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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红河州2021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选聘教师25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云南红河州2021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选聘教师25人公告

  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红河州实验学校是由红河州人民政府和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于2019年合作创办的一所公办完全中学,隶属红河州教育体育局。根据学校的办学规模、课程和岗位设置等需求,报经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面向州外选聘骨干教师25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情况简介

  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红河州实验学校位于滇南中心城市核心区中心位置——红河州个旧市大屯新区,距蒙自市中心区15分钟车程,距个旧市中心区20分钟车程,距正在规划建设的滇南中心城市新机场和高铁站仅有10分钟左右车程,区位优势明显。校区紧临大屯海,四季如春,风光秀丽,拥有一流的办学条件。

  学校秉承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的办学思想和理念,充分发挥民大附中优质资源的引领和带动作用,以“维护民族团结、培养民族人才、促进民族发展”为宗旨,以“各美其美、美美与共”为校训,按照“出人才、出经验、出思想”的办学目标,结合红河州的实际情况,探索适合学生多元发展的创新教育模式,把学校办成“高水平、有特色、能示范”的云南省一级示范学校和全国民族教育优质学校。

  二、选聘岗位和范围

 (一)选聘岗位。具体岗位数、选聘人数、条件等详见《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红河州实验学校2021年公开选聘骨干教师信息表》(附件1)。

 (二)选聘范围为红河州外在职在编教师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特级教师、云岭教学名师及省级以上名师;

  2.获县级及其以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名师工作室”主持人等荣誉称号的;获县级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等荣誉称号的;

  3.在省级及其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课堂教学竞赛中获三等奖及以上的;在州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课堂教学竞赛中获二等奖及以上的;在县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课堂教学竞赛中获一等奖的;

  4.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毕业,在毕业班任教一届及以上,且教学成绩优异的。

  三、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爱国守法;

  2.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师德高尚,身体健康;

  3.符合选聘岗位规定的年龄要求,年龄计算截至2021年6月30日;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具有公开选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单位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党纪政务处分、被追责问责影响期限未满的;

  3.审计机关正在审计尚未作出审计结论的;

  4.违规进入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未作出处理的;

  5.到服务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若与单位或主管部门签订服务年限协议的,应遵守相关协议规定;

  6.尚在试用期内的;

  7.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工作待遇

  1.本次选聘所有岗位均为红河州事业编制岗位,其管理、待遇按照国家和云南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2.享受民大附中教育集团1—1.5万元年度考评奖励。符合云南省人才政策的,全部纳入云南省人才政策待遇范畴;

  3.提供校内30—60平方米教师公寓;

  4.保留原工作单位专业技术职称,按照校内同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标准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5.符合红河州人才引进政策的教师,享受红河州人才政策规定的待遇。

  五、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公告在红河人才网(网址:www.hhzrc.cn)、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红河州实验学校网站(www.mfzhs.com)及相关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上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15日至2021年4月30日。

  2.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电子邮件主题格式为——骨干教师:“姓名”+“初中/高中”+“学科”+“工作单位”。

  3.报名要求:报名需提交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合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奖励证书等证明材料电子扫描件一份,扫描材料须清晰完整。

  4.报名人员应下载填写《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红河州实验学校2021年公开选聘骨干教师报名表》(附件2),并与报名提交的电子扫描材料发送至mdfzh0873@vip.163.com邮箱。

  5.报名经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以电话联系方式回复确认报名成功。

 (三)资格审查

  1.根据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由选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本、教师资格证、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

  3.资格复审时未能提供岗位要求的证书证件和相关材料、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以及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和公告有关规定的,资格复审不合格,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后续招聘程序的资格。

 (四)面试

  面试由招聘单位和红河州教育体育局负责组织实施。面试采用讲课和现场问答的形式进行,面试时间为15分钟。面试评委由有关专家组成,每组5人。面试满分为100分,评委根据应聘者表现分别进行评分,取平均分为考生的最后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合格分数线为80分,成绩未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参与后续选聘程序。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1.确定考察对象。在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和选聘岗位人数等额原则确定考察人选。

  2.考察。由州教育体育局和招聘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聘岗位的匹配程度进行全面考察。

  3.体检。对考察合格者,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2016年12月30日修订)进行体检,体检由通过考察人员自行到县级及以上综合公立医院进行,费用自理。

 (六)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面试和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选聘人员名单,并在红河人才网(网址:www.hhzrc.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人事关系手续的人员,取消其选聘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可在本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聘的,按规定报批并按调动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聘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选聘工作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群众监督,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认真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参加公开选聘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有关廉洁自律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依规办事。违反选聘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对违反相关纪律,弄虚作假报名参加选聘的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其参与选聘资格。

 (四)公开选聘工作将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不得随意改变和变通。

 (五)考生达到考点必须戴口罩,并主动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监测;考生入场前必须扫“健康码”,若为“绿码”才能进入考场考试。

  七、本公告由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红河州实验学校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 系 人及电话:杨老师:19187320171、李老师:13988063712、马老师:13769306377  

附件:

附件1:中央民大附中红河州实验学校2021年公开选聘骨干教师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红河州实验学校2021年公开选聘骨干教师报名表.xls

红河州教育体育局

2021年3月22日

考试将近,

实操演练让
心安。

亿师学助你成功上岸~

云南红河州2021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选聘教师25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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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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