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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雨湖区2021教师招聘45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南雨湖区2021教师招聘45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有关规定,为优化雨湖区教师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5名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与岗位职数
  此次计划公开招聘教师45人,其中小学教师42人,幼儿园教师3人,均为专业技术岗位。具体招聘计划与岗位见《2021年雨湖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及不得报考情形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至35周岁以下(即1985年3月31 日至2003年3月31日期间出生)。特级教师、县市区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或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即1980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详见《2021年雨湖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4.报考人员的学历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后才可报名。其中岗位代码01-06只面向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的2019、2020、2021届毕业的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5.报考人员教师资格证上的学科应与报考岗位名称的学科相符(物理、化学、生物、地理学科教师资格可以报考小学科学学科;小学全科教师可以报考小学全部学科)。“教学兼财务”岗位要求报考人员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学科不限)且具有会计证或助理会计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6.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证书取得时间截止至2021年7月31日。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人员;尚在党纪、政务处分、组织处理等影响期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3.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1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1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4. 2021年9月30日以后仍在合同期内的免费师范生、特岗教师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5.在编教师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合格以下等次的人员(试用期除外)。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
  7.雨湖区教育局所属学校在编教职工。
  8.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信息发布平台及内容
  本次招聘工作程序为:制定招聘方案—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资格终审)—拟聘用公示—录取聘用。
  本次招聘工作全程信息在“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政府官网” (www.xtyh.gov.cn)公布公示。
  【重要提示】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网上通知,特别要关注岗位计划调整、笔试成绩公布、面试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及时了解有关信息,错过时间的,后果自负。
  (一)网上报名
  1.报名及缴费时间:2021年3月31日8:00-4月2日17:30
  2.报名方式:登陆“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政府官网” (www.xtyh.gov.cn),通过手机微信扫二维码(附件3),进行报名,每人收取考务费100元。缴费后不得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岗位,未按时缴费视为放弃报考,因自身原因放弃考试不退费。如上传照片无法识别则报名无效。如报名后未缴费确认,则为无效报名。
  3.报名要求:本次招聘不组织网上资格审查,笔试后,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岗位表》所列的报考资格要求,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每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以下合称“有效身份证件”)。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21年4月17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笔试时量:120分钟。考点考室及座位安排见《笔试准考证》,准考证由报考人员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下载打印时间为2021年4月14日-4月17日上午9:30。
  2.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1:3的岗位,经区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并按总招聘计划数不变的原则,将核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数调整至报考比例高的招聘岗位,并在考前发布调整公告。报考岗位取消,考生可申请改报或退还报名费。实际参考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线,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两科,卷面满分均为100分。按专业知识占70%和教育综合知识占30%合成笔试总成绩(均为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下同)。教育综合知识主要涵盖时事政治、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课程改革相关内容等;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报考岗位专业知识(“教学兼财务”岗位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财务相关专业知识)。
  4.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笔试,两证不齐者不能进入考场。
  5.笔试成绩公布定于2021年4月28日。考生可登陆“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政府官网” (www.xtyh.gov.cn)查询笔试成绩。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参考书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如笔试安排发生时间变动,以网站通知为准。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在笔试后、面试前集中进行。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笔试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成绩,下同)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审查对象。
  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现场资格审查须提交从报名网站打印的《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并交验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①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持所在学校盖章的完整的就业推荐表);③教师资格证书(教学兼财务岗位还需提供会计证或助理会计师及以上职称证书)或2021年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受理凭证;④普通话等级证书;⑤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只限于在职人员提供);⑥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名师工作室成员等证书或文件(只限于需放宽年龄要求的考生提供);⑦笔试准考证。
  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视为自行放弃。如提交材料和证件无法认定或不齐全、不真实或不符合招考岗位条件等情形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由此而造成的任何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因报考人员放弃或资审不合格而造成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1:3比例的,从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面试
  1.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均为面试人选。面试开考比例为1:3,未达到1:3比例的,面试最低开考比例降低至1:2,达不到1:2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招聘岗位只招1人且有考生资格审查通过的,不再核减招聘计划数。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7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2.入围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公告》于面试前公布。《面试公告》公布以后,面试环节不再递补。
  3.面试方式:按抽签顺序上微型课(试教)。音乐、体育、美术、幼儿园教师岗位还要进行专业技能测试;“教学兼财务”岗位的考生按教师资格证上的学科上微型课。
  4.面试成绩为100分。进行专业技能测试的岗位按试教占70%、专业技能测试占30%合成面试成绩。
  5.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和《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两证不齐者不能进入考场。
  (五)公布考生综合成绩及排名
  1.成绩合成。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所有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成绩排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进行排名;面试成绩相同的,按笔试专业知识成绩进行排名。
  3.考生可登陆“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政府官网”(www.xtyh.gov.cn)查询综合成绩。
  (六)体检
  体检对象以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为基数,按照应聘同一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等额确定。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实施。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应聘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七)考察及资格终审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同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终审。
  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有考生主动放弃时,按照应聘同一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两次。
  (八)拟聘用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政府官网”(www.xtyh.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发布后不再递补。
  (九)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同一招聘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由考生自主选择招聘学校,按照有关规定程序报市人社局备案后,由区有关部门办理人事编制相关手续,由学校与之签订聘用合同。在雨湖区最低服务年限五年。
  四、聘用管理及待遇
  1.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2.正式聘用后的教师, 列入雨湖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
  五、其他事项
  1.发现应聘人员、有关单位、有关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2.在职在编教师调出原单位的手续由本人负责,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3.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4.本方案未尽事宜由雨湖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及举报电话(工作日上班时间):
  咨询电话:雨湖区教育局 0731-58256814、58257665
  监督电话:雨湖区人社局 0731-58205873
  举报电话: 雨湖区纪监委 12388
  附件:
  1.2021年雨湖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pdf
  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x
  3. 报名二维码
湖南雨湖区2021教师招聘45人公告

考生在2021年3月31日8:00-4月2日17:30登陆“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政府官网” (www.xtyh.gov.cn),通过手机微信扫二维码,进行报名。
 
 

雨湖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3月22日

考试将近,

实操演练让
心安。

亿师学助你成功上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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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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