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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无锡滨湖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78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江苏无锡滨湖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78人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教育事业的高位均衡可持续发展,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苏教规﹝2016﹞1号)和《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锡委办发﹝2012﹞54号)文件精神以及各校师资需求情况,经无锡市滨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无锡市滨湖区教育系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78名(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备教师职业所需的综合素质和报考学科相对应的专业技能,具有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和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在岗教师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0年4月1日以后出生)。

  3.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2021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大专、本科毕业生,其中大专学历限无锡生源(含江阴、宜兴)。

  (2)2021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师范类优秀本科毕业生。优秀毕业生是指在校期间具备以下一项条件者(无锡籍毕业生除外):①获得院、系级以上二等奖学金以上者或国家级综合奖学金;②获得院、系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③获得院、系级以上学科竞赛一等奖。

  (3)2021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研究生学历报考人员要求本科阶段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

  (4)2021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后,直接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被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读研期间无工作经历,可按照应届毕业生报名。

  (5)2020年1月1日后获得国(境)外硕士以上学位毕业生,且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毕业后未与任何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保。

  (6)幼儿园教师B(4029):现无锡公办幼儿园在岗教师(全额拨款事业性质人员除外),无锡市户籍(户籍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1日),专科以上学历(国家教育部门认可学历),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普通话二级甲等以上。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的报考人员需在教育行政部门注册登记的无锡公办幼儿园任教满3年(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非学前教育专业的报考人员需在教育行政部门注册登记的无锡公办幼儿园任教满4年 (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

  符合上述(1)、(2)、(3)、(4)、(5)的,需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均通过的合格证明);符合(6)的需同时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4.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招聘条件(见附件1:岗位简介表),附件1中有其他条件或与上述条件不完全一致的,以附件条件为先。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普通高校委托培养、定向培养毕业生;

  (5)在读的非2021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教育系统的人员。

  二、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安排

  采用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网址见“滨湖教育信息网”(http: //www.bhjy.net)网站。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审核、缴费确认、准考证和报名信息表打印,均通过网络进行。资格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4月2日10:00起,到报名网址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和报名信息表(用A4纸打印)。

  1.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3月26日9:00-3月30日16:00

  2.网上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3月27日9:00—3月31日9:00(仅限工作日)

  3.缴费确认截止时间:2021年3月31日16:00

  报考人员可在报名24小时后在同一网址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即可进行缴费确认,报考人员使用银联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完成缴费后,报名方为有效,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缴费标准:每位报考人员缴纳报名考试费100元;进入面试环节的报考者另须交纳100元测试费。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对照公告中报名条件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上传的本人近期电子照(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为电子版JPG格式,640×380像素,大小1MB以内,白底)。

  (2)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以岗位代码为准),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必须是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网上资格审核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得改报其他岗位。资格未审核或资格审核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3)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将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计划对应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岗位,补报时间为:2021年4月1日9:00—16:00。招聘计划如有调整,将在网上及时公布。

  (4)报名本公告提供的岗位即视同认可本公告明确的疫情防控要求(附件3)。相关防控要求将根据我省、市疫情防控形势及疫情防控指挥部指令及时调整。

  (二)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所提交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滨湖区教育局对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查,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将情况通报就读学校。

  2.2021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均通过的合格证明),其他报考人员需提供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证书等材料。

  3.工作年限以2021年8月31日向前推算,以与原单位签订的合同为依据,并按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记录计算。

  (三)考核方式和内容

  考核由滨湖区教育局统一组织,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1.非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幼儿园教师岗位(岗位代码为4001-4017)

  考核分两个阶段进行。

  (1)笔试(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不再另行通知,逾期不参加者视作自动放弃处理。

  笔试内容为教育公共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笔试合格线为50分,成绩达不到合格线直接淘汰。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同分跟进)的顺序,分别按岗位需求数1:3的比例确定取得面试资格人员。  

        (2)面试(满分100分)

      面试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教育教学综合能力。面试合格线为60分,成绩未达合格线者直接淘汰。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反馈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3)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满分为100分。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分别按岗位需求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如总成绩同分,取面试成绩高者。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进行加试,确定最终体检人选。

  2.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教师岗位(岗位代码为4018-4027)

  考核分两个阶段进行。

  (1)笔试(满分100分)

  报考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教师岗位的,本阶段为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合格线为60分,成绩未达合格线者直接淘汰。根据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同分跟进)的顺序,分别按岗位需求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

  (2)面试(满分100分)

  面试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教育教学综合能力。面试合格线为60分,成绩未达合格线者直接淘汰。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反馈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3)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满分为100分。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分别按岗位需求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如总成绩同分,取面试成绩高者。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进行加试,确定最终体检人选。

  3.幼儿园教师岗位(岗位代码为4028、4029)

  考核分笔试、加试和面试三个阶段进行。

  (1)笔试(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不再另行通知,逾期不参加者视作自动放弃处理。

  笔试内容为教育公共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笔试合格线为50分,成绩未达合格线者直接淘汰。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同分跟进)的顺序,分别按岗位需求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加试的人员。

  (2)加试(满分100分)

  幼儿园教师岗位加试内容为技能测试。加试合格线为60分,成绩未达合格线者直接淘汰。根据笔试成绩和加试成绩的总和,从高分到低分(同分跟进)的顺序,分别按岗位需求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

  (3)面试(满分100分)

  面试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教育教学综合能力。面试合格线为60分,成绩未达合格线者直接淘汰。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反馈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4)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加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满分为100分。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分别按岗位需求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如总成绩同分,取面试成绩高者,如面试成绩相同,则进行再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为先。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补习班。

  (四)资格复审

  面试环节前由滨湖区教育局统一组织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未通过的,取消考试资格。

  (五)体检、考察、公示

  体检由滨湖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和项目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不合格者,终止协议。

  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考察政审。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考生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体检环节结束后,不再进行递补。

  (六)相关政策和待遇

  1.录用人员均列入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实行“区管校聘”的模式,所有人员必须服从滨湖区教育局安排。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进行试用期管理与考核。应届毕业生见习期(初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见习期(初期)期满经考核合格即办理定级或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

  2.取得聘用资格的应届毕业生须签订《承诺书》(见附件2)。

  3.因录用人员单方面原因,在2021年8月31日前未能办理相应手续的,将取消其录用资格。

  (七)其他说明

  本公告规定的学历、年限、等级、日期等冠以“以上、以后、以前、截止”的均含本级。

  三、诚信管理

  按照《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管理试行办法》规定,考生在招聘单位已公示拟聘用或聘用后放弃的(含超过规定期限未报到而视同放弃的),将以一般失信行为记入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失信行为数据库,并提供给公共信用信息机构,记录期限为三年。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环节,将考生个人信用情况作为考察的重要参考依据。

  四、招聘考务相关信息发布网址

  招聘岗位、招聘条件等有关情况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滨湖教育信息网:http: //www.bhjy.net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jswx.hrss.gov.cn

  无锡市教育局网站: http://jy.wuxi.gov.cn/

  无锡教育新闻信息网:http://www.wxjy.com.cn/

  本次公开招聘的其他各类公告信息,在滨湖教育信息网公布,请各位报考人员及时登录查询。

  咨询电话:0510-81178595

  五、招聘纪律与监督

  1.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2.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无锡市滨湖区纪委(监委):12388

  无锡市滨湖区教育局办公室:0510—81178611

  无锡市滨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0-81178680

  六、本公告由无锡市滨湖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 2021年无锡市滨湖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xlsx

  附件2 承诺书.docx

  附件3 2021年无锡市滨湖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新冠疫情防控网上告知书暨承诺书.docx

  无锡市滨湖区教育局

  2021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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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前提醒

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将于12月6日至7日举行,本次考试我省共3.4万考生报名。来看考试要点提醒。

携带双证按时赴考

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上的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与考试有关的文字,如有违反,将按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应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考生进入候考室的截止时间为上午7:45,下午12:30。上午8:00,下午12:45后的迟到考生,不得参加面试。考生赴考请事先做好规划,为交通出行和入场检查等预留足够的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谨遵考规禁带手机

考生携带的各种具有存储、发送、接收信息或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蓝牙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在进入候考室后须关机(并关闭所有功能,如闹铃等),装入指定的专用密封袋,考试结束离开考场前禁止启封、使用。手机实行集中管理的考点,按考点要求执行。

考生禁止携带各种文字材料以及具有存储、发送、接收信息或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等)进入抽题室、备课室和面试室。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

按照流程规范考试

考生自进入候考室起,要遵守秩序,保持安静,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令与安排,及时进入指定区域做好相关准备。进入备课室后,须将不得带入的物品放置在指定位置,并按监考员要求就座。备课时间为20分钟。考生须在考点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面试室。面试时按照题目要求,采用“试讲”或“演示”方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考生在备课室、面试室中途离场后不可返场。

面试结束后,考生应向考官提交抽取的试题清单及备课纸,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方可离开面试考场,并按规定路线离开考点。考生离开考场时,不得向面试考官询问面试分数和结果,不得将试题清单、备课纸等相关材料带离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逗留。

诚信应考切勿违规

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 3 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本次面试成绩将于2026年1月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并在“合格证明查询”栏目下载、打印《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江西省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12月6日至12月7日举行。为使广大考生平安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充分做好考前准备工作

考生请于12月1日至12月7日期间,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完成后,务必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各项信息,如:考点地址、考生须知以及考生进入候考室时间等关键内容。

考前,考生应提前熟悉考点的具体位置、周边环境以及前往考点的交通状况,合理规划赴考路线,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确保按时参加考试。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

特别提示:考试期间严禁使用手机,因此无法通过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进行身份核验,电子身份证也不作为进入考场的有效证件,请各位考生务必注意。

二、严格遵守考试纪律

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到达候考室,在截止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之后的迟到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照“缺考”处理。

自进入候考室起,考生须严格遵守考场秩序,保持安静,听从工作人员的指令与安排,进入指定区域做好面试前的各项准备。面试结束后,考生应向考官提交抽取的面试试题及备课纸,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持考官开具的《放行条》有序离开面试考场。

特别提示:考生抽取的面试试题、备课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严禁以任何形式拍照传播或带离考场,一旦违反将严肃处理。

三、秉持诚信态度参加考试

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认定和处理;并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特别提示:若考生携带手机等具备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试封闭管理区域,无论是否实际使用,均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常见问题解答 

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2月4日 

安徽省合肥市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提醒

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12月6日至7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应考,合肥市教育考试院提醒广大考生:

1.提前规划。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遵守考试要求,并关注考试当天交通及天气情况,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在截止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之后的迟到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照“缺考”处理。

2.备好证件。考生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有效证件使用。若考生身份证遗失,可使用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3.规范应考。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以及准考证、身份证件参加面试。禁带物品须按考点要求存放到指定位置。禁止携带各种文字材料以及具有发送、接收信息或者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各类智能电子设备)进入抽题室、备课室、面试室,一旦发现,无论使用与否,均按作弊处理。

4.诚信考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须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考试相关规定。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对于作弊的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5.考点设置。本次考试共安排5个考点,考点平面图如下。考点不提供停车位,为避免考生因无法停车而延误考试,请考生尽量选乘公共交通到达考点。

广西梧州市2025年下半年教师资格面试考前温馨提醒

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以下简称教师资格面试)将于12月6日至7日举行。为确保各位考生顺利应考,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打印准考证

请于12月1日至7日登录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网(https://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请认真核对《准考证》的个人信息和考生须知等内容,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正、反两面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

(二)备好考试证件

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请广大考生注意,考生考前应注意检查有效身份证件,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的应及时补办。

广西户籍的考生可在网上自行申请开具带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一般情况下10分钟内即可出具),考试时出示纸质的临时身份证明。办理方法为:登录“桂警通办”小程序,选择“临时身份证明”模块办理。非广西户籍的考生可赴就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身份证,或登录户籍所在省份公安部门指定的网站或小程序,选择临时身份证明模块办理。

考试时须同时出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含临时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等),两证缺一不可。

(三)做好行程规划

请考生提前查询考点位置,牢记考试时间,并充分考虑天气、交通等因素合理规划出行,严格按照准考证标明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并按照现场指示牌和工作人员的指引,配合做好物品存放、身份核验和入场安检。超过规定的“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后到达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照缺考处理。

(四)面试教材要求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的考生,须携带中职类别近三年出版或广西境内中职学校目前在用的新教材或修订版教材(教材需明确标注 “中等职业教育选用教材” 相关字样,无标注的需提供广西境内中职学校近半年内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教材使用证明)。不带教材、仅提供教材部分章节内容、仅提供课件或讲义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

二、诚信应考

(一)规范携带考试用品

考试当天考生入场时需要接受“智能安检门”、金属探测仪、人脸识别验证设备等检查。除必要文具(铅笔、蓝色或黑色钢笔、签字笔)外,严禁携带包、书籍(中职教材除外)、手机、智能眼镜、电子手环、手表(含智能表、石英表和机械表)、耳机(含有线耳机和无线耳机)、照相机、摄像机、扫描仪、存储介质、计算器等非考试物品进入考试封闭区域。非考试物品需按要求放置在指定暂放处。

(二)严守考试纪律

考生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如有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处理;若认定为作弊,将取消本次考试成绩,并处1至3年暂停参加该项考试的处罚;涉嫌组织作弊、替考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成绩查询与复核

(一)成绩公布时间

2026年1月7日起,考生可登录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网查询面试成绩。

(二)成绩复核流程

对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自成绩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登录 “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https://jz.gxeea.cn:8083)申请复核,逾期不予受理;提交复核申请15日后,可登录该平台查询复核结果。复核仅核查分数统计错误,不提供评分细则,不进行重评。

预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梧州市招生考试院

                         2025年12月2日

西藏昌都市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2025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12月6日—7日举行,我市幼儿园阶段考生设在昌都市第一幼儿园考点,其他阶段考生设在昌都市第一高级中学考点。为方便考生参考,现就考试有关注意事项温馨提示如下:  

一、按时打印准考证

请考生在12月1日至5日登录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系统(http://ntce.neea.edu.cn/)下载准考证自行打印,请仔细核对个人信息,牢记考试时间,确认好考点考场,并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相关要求,特别是“考生须知”“特别提示”等内容,严格遵守考试要求。考试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上为准。  

二、备好考试用品  

1.考生须携带身份证件、准考证、考试文具,除考试规定的物品外,其他物品一律不得带进考点。  

2.自备教材:报考小学藏语文、小学信息技术、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小学全科、藏语文(初级中学)、心理健康教育(初级中学)、藏语文(高级中学)、心理健康教育(高级中学)、中职专业课、中职实习指导科目的考生,面试时,考生须自带所报考科目的专业课教材一本(要求为无任何标记的新教材,不得为教辅材料或备课指导书籍)。  

三、做好考前规划  

请考生提前熟悉考点所在位置和周边环境,合理安排出行方式和时间,科学规划出行路线,做到安全、健康出行,避免考试迟到。切记:考点使用安检门进行安检,请每科开考前40分钟到达考点,每场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点。  

请着便装参考,勿穿着制服、军装等。  

四、严禁携带手机  

严禁考生携带手机、手表、电子设备等非考试必需物品进入考点封闭区,“手机带入考场,即认定为作弊”。本次考试采取“2+1”安检模式。考点入口处设智能安检门、人工复检两道安全检查区域;考场入口处设第三道安全检查区域。智能安检门对金属及含金属物品反应敏感,请考生不要携带钥匙、磁卡、充电宝等含有金属材质的物品,尽量不要穿戴含金属的衣服、鞋帽等,不佩戴金属手镯、项链等饰品,避免长时间重复安检,确保顺利入场参考。  

五、诚信守纪考试  

广大考生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尊重考官及考务人员,坚决做到遵纪守法,不存侥幸心理。每位考生应当认真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诚信参考,杜绝一切考场违纪、作弊行为。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犯罪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六、科学饮食作息  

考前和考试期间,建议考生注意饮食营养均衡,应尽量保持充足的睡眠,科学作息,确保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参加考试。关注考试期间天气变化情况,做好应对异常天气准备。 

七、谨防诈骗信息  

请考生以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官网和官方微信公众号“西藏微青年”发布的信息为准,有疑问请咨询市教育局招生考试中心。咨询电话:0895-4821068。  

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昌都市招生考试中心

                  2025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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