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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2021佳木斯市富锦市高校招聘教师68人-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黑龙江2021佳木斯市富锦市高校招聘教师68人

  为提高我市教育教学水平,优化教师队伍结构,解决部分学科师资不足问题。按照《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6号)等文件要求,经富锦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我市到高等院校现场公开招聘高中教师15名、初中教师28名、小学教师25名,补充急需紧缺教师岗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富锦市第一中学教师8名,富锦市第三中学教师7名,富锦市三江联合学校教师24名,富锦市七星第一学校教师29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21年应届普通高校统招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2019年和2020年择业期未就业的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本科生27周岁以下(1994年3月3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91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3.具有普通高校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与招聘岗位计划表名称一致或相近。相近是指:一是报考人员毕业证专业与《招聘计划表》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类似字:“班”)等的类似情况,可以报名;二是报考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在《招聘计划表》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如考生毕业证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而《招聘计划表》表述为“绘画”、“中国画”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

  4.应聘考生必须保证在2021年7月15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未能取得的考生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应聘考生应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应聘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如被聘用,可在参加工作一年内考取,若没能考取教师资格证书,用人单位与其解除聘用关系。

  5.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的;(2)患有传染类疾病和精神类疾病的人员;(3)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统一考试,择优录用的原则。本次招聘工作由富锦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四、实施步骤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在富锦市人民政府网站、哈尔滨师范大学网站、牡丹江师范学院网站上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第一站  哈尔滨师范大学

  报名时间:2021年4月2日 9:00—11:30  14:00—16:00

  报名地点:哈尔滨师范大学江北校区崇师楼D区招聘宣讲厅

  受理完报名,资格审查后进行面试。

  第二站  牡丹江师范学院

  报名时间:2021年4月7日 9:00—11:30  14:00—16:00

  报名地点:牡丹江师范学院综合楼228室。

  受理完报名,资格审查后进行面试。

  应聘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小学科不得低于2:1,达不到比例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应聘考生需提交《富锦市高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报考承诺书》各一式两份,近期同版一寸蓝底免冠带姓名的照片2张,并提供下列证件、材料(含原件和复印件):

  1.身份证原件。

  2.三方协议书。

  3.毕业证、报到证、学生证、个人简历、学业成绩单,《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名册》、院系推荐表。

  4.硕士研究生学历人员需提供《硕士录取通知书》。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三)面试

  1.面试专家评委7名,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聘请相应行业的专家组成。

  2.面试采取仿真讲课方式进行。讲课范围为报考岗位的现行学科教材,满分100分;每位应聘者备课15分钟,讲课15分钟。评委根据应聘者讲课情况,按照评分标准,独立打分。所得有效分的平均分,即为该应聘者的面试成绩。经考核组长确认生效及无误后当场向考生唱分。总分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根据应聘者面试成绩,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入围人选。总成绩相同时,按学历高低(学历相同,按高考成绩高低)确定入围人选。

  (四)签订协议

  由招聘单位与入围人选签订“三方协议”。

  (五)考核与体检

  由用人单位对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专业水平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不予聘用。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对考核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与聘用

  依据面试、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富锦市招聘领导小组对拟聘用人员向社会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富锦市人社局发放《富锦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录用通知书》,与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按照程序办理编制、工资、保险相关手续。

  五、待遇

  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的有关规定,凡聘用到我市任教的毕业生,所有招聘岗位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工资按事业单位新参加工作人员工资标准执行,进入财政统发。

  六、相关要求

  招聘工作做到公开公正。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咨询电话:0454-2728808

  附件:1.富锦市高校现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计划表

  2.富锦市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3.报考承诺书

 

         

富锦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3月24日   

考试将近,

实操演练让
心安

亿师学助你成功上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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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财经学院2024招聘高层次人才(教师)75人公告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宁波财经学院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 (教师)7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财经学院坐落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浙江省宁波市,是一所以经济、管理学科为主,经、管、工、文、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地方应用型本科高校,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学校现有本部校区、杭州湾校区、象山校区等3个校区,占地面积1700余亩,建筑面积78万平方米;设有国际经济贸易学院、金融与信息学院、工商管理学院、财富管理学院、数字技术与工程学院、人文学院、艺术设计学院、象山影视学院、基础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成人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公共文体部等教学单位,42个本科专业,全日制本科在校生近2万人;拥有教职工千余人,其中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占比89.89%,副高及以上教师占比37%,双师双能型教师占比48.46%,省151人才、省高校领军人才、省级中青年学科带头人、省教学名师、市领军拔尖人才等高层次人才百余人。现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4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7个,省级新兴特色专业4个、优势重点专业7个。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5门,省级一流课程127门;省一流学科3个、市重点学科4个。近五年,获批省部级以上纵向科研项目200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1项;获得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等省部级奖项8项,21篇资政报告获省部级领导批示。立项建设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83项,获得省、市教学成果奖26项,在校生获国家级各类竞赛奖项1800余项。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查、试讲、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详见《2024年宁波财经学院招聘高层次人才(教师)计划》(见附件1)

  五、人才引进类型、要求和待遇

  单位:万元

人才

类别

学校安家补助

市人才安家补助及购房补贴

年薪

科研启动费

直聘政策

其他待遇

A1

协商

学校协助申请宁波市各类人才相应的安家补助与购房补贴

面议

面议

直聘正高

1. 宁波市事业编;

2. 住房过渡政策二选一:学校提供过渡性住房/享受租房补贴(每月2千元,享受2年)

A2

260

≥70

60

B

180

≥45

30

C1

130

≥30

20

直聘副高

C2

110

≥25

10

D

100

≥25

10

/

E

60

≥17

5

  详见《宁波财经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类型、要求和待遇》(见附件2)

  六、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到2024年12月31日为止。报名办法:先从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nbrs.gov.cn/index.htm)和宁波财经学院 网站(http://www.nbufe.edu.cn)的“师资建设”栏目下的“人事管理”上下载并填好《宁波财经学院高层次人才(教师)报名表》(详见附件3), 在规定时间内,连同简历电子稿和相关证件扫描件发送邮件至dhyzhaopin08@163.com 邮件主题 请标明“应聘学院+人才类别+姓名”。

  2、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宁波财经学院人事处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向初审未通过者说明理由。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     

  根据往年招聘情况,认定本次招聘岗位为紧缺岗位,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时,按实际应聘人数进入考试程序。     

  通过资格初审进入试讲的人员将由人事处通知本人,同时通知试讲时间、地点及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    

  (二)考试    

  公开招聘考试采取试讲的办法进行,由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1、资格复审      

  试讲前,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学生证和学校推荐表报名;国外、港澳台留学归来人员也可先持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职称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和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试讲。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试讲资格。    

  2、成绩      

  在试讲合格人员中,按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试讲成绩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试讲成绩和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名单于试讲结束2个工作日在宁波财经学院网站上公布,并由人事处通知考核对象。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接到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要求。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宁波财经学院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8044810

  应聘邮箱:dhyzhaopin08@163.com  

  联系人:潘老师0574–88052286

  附件1.2024年宁波财经学院招聘高层次人才(教师)计划.xls

  附件2.2024年宁波财经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类型、要求和待遇.docx

  附件3.宁波财经学院高层次人才(教师)报名表.doc

宁波财经学院

2024年4月28日

新疆昌吉学院2024年高层次人才(团队)引进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新人社发〔2013〕141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昌吉学院党委研究,现组织实施2024年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工作(全年开展),本年度14个岗位计划引才53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昌吉学院位于新疆天山北坡经济带、乌昌石城市群核心发展区、丝绸之路经济带新疆核心区——美丽的昌吉市,距离乌鲁木齐国际机场18公里,自1959年立校至今有65年的办学历史,2001年5月被教育部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为区属高等本科院校。

  学校现有教职工1734人,其中专任教师1259人,具有高级职称514人。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获国务院特殊津贴10人,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教学名师8人,自治区教学名师、教学能手9人,自治区天山英才、天山雪松、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15人。现有全日制在校生32200人,其中硕士研究生289人,本科生25743人、专科生6168人。学校现有两个校区,占地面积80.60万平方米。其中,新城校区67.67万平方米、园丁校区12.93万平方米。现有各类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6378.44万元,纸质图书170.195万余册,电子图书188.935万余册。

  学校设有马克思主义学院、物理与材料科学学院、能源与控制工程学院、化学与化工学院、信息工程学院、航空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教育科学学院、中国语言文学学院、外国语学院、数学与数据科学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体育与健康学院、继续教育与培训学院15个二级教学单位,共82个本、专科专业(其中57个本科专业,25个专科专业),专业覆盖工学、理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管理学、艺术学八个学科门类。学校于2012年获批教育部“特需项目”建设单位,2013年开始招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2018年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现拥有材料与化工、教育2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其中教育硕士设有物理、化学、数学、思政、语文、英语、美术、小学教育8个专业,材料与化工硕士设有材料工程、化学工程2个专业。2024年又申报了化学工程与技术、能源动力、交通运输、金融和设计五个硕士点,目前已通过自治区初审并完成公示。

  学校现有1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小学教育;1个自治区重点学科材料科学与工程;10个自治区一流本科专业物理学、材料物理、化学工程与工艺、能源与动力工程、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学与应用数学、金融数学、汉语言文学、网络与新媒体;3个自治区重点专业能源与动力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与新媒体;10个自治区一流本科课程能源与动力电气虚拟仿真实验、民航概论、仿真雷达管制下的机场塔台管制模拟实验教学项目、JAVA程序设计、微观经济学、现代教育技术、学前儿童游戏、高等代数、数学分析、标志设计,已逐步形成了专业设置比较合理,多学科共同发展的办学格局。

  学校获批教育部首批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自治区语言文字工作示范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与实践基地培育单位、自治区科普教育基地、新疆低阶煤高值化绿色利用自治区重点实验室、自治区通用技术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新疆基础教育质量提升研究中心,签约新疆智能装备研究院,建有昌吉州学前教育研究中心、准东研究院、计算机应用研究所、应用数学研究所、公共经济研究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研究所、体育文化研究所等研究机构。学校对口支援高校为山东大学、厦门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并与兰州大学、华南理工大学、新疆大学等近百所高校建立了长期对口协作关系,与山东大学、厦门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安音乐学院联合培养本科生及研究生。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师德高尚、学风诚信、治学严谨。

  (四)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取得高级职称。

  (五)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原则上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特别优秀人才年龄可放宽。

  三、引才对象

  (一)学科带头人。具有正高级职称,有主持国家重点项目经历;或在所从事学科领域内享有较高声誉,取得较高标志性成果的人才。

  (二)学术骨干。具有副高级职称,主持一定数量的国家级课题或省部级基金项目;或获得较高荣誉;或取得较高标志性成果的青年人才。

  (三)青年博士。取得全日制博士学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取得标志性成果。

  (四)团队英才。团队带头人需达到学科带头人及以上条件,具有博士学位的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相关研究能够推动学校学科建设。

  四、学科专业

  详情见附件1。

  五、引才待遇

  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青年博士、团队英才各项待遇面议。除享受学校薪酬待遇外,还可推荐申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各级各类人才项目。

  六、引进流程

  本公告2024年全年有效,高层次人才通过绿色通道采用考核的方式引进。

  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和《昌吉学院2024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设置一览表》(附件1),下载填写并提交《昌吉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申报表》(附件2)及相应佐证材料,文件命名为“应聘学院+姓名+专业名称”发送至邮箱35943149@qq.com。

  收到简历后,学校及时回复应聘信息,组织专家进行面谈和试讲,择优确定人选,按照自治区关于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后续相关工作。

  七、联系方式

  报名过程中,应聘人员若需详细了解相关情况,可咨询党委组织(人事)部或相关学院联系人,各学院联系方式见《昌吉学院2024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设置一览表》(附件1)。

  1.联系地址: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世纪大道南段9号昌吉学院党委组织(人事)部。

  2.联系电话:0994-2337013、13199707314(蒋老师)

  3.邮政编码:831100

  附件:1.昌吉学院2024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设置一览表(下载)

      2.昌吉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申报表(下载)

昌吉学院

2024年4月26日

山东省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单位简介

  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是由山东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为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全国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山东省优质高职院校、山东省乡村振兴示范校。学校自1955年建校以来,坚持立足山东,面向全国,走向世界,以党的建设为引领,持续深化改革,走出了一条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特色办学路子,面向全国30个省份招生,现有全日制高职在校生13800多人,畜牧兽医类在校生数量全国第一,是全国最大的畜牧兽医人才培养基地,被山东省委、省政府授予“科教兴鲁先进单位”,多次被省委宣传部授予“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先进集体”。先后荣获全国高职院校服务贡献50强、全国高职院校育人成效50强、全国大学生综合满意度50强高校、全国农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优秀单位、山东省职业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山东省职业教育先进集体、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优秀单位、山东省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院校、山东省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优秀单位、山东省高校德育工作和校园文明建设优秀单位、最受新农村信赖的学校、山东省科技兴农先进集体、省级文明单位、省级文明校园、改革开放40周年山东最具品牌美誉度学校、山东内涵建设最具影响力高职品牌等一系列荣誉称号。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我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0人,其中管理岗位6人,初级专业技术岗位34人。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以后出生);其中应聘辅导员岗位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93年5月以后出生);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 2024届毕业生应聘的,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5月7日以前取得;国(境)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交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在职人员应聘的,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我校同意,可在考察阶段提供。

  (二)招聘岗位

  省属事业单位初级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4年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hrss.shandong.gov.cn)、山东省农业农村厅网站(http://nync.shandong.gov.cn)和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网站(https://www.sdmy.edu.cn)等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5月7日9:00—5月10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5月7日11:00—5月11日16:00

  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网站(https://zzrs.sdmy.edu.cn)进行报名,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分辨率为160像素(高)×120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照片务必清晰。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4年5月10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学校联系。

  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取消和核减岗位情况于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学院组织人事处网站公布。

  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请报名人员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1)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5月7日11:00-5月11日16:00

  学院依据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报名人员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2)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现场提交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面试人选未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1.笔试

  笔试由学校统一组织,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40%和60%,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为55分。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初审通过人员于2024年5月15日9:00—5月18日9:3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参加面试时使用)。

  笔试时间:2024年5月18日9:00—11:00

  笔试在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进行,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笔试结束后,及时在学校组织人事处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

  教师岗位、实验实训指导教师岗位采取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管理岗、辅导员岗采取结构化测试方式进行。

  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全部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请随时关注学校组织人事处网站,不再电话通知本人。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学校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名单在学校组织人事处网站公布。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省农业农村厅网站(http://nync.shandong.gov.cn)和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网站(https://www.sdmy.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执行高等学校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相关规定,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536-7108779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监督电话:0536-3086221

  地址:潍坊市胜利东街3031号,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北校区3号教学楼办公区3C306室),邮编:261061

  七、其他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汇总表、应聘须知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1.2024年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2.应聘须知

 

                   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

                     2024年4月28日

附件1:2024年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附件2:应聘须知

湖北襄阳市樊城区2024年定向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和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鄂教师﹝2021﹞1号)文件精神,现将2024年樊城区定向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定向招聘岗位计划

  2024年樊城区定向招聘教师岗位计划35个,具体招聘岗位见《2024年襄阳市樊城区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定向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和《2024年樊城区定向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2)。

  二、定向招聘对象

  2024年樊城区定向招聘对象为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的樊城区公办学校现在职在岗临时聘用教师。

  三、定向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4.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

  5.取得国家承认的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 员;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学历条件:

  1.报考城区小学教师岗位要求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报考城区初中教师岗位要求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报考农村小学教师岗位要求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四)专业条件:专业不限。

  (五)任教年限及年龄条件

  1.2021年8月13日至今在樊城区同一所公办学校连续任教(聘用时间必须为2021年8月13日之前),年龄要求为35周岁及以下(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2018年8月13日至今在樊城区同一所公办学校连续任教(聘用时间必须为2018年8月13日之前),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符合年龄放宽的人员需同时满足达到在退休年龄时能缴够15年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条件。

 (六)教师资格条件

  1.报考城区小学教师岗位应持有小学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2.报考城区初中教师岗位应持有初中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3.报考农村小学教师岗位应持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24年4月29日—4月30日(上午8:30—18:00)。

  3.报名地点:襄阳市第三十八中学一楼会议室(襄阳市樊城区春园路34号)。

  4.报名所需证件及资料。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的樊城区公办学校现在职在岗临时聘用教师,在申请报名前应填写《2024年樊城区定向招聘教师报名推荐表》(附件3),并由所在学校推荐及加盖公章后,一并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中国教师资格网教师资格证书查询结果》(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查询的,需提供认定机构出具的证明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本人与学校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相应的银行工资流水账单、学校财务凭证明细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学校财务专用章)、社会保险缴费凭据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审查。

  5.岗位调剂。报名结束后,若因相应岗位学科学段报考人员过少或无人报考所产生的空缺岗位予以调剂。空缺岗位按照同学段其他学科先行调剂,若调剂后仍有空缺岗位,则按不同学段其他学科进行调剂。岗位调剂结果,由樊城区教育局在樊城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告。

  6.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与现场报名工作同步进行,并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符合报考条件且资格审核合格人员方可参加考试。报名结束后,资格审查结果将在樊城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有关证件材料及报名表中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报考及聘用资格。

  7.领取准考证。公示无异议的报考人员,由樊城区教育局通知考生凭个人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及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及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弃权。考生签字确认后缴纳笔试费50元。

  五、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以及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本次定向招聘笔试不设开考比例,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进入笔试环节。

  2.笔试内容及命题。笔试内容以测试学科专业知识为主,同时包含教育学、心理学相关知识。

  3.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4.笔试成绩查询。笔试结束后,樊城区教育局在樊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笔试成绩,报考人员可进行查询。

  5.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本次笔试实际情况,由樊城区教育局会同樊城区人社局研究后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二)面试

  1.面试入围人员确定。根据本次确定的笔试合格分数线,按照考生报考岗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上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考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名单(面试入围人选不足1:3的,可不核减岗位,通过划定面试成绩合格线,经考核后决定是否录用),并向社会公布。最后一名如出现分数并列则一并进入面试。《面试通知书》由樊城区教育局发放,由考生签字确认后缴纳面试费50元。

  2.面试。樊城区教育局下属学校教师岗位面试重在测试教育教学能力,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课堂教学能力,主要采用讲课、才艺展示等方式进行。面试具体方式、时间、地点由樊城区教育局通过樊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面试公告》,并提前3天通知考生,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对只有一人参加面试的,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最低合格分数在面试公告中予以明确。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六、考试成绩计算及查询

  考生的总成绩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总成绩由樊城区教育局在樊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考生可登录樊城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七、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1.面试结束后,根据本次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若出现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樊城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在市、区卫计局所属的有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体检项目可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设置项目对考生进行体检,体检结果应达到中小学教师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情形的,依据此次考试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内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二)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樊城区教育局组织实施,考察对象要积极配合。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如有需要可以对应聘人员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情况进行延伸考察。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核。

  2.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3.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的,依据此次考试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内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八、选岗

  樊城区教育局制定分学段分学科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岗的工作规则并向社会公告后,根据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拟聘用岗位,组织选岗。具体选岗的时间、地点、岗位分布情况由樊城区教育局提前3天通知考生。出现考生因未按规定时间到场选岗的情形视为自愿放弃,该岗位可依据此次考试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内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由区教育局对递补的人员进行体检、考察。

  九、公示及聘用

  樊城区教育局根据选岗结果,将拟聘用人员相关材料报樊城区人社局审核,审核通过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首个聘期为三年。

  本公告由樊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10—3224198。

 

樊城区教育局

2024年4月28日

 

 
山东省滨州市北镇中学2024年公开引进优秀毕业生公告

  一、学校简介

  山东省北镇中学建校于1952年,坐落于滨州市主城区行政区域核心位置,是滨州市教育局直属中学、山东省首批办好的重点中学、省级规范化学校、省教学示范校、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学校分东、西两个校区,校园总占地600亩。在校教职工568人,高中、初中在校学生5800人。

  学校围绕建设“齐鲁名校”办学奋斗目标,树立全人教育理念,确立了北中学子的“三高”——“高素质、高思维、高能力”培养目标,大力实施管理改革和教学改革,增强内部竞争,优化资源组合,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步伐,提升办学活力,显著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教学成绩列全省第一方阵。被表彰为“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状”“山东省教育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滨州市教育教学工作突出集体”“滨州市市直事业单位绩效考核优秀单位”等,被确立为“山东首批省级特色高中”“首批山东省基础教育教研基地”等。《中国教育报》多次深入报道办学经验和成就,在全国教育界产生积极反响。

  二、引进范围

  (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

  (二)省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师范类从业技能大赛获一、二等奖的本科学历毕业生;

  (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引进岗位及数量

  根据学校师资需要,2024年山东省北镇中学公开引进优秀毕业生19名,详见《山东省北镇中学公开引进优秀毕业生岗位计划表》(附件1)。

  说明:中学数学教师、中学英语教师、中学物理教师、中学地理教师、中学心理教师、中学信息教师6个学科若出现报考人数少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时,按照先中学政治教师再中学化学教师的顺序予以调剂增加各1个岗位,增加完成后不再调剂补充。

  四、引进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三)学习成绩优异,须具有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和相应中学教师资格证书;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28日(含)以后出生;

  (五)山东省外生源部属公费师范毕业生需符合跨省就业条件并经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 

  (六)所学专业符合应聘岗位要求,具备岗位计划表中规定的岗位条件;

  (七)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除2024年应届毕业生学历证、相应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与国(境)内应届高校毕业生同期毕业的海归留学人员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可于2024年8月底前取得外,引进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等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含海归留学人员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他应聘人员均须于2024年4月28日前取得,对于虚假承诺、认证不符、未按期取得相应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市外在编人员报考,须经用人管理权限部门同意。

  滨州市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因违法违纪曾受纪律处分、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纪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五、发布信息

  公告在滨州市教育局网站(http://jy.binzhou.gov.cn/)发布。

  六、引进程序

  按照联系双选、面试、考察与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联系双选

  自本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10日17时30分前,凡符合引进条件的应聘者自行联系公开引进优秀毕业生学校进行报名。

  1.报名材料:将报名材料以“应聘学校+岗位代码+姓名+手机号码”方式命名,发送至报名邮箱(详见附件1)。 报名后务必进行电话确认。报名材料包括:

  (1)《山东省北镇中学公开引进优秀毕业生报名表》(附件2,打印并本人签字的扫描件以及WORD版);

  (2)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电子版;

  (3)有效期内身份证(提交正反面扫描件);

  (4)学历证书、学位证书,2024年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提交原件扫描件),以研究生学历报名的需同时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成绩单(提交原件扫描件);

  (5)教师资格证书以及其他能证明个人能力和水平的证书和材料(提交原件扫描件);

  (6)《山东省北镇中学公开引进优秀毕业生诚信承诺书》(附件3,本人签字的扫描件);

  (7)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24年公费师范毕业生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明确学历、学位、专业、生源地、教师资格、是否免费师范毕业生、毕业时间等信息,山东省外生源且符合跨省就业的免费师范毕业生,需提供相应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提交原件扫描件);

  (8)市外就业在编应聘人员还需提供用人管理权限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提交原件扫描件)。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超报者取消其所有应聘岗位的报名资格;所提供材料要保证真实,如有不实,取消其聘用资格。资格审查结束后,无人员应聘的岗位,将取消计划。应聘岗位资格一经审查通过,一律不得更改。应聘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如所学专业等)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2.网上资格审查。资格审核由引进单位审定,一般需2-3个工作日,审查结果将通过报名邮箱回复。资格审查贯穿公开引进工作全过程,在引进的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弄虚作假、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等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二)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方式进行,在市教育局监督指导下,由山东省北镇中学组织,面试公告随时关注滨州市教育局网站。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采用试讲和答辩的,两项满分均为100分,两项成绩分别按60%、40%比例计算面试成绩。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面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考察范围资格。如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按试讲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若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面试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三)考察与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内由高分至低分按引进岗位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考察时先按1:1的比例进行考察,考察、体检工作在市教育局的监督指导下,由引进单位具体组织进行。

  根据拟聘岗位要求,采取入职查询、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按照《滨州市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工作暂行办法》对违法涉罪信息进行查询,考察主要侧重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审核档案时,如重要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且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档案中存在涂改、造假等问题情节较重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考察合格者进入体检环节,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以通知为准。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者,不予聘用,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弃权、取消资格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进入考察范围的人选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

  按照面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对拟聘人员,在滨州市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有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为保持教师队伍的稳定性,本次招聘设置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

  七、其他事项

  本次引进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由滨州市教育局监督,引进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并邀请社会监督员进行监督。

  有关引进事项信息将通过滨州市教育局网站(http://jy.binzhou.gov.cn/)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及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

  山东省北镇中学:0543-3168901

  滨州市教育局:  0543-3188755

 

  附件:

  1.山东省北镇中学公开引进优秀毕业生岗位计划表

  2.山东省北镇中学公开引进优秀毕业生报名表

  3.山东省北镇中学公开引进优秀毕业生诚信承诺书

 

                                                     滨州市教育局            

             2024年4月28日

附件1:山东省北镇中学公开引进优秀毕业生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山东省北镇中学公开引进优秀毕业生报名表.docx
附件3:山东省北镇中学公开引进优秀毕业生诚信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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