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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体育大学2021春季招聘67人-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北京体育大学2021春季招聘67人

  北京体育大学成立于1953年,是全国重点院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具有光荣的办学历史、深厚的文化底蕴和扎实的办学基础,在国内外享有盛誉。
学校现有体育教育、运动训练等38个本科专业,学科布局涉及教育学、法学、经济学、文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9个学科门类。拥有体育学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1个北京市重点二级学科和1个交叉学科北京市重点学科;体育学一级学科整体水平在全国学科评估中位列“A+”档次。
为服务体育强国、教育强国、健康中国等国家重大战略,大力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国家高水平竞技体育人才培养基地建设,助力学校“三个转型”发展,北京体育大学坚持人才强校战略,致力于打造人才高地,为有志于体育报国的天下英才提供优质发展空间和舞台。现面向海内外招贤纳士,欢迎符合条件的优秀人才报名应聘。
  一、招聘岗位类别
  招聘岗位类别:专任教师、专任教练员、专职辅导员、专业技术人员。
  招聘人员范围:国内应届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博士后出站人员。
  具体要求:详见附件《北京体育大学2021年春季招聘岗位一览表》。
   二、聘用方式
  1.专任教师、专任教练员岗位应聘者入职后将签订3年期协议,明确考核指标。应聘者已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学校可予以承认。应聘者条件达到我校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要求的,根据学科建设需要,可预聘至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岗位。
  2.符合我校博士后进站条件的,作为学校人才培养环节,可优先推荐其进站,并提供丰厚待遇。
  三、招聘程序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请登录北京体育大学网站(http://www.bsu.edu.cn),进入“人才招聘”专栏(网站右上角)网络招聘系统(请使用Windows系统),按照系统提示报名并准备相关材料。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2021年3月26日。
  2.资格审查。学校将根据应聘条件、招聘岗位等确定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
  3.考试、业务考察
  (1)考试项目
  教师(非辅导员岗)、教练员岗位考试项目为:试讲、业务考察及面试、心理测试。
  辅导员岗位考试项目为:能力考察及面试、心理测试。
  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考试项目为:业务考察及面试、心理测试。
  教师(非辅导员岗)、教练员岗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辅导员岗位考试内容与申报岗位所需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及技能相关。
  考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教师(非辅导员岗)、教练员岗位考试总成绩为试讲、业务考察及面试总分;辅导员岗位考试总成绩为能力考察及面试总分;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考试总成绩为业务考察及面试总分。
  应聘者考试总成绩需达到合格分数线及以上(心理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否则不予聘用。
  注:上述应聘者心理测试环节测试结果作为录用参考。
  若有考生放弃岗位聘用,可顺序递补。
  (2)考试方式
  考试将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形式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考试时间
  考试拟于2021年3月中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北京体育大学网站(http://www.bsu.edu.cn)“人才招聘”专栏。学校将视情况对应聘者进行复核,具体以通知为准。
  4. 体检及政审
  拟聘用人选根据学校安排参加体检,学校对拟聘用人选进行外调政审。拟聘用人员与体检及政审人员比例为1:1,可按成绩依次递补。
  5.公示、聘用
  学校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按要求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北京体育大学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或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学校按规定为其办理聘用手续。
  6.其他说明
  (1)学校将根据上级单位下达的落户指标,择优为本次招聘符合北京市落户条件的新聘人员解决北京市户口。
  北京市落户基本条件如下:
  国内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博士应届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应届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7周岁(1994年1月1日后出生)。
  留学归国人员:须出国留学一年以上,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学位,需提供能够认定留学人员身份和经历的证明材料或自愿提供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业结束回国两年以内递交申请材料(需  2020年1月后回国入境,以护照记载的毕业后初次回国入境时间计算),且未在国内办理过就业派遣手续,并符合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要求的其它就业条件。
  (2)报名须符合回避制度要求。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所提供材料应真实可靠,凡发现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资格;因虚假信息带来的相关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3)报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拟聘人数不足3:1的岗位,可视情况取消招聘计划。在招聘工作中,如应聘人员均与岗位不匹配,可取消招聘计划。
  (4)岗位调剂:若所报考的招聘岗位计划数已聘满,征询应聘者意愿,可在相同学历学位、相同专业、同等条件范围内,调剂到其它岗位聘用。
  本次公开招聘的有关信息请登录北京体育大学网站(http://www.bsu.edu.cn)“人才招聘”(网站右上角)专栏查阅。
  联系方式:010-62989539,010-62989255
  联系人:黄老师、梁老师
  邮箱:bsuhr@bsu.edu.cn
  备注:此公告将通过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予以发布,如有调整,以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发布为准。 
 
                    北京体育大学人事处(教师工作部)
                          2021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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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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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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