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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无锡市滨湖区2021教师招聘78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江苏无锡市滨湖区2021教师招聘78人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教育事业的高位均衡可持续发展,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苏教规﹝2016﹞1号)和《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锡委办发﹝2012﹞54号)文件精神以及各校师资需求情况,经无锡市滨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无锡市滨湖区教育系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78名(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备教师职业所需的综合素质和报考学科相对应的专业技能,具有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和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在岗教师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0年4月1日以后出生)。

  3.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2021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大专、本科毕业生,其中大专学历限无锡生源(含江阴、宜兴)。

  (2)2021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师范类优秀本科毕业生。优秀毕业生是指在校期间具备以下一项条件者(无锡籍毕业生除外):①获得院、系级以上二等奖学金以上者或国家级综合奖学金;②获得院、系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③获得院、系级以上学科竞赛一等奖。

  (3)2021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研究生学历报考人员要求本科阶段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

  (4)2021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后,直接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被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读研期间无工作经历,可按照应届毕业生报名。

  (5)2020年1月1日后获得国(境)外硕士以上学位毕业生,且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毕业后未与任何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保。

  (6)幼儿园教师B(4029):现无锡公办幼儿园在岗教师(全额拨款事业性质人员除外),无锡市户籍(户籍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1日),专科以上学历(国家教育部门认可学历),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普通话二级甲等以上。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的报考人员需在教育行政部门注册登记的无锡公办幼儿园任教满3年(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非学前教育专业的报考人员需在教育行政部门注册登记的无锡公办幼儿园任教满4年 (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

  符合上述(1)、(2)、(3)、(4)、(5)的,需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均通过的合格证明);符合(6)的需同时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4.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招聘条件(见附件1:岗位简介表),附件1中有其他条件或与上述条件不完全一致的,以附件条件为先。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普通高校委托培养、定向培养毕业生;

  (5)在读的非2021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教育系统的人员。

  二、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安排

  采用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网址见“滨湖教育信息网”(http: //www.bhjy.net)网站。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审核、缴费确认、准考证和报名信息表打印,均通过网络进行。资格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4月2日10:00起,到报名网址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和报名信息表(用A4纸打印)。

  1.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3月26日9:00-3月30日16:00

  2.网上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3月27日9:00—3月31日9:00(仅限工作日)

  3.缴费确认截止时间:2021年3月31日16:00

  报考人员可在报名24小时后在同一网址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即可进行缴费确认,报考人员使用银联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完成缴费后,报名方为有效,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缴费标准:每位报考人员缴纳报名考试费100元;进入面试环节的报考者另须交纳100元测试费。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对照公告中报名条件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上传的本人近期电子照(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为电子版JPG格式,640×380像素,大小1MB以内,白底)。

  (2)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以岗位代码为准),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必须是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网上资格审核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得改报其他岗位。资格未审核或资格审核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3)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将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计划对应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岗位,补报时间为:2021年4月1日9:00—16:00。招聘计划如有调整,将在网上及时公布。

  (4)报名本公告提供的岗位即视同认可本公告明确的疫情防控要求(附件3)。相关防控要求将根据我省、市疫情防控形势及疫情防控指挥部指令及时调整。

  (二)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所提交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滨湖区教育局对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查,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将情况通报就读学校。

  2.2021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均通过的合格证明),其他报考人员需提供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证书等材料。

  3.工作年限以2021年8月31日向前推算,以与原单位签订的合同为依据,并按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记录计算。

  (三)考核方式和内容

  考核由滨湖区教育局统一组织,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1.非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幼儿园教师岗位(岗位代码为4001-4017)

  考核分两个阶段进行。

  (1)笔试(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不再另行通知,逾期不参加者视作自动放弃处理。

  笔试内容为教育公共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笔试合格线为50分,成绩达不到合格线直接淘汰。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同分跟进)的顺序,分别按岗位需求数1:3的比例确定取得面试资格人员。  

        (2)面试(满分100分)

      面试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教育教学综合能力。面试合格线为60分,成绩未达合格线者直接淘汰。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反馈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3)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满分为100分。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分别按岗位需求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如总成绩同分,取面试成绩高者。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进行加试,确定最终体检人选。

  2.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教师岗位(岗位代码为4018-4027)

  考核分两个阶段进行。

  (1)笔试(满分100分)

  报考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教师岗位的,本阶段为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合格线为60分,成绩未达合格线者直接淘汰。根据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同分跟进)的顺序,分别按岗位需求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

  (2)面试(满分100分)

  面试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教育教学综合能力。面试合格线为60分,成绩未达合格线者直接淘汰。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反馈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3)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满分为100分。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分别按岗位需求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如总成绩同分,取面试成绩高者。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进行加试,确定最终体检人选。

  3.幼儿园教师岗位(岗位代码为4028、4029)

  考核分笔试、加试和面试三个阶段进行。

  (1)笔试(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不再另行通知,逾期不参加者视作自动放弃处理。

  笔试内容为教育公共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笔试合格线为50分,成绩未达合格线者直接淘汰。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同分跟进)的顺序,分别按岗位需求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加试的人员。

  (2)加试(满分100分)

  幼儿园教师岗位加试内容为技能测试。加试合格线为60分,成绩未达合格线者直接淘汰。根据笔试成绩和加试成绩的总和,从高分到低分(同分跟进)的顺序,分别按岗位需求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

  (3)面试(满分100分)

  面试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教育教学综合能力。面试合格线为60分,成绩未达合格线者直接淘汰。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反馈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4)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加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满分为100分。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分别按岗位需求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如总成绩同分,取面试成绩高者,如面试成绩相同,则进行再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为先。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补习班。

  (四)资格复审

  面试环节前由滨湖区教育局统一组织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未通过的,取消考试资格。

  (五)体检、考察、公示

  体检由滨湖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和项目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不合格者,终止协议。

  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考察政审。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考生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体检环节结束后,不再进行递补。

  (六)相关政策和待遇

  1.录用人员均列入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实行“区管校聘”的模式,所有人员必须服从滨湖区教育局安排。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进行试用期管理与考核。应届毕业生见习期(初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见习期(初期)期满经考核合格即办理定级或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

  2.取得聘用资格的应届毕业生须签订《承诺书》(见附件2)。

  3.因录用人员单方面原因,在2021年8月31日前未能办理相应手续的,将取消其录用资格。

  (七)其他说明

  本公告规定的学历、年限、等级、日期等冠以“以上、以后、以前、截止”的均含本级。

  三、诚信管理

  按照《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管理试行办法》规定,考生在招聘单位已公示拟聘用或聘用后放弃的(含超过规定期限未报到而视同放弃的),将以一般失信行为记入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失信行为数据库,并提供给公共信用信息机构,记录期限为三年。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环节,将考生个人信用情况作为考察的重要参考依据。

  四、招聘考务相关信息发布网址

  招聘岗位、招聘条件等有关情况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滨湖教育信息网:http: //www.bhjy.net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jswx.hrss.gov.cn

  无锡市教育局网站: http://jy.wuxi.gov.cn/

  无锡教育新闻信息网:http://www.wxjy.com.cn/

  本次公开招聘的其他各类公告信息,在滨湖教育信息网公布,请各位报考人员及时登录查询。

  咨询电话:0510-81178595

  五、招聘纪律与监督

  1.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2.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无锡市滨湖区纪委(监委):12388

  无锡市滨湖区教育局办公室:0510—81178611

  无锡市滨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0-81178680

  六、本公告由无锡市滨湖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 2021年无锡市滨湖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xlsx

  附件2 承诺书.docx

  附件3 2021年无锡市滨湖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新冠疫情防控网上告知书暨承诺书.docx

  无锡市滨湖区教育局

  2021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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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结果和复核公告

        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将于2026年1月7日发布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结果,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进行查询,笔试和面试均合格的考生,可在该网站“考生服务”-“合格证明查询”栏目下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在内蒙古自治区参加本次面试的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于2026年1月7日至16日17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向各考区盟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交复核申请(见附件),逾期不再受理。考生应完整提交面试结果复核申请,申请内容应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考点名称、报考学段、报考学科、考试时段、复核原因、电子邮箱。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出复核申请或提供的信息存在差错导致无法进行核查的,责任自负。各考区受理复核申请后,将于2026年1月17日后通过电子邮件向考生反馈复核结果。根据有关规定,面试成绩复核仅对原始评分登记是否准确进行核对。

        各考区面试结果复核联系方式见下表:

        面试合格的考生可申请教师资格认定。认定的具体要求,请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各省份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汇总”。

        附件: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复核申请单

山西省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发布通告
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将于2026年1月7日上午10:00发布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结果,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查询。
在山西省参加本次面试的考生,如对本人面试结果有异议,可于2026年1月7日至16日访问山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复核申请平台(https://ops.hycj.jrycn.cn/f/sxbsfh)或扫描下方二维码申请复核面试结果,其他方式申请不予受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出复核申请的,视为自愿放弃;复核仅限于漏评和合分错误。考生可于2026年1月23日至1月27日再次登录成绩复核申请平台查询复核结果。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 报名工作通知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工作将于2026年1月9日开始。

  此次笔试在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举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报名公告将陆续上网,请考生按照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报名公告要求,在规定日期内完成网上注册、个人信息填报、考试报名等事项,待资格审核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要求考生诚信参加考试,并在报名前通过报名系统进行“诚信考试承诺”确认,否则拒绝报考。考生须在报名前仔细阅读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见附件)中的各项内容和规定,充分了解报考所需的各项条件,按照有关要求进行报名。  

  附件: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省报名公告

  教育部考试院

  2026年1月4日

广西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查询及复核公告

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将于2026年1月7日10时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查询面试成绩。

考生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自成绩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https://jz.gxeea.cn:8083,以下简称“考生自助平台”)申请成绩复核,逾期不再受理。复核仅核查面试登记分数是否准确,不提供评分细则,不予重评,超出规定事项范围的申请不予受理。考生提交复核申请15日后可登录“考生自助平台”查看复核结果。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合格者,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颁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是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有效期为3年。考生如需了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等信息,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查阅广西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关通知,或咨询当地教育行政机构教师资格认定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25年12月31日

湖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关通知精神,为做好我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2026年1月9日10:00至12日16:00。

  资格审核时间:2026年1月9日10:00至12日17:00。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1月14日24:00。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6年3月2日至7日。

  考试时间:2026年3月7日。

  具体安排如下: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学历要求:

  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中等专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4.考区选择:

  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在校学生报考本次笔试,可凭学校出具的在校学籍证明(见附件1)或学信网上的学籍报告,选择就读院校所在考区报考,也可选择在户籍所在地考区或有效期内居住证所在地考区报考。

  社会考生:具有我省户籍的社会考生可选择户籍所在地考区(神农架林区户籍的考生选择十堰考区)或居住证申领地考区报考。非我省户籍的社会考生,必须持有我省的居住证才能报考。居住证必须为原件,且在有效期以内。办理证明或办理回执不能作为报名依据。

  在湖北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且在湖北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各学段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在我省居住所在地考区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港澳居民、持有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居民,可在我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在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现役军人:部队驻地在我省的现役军人,可在驻地考区报考。

  5.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可选择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也可自愿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6.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流程(见附件2)

  考生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选择报考考区、笔试类别、笔试科目,完成其他信息录入。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步:登录。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ntce.neea.edu.cn)。

  第二步:注册。注册时要求考生填写姓名、选择证件类型、填写证件号码等信息。在完成注册后,按照流程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电子照片。此照片用于准考证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慎重选用照片。如上传的照片不符合要求,将不能通过审核。(照片要求:考生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白色背景彩色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等;不得为大头照、半身照、生活照等;照片格式必须为jpg/jpeg,不大于200K,如照片过大,建议使用画图、 Photoshop、 ACDsee等工具,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

  第三步:报名。考生须根据本人实际情况,慎重选择考区和考试科目,并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二)资格审核

   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的资格审核由各考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安排。请考生务必点击下表中所报考考区审核通知链接,并认真阅读考区的审核安排。报名提交后,须密切关注自己的审核状态,若“待审核”状态超过24小时,应及时自查是否未按考区审核通知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或未去现场审核。如有疑问,请拨打考区咨询电话。

市州名称
考区审核通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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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武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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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
0714-6515109
十堰市
0719-8666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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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0-3617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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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桃市
0728-3221038
天门市
0728-5342091
潜江市
0728-6230519

  (三)缴费

  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考生务必在网上缴费截止时间前通过规定支付方式(见附件3)进行网上缴费,并确认缴费成功。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复函》(鄂价费规〔2013〕28号)相关规定,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每科70元。逾期未完成网上缴费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考试资格。报名费一旦缴纳后不予退费。

  (四)打印准考证

  2026年3月2日至7日期间,考生可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ntce.neea.edu.cn)打印笔试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四、特别提示

  1.考生须本人通过中国教育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委托培训机构、学校团体等第三方机构代替报名。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填写虚假或错误信息等原因造成面试、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等后续环节不能完成,后果由考生承担。考生报名各项信息一经审核通过,均不能更改。

  2.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科目一、科目二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取得科目201A、2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科目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已获得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考生已获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

  3.选择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中“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的考生,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暂不考试,结合面试一并考核;选择小学类别中“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的考生,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代码:201)和《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代码:202)。

  4.此次报名注册核验考生手机号。每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需要先接收短信验证。如考生手机收不到验证码,可以拨打短信服务热线寻求帮助(见中国教育考试网报名系统)。

  5.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核定为视力残疾或听力残疾的考生,需要提供合理便利需求的,请本人携带相关资料在报名期间到当地教育考试机构申请办理。

  五、违规处理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违规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认定和处理,其中认定为作弊行为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相关规定,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六、成绩查询与复核

  考生可于2026年4月17日起,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ntce.neea.edu.cn)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笔试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规定时间内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进行成绩复核申请与复核结果查询。

  七、其他事项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不指定教材,各级教育考试机构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培训。《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等相关信息,请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ntce.neea.edu.cn)查询。

  2.省教育考试院咨询电话:027-68880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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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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