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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直属2021上半年招聘教师岗144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重庆市直属2021上半年招聘教师岗144人公告

    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重庆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68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2021年上半年重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工作经历

    本次招聘各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按照“对年对月”计算。在村(社区)组织及其他各类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对参加大学生村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时被招募到基层服务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实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均视为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四)年龄计算

    本公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31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5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五)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复审时(面试前)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其中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可推迟至2021年7月31日前提交;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须在报考资格复审时(面试前)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2)、《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附件3)(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进行专业资格审核。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六)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3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工作经历满3年;职员9级以上或以下,均含职员9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规定外,均以公共科目笔试网上报名截止之日计算。

    本公告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审查(复审)时提供。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或护士执业资格的,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资格,否则不予聘用。

    本公告正文和附件所指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入学时将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以及在国(境)外高校全日制就读且毕业时间在2020年8月1日—2021年7月31日之间的毕业生。

    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至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本次招聘所指“未落实工作单位”,是指“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未随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养老保险;且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之一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对参加大学生村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参加本次招聘的人员,视为应届高校毕业生,但已被或曾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除外。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有调整的,将通过报名网站、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公众信息网站等及时公告,请报考人员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按网页提示上传电子材料(含电子登记照,jpg格式,20kb以下)。招聘方对照岗位报考要求,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并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凡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并参加考试考核。

    (一)公共科目笔试网上报名

    1. 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通过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rlsbj.cq.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通道开放时间为2021年4月9日9:00至4月14日9:00。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报名系统中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 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招聘方对报考资格进行网上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可在网上报名2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疑问,可咨询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应及时下载报名序号等信息,方便后续信息查询;如因填报信息错误而未通过审核的,可在2021年4月16日9:00以前及时进行修改,重新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一经资格审查通过后,不得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

    3. 网上缴费。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须在2021年4月18日9:00前在网上缴纳考务费(按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4. 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专业岗位的,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考人员,退还其考务费。

    5. 打印准考证。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并缴纳了考务费的人员,可于2021年5月6日—5月9日登录重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专业科目笔试网上报名

    报考市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须在2021年4月10日9:00至4月18日9:00期间,通过重庆医药卫生人才网(www.cqwsrc.com)进行专业科目笔试网上报名,有关信息详见本公告附件《非职员岗位专业科目笔试有关信息一览》(附件4)。其他岗位安排有专业科目笔试的,均不需另外报名,应聘人员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专业科目笔试,具体要求详见本公告附件4。

    五、考试考核

    公开招聘考试方式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包括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笔试(部分岗位设考);面试包括综合面试、专业技能测试(部分岗位设考)。各岗位具体考试考核形式详见本公告附件1。

    参加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应自觉配合考务机构关于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报名网站、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公众信息网站、考试现场等公布的疫情防控要求,并遵照执行。

    (一)笔试

    1. 公共科目笔试。分值100分,考试大纲以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的为准,采用闭卷笔答方式。职员岗位、工勤岗位公共科目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专业技术岗位公共科目笔试内容分别为《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综合基础知识(卫生类)》或《综合基础知识》。各岗位公共科目笔试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1。

    公共科目笔试由市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时间定于2021年5月9日(星期日)。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网上自助打印《准考证》或市人力社保局其他公告。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查询公共科目笔试成绩。

    2. 专业科目笔试。分值100分,采用闭卷笔答方式。各招聘岗位是否组织专业科目笔试以及笔试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1。

    职员岗位专业科目笔试内容为《管理基础知识》,由市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时间定于2021年5月9日(星期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网上自助打印《准考证》或市人力社保局其他公告。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查询《管理基础知识》科目笔试成绩。

    专业科目笔试内容为其他相关专业知识的,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进行指导和监督。非职员岗位专业科目笔试具体内容、时间及地点由招聘方通知,有关信息详见本公告附件4。

    3. 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在笔试中有任一科缺考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根据本公告附件1中招聘岗位“考试类型”标注不同,分别执行以下规则: 

    A类岗位进入综合面试的人选,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B类岗位进入综合面试的人选,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科目笔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C类岗位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的人选,按照技能测试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5:1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综合面试的人选,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D类岗位同时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综合面试的人选,均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科目笔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同时确定。

    (3)若最后一名进入专业技能测试或综合面试环节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应聘人员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主管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可降低竞争比例开考。

    (4)进入面试环节人选名单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公示,详见本公告附件《面试环节有关信息一览》(附件5)。

    (二)资格复审

    面试人选应按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通知的时间地点,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以及岗位要求的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及其他文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接受报名资格复审。复审时间安排在面试人选名单公示期内或公示结束后10日内。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经确认主动放弃面试的,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应聘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次数由用人单位报主管部门研究确定。若递补人选笔试总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应聘人员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在面试前的资格复审时向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附件6);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三)面试

    面试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进行指导和监督。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由招聘方通知,详见本公告附件5。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中,专业技能测试包括实操、案例答辩等,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操作水平、专业实践能力等;综合面试包括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等方式,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各岗位开展面试的具体方式详见本公告附件1。各面试方式分值均为100分,专业技能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5分钟,结构化面试时间不少于10分钟。

    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各科成绩未达到60分者,以及未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各科成绩未达到75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四)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

    根据本公告附件1中招聘岗位的“考试类型”,分别按以下规则计算总成绩:

    A类岗位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B类岗位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30%+综合面试成绩×40%;

    C类岗位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5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0%+综合面试成绩×30%;

    D类岗位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2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0%+综合面试成绩×30%。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有效数字)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当总分相同时,依次按学历层次、相应职称、相应职〈执〉业资格、专业科目笔试成绩、面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组织开展,由2名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拟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组应查阅考察人选的干部(人事)档案,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完成后,考察组应当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并将有关情况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交给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

    若有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可递补的缺额是否执行递补,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研究后明确意见。需递补的,按以下规则确定递补人选:按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且递补人员的面试各科成绩均不得低于75分,或不低于同一面试小组中面试各科成绩在60分以上人员的综合面试成绩的平均成绩。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该岗位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过程有关事宜,在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网站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rlsbj.cq.gov.cn)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笔试及面试成绩、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毕业时间、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凡招聘岗位与聘用人员约定了最低服务期(详见本公告附件1“备注”栏信息)的,最低服务期内,不得报考或调动到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在最低服务期内提出解除人事关系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凡发现应聘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应聘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称、职业(执业)资格、《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其他

    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1. 本公告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会同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进行解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现场复审报名资格、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按附件中的联系电话咨询所报考的单位或部门。

    2. 公共科目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3-86868838、86868837

    3. 公共科目考试考务咨询电话:023-86868820

    4.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咨询电话:市纪委监委,魏老师:63899007;市总工会,廖老师:63860378;团市委,张老师:63852251;市社科联,张老师:67731896;市残联,杨老师:67116923;重庆广播电视集团(总台),余老师:68620514;市发展改革委,宋老师:67575886;市教委,李老师:60393041;市科学技术局,魏老师:67612399;市经济信息委,谷老师:63895442,李老师:63895441;市民政局,张老师:89188339;市人力社保局,汤老师:86867386;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张老师:63158528;市地勘局,李老师:63023808;市生态环境局,向老师:88521850;市住房城乡建委,黄老师:63670031;市城市管理局,唐老师:65868541;市交通局,陈老师:89183258;市农业农村委,袁老师:89133187;市商务委,肖老师:62662351;市文化旅游委,吴老师:67705205;市卫生健康委,兰老师:67752450;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曹老师:88986907;市市场监管局,程老师:60393244;市体育局,黄老师:61665122;市机关事务局,翟老师:63899138;市人民防空办,胡老师:67050031;市药监局,李老师:60353674,张老师:60353683;两江新区管委会,胡老师:67463619;市供销合作社,陈老师:67755915。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下载:

附件1:2021年上半年重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附件2: 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doc
附件3: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docx
附件4:非职员岗位专业科目笔试有关信息一览表.doc
附件5:面试环节有关信息一览表.docx
附件6: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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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直属2021上半年招聘教师岗144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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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滁州定远化工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专业课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和要求,经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将2024年定远化工学校公开招聘专业课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在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由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教体局共同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三、招聘计划

  2024年定远化工学校公开招聘专业课教师7名,具体招聘计划(岗位)详见附件1《2024年定远化工学校公开招聘专业课教师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四、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1.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中的“30周岁及以下”即1993年5月6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5月6日及以后出生;

  2.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学位证书(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3.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的专业必须一致;

  4.具备中等职业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中等职业教师资格证书人员,需在聘用后2年内取得中等职业教师资格证书,签署本人关于按时取得中等职业教师资格证书的书面承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七)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八)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以下步骤组织实施。

  (一)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于4月28日在定远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ahexam.cn)。报名时间为2024年5月6日9:00至5月10日18: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报名,认真阅读并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2024年定远化工学校公开招聘专业课教师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宽度1-2厘米,高度2-3厘米,分辨率约为300-500像素,大小为100kb以下),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报名后,5月11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5月11日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5月12日18:00前登录报名网站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45元(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为2: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5月14日8:00—12: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5月14日18:00前完成对改报人员的资格审查,审查未通过或放弃改报的后期予以退还笔试费用。

  (三)笔试

  笔试科目为《专业基础知识》一科(具体考试类别详见《岗位计划表》)。各专业均以该专业本科层次的主干课程为考试内容,主要测查应试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能力,分值为100分。

  笔试时间为2024年5月25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报考人员可于5月23日至5月24日从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笔试地点等相关事宜以准考证公布为准。

  笔试成绩预计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定远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低于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资格复审

  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3:1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对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的岗位,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该岗位的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报名网站打印的报名资格审查表、笔试准考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等材料。其中:

  (1)属全日制2024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学校出具的书面证明(证明应包含本人基本信息、院校、系、专业、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个人学业完成情况、能否按期毕业等内容)、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4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4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持香港、澳门大学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证明;持国外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证书。

  (4)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具体资格复审时间将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资格复审工作全部结束后,将在定远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资格复审不再进行递补。

  (五)面试

  1. 面试工作的组织。面试工作由定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2. 面试的形式和内容。面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专业知识掌握情况,教育教学基本素养和能力,通过说课(60分)、现场问答(40分)等方式进行。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参考书目见《定远化工学校公开招聘专业课教师面试参考书目》(附件2)。

  为确保聘用人员质量,面试成绩设置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或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六)成绩合成

  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最终成绩均按照“四舍五入”规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确定后在定远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考试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学历由高到低、工作年限由长到短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仍然相同的,则采取加试的形式确定,递补参照此法。

  (七)体检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定远县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进行递补,递补只递补一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八)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定远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

  (九)报批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县教育体育局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并办理编制核销手续;未取得中等职业教师资格证书人员,在聘用后2年内仍不能取得中等职业教师资格证书的,予以解聘,并办理编制核销手续。

  五、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定远县教育体育局和定远化工学校负责解释。

  本次公开招聘有关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定远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查阅。

  政策咨询电话:0550-4036038(定远化工学校)

  监督举报电话:0550-4998896(定远县教体局)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1.《2024年定远化工学校公开招聘专业课教师岗位计划表》

      2.《2024年定远化工学校公开招聘专业课教师面试参考书目》

 

 

 

定远县教育体育局

定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定远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4月28日

附件1:2024年定远化工学校公开招聘专业课教师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2:2024年定远化工学校公开招聘专业课教师面试参考书目.docx

河北廊坊市广阳区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和《廊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廊人社发〔2015〕37号)文件精神,为满足我区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328名。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由广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区纪委监委负责全程监督。

  二、招聘岗位和名额
  广阳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学校招聘328名教师,各岗位招聘人数、专业条件、资格条件、咨询电话等详见《廊坊市广阳区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热爱教育工作,具有奉献精神,身心健康,仪态端庄,具备与教师工作相适应的素质和能力,服从组织安排。
  3.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5月6日至2006年5月6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高级教师职称考生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3年5月6日以后出生)。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工作经历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部分岗位条件的说明
  1.岗位条件中“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2024年7月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2年、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4)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5)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2.岗位条件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医”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人员;服务期满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含2024年)
  3.岗位条件中“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是指服务冬奥会、冬残奥会的大学生志愿者。
  4.岗位条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以下两类人员:一是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入伍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二是大学期间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后复学,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5.岗位条件中“驻廊部队随军家属”是指报名日(5月6日)之前已办理完驻廊部队随军手续的家属。
  6.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7.职业院校毕业生报考时,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
  (对报考教师岗位人员的要求:
  报考人员要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学历标准、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书。取得符合相应条件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可以报考,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岗位信息表中关于专业的要求:
  1、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名称”的,须一字不差(设定的专业要求带括号的,审核时专业为括号内、外均可)。专业要求为“专业类”、“一级学科”的,参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分类参考目录(试行)》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版)》。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家对专业归类有过调整、专业名称有所变更的,与所设专业属前后衔接关系的专业,视为同一专业。
  2、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
  2.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的方法和步骤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核、体检、公示及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公告
  2024年4月29日,在广阳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须知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认真阅读公告,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报考条件,然后按规定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同意《诚信承诺书》后方能注册。考生对提交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报名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将追究责任。
  3.网上报名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注册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岗位选择、填表和提交审核。登录报名系统需输入身份证号/账号和密码,密码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考生“提交报名”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回复审核结果。“材料不齐”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报名。“审核通过”的,信息及报考岗位将不能再修改,直接进入交费程序。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核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或改报其他岗位。请考生尽量不要选择最后时刻报名,以免因报考条件不符或填报信息不完整等原因,审核不通过而错失改报时机。
  5.请考生务必牢记报名截止时间、交费截止时间和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在报名和考试期间请保管好个人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考试的,责任自负。
  6.开考比例: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岗位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开考,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于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平台,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报名。报名网址:廊坊市广阳区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系统(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l/lfgysyzp)。
  报名时间:5月6日9:00至5月10日17:00。
  审核时间:5月6日9:00至5月11日12:00。 
  交费时间:5月6日9:00至5月12日17:00。
  报名交费。每人报名考务费100元,网上交费,交费成功即报名有效,否则报名无效。
  (四)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
  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符合减免条件的考生,先报名交费,笔试结束10个工作日内将证明材料以照片形式发送到邮箱lfsgyqjszp@163.com申请退费,并打电话0316-2087652进行确认,审核通过后,考务费由报名网站原途径退回。
需提交的证明材料如下:城乡低保家庭的考生本人身份证和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拍摄为照片格式(含本人信息的内容要清晰可见)。
  (五)打印《笔试准考证》 
5月22日9:00开始。交费成功的考生请登录报名网站(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l/lfgysyzp),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彩色均可)并妥善保管,逾期没有打印《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
  (六)笔试
  1.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5月26日上午9:00-11:00。
  考生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2.笔试科目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笔试科目包括《教育专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一张试卷,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笔试成绩查询
  5月29日,考生登录报名网站(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l/lfgysyzp)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是否进入资格复审。
  4.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资格复审人数1:2比例依次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与参加笔试人数不足1:2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因资格复审未通过和个人放弃形成的缺额,按岗位笔试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笔试缺考、发现有违纪作弊等行为按规定取消成绩的考生、按规定成绩被记为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资格复审。
  (七)资格复审
  广阳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发布资格复审公告,考生按照公告通知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监督。
资格复审时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包括:
  1.按照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符合条件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或符合相应条件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学信网打印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
  2.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3.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退役大学生士兵和驻廊坊部队随军家属”岗位的人员,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属“基层项目人员”的,应与省级业务主管部门掌握的名单一致;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须提供现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024年国(境)外留学毕业回国人员须提交学校证明;
  6.年龄放宽到40周岁博士研究生或高级教师职称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档案存档证明或档案代理协议、未落实工作单位个人承诺书。
  8.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证件和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一份。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进入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进入面试的资格,按同岗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其他考生进入资格复审。发现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严重弄虚作假的要追究责任。
  (八)面试
  1.打印《面试准考证》
  6月19日9:00开始。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登录报名网站(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l/lfgysyzp),打印《面试准考证》。逾期没有打印《面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6月23日。
  面试地点:面试准考证上登记的地点。
  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携带《面试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
  3.面试评委组成
  面试评委全部聘请域外人员担任。每个面试评委组由7名评委组成,其中主评委1名,评委6名。
  4.面试方法
  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设计教学和实际授课的能力。每人试讲不超过10分钟,考生提前备考10分钟。
  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天在考试地点张贴,每半天公布一次。
  5.面试有关要求
  报考同一个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个别招聘人数较多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的排名顺序,采取蛇型分组法合理分组、分配招聘名额。每场面试前,每组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候考室和备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于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考生抽签时仍未到候考室者视为自动放弃。
  ()考试总成绩查询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6月25日,考生登录报名网站(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l/lfgysyzp)查询考试总成绩和是否入围考核。
  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考试总成绩,分岗位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入围考核人员名单。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者,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考核人选:笔试成绩较高者,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层次较高者,基层经历较长者。若再相同,组织面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考核。
  ()考核
  考核时间:6月26日至7月2日。
  区教体局会同用人单位负责组织考核。考核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核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习和工作表现。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入职前违法犯罪信息查询,发现有犯罪记录的人员,取消拟聘用资格。考核合格的考生确定进入体检。
  (十一)体检
  7月5日,在广阳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布进入体检考生名单及注意事项。
  7月8日,由区人社局组织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集中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十)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等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信息在广阳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经区人社局审批,报廊坊市人社局备案后,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并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由于各种原因,在考核、体检、公示等过程中形成的缺额,分别在各相关环节后,分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的不能递补。公示期结束后,对岗位再出现的缺额不再进行递补。

  五、选择学校
  (一)公示期满的考生进入选校环节(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廊坊)所属小学20名教师不需要参加选择学校环节),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根据考试总成绩,报考同一学段同一学科的考生,按照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逐一选择学校。
  (三)每名考生只限选定一所学校,选择确认后不再更改。招聘计划为一个名额的岗位,考生须服从安排。
  选校环节由区教育和体育局组织实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监督。

  六、注意事项
  (一)请广大考生随时关注报名网站和广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由于自身原因,未及时查看到相关信息,影响到招聘各环节,责任自负。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核、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相应责任。
  (三)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填写清楚本人常用联系方式,务必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本《公告》由廊坊市广阳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网站技术咨询电话:400-838-9296
(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附件:

附件1:廊坊市广阳区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附件2:廊坊市广阳区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分布表
附件3:广阳区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
附件4:未落实工作单位个人承诺书
附件5:同意报考证明
附件6:广阳区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表

  
 

廊坊市广阳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4月29日
云南省玉溪市元江县2024年面向县外公开选调教师公告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选拔县外优秀教师到元江县中小学幼儿园任教,现将元江县教育体育局2024年面向县外公开选调教师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人数

  2024年元江县教育体育局拟从县外选调教师10名,分大岗位考核(考试)选调,其中岗位一考核选调5名、岗位二考试选调5名。

  二、选调范围

  元江县外公办学校符合选调条件的在编在职教师。

  三、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师德师风良好;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教师资格证;

  6.年龄40周岁以下,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全日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可以放宽到45周岁以下(以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

  7.近三年履职考核为合格及以上。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和责任追究,还在影响期的;

  2.正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和责任追究的;

  3.师德师风不合格的;

  4.其他不适宜参加选调的人员。

  四、选调的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2024年5月17日17:30止,过时不再受理材料。

  2.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将《2024年玉溪市元江县面向县外选调教师报名表》以pdf格式原件扫描,发至6012434@163.com邮箱,邮件主题为:姓名+手机号+现任教学校,不完整或不清晰的报名材料不予受理,所造成的后果自负。

  3.报名咨询电话:0877-6012434。

  (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选调考试。所需材料:

  1.2024年玉溪市元江县面向县外选调教师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专业技术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6.近三年的履职考核表,复印件经现所在单位审核后签署“核查属实”并加盖单位公章; 

  7.所在单位党组织出具的师德师风鉴定材料;

  8.聘期内的聘用合同复印件1份(复印件由现工作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后,签署“此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

  9.本人所获得的教育教学类的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经现所在单位审核后签署“核查属实”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考核(考试)的方式

  1.考核选调(岗位一)

  符合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模范、县级课赛一等奖、州市级课赛二等奖及以上、县级及以上名师工作室主持人或成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院校公费师范毕业生、省级公费师范生、普通高校全日制一本及以上师范院校毕业生等条件之一的可免试,直接考核选调。如报名人员超过选调数额时,根据获奖证书、荣誉称号等量化评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2.考试选调(岗位二)

  岗位二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选调,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选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根据考核(考试)结果,如出现选调岗位空缺时,在选调名额总量内,考核选调和面试选调的名额可做调整。

  (四)确定拟选调人员

  分类按考核成绩和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选调人员,成绩并列的,教学成绩优者优先。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幼儿园教师同时加检《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文件中规定增加的检查项目。体检费由选调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首次体检结论为不合格,在2个工作日内可由报考者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到上一级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全面复检,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论。

  根据确定的拟选调人员,以1:1的比例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县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

  (六)调入人员岗位安排

  根据工作需要并依据调入人员的专业、学段,由县教育体育局安排到县内中小学校或幼儿园任教,本人须服从工作安排,并能接受因专业技术职务和岗位等级数额不足出现的低聘情况。岗位安排后,出现放弃人员,递补人员应服从教育体育系统安排岗位。调入人员在教育体育系统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服务年限满后方可申请调动和参加各类考试调出我县或教育体育系统。

  (七)公示

  对考察通过的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之前如有放弃或不符合条件的,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公示之日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无不良问题反映,或反映的问题不足以影响调动的,由元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函办理调动手续,拟选调人员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办理调动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选调和聘用资格。

  五、纪律要求

  1.报名后,报考人员应注意及时了解选调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通知,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2.报考人员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全面、真实、准确,在选调工作中,若有弄虚作假行为者,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3.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选调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公开选调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877-6013025。

  5.其他未尽事宜,由县教育体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后确定。

 

  附件:2024年玉溪市元江县面向县外选调教师报名表

 

元江县教育体育局     元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28日             

四川省绵阳市江油市关于2024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的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教体系统队伍结构,加强高素质专业化技术队伍建设,江油市启动2024年上半年教师公开考核招聘工作,拟公开考核招聘3名事业编制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全市拟公开考核招聘教师3名(详见附件1)。相关公告在绵阳人事考试网(http://www.myrsks.com.cn/)、江油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iangyou.gov.cn/)上公布。

  二、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主要面向专业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往届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

  (一)具有以下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年满18周岁,具体条件以附件1为准。

  3.往届毕业生须在规定的学制内正常毕业并按期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国(境)外院校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学位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等。

  4.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要求两栏分别相符(“专业”一栏为具体专业名称,非学科类);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应与本人有效毕业证相匹配,其所载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

  5.具备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专业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愿意服从组织调剂安排。

  6.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不低于5年服务协议(含试用期)。

  特别提示:不符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政务)处分的。

  5.按照绵阳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回避有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江油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8.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未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

  9.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10.定向、委托培养的;按规定到定向工作单位未满服务期限的;

  11.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方式

  采取“面试+考察”的方式直接聘用。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1.网络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9日——2024年5月13日12:00。

  (2)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等内容,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资格条件相符的职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1个职位,报名时应真实、准确填写《江油市2024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报名审核表》(以下简称《报名审核表》,详见附件2)的各项内容,且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完整。报考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方式:报名者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将《报名审核表》扫描件按要求命名打包传至指定邮箱。

  邮箱:408797884@qq.com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老师   0816-3221246

  邮件标题和压缩包名称格式统一为“姓名+报考岗位代码”,如“张三+XXXX”。

  (4)资格初审:时间截止2024年5月14日17:00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短信或邮件进行反馈。资格初审合格者,携带打印的《报名审核表》以及个人资料(见下文现场资格审查所需个人资料要求),按后续公告要求的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根据安排参加面试考核,若有调整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详见后续绵阳人事考试网和江油市人民政府网站相关公告。

  (2)资格复审要求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持《报名审核表》(附件2),携带并提供以下清晰、完整的个人资料,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将取消面试资格:

  ①居民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证件照片1张;

  ②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证明原件(证明内容包括学习类型、学习形式、学历学位、专业、毕业时间等)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③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①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②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注意事项: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报名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况,将取消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面试考核

  1.时间及地点

  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请报名者保持通讯畅通。

  2.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的专业知识水平、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能参加体检、不能确定为聘用人员。

  特别提示:如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之比超过1:30的,采取笔试方式进行初选,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

  3.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和体检、考察等具体事项在面试结束后另行安排,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和江油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三)体检、心理测试及综合考察

  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面试成绩相同,则按主评委分数高低确定面试排名;若面试成绩、主评委分数均相同,则按副主评委分数高低确定面试排名。

  1.体检、心理测试工作在符合相关规定标准的医院进行。肝炎项目和标准参照教师资格认定的标准执行,其他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省以及行业、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招聘单位或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怀孕需延期检查部分体检项目的,须出具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证明。

  2.用人单位对体检、心理测试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并核实是否符合招聘条件。

  3.因体检、综合考察不合格或放弃出现的空缺岗位,是否递补由用人单位报请主管部门、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共同商议确定。如需递补,按该岗位报考者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生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递补)。

  (四)公示及聘用

  1.公示。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江油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

  拟聘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2.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应在公示期满30日内将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送交招聘单位。

  未经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逾期未交上述材料者,或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此次公开招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此次招聘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对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有关调整、补充、提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公示等有关事项均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江油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请报考者及时查看。因不主动、不及时查看绵阳人事考试网、江油市人民政府网站上的相关公告,造成的后果概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二)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中共江油市委组织部、江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油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监督举报电话:

  江油市纪委监委驻江油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0816-3230749

  咨询电话:

  招聘条件咨询电话:

  江油市教育和体育局:0816-3221246

  人才政策咨询电话:

  中共江油市委组织部  0816-3223055

  招聘政策程序咨询电话:

  江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16-3227286

 

  附件:1.江油市2024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江油市2024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报名审核表

  附件1:江油市2024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xlsx

  附件2:江油市2024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报名审核表.doc

 

 

                          中共江油市委组织部    江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江油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4月26日

北京第五实验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公告

  北京第五实验学校是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直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北京第五实验学校现根据办学需要,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专技岗39人,管理岗3人,具体岗位及要求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一)限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且毕业时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

  2022年、2023年离校未落实工作单位,择业期内未缴纳社会保险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023年1月1日至报名截止时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符合报考职位条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京籍留学回国人员。

  (二)社会在职人员限报名截止时应为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及档案在京的人员(档案未在工作单位存放的应在人才中介机构存放)。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教育事业,恪守工作纪律。

  (二)身心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专业、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等。

  (四)北京生源毕业生须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非京生源毕业生须符合北京市引进毕业生落户条件,研究生期间所修课程成绩全部合格且无补考记录,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社会工作人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五)符合岗位的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1月1日。

  (六)符合公开招聘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七)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具体详见附件《北京第五实验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5月8日8:00-2024年5月9日17:00。

  2.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请使用电脑浏览器进入北京第五实验学校网站www.bjd5syxx.com,点击首页右上角的“招聘系统”,登录系统后进行网上报名。

  登录系统后,请务必先填写个人详细资料,随后点击选择想要申报的招聘岗位。不可以只选择招聘岗位、不填写个人资料,否则报名无效。

  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公告、岗位需求表,确保系统中所提交的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并且符合岗位的要求。

  (二)资格初审

  学校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和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报名期间,应聘人员可登录招聘系统自行查看资格初审结果。审核状态显示在“个人资料”页下方。“初审通过”状态即初审已通过,“待审核”状态即还未审核,“初审未通过”状态即初审没有通过。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参加接下来的笔试。

  (三)查询笔试安排

  笔试安排将于报名截止时间1个工作日后公布在北京第五实验学校网站www.bjd5syxx.com,请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及时在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栏处查询笔试安排。学校将不再以电话或短信形式单独通知。

  (四)笔试

  1.参加笔试人员须凭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于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至少提前30分钟入场。

  2.笔试内容为教师综合知识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以及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相关知识。本次考试无指定培训机构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合格人员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各岗位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能进入资格复审。通过合格线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通过合格线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五)公布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安排将于笔试结束5个工作日后在北京第五实验学校网站www.bjd5syxx.com公布。

  (六)资格复审

  学校组织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进行线上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可参加接下来的面试。请根据个人情况,按照编号顺序整理好以下材料的复印件,按照复审通知要求在线提交。

  1.应届毕业生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

  (2)2024年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统招证明(就业推荐表上注明“统招”的,无须开具统招证明);择业期内的毕业生,还须提交存档单位证明信(加盖存档单位公章);

  (3)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本科至最高学历),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本科至最高学历);

  (4)最高学历校级教务主管部门盖章的已修全部课程成绩单;

  (5)教师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高校教务部门开具的2024年普通中小学师范生免试认定证明;

  (6)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在同一页;若户口在集体户,提交本人页电子照片及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并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或集体户籍管理部门出具并盖章的户口证明(写明“姓名、身份证号、户籍在XX集体户”即可);

  (7)岗位要求所需资格条件的其他材料。

  2.京籍留学生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

  (2)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本科至最高学历),教育部学历认证证书;

  (3)留学人员回国证明;

  (4)出入境记录(国家移民管理局出具);

  (5)教师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6)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在同一页;若户口在集体户,提交本人页电子照片及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并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或集体户籍管理部门出具并盖章的户口证明(写明“姓名、身份证号、户籍在XX集体户”即可);

  (7)岗位要求所需资格条件的其他材料。  

  3.社会人员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

  (2)教师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其内的其他职业资格证明;

  (3)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本科至最高学历),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本科至最高学历);

  (4)档案在人才中介机构存放的需提供存档证明; 

  (5)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在同一页;若户口在集体户,提交本人页电子照片及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并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或集体户籍管理部门出具并盖章的户口证明(写明“姓名、身份证号、户籍在XX集体户”即可);

  (6)要求相应工作年限的,应聘人员还需提供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或个人缴费信息对账单等本人社会保险缴费材料(累计缴费年限需达到岗位要求的工作年限);要求相关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还需提供能证明有相应工作经历的《劳动合同书》等材料;

  (7)岗位要求所需资格条件的其他材料。 

  (七)查询面试安排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安排将在资格复审结束3个工作日内公布在北京第五实验学校网站www.bjd5syxx.com,请应聘人员及时查询相关信息。

  (八)面试

  学校组织通过资格复审人员进行面试。

  1.参加面试人员须凭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于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面试内容为规定时间内的试讲及答辩。

  3.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九)公布面试成绩与考试总成绩

  1.考试总成绩由笔试与面试成绩共同组成,笔试和面试成绩按4:6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按招聘岗位数与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员。

  3.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人员名单及体检等安排将在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后公布在北京第五实验学校网站www.bjd5syxx.com。

  (十)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环节由学校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理。考察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方面的综合考察。未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十一)拟聘用人员公示

  根据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北京第五实验学校网站www.bjd5syxx.com公示7个工作日。

  (十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接收手续。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注意事项

  (一)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应聘者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凡在应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用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二)应聘人员应按学校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资格审查、体检、聘用合同或协议书签订及入职报到等工作。因应聘者本人原因,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完成,影响聘用手续办理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对受到过刑事处罚、参加过非法组织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师德失范问题处理的人员不予聘用,对已聘用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四)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人员应保证线上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到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报名结束后,请应聘人员及时查看资格初审状态,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请及时关注笔试通知,学校将不再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参加笔试。

  (六)此招聘公告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的为准,其他任何平台和媒体的转载均不代表我校。

  (七)联系方式

  010-63355219李老师

  附件:北京第五实验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

                                                                                                                                  北京第五实验学校

                                                                                                                                   2024年4月28日

附件:

1. 北京第五实验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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