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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2021绵阳市江油市考核招聘中小学教师25人-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四川2021绵阳市江油市考核招聘中小学教师25人

  重要提示: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可能会调整相关日程,调整情况将提前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和江油市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发布,如无调整即按本公告明确的时间进行,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随时关注绵阳人事考试网和江油市人民政府网站,根据调整情况做好相应安排。

  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根据实际需要,江油市决定公开考核招聘中小学教师2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江油市胜利街小学:江油市胜利街小学,创建于1923年,是一所一校两区一分校的基础教育学府。现有教学班52个,在校学生2800余人,在校教职工140余人。学校位于江油市中心城区,与市政府毗邻,秉承“让每个学生天天都有进步”的教育理念,致力于培养具有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有创新精神和竞争意识的现代新人,是当地老百姓认可的优质学校。

  江油市诗城小学:江油市诗城小学建于2007年9月,现已形成“一校两区(本部、南校区)一分校(德胜分校)”的集团化办学规模,现有教职工248人,学生5288人,教学班94个。学校秉承“扬李白风,铸诗城魂”办学精神,践行“以诗润心、立德树人”办学理念,追求“让每个孩子拥有诗意的童年”办学目标,学校是“中华诗教先进单位”“全国足球特色学校”“全国曲棍球推广校”“四川省文明校园”“四川省美育基地”。

  江油市华丰初中:位于江油主城区的华丰初中在校师生2000余人。是一所依水临江、树绿花香、设施完备、师资雄厚、文化底蕴深厚的公办优质初中。学校校风正、教风实、学风浓,教学质量连年获得江油市一等奖。学校是全国足球特色校,省级文明校园、校风示范校、足球示范校、艺术特色学校和绵阳市示范初中。

  江油市中原爱心学校:江油市中原爱心学校是河南省对口援建、于2009年建成的一所九年一贯制学校。学校环境优雅、设施一流、质量领先,占地面积79亩,工程投资4605万元,办学规模3000人,现有教学班46个。学校坐落于明月新城,紧邻湿地公园,交通方便快捷,秉承“心怀未来、爱润苍生”的立德树人宗旨,五育并举,为每一位师生创造最佳的发展空间!

  四川省江油中学:四川省江油中学,四川省一级示范高中,荣获全国课堂教学管理先进学校、四川省校风示范校、绵阳市十大名校等众多荣誉称号。学校占地面积215亩,现有100余个教学班,在校学生近6000人;江油中学文化底蕴深厚,办学硕果累累:学校近6年高考上清华北大15人,每年上重本近千人,上本科近两千人,拳击、武术、游泳等特色项目蓬勃发展,是众多985、211高校的优质生源基地,为高校以及社会输送了大批优秀人才。

  四川省江油市太白中学:四川省江油市太白中学是一所绵阳市示范性普通高中、四川省校风示范校,位于江油市武都镇。学校占地53余亩,学校现有教职工200余人,现有教学班55个,在校学生3000余人。学校遵循“弘毅.崇德”的校训,坚持“以人为本、多元发展、立德树人”的办学理念,彰显“低进高出、高进杰出”的办学特色。学校高考连续十二年获得绵阳、江油普通高中教育质量综合评价特等奖。我们诚邀有志于教育事业的你加入太白中学团队,共同开创学校教育发展的美好未来。

  四川省江油市第一中学:四川省江油市第一中学,创办于1914年。现有教职工255人,学生3800余人,68个教学班。现有正高级教师1人,特级教师1人,高级教师87人,中级教师104人。学校坚持“全面发展,特长发展,多元发展”的办学宗旨,为清华北大等全国名牌大学培养了大批优秀学生,学校连续十四年获得绵阳市高考质量综合评价特等奖。先后荣获“中国师德建设示范单位”“四川省教育工作先进单位”等多项荣誉称号。

  长城实验学校:长城实验学校坐落于涪江东畔,距今已有60年办学历史。学校传承卓越的国企精神,拥有两个校区、六所区域联盟校、四所帮扶共建校、85个教学班(包括6个布拖班)近5千名师生的江油境内最大九年一贯和江东义务教育优质生源基地。学校先后成为绵阳市首批甲级校风示范校和示范初中、示范小学,国家基础教育中心外语实验学校,绵阳市传统体育项目学校,绵阳市校园文化特色学校和全国校园足球特色学校等。学校连续十八年获得江油市教育质量评价一等奖,具备强大的社会影响力。

  二、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符合本公告和《江油市2021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的人员:

  1.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2021年毕业的公费师范生;

  2.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的应、往届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者。

  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4.愿意在招聘单位服务满6年以上(含试用期),服务未满6年的,不得申请流动,否则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5.四川省以外的公费师范生报考需经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截至2021年3月12日);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江油市行政区划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8.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岗位及名额

  具体岗位及招聘名额详见《江油市2021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1年4月7日至2021年4月19日17:00

  (二)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2种方式。

  1.网上报名:报考者将报名相关资料拍照或扫描传至邮箱408797884@qq.com

  2.现场报名:江油市教育和体育局818办公室(江油市大鹏路76号党政综合大楼)。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老师   0816-3221246

  (三)报名程序

  1.报名要求。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本公告附件,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次招聘中限报一个岗位。报考者对岗位要求的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电话咨询江油市教育和体育局(0816-3221246)。

  报考者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身份证必须一致。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填报信息。报考者应对填报的信息负责,并自觉遵守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承担。

  提示:报考者填写《江油市2021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时,所填专业须与本人毕业证上所载专业名称完全一致。报考者填写《报名表》各项内容后应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四)报名所需资料

  1.《江油市2021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1份(以下简称《报名表》);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往届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本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有关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上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考生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所载学历、学位、相应学科教师资格应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相应任教学科教师资格等条件相符,因不符而被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4.省教育厅与考生签定的《公费师范生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5.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

  注:报名考生应具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若需网签和考核通过后学院才能提供《协议书》的考生,需在报名时说明。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共同负责。

  (一)资格复审时间:2021年4月23日9:30——17:00;

  (二)资格复审地点:江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前楼3楼会议室(江油市诗仙路中段90号);

  (三)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请在规定的时间带上本人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应资料。

  1.《江油市2021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2份;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往届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本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份;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学校有关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上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考生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所载学历、学位、相应学科教师资格应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相应任教学科教师资格等条件相符,因不符而被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4.省教育厅与考生签定的《公费师范生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2份;

  5.境外留学人员和赴台陆生报考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原件和复印件2份;

  6.《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原件及复印件3份。

  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2)委培生、定向生,须提供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复审资格。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需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缴纳80元面试费并领取《面试通知书》。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面试费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特别提示:

  如同一职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到60人以上的,采取专业笔试方式进行初选,根据专业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考核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考核人员。专业笔试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

  六、面试成绩

  (一)面试方式

  采用讲课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共计20分钟(其中备课时间10分钟、讲课时间10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2021年4月24日,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的考生可在招聘学校间进行余缺调剂;面试成绩低于75分的不得进入本次招聘的下一环节。

  特别提示:

  参加面试的考生来时务必带上教育部印制的《就业协议书》。进入体检的考生须将《就业协议书》递交市教育和体育局,未按时递交《就业协议书》的考生取消其资格,按照该岗位报考者面试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

  七、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相同的,对相同成绩考生进行加试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江油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国家、省以及行业、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怀孕需延期检查部分体检项目的,须出具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证明。
  (三)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招聘单位报请市教育和体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议确定。如需递补,按该岗位报考者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生面试成绩低于75分的不得递补)。
  (四)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八、综合考察

  由江油市教育和体育局及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对综合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取消其聘用资格。因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或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察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招聘单位报请市教育和体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议确定。如需递补,按该岗位报考者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生面试成绩低于75分的不得递补)。递补人员体检合格后,对其进行综合考察。

  九、公示

  签订了就业协议的人员,于2021年7月31日前带上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件到江油市教育和体育局人事股(咨询电话:0816-3221246)报到。签订就业协议后的违约人员将按照《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对体检、综合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将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和江油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以匿名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拟聘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十、聘用

  此次公开招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十一、工作纪律

  (一)为保证本次考核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招聘工作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社会公众和考生的监督。

  (二)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由应聘人员承担其所造成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十二、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江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各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请咨询江油市教育和体育局。

  咨询电话:

  江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6-3227286

  江油市教育和体育局:0816-3221246

  附件:1.江油市2021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江油市2021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

  3.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

 

   2021326

四川2021绵阳市江油市考核招聘中小学教师25人附件1:江油市2021年上半年直接考核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表.xlsx

四川2021绵阳市江油市考核招聘中小学教师25人附件2:江油市2020年公开考核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doc

四川2021绵阳市江油市考核招聘中小学教师25人附件3: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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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我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

1.请考生在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合理安排行程路线。

2.考试当天,考生应适当提前到达考点,按要求存放手机和随身物品,按照考点工作人员指引,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有序通过智能安检门入场。考试结束后,按监考员指令有序离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3.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请广大考生依法诚信参加考试。

4.考试临近,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和中介机构利用网络和其他渠道向考生发布“助考”“提供真题”以及兜售作弊工具等有害信息,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避免上当受骗。

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8月31日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6年9月12日9:00—11:00、13:00—15:00、16:00—18:00。各科目考试时间详见考生本人准考证。

二、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7日—12日(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二)考试当天,考生需提前到达考点。考生要安排足够的出行时间,免考试当天因交通拥堵、不熟悉路况、天气等原因影响准时应考。送考车辆不能进入考点,送考车辆到达考点后请迅速驶离,做到“人下车走”,勿在周边逗留。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凭准考证(纸质)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原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若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丢失,可凭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相片及印章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二)考生进入考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实施的身份验证、金属探测器安检及对随身物品的检查。建议考生不携带手机等通信设备到考点,确有需要携带手机的,在进入考场前请将手机闹钟关闭后再关机,放置在考场门口的手机挂袋内。

(三)考场内设有挂钟(仅供参考),考试时间以广播指令或考点统一打铃为准;建议考生不佩戴手表入场参加考试。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考场,如有违反,按违规处理。

)考生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

(五)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用非黑色签字笔或铅笔答主观题无效),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与答题内容无关的标记。保持答题卡面清洁,不折叠、不破损,禁止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四、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诚信考试

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请考生依法参考、诚信参考,杜绝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海南省考试局

2026年8月25日 

北京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12日(周六)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考,就考试事项提醒如下

一、准考证打印

1. 考生可97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通过考试服务—报名系统—”北京“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信息,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 准考证使用A4规格白色空白纸张打印,严禁在正反面任何区域书写任何内容

3. 请在参加考试前仔细阅读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

二、时间要求

考生须至少于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开考前30分钟按监考员指令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提前交卷离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不得晚于考试结束前10分钟;交卷离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三、入场检查

1. 考生进入考点时,须通过智能安检门等设备接受安全检查请合理规划出行路线,预留充足时间,以免延误考试。

2. 所有电子、通讯设备手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禁止带入考场,即使已呈关闭状态。任何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的,都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如考生携带手机等电子通讯产品进入考点,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3. 请不要携带任何贵重物品,与考试无关的考生个人物品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4. 强烈建议考生尽量不佩戴金、银、铜等金属饰品,不穿有金属纤维或装饰物的衣服不携带钥匙、磁卡金属水杯避免反复安检耽搁入场时间

5. 如考生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心脏起搏器、金属牙具、使用助听器、孕妇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须向考点安检工作人员提供医疗机构证明,接受专人检查。

6. 考生进入考场时,须接受近身慢扫检查建议使用透明文具袋携带必需文具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等不得带入考场

四、入场凭证

考生须凭纸质版准考证和报名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入场。身份证丢失或补办中的考生,须携带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临时身份证明。注意:电子身份证不能作为入场有效身份证件使用。

五、答题注意事项

1. 考生领取答题卡后,应首先核对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须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

2.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均属于考试违纪行为。

3. 答题卡应保持卷面整洁,非填涂区域不得乱写乱画不得折叠、污染损毁答题卡。因不规范作答导致答题卡无法扫描评阅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诚信考试提醒

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基础性环节事关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事关民族复兴伟业。必须牢固树立“师德师风第一”信念,坚决抵制任何考试违规作弊行为。

2. 考生须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以下考试纪律和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1《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附件2)、《教师资格条例》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附件4)相关内容践行诚信考试承诺。

3. 考生违纪作弊行为,将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发生违纪情形的,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发生作弊情形的,除取消当次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外,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追加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附件1: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pdf

附件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pdf

附件3:教师资格条例.pdf

附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录).pdf

宁夏自治区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定于2026年9月12日举行。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7月3日10:00—7月6日17:00

网上审核时间:7月3日10:00—7月7日24:00

网上缴费时间:7月3日10:00—7月8日24:00

二、报考考区

本次考试共设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7个考区,其中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两个高校考区,仅限本校在籍学生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申请人具有宁夏户籍或有效期内的宁夏居住证;在我区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宁夏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本科学生(含专升本学生)、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五)应具备以下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六)持有宁夏户籍的外省高校在校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如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其条件要求与区内高校在校生一致。

(七)驻宁部队及武警部队官兵可在部队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八)中专(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在读生、非全日制专科和本科学历在读生不得在毕业之前以对应的学历水平,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均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核验。中专、中职学历(学前教育专业)须经过省(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四、注意事项

(一)禁止考生委托他人代替报名。如因考生个人填报错误,致使无法考试、成绩无效、后续无法认定证书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缴费成功后,考生所有信息无法更改。

(二)某一考区报考人数满额后,将关闭该考区报考通道,考生可选择未关闭的考区进行报考。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参加考试;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被处以1-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在处罚期内不得报名。

附件1-4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类别及有关说明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4.宁夏各考区咨询电话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5日

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5〕103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师〔2021〕1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点建设的通知》(粤教考函〔2021〕21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粤教继函〔2019〕4号)精神,现将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广东省户籍人员。

2.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

3.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以当次考试时间计算)。

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满足以上条件中至少一条的方可报考。

说明: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考生须按实际考试时间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报名期间,尚未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但至考试时已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的,则本次可正常报名,个人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报名期间为广东省内高校毕业年级学生,考试时已经毕业的,以“非在校生”身份报名,其户籍、居住证等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并按要求选择相应考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见附件1)。

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

(三)免考条件

1.免考条件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2.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6年7月3日10:00至6日16:00,内地考生须选择户籍、居住证申领地或学籍所在地市所辖的考区,港澳台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区;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7月8日24:00;

准考证下载打印开始时间:2026年9月7日10:00。

(二)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诚信考试从报名做起。网上报名前,考生须自行对照上述报名对象及条件要求,确定是否具有报名资格。报名时,须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不符合报名条件(含信息填写错误或以虚假资料获取考试资格)而参加考试者,后果自负。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具体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3),并遵照执行

(三)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根据我省相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65元/人·科次。考试费一旦缴纳后,无论是否实际到考均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不再安排补缴。

三、笔试时间及科目

本次笔试各科目名称、代码和有关说明见附件4。笔试各科目采用纸笔方式进行。

四、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及考试标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其中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二)考点与入场

我省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点均实行人脸识别、智能安检、金属探测等入场检测方式,考生打印准考证后,应及时查阅考点地址,合理规划路线,确保提前到达考点,并配合做好入场身份核验与相关检测。

(三)成绩公布与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11月6日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 ntce.neea.edu.cn)公布(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成绩。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体事项可咨询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四)个人信息变更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从2026年上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考生本人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发生变更的,考生须携本人身份证件、公安部门开具的个人信息变更证明(户口本或带有公章的其他纸质证明)、本人签名的书面变更申请(格式不限,须注明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及需要变更信息的准考证号码),提交至各考区报考机构办理更正手续。提交申请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31日、9月1日至30日(仅工作日受理),逾期申请者将延至下个申请周期。已成功申请的考生可于每申请周期结束30天后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看变更结果,考试机构不另行通知。

(五)违规处理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处理。考生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涉及违法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节选)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报名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4.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5.广东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查询路径及联系方式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常见问题及解答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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