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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河池环江县2021招聘教师64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西河池环江县2021招聘教师64人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19号)、《关于印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措施>的通知》(桂人社规〔2018〕28号)、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河池市2021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制定及相关工作的通知》(河人社发〔2021〕20号)文件精神,我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64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2021年事业单位计划招聘急需紧缺人才64人,其中:①教师类41人;②卫生类23人。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31日至2003年7月31日期间出生);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0年7月31日至2003年7月31日期间出生);45周岁以下(1975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对象
  1.教育类:普通高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毕业生或取得高级教师以上职称资格,并执有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
  2.卫生类:取得中级职称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
  各招聘单位的招聘人数、范围、具体岗位、资格条件等以《环江毛南族自治县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计划表》为准。
  招聘专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
  由于教师资格证一般在7月上中旬发放给考生,如果个别考生未能在7月31日前拿到教师资格证书,但已在教师资格认定所报教育局资格审查合格,可向认定所报教育局申请先开具教师资格认定审查合格证明,否则招聘单位将取消考核和聘用资格。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入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参加招聘);
  5.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6.已录用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为河池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2年(含试用期内的人员)或未满原报岗位服务期限要求的人员;
  7.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8.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1.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有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等岗位,以及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2.负有事业单位聘用、考核、奖励、处分、人事争议等职责的人员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与本人的利害关系的;与本人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户籍、服务期、现役、录(聘)用年限、辞退、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1年7月3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公开招聘基本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招聘方式
  参加区内外举办的高校毕业生招聘会、双选会或举办专场招聘会方式招聘,招聘后剩余的空缺岗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招聘。
  (一)招聘会、双选会招聘方式
  由自治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有关招聘单位参加各类高校毕业生招聘会、双选会,对符合应聘条件人员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谈、洽谈、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二)组织现场报名招聘方式
  参加招聘会、双选会、专场招聘会招聘后剩余的空缺岗位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五、招聘程序
  (一)招聘时间和地点
  1.招聘会、双选会时间和地点
  参加相关高校组织举办的招聘会、双选会及专场招聘会。具体时间和地点敬请关注广西人才网、河池人才网及各相关高校网站发布的公告。
  2.现场招聘时间和地点
  采取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从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4月10日止,报名地点:①环江毛南族自治县高级中学报名地点设在环江毛南族自治县高级中学办公室,联系电话:0778-8821365;②环江毛南族自治县第二高级中学报名地点设在环江毛南族自治县第二高级中学办公室,联系电话:0778-8870899;③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报名地点设在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办公室,联系电话:0778-8821362;④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中医院报名地点设在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778-8823798;⑤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报名地点设在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办公室,联系电话:0778-8821227。
  (二)报名要求
  1.身份证、学位证、毕业证(2021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各一份。
  2.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
  3.《环江毛南族自治县2021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原件一份,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1张。
  4.个人承诺书原件一份。
  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执业资格证等个人证件需提供原件,报名表等相关材料在招聘现场提供。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不到现场核验相关材料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否则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自负。报名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必须真实有效,并保持电话畅通,因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有误或未保持电话畅通影响本人报考的,责任自负。
  (三)笔试、面试
  1.教育类
  参加高校举办的招聘会、双选会以及专场招聘会和现场报名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
  应聘人员提交报名登记表,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员。笔试内容与高考试题难度相当,要求在两小时内完成。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取说课和答辩两部分,具体要求:面试者先在指定的备课室独立准备说课方案(时间30分钟);然后到面试考场完成说课(时间15分钟)和现场答辩(时间5分钟)。面试总分为100 分(说课占90分,答辩占10分。说课方案不列入测评要素,不计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列为体检、考核人选。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待定。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2.卫生类
  采取现场报名、直接面试方式招聘,面试为专业化面试。应聘人员提交报名登记表,进行资格审查,如计划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1:5比例的岗位,须进行笔试作筛选,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不到1:5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列为体检、考核人选。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待定。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四)体检、考核
  招聘单位按计划招聘人数,按报考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同一岗位末位面试考生面试成绩并例时,需请示派出的招聘工作组或现场评委同意后,由考场主考官组织考官即时命题,以面试加试成绩高者为进入考察人选。
  自愿放弃体检、考核或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应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成绩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经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力资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准取消本次招聘计划。
  1.体检。招聘单位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国家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所需费用由体检对象承担。
  2.考核。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和《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如考核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原则上,2021年7月31日前仍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执业资格证原件的,作为自动放弃聘用处理。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的结果,将拟聘人员名单在河池人才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六、关于教师聘用控制数
  根据《自治区编办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编办发〔2015〕85号)规定,按中央统一城乡标准重新核定编制总量超过现有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的,不再新增编制,改为核定聘用教师控制数。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纳入单位岗位设置总量,聘用期间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科研立项等方面享受在职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在有空编的情况下,可通过考核直接办理入编手续,按本单位原聘岗位等级聘用。
  七、疫情防控要求
  参加公开招聘考试的所有人员须主动配合,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并佩戴口罩(口罩自备)、出示健康码、测量体温,验证后方可进入考点。经现场医疗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不再参加当日考试。
  八、不诚信报考行为处罚
  1.考生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2.报考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非因不可抗力原因逾期不报到的,以及报到后在试用期内无故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九、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公开招聘工作,成立招聘工作机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是公开招聘工作的主管机关,对招聘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各部门之间要相互配合,纪委监察部门要全程跟踪监督。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报考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考人员在考试、体检、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体检、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有关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的; 
  6.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其他情形的。 
  (三)各招聘单位要严格按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对违反有关政策规定的,应立即予以纠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提示
  1.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2.报考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QQ群、微信群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778—8827637。    
  附件1:环江毛南族自治县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计划表20210324.xls
  附件2:环江毛南族自治县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xls
  附件3:个人承诺书(环江).doc
  附件4:《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xls
  附件5:河池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核心课程相同举证审批表.doc
  附件6:环江毛南族自治县2021年参加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单位联系方式.xls
  附件7:环办发〔2018〕1号关于印发《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激励暂行办法》的通知.doc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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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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