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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无锡滨湖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78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江苏无锡滨湖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78人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教育事业的高位均衡可持续发展,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苏教规﹝2016﹞1号)和《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锡委办发﹝2012﹞54号)文件精神以及各校师资需求情况,经无锡市滨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无锡市滨湖区教育系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78名(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备教师职业所需的综合素质和报考学科相对应的专业技能,具有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和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在岗教师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0年4月1日以后出生)。

  3.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2021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大专、本科毕业生,其中大专学历限无锡生源(含江阴、宜兴)。

  (2)2021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师范类优秀本科毕业生。优秀毕业生是指在校期间具备以下一项条件者(无锡籍毕业生除外):①获得院、系级以上二等奖学金以上者或国家级综合奖学金;②获得院、系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③获得院、系级以上学科竞赛一等奖。

  (3)2021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研究生学历报考人员要求本科阶段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

  (4)2021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后,直接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被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读研期间无工作经历,可按照应届毕业生报名。

  (5)2020年1月1日后获得国(境)外硕士以上学位毕业生,且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毕业后未与任何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保。

  (6)幼儿园教师B(4029):现无锡公办幼儿园在岗教师(全额拨款事业性质人员除外),无锡市户籍(户籍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1日),专科以上学历(国家教育部门认可学历),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普通话二级甲等以上。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的报考人员需在教育行政部门注册登记的无锡公办幼儿园任教满3年(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非学前教育专业的报考人员需在教育行政部门注册登记的无锡公办幼儿园任教满4年 (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

  符合上述(1)、(2)、(3)、(4)、(5)的,需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均通过的合格证明);符合(6)的需同时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4.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招聘条件(见附件1:岗位简介表),附件1中有其他条件或与上述条件不完全一致的,以附件条件为先。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普通高校委托培养、定向培养毕业生;

  (5)在读的非2021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教育系统的人员。

  二、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安排

  采用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网址见“滨湖教育信息网”(http: //www.bhjy.net)网站。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审核、缴费确认、准考证和报名信息表打印,均通过网络进行。资格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4月2日10:00起,到报名网址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和报名信息表(用A4纸打印)。

  1.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3月26日9:00-3月30日16:00

  2.网上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3月27日9:00—3月31日9:00(仅限工作日)

  3.缴费确认截止时间:2021年3月31日16:00

  报考人员可在报名24小时后在同一网址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即可进行缴费确认,报考人员使用银联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完成缴费后,报名方为有效,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缴费标准:每位报考人员缴纳报名考试费100元;进入面试环节的报考者另须交纳100元测试费。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对照公告中报名条件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上传的本人近期电子照(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为电子版JPG格式,640×380像素,大小1MB以内,白底)。

  (2)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以岗位代码为准),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必须是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网上资格审核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得改报其他岗位。资格未审核或资格审核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3)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将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计划对应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岗位,补报时间为:2021年4月1日9:00—16:00。招聘计划如有调整,将在网上及时公布。

  (4)报名本公告提供的岗位即视同认可本公告明确的疫情防控要求(附件3)。相关防控要求将根据我省、市疫情防控形势及疫情防控指挥部指令及时调整。

  (二)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所提交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滨湖区教育局对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查,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将情况通报就读学校。

  2.2021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均通过的合格证明),其他报考人员需提供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证书等材料。

  3.工作年限以2021年8月31日向前推算,以与原单位签订的合同为依据,并按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记录计算。

  (三)考核方式和内容

  考核由滨湖区教育局统一组织,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1.非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幼儿园教师岗位(岗位代码为4001-4017)

  考核分两个阶段进行。

  (1)笔试(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不再另行通知,逾期不参加者视作自动放弃处理。

  笔试内容为教育公共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笔试合格线为50分,成绩达不到合格线直接淘汰。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同分跟进)的顺序,分别按岗位需求数1:3的比例确定取得面试资格人员。  

        (2)面试(满分100分)

      面试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教育教学综合能力。面试合格线为60分,成绩未达合格线者直接淘汰。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反馈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3)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满分为100分。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分别按岗位需求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如总成绩同分,取面试成绩高者。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进行加试,确定最终体检人选。

  2.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教师岗位(岗位代码为4018-4027)

  考核分两个阶段进行。

  (1)笔试(满分100分)

  报考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教师岗位的,本阶段为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合格线为60分,成绩未达合格线者直接淘汰。根据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同分跟进)的顺序,分别按岗位需求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

  (2)面试(满分100分)

  面试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教育教学综合能力。面试合格线为60分,成绩未达合格线者直接淘汰。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反馈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3)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满分为100分。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分别按岗位需求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如总成绩同分,取面试成绩高者。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进行加试,确定最终体检人选。

  3.幼儿园教师岗位(岗位代码为4028、4029)

  考核分笔试、加试和面试三个阶段进行。

  (1)笔试(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不再另行通知,逾期不参加者视作自动放弃处理。

  笔试内容为教育公共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笔试合格线为50分,成绩未达合格线者直接淘汰。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同分跟进)的顺序,分别按岗位需求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加试的人员。

  (2)加试(满分100分)

  幼儿园教师岗位加试内容为技能测试。加试合格线为60分,成绩未达合格线者直接淘汰。根据笔试成绩和加试成绩的总和,从高分到低分(同分跟进)的顺序,分别按岗位需求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

  (3)面试(满分100分)

  面试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教育教学综合能力。面试合格线为60分,成绩未达合格线者直接淘汰。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反馈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4)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加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满分为100分。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分别按岗位需求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如总成绩同分,取面试成绩高者,如面试成绩相同,则进行再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为先。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补习班。

  (四)资格复审

  面试环节前由滨湖区教育局统一组织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未通过的,取消考试资格。

  (五)体检、考察、公示

  体检由滨湖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和项目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不合格者,终止协议。

  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考察政审。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考生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体检环节结束后,不再进行递补。

  (六)相关政策和待遇

  1.录用人员均列入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实行“区管校聘”的模式,所有人员必须服从滨湖区教育局安排。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进行试用期管理与考核。应届毕业生见习期(初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见习期(初期)期满经考核合格即办理定级或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

  2.取得聘用资格的应届毕业生须签订《承诺书》(见附件2)。

  3.因录用人员单方面原因,在2021年8月31日前未能办理相应手续的,将取消其录用资格。

  (七)其他说明

  本公告规定的学历、年限、等级、日期等冠以“以上、以后、以前、截止”的均含本级。

  三、诚信管理

  按照《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管理试行办法》规定,考生在招聘单位已公示拟聘用或聘用后放弃的(含超过规定期限未报到而视同放弃的),将以一般失信行为记入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失信行为数据库,并提供给公共信用信息机构,记录期限为三年。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环节,将考生个人信用情况作为考察的重要参考依据。

  四、招聘考务相关信息发布网址

  招聘岗位、招聘条件等有关情况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滨湖教育信息网:http: //www.bhjy.net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jswx.hrss.gov.cn

  无锡市教育局网站: http://jy.wuxi.gov.cn/

  无锡教育新闻信息网:http://www.wxjy.com.cn/

  本次公开招聘的其他各类公告信息,在滨湖教育信息网公布,请各位报考人员及时登录查询。

  咨询电话:0510-81178595

  五、招聘纪律与监督

  1.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2.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无锡市滨湖区纪委(监委):12388

  无锡市滨湖区教育局办公室:0510—81178611

  无锡市滨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0-81178680

  六、本公告由无锡市滨湖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 2021年无锡市滨湖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xlsx

  附件2 承诺书.docx

  附件3 2021年无锡市滨湖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新冠疫情防控网上告知书暨承诺书.docx

  无锡市滨湖区教育局

  2021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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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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