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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2021楚雄州楚雄市教师招聘35人-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云南2021楚雄州楚雄市教师招聘35人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紧缺学科人才队伍建设,提高高中教育教学水平,按照《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楚雄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的通知》(楚人社发〔2013〕16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21年公开招聘高中紧缺学科教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原则,以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为目标;

  2.坚持所学专业与所需岗位对应原则;

  3.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楚雄市2021年计划公开招聘高中紧缺学科教师35名,具体招聘人数、岗位、条件详见《楚雄市2021年紧缺学科教师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云南省楚雄东兴中学、云南省楚雄紫溪中学、云南省楚雄龙江中学、楚雄市教师培训中心紧缺学科教师报名于2021年4月2日进行。楚雄市职业高级中学紧缺学科教师报名于2021年4月26日至4月27日进行。

  (二)报名地点

  1.云南省楚雄东兴中学、云南省楚雄紫溪中学、云南省楚雄龙江中学、楚雄市教师培训中心岗位报名地点为西南大学第三运动场,报名时间为2021年4月2日,上午8:00至下午14:00,报名截止时间为4月2日下午14:00,采用应聘者本人到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受理其他方式的报名)。

  2.楚雄市职业高级中学岗位报名地点为楚雄市职业高级中学校内储能楼315室(楚雄市东盛东路太阳历公园北侧),报名时间为2021年4月26日至4月27日共两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报名截止时间为4月27日下午18:00,采用应聘者本人到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受理其他方式的报名)。

  如在此次招聘中,招聘人数不足招聘指标,根据情况再次组织招聘,招聘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公告为准。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规定的招聘条件(详见附表)。

  (二)具体条件

  1.普通高中(云南省楚雄东兴中学、云南省楚雄紫溪中学、云南省楚雄龙江中学)紧缺学科教师引进具体条件:

  本科限招2021年毕业的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并具有对应学科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的毕业生;研究生学历的不限毕业年份,但需取得研究生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并具有对应学科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

  2.楚雄市职业高级中学紧缺学科教师引进具体条件:

  本科限招2020年、2021年毕业的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毕业生;研究生学历的不限毕业年份,但需取得研究生学历毕业证、学位证且本科学段所学专业需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相符。

  3.楚雄市教师培训中心紧缺学科教师引进具体条件:

  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取得研究生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并具有对应学科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

  (三)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类型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2.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期毕业,所学科目存在挂科、补考的人员;

  3.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五、招聘方式及相关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楚雄市2021年紧缺学科教师公开招聘公告在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楚雄市人民政府网站、数字楚雄微信公众号及招聘学校公开发布。

  (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应聘者在招聘点进行现场报名,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应聘者按以下要求提供自荐资料,领导小组根据应聘者的自荐资料审核应聘者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

  1.2021年毕业的应聘者必须持本人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就业推荐表、学校出具并盖有公章的毕业生证明(包括姓名、性别、民族、政治面貌、出生年月、入学时间、毕业时间、所在系及专业、是否师范类、生源地或户籍地等)、在校期间学习成绩证明、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等。

  2.往届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聘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就业推荐表及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

  3.教师资格证书正在办理的应聘者,需提供办理部门证明。

  为方便报考学生,2021年毕业的应聘者报名时可持所在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加盖公章的证明,但在资格复审时不能提供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原件和个人档案等岗位要求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三)考试

  考试由领导小组组建专家考评组在相关部门的监督下按照相关规定,采用结构化面试、结构化面试+特长展示、结构化面试+说课或结构化面试+专业实作的形式组织实施,主要对应聘者的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仪态风貌、专业知识能力等方面进行评价,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设最低控制分数为70分,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开考比例原则为3:1。若报名人数与计划引进人数未达到3:1的,降低比例开考,降低比例开考的不得低于最低控制分数。面试时间、地点和方式以通知为准。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高中语文、数学、政治、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地理岗位综合成绩=结构化面试得分;

  高中信息技术岗位、职业高级中学舞蹈专业教师岗位的综合成绩=结构化面试得分×40%+特长展示得分×60%;

  旅游管理专业、畜牧兽医专业、会计专业教师岗位的综合成绩=结构化面试得分×40%+说课得分×60%;

  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岗位的综合成绩=结构化面试得分×40%+专业实作得分×60%;

  加分项目:本科或研究生为《教育部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教研函〔2017〕2号)公布的高校毕业的毕业生在综合成绩上加10分;本科或研究生为全国高等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的且具有对应学科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的毕业生在综合成绩上加6分。

  (四)签订协议

  由领导小组根据此次参加招聘人员综合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初步拟聘用人员,并签订就业协议。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初步确定的拟招聘人员毕业后进行,由市教育体育局会同招聘学校再次对照招聘公告要求及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审核考生是否符合招聘资格条件。如不能按时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原件或提交材料与岗位要求不符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拟聘资格。资格复审合格,方能进入体检环节。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者,方能进入考核环节。

  (七)考核

  依据毕业生档案及现实表现等对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合格者,方能确定为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考核不合格:

  1.参加违反法律规定或破坏公共秩序等活动的;

  2.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3.组织纪律涣散,经常迟到、早退、旷工、不坚守工作岗位的;被辞退、开除公职的;

  4.因政治、经济和其它问题正在受审查尚未有结论或有结论但不适宜在事业单位工作的;

  5.因工作失职或不负责任,给党和政府的声誉和国家财产造成严重损失的;

  6.思想作风不正,拨弄是非,制造矛盾,破坏团结,造成不良影响的;

  7.违反纪律,泄露党和国家机密的;

  8.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9.因其它问题不宜进入招聘单位的。

  (八)拟聘用人选公示

  体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人社局上报州人社局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

  六、聘后待遇及管理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办理续聘手续。

  七、相关要求

  (一)报考者须留下有效联系方式,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不按时参加招聘各环节者,视为自动放弃;若因报考者联系电话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为维护招聘工作的严肃性,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中,不论在任何环节中,如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若在报考工作中弄虚作假,一经查出,取消考录资格。

  (三)如拟聘人员属于2021年毕业生,毕业时未能取得报名条件中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或有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情况的,以及约定时间内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聘期间如出现自动放弃或不符合条件的情况,根据招聘人数和考核成绩依次递补。办理聘用手续后放弃或不合格的,不再进行递补。

  八、联系及监督电话

  联系电话:0878-3016874

  监督电话: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8-6550178;

  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8-3389685。

  附件:《楚雄市2021年公开引进紧缺学科教师岗位信息表》

 

 

楚雄市2021年公开引进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3月24日

  附件下载:附件1:楚雄市2021年公开引进紧缺学科教师岗位信息表(0324定).xlsx  12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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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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