 
 
 
序号
测试站名称
报名时间
结束时间
报名人数
1
肇庆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
2024-07-03
2024-07-13
520人

肇庆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

四川省南充市商贸幼儿园 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和《南充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南人社发〔2022〕4号)等规定,我园拟通过公开考核招聘方式面向全国招聘幼儿教师3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2024年7月31日前毕业的研究生。并完全符合《南充市商贸幼儿园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详见附件1)相关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南充市教体系统直属单位(学校)在编工作人员,不属于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基本条件

1.年龄要求:符合相关岗位要求,年龄计算的截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

2.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到院、校以上处分。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3)具备教师应有的专业知识能力、学生管理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4)研究生学历所学专业应与本科专业一致。报考考生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与所报学科专业一致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必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幼儿(或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

(5)身体健康,应聘人员身体条件符合《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规定要求。

(6)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条件”两栏表述分别相符(“专业条件”一栏是指具体专业的名称,非学科类)。

报考者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专业更名导致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名称不同,但确属同一专业的可报名(由报考者自行提供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印发的专业更名文件等证明材料)。

(7)具备教师从业的其他条件。

(8)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教师岗位的。

二、公开考核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6月25日17:00止,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将《南充市商贸幼儿园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报名表》发送至指定邮箱:382841925@qq.com,联系电话:13458262504。

(二)资格审查

1.时间:2024年6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地点:南充市商贸幼儿园北湖园区办公室(南充市顺庆区花市街53号)。

3.需提供的资料:

(1)《南充市商贸幼儿园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4)2份。

(2)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各1份。

(4)尚未领取到毕业证的2024年毕业生须出具学校主管就业工作部门出具的就读院系专业、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时间等情况的证明材料原件1份、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

(5)有效的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需在办理手续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6)本人近期免冠2寸蓝底证件照片1张。

(7)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资格审查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且责任自负。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发放考核通知书,凭考核通知书和身份证参加现场考核。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三)考核方式

本次考核方式根据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确定。

1.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达到1:10及以上的,先进行笔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与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进入面试环节。

2.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低于1:10的,直接进行面试。

3.考核招聘比例低于1:5,但招聘岗位属于急需紧缺专业的,由单位申请,经市人社局、市教育体育局审核同意,可将比例调整至1:3。若仍未达到,则取消该岗位当次考核计划。

4.面试采取技能测试+讲课的形式。

(1)幼儿教师(一)面试内容:钢琴、声乐、舞蹈、美术、讲课;幼儿教师(二)面试内容:声乐、舞蹈、讲课。

钢琴:自选曲目一首,脱稿演奏;

声乐:考生自选民族或美声唱法歌曲一首;

舞蹈:考生自选舞蹈一个;

美术:现场按考官要求进行作画;

讲课:考生现场抽取题目进行教学设计讲课。

(2)考场提供钢琴、音乐播放设备及考试用纸,考生所需其它物品(如绘画用笔、舞服等)自备。允许考生自带U盘(仅限储存舞蹈伴唱乐曲,不允许带手提电脑、ipad等设备)。

(3)幼儿教师(一)面试总分为100分,每项各占20分;幼儿教师(二)面试总分为100分,讲课占50分,声乐、舞蹈各占25分。

(4)所有成绩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四)考核时间与地点:详见《考核通知书》。

(五)成绩计算

1.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所有报考者面试成绩低于80分者不予聘用。需要先进行笔试的岗位,其成绩只作为能否进入第二轮面试环节的依据,不计入最终总成绩计算。

2.所有成绩实行百分制,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果出现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情况,则采取加试(讲课)办法确定体检人员,将加试(讲课)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六)体检

1.体检标准。体检的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的要求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开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2.体检时间和地点。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或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3.复检及递补。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再受理并以初检结果为准。复检须在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经研究同意,可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七)考察

由南充市商贸幼儿园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如出现考察不合格或自动弃权而产生的空额,经研究同意,可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察人员。

(八)公示

经考试考核、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南充市人民政府网/市级部门网站(频道):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http://www.nanchong.gov.cn/rsj)“人事考试专栏”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排名、拟聘用岗位,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聘用,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在公示期间因自动弃权或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聘用资格而产生的空额,不再进行递补。

(九)审核确认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人员由招聘单位和市教育体育局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在汇总后将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能证明完全符合公开考核招聘条件的所有材料原件及个人档案,拟聘人员为在职人员的须提供解除聘用合同文书)报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人员资格。报送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人员因弃权或因不符合公开考核条件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通过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并按我市有关规定程序报批及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用人单位凭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招聘单位书面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通过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并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而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三、纪律与监督

严肃纪律,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纪检监察和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将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对招聘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四、有关注意事项

(一)考核当日,考核人员凭考核通知书原件、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按考核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及地点准时报到。上述证件不齐备或未按规定时间签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二)考核期间采用封闭的办法进行管理,考核顺序由考生抽签确定。

(三)考核期间,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类、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和影音像设备进入考场。已带的要按考务工作人员的要求关闭电源并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入候考室。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四)考生在候考室等候,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考室接受考核。考生不得向考官和考室工作人员提供本人考核序号以外的任何信息,否则,取消其资格。

(五)候考室和考室内严禁吸烟。

(六)面试结束的考生,不得再进入封闭地点或在考场附近逗留,不得将已答试题的内容以任何方式告诉其他考生。

(七)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工作人员,不得损坏公物。

(八)在招聘过程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九)因考生自身对网上信息不及时关注和其它各种原因导致的考生与考核信息不能及时传达到本人的,责任自负。

附件:

1.南充市商贸幼儿园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南充市商贸幼儿园2024年考核招聘面试方式及主要范围一览表

3.南充市商贸幼儿园单位基本情况一览表

4.南充市商贸幼儿园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报名表

南充市商贸幼儿园

2024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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