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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钦州市2021春季招聘人才506人公告(教师岗98人)-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西钦州市2021春季招聘人才506人公告(教师岗98人)

  广西钦州市位于广西北部湾经济区中心位置,是“一带一路”西部陆海新通道枢纽城市。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加大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力度,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钦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引进优秀人才暂行办法》(钦政办〔2016〕5号)等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1年春季集中招聘人才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计划招聘急需紧缺人才506名,其中学校98名、医疗卫生机构202名、其他事业单位206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条件详见附件1-1~1-3(本次招聘专业名称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0年版)》《广西师范大学2018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南宁师范大学2020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招聘对象
  (一)“双一流”建设高校、海外知名高校(世界排名前500,参照上海交通大学《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和泰晤士报《全球顶尖大学排行榜》排名)、各财经院校、各艺术院校、部分重点师范院校(名单见附件2)2019年以来毕业的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及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的人员。
  (二)第(一)点以外的高校2019年以来毕业的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及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的人员(仅限报考县区岗位)。
  (三)符合我市高校、医院或航海相关岗位招聘条件的其他人才(可放宽毕业时间和毕业院校要求,只面向本市以外的专业技术人员招聘)。
  钦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教师和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不列入招聘范围。
  三、招聘方式和程序
  坚持“双向选择、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现场招聘的方式,按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有意向应聘的人员填写好《钦州市2021年春季集中招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3),发送至钦州市委人才办的电子邮箱(qzsrcb@126.com)进行报名。每人可选报3个意向岗位,填写的应聘信息必须真实,不实的取消应聘资格。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本次市内现场招聘活动仅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9日。
  (二)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组对照本公告的岗位条件及相关要求,严格审核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并通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参加现场招聘。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单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其所学核心课程与单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一致,经审核符合举证条件的,可以报考。此项由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自行举证,举证须由应聘人员提交本人在校学习期间所学专业课程目录(须有学校公章),以及任意一所学校与岗位要求相同专业的课程目录(须有该校公章)(可拍照或扫描发送电子版)。如报名时未能举证的,须于考核阶段提供,逾期未能提供的视为不符合资格条件。
  (三)组织考试
  根据有关规定,本科生参加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高于卷面总分的60%方可参加面试),中级职称人员、硕士研究生、公费师范生直接参加面试,高级职称人员、博士研究生直接面谈考核。考试结束后,当天公布面试和笔试总成绩。其中,中级职称人员、硕士研究生的总成绩为面试成绩,本科生的总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权重计分(笔试、面试成绩权重比例为4∶6)。
  (四)签订人才引进意向协议书
  根据第一意向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签约人选(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的方可签约),由招聘工作组与其现场签订《钦州市2021年春季集中招聘人才引进意向协议书》。分数达不到第一意向岗位签约条件的考生,服从调剂且其第二、第三意向岗位未签满的,可由招聘工作组与考生双向选择签约岗位。其中,市直中学采取“岗位合并、统一考试、择优录取、分校签约”的方式,根据同一学段同一学科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入围对象(面试成绩须不低于70分),入围对象在招聘指标数内按排名次序选择意向学校进行签约;如入围对象放弃,可按考生总成绩依次递补。
  签订人才引进意向协议书后,2021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个月内与用人单位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如有特殊情况未能按时签订的要及时与用人单位沟通。
  (五)考核、体检
  考核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的有关规定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2021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毕业时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
  经过考核、体检合格和公示无异议的,按权限分别报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审批后,由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通过“绿色通道”及时办理入编手续。签约人员考核、体检不合格或提出自愿放弃时,可根据岗位需求情况,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择优依次递补。
  四、招聘时间和地点
  2021年4月11日在广西钦州市北部湾职业技术学校(地址:钦州市乘风大道51号)24栋教学楼开展现场招聘,请应聘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相关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书(2021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成绩表以及其他有效证明)、《报名登记表》,于当日上午9:00前抵达招聘现场。
  五、享受待遇
  (一)符合我市急需紧缺人才目录的引进人才,除享受引进单位工资待遇外,还可享受钦州市引进人才的生活补贴、免租金入住人才公寓等政策待遇。生活补贴标准如下:正高级职称获得者、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且有副高级职称者、出站博士后30万元(税后,分5年发放,下同);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副高级以上职称获得者25万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高级技师15万元;“双一流”建设高校(不含独立学院)和海外知名高校(世界排名前500,参照上海交通大学《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和泰晤士报《全球顶尖大学排行榜》排名)获得学士学位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应届毕业生、技师8万元;其他经认定有发明专利、自主知识产权或特殊才能且年薪18万元(税后)及以上的企业急需紧缺人才10万元。
  (二)市直学校引进人才,根据用人单位的实际情况,有事业编制和控制数两种类型,详见招聘岗位需求表的备注栏。使用控制数人员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可通过考核担任学校副职领导;在有空编的情况下,可通过考核直接办理入编手续,可按本单位原聘岗位等级聘用。
  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和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请应聘人员按如下要求配合做好相关防控工作:
  (一)应聘人员不得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
  (二)来自国内低风险地区的应聘人员,应在考前14天申领“广西健康码”,并做好自我健康监测,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广西健康码”可通过爱广西APP、广西云APP、八桂彩云APP、桂建通APP、微信上的“壮掌桂”政务服务小程序、支付宝、扫码抗疫情小程序、壮观APP、南宁邕易小程序等申请)
  (三)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应聘人员,2021年4月10日前须按要求完成抵桂后实施3次核酸检测(纳入管理立即开展1次,第7天、第14天分别开展1次)+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自我健康监测14天(来自高风险地区进行集中医学观察,中风险地区进行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并如实填写本人近28日(截至2021年4月10日)每日具体行程和体温检测情况,于2021年4月10日上午10:00前将每日具体行程、体温检测情况和健康管理期间3次核酸检测证明发送至钦州市委人才办的电子邮箱(qzsrcb@126.com),经审核,并经现场检测体温正常,方可参加本次招聘。
  (四)入境的应聘人员,2021年4月10日前须按要求完成“14天+7天+7天+4次核酸检测”健康管理服务措施,即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期间进行2次核酸检测)+继续居家隔离观察7天(居家隔离第7天进行第3次核酸检测)+日常自我健康监测7天(结束前进行第4次核酸检测),并如实填写本人近28日(截至2021年4月10日)每日具体行程和体温检测情况,于2021年4月10日上午10:00前将每日具体行程、体温检测情况和健康管理期间4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发送至钦州市委人才办的电子邮箱(qzsrcb@126.com),经审核,并经现场检测体温正常,方可参加本次招聘。
  (五)应聘人员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六)应聘人员于2021年4月11日上午9:00前到达招聘现场,学校入口处设置有体温监测点,应聘人员进入学校时要佩戴口罩,出示本人的《报名登记表》有序接受体温测量。通过体温检测通道时,保持人员间隔大于1米,亮绿码进入考场。“广西健康码”为绿码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考场。仅限应聘人员和考试工作人员进入招聘点学校,送考人员不得进入招聘点学校或在学校门口聚集。
  (七)现场招聘点学校入口设立相对独立的临时观察室,应聘人员进入学校时如出现体温异常、咳嗽、乏力等症状,由专人负责带至临时观察室,经现场医务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应聘人员应配合到定点收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八)如应聘人员在参加现场招聘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研判具备参加招聘考试条件的,由专人负责带至临时隔离考场参加考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并按相关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九)现场招聘结束时应聘人员要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钦州市相关单位联系:
  钦州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0777-3688160)
  钦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77-5987291)
  钦州市教育局人教科(0777-2868530)
  钦州市卫生健康委人事科(0777-2861605)
  附件:
  附件1-1_1-3. 钦州市2021年春季集中招聘岗位需求表.xls
      附件2. 全国部分重点师范院校名单.doc
      附件3:钦州市2021年春季集中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中共钦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22日

广西钦州市2021春季招聘人才506人公告(教师岗9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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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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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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