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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崇左市2021事业单位招聘1043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西崇左市2021事业单位招聘1043人公告

  为及时补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1年度设区市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函〔2021〕66号)精神,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各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43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岁;
  2.拥护中华人员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应聘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有国家规定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
  6.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7.具备招聘单位规定的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二)报考职位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以下五种情形之一:
  1.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下同)〕的工作经历。
  2.在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工作经历。
  3.在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工作经历。
  4.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
  5.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
  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
  (三)其他限定性条件:
  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报考岗位条件为面向普通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包含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和2019年、2020年处于择业期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非限定面向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岗位,只要符合报考条件,普通应届高校毕业生也可以报考。
  报考人员如果是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征得所在单位(主管部门或有人事管理权限)同意。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和学历为高中、中专、大专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者户籍必须为广西,2021年4月6日前取得毕业证、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根据《关于在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通知》(桂人社函〔2014〕203号)文件精神,定向招聘对象为服务期满(以各项目规定的服务期满为准),且服务期内年度考核均达到合格(称职)以上等次的我区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即“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城市街道(社区)党建组织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通过定向招聘获聘人员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3年内不允许调离。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文件精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免笔试或直接考核方式新进用编人员,在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工作不得少于5年。
  报考定向招聘随军家属的岗位必须为崇左驻军现役军人随军的配偶。
  报考定向招聘脱贫户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员的岗位,限崇左市的脱贫户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员报名。
  报考定向招聘村两委班子成员岗位的,只能报考工作地所在县(市、区)的岗位,不能跨县报考。需要个人向所在乡镇(街道)党委提出报名申请,经乡镇(街道)党委审核推荐,县级党委组织部资格预审合格后,方可在网上报名。
  报考定向招聘退役军人岗位的,须为从中国人民解放军依法退出现役的军官、军士和义务兵等人员或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依法退出现役的警官、警士和义务兵等。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基层工作经历,年龄,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1年4月6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如35周岁以下的为1985年4月6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的为1980年4月6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因违法违纪正被立案调查的;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行为的;
  8.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脱产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9. 基层事业单位近年降低门槛免笔试、定向招聘等方式招聘进来,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10. 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11.其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
  (五)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港澳台居民,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的,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以报考相应岗位。其中,台湾居民暂时只能报考各级政府直属及政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程序
  招聘范围和对象,详见附件1: 2021年崇左市各县(市、区)、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笔试部分),附件2:2020年崇左市各县(市、区)、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免笔试部分),以下简称《岗位表》。招聘程序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 、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公示与聘用等环节进行。  
  三、报名、资格审查与笔试
  (一)笔试部分
  1.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从2021年4月1日起,可登录崇左人才网(http://cz.gxrc.com/)查阅《岗位表》,可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等资格条件进行咨询(咨询电话详见招聘计划表)。考生所学专业、学历等与岗位表要求资格条件表述不符的,需征求招聘单位同意后,方可报名。本次招聘考试专业设置参考附件4:《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
  2.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笔试使用全区统一网络报名平台,不接受现场报名(免笔试岗位除外)。凡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者,请登录崇左人才网(http://cz.gxrc.com/)进行报名(具体报名端口待定,届时开放),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具体程序如下:
  (1)提交报考申请。
  网上报名时间: 2021年4月6日8:30-4月12日17:00。
  报考人员登录全区统一网上报名平台,在网上平台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资料,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重复报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有关报考注意事项、岗位资格条件,认真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提交的所有报考申请材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处理。
  (2)公共科目笔试开考比例。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3的方可开考。对达不到1:3比例但确需在今年补缺的岗位,各招聘单位须向主管部门申请,经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审核或市直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同意后,方能开考。
  无人报考或通过减少招聘计划人数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崇左人才网等媒体公布。
  3.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审查采取网上审查的方式。市级招聘单位的网上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县(市、区)级及以下单位的网上资格审查工作由县(市、区)人社局负责;定向招聘随军家属岗位资格审查由崇左军分区与招聘单位共同负责。网上资格审查时,要严格依据公告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在规定的时限内对报考人员在网上填报的信息及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报考人员在网上资格审查期间不需寄送纸质的报考申请材料)。对招考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资格审查单位负责解释。
  (2)资格审查时间:从2021年4月6日8:30-4月14日17:00。
  资格审查单位须在规定时限内在网上提出审查意见。4月6日8:30至4月12日17:00期间,报名申请未确认提交审查或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直接改报其他岗位,报名确认后尚未进行资格审查或已经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因原岗位取消招聘,4月22日改报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单位应于当日18:00前完成资格审查。
  4.网上缴费
  网上缴费时间:2021年4月6日8:30-4月15日17:00。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报名平台上按时缴费。考试费每科50元,考试科目为2门,共计100元每人,不收取报名费。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未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报考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不予开考的岗位且改报未成功的人员,通过网上报名平台退还其考试费。
  脱贫户(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人员和城镇低保家庭人员可按规定申请减免考试费用。符合减免条件的报考人员应先进行缴费再申请减免。申请减免考试费用的,请于2021年4月22日18:00前将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邮寄(传真)到招聘单位,并进行电话确认。招聘单位核实后,填写减免考试费人员信息表报崇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逾期不再受理。不如实申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5.网上改报
  报考人员已通过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但所报考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的,接到通知后(注意关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可于2021年4月22日8:30至16:00期间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时间延长至4月22日18:00,缴费时间截止19:00。原取消招聘岗位所交费用按照原渠道退回。
  6.打印准考证及报名登记表
  准考证及报名登记表打印时间:2021年5月17日8:00-5月22日10:00。特别提示:报名表一般在缴费完成后可下载,准考证一般在笔试前一周可下载,具体时间以系统提示为准。
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是参加笔试、面试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7.笔试考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以闭卷方式进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50分。《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50分。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题本为合订本,中间不间断。
  (2)笔试内容
详见附件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0年版)》
  (3)笔试时间:2021年5月22日上午
  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4)考试地点:崇左市(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参加笔试,必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者缺一不可。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考试的考生作答时可能需要使用直尺(应为无计算、存储或通讯功能的普通直尺),请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考试的考生携带备用。
  (5)笔试组织:笔试的考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6)笔试成绩查询:7月中上旬,考生可登陆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7)合格分数线确定:除定向招聘随军配偶的岗位外,根据笔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由各县(市、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划定。不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确定为面试人选。
  (二)免笔试部分
  1.招聘对象:各县(市、区)、市直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10级(中级)以上岗位人员、硕士学位人员;乡镇及驻乡镇事业单位招聘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学士以上学位专业对口人员(此类聘用人员在所聘单位服务期限应当不少于3年);持相关从业资格证书,志愿到乡镇事业单位工作3年以上(含试用期)的高校毕业生;报考县(市、区)政府所在地之外的乡镇卫生院岗位的人员(此类人员一经录用,在所录用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
  2.招聘方式:采取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考核的方式招聘。
  3.有关事项
  (1)招聘岗位、人数和条件
  招聘岗位名称、招聘人数、资格条件及范围,详见附件2:《2021年崇左市各县(市、区)、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 (免笔试部分)》。
  (2)报名时间、地点
  采取分散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时只能使用第二代身份证。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打印一式三份到现场报名。
  报考市直单位的请于2021年4月22日—24日到招聘单位报名。
  报考各县(市、区)单位的请于2021年4月22日—24日到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名。
  (3)提交的证件材料
  报考人员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应提供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有关证件报名。报考人员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或发现不符合资格要求,一经查实,立即予以取消面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的资格。
  以上提供的证件均为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一份。
  四、面试
  笔试部分与免笔试部分考生同时参加面试。
  (一)面试入围人选及资格审查
  由各县(市、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按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岗位招聘人数4人(含4人)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如末一名出现成绩并列的,一并入围)。定向招聘随军配偶的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免笔试部分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进行严格审查和筛选,按招聘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除了同意达不到1:3比例开考的岗位外,笔试成绩与免笔试岗位达不到1:3面试比例的岗位,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面试实施机关通过规定网站发布资格审查通告,公布面试入围人选名单,进行面试资格审查。面试入围人选资格审查通告发布后,如有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或者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再递补。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书面申请,不按要求提交书面放弃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审查实行严格验证制度。面试人员按本《招聘公告》规定携带全部应聘材料原件,经招聘单位验证无误后方能进入面试。验证时,招聘单位要认真核对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件材料。证件及材料原件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人员因提供的证件(如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准考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及有关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原件等相关材料)不全、不真实、不准确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报考人员的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凡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2021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可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原则上,2021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15日,逾期将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二)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人选确定后,由面试实施机关在相关的网站上发布面试公告(通知)。各县(市、区)面试人员分别在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政府网(www.czsjzq.gov.cn)、宁明县人民政府网(www.ningming.gov.cn)、凭祥市人民政府网(www.pxszf.gov.cn)、龙州县人民政府网(www.longzhou.gov.cn)、天等县人民政府网(www.tiandeng.gov.cn)、大新县人民政府网(www.daxin.gov.cn)、扶绥县人民政府网(www.fusui.gov.cn)公布;市直事业单位面试人员在广西崇左人才网(www.gxczrc.com)公布,并由各县(市、区)、市人力资源和会社保障局以书面形式将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通知招聘单位,然后由招聘单位以书面形式或电话通知进入面试人员。
面试公告发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三)面试组织。
  1. 面试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进行。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除定向招聘随军家属的岗位外,面试成绩不合格,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
  总成绩为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五、考核
  (一)招聘单位从笔试、面试均合格的人员中,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如末一名出现成绩并列排名,未能确定考核人选的,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人选。总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笔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成绩高的确定人选)。定向招聘随军配偶的岗位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考核工作由各县(市、区)人社局、市直招聘单位会同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等情况,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考核要成立考核工作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核小组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核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考核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明确提出考核意见,提交单位领导班子讨论通过,报主管部门核准。
  (二)考核方法参照公务员录用的考核方法执行。
考核时将全部考核内容加以量化,进行评分比较,考核分数达到60分以上和评价等次为合格以上方为考核合格。如果考核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的,在该职位面试合格的人选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核人选。
  (三)考核工作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分别报各县(市、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六、体检
  (一)体检标准参照最新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如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可在报考同一职位面试、考核合格的人选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由各县(市、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到符合规定条件的医院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三)体检由各县(市、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分别报各县(市、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分别在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政府网(www.czsjzq.gov.cn)、宁明县人民政府网(www.ningming.gov.cn)、凭祥市人民政府网  (www.pxszf.gov.cn)、龙州县人民政府网(www.longzhou.gov.cn)、天等县人民政府网(www.tiandeng.gov.cn)、大新县人民政府网(www.daxin.gov.cn)、扶绥县人民政府网(www.fusui.gov.cn)、广西崇左人才网  (www.gxczrc.com)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及时进行复查,如有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人选。
  八、人员聘用
  (一)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拟聘人员填写《崇左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核表》,经主管部门审核后,由各县(市、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本级政府审批。
  (二)经本级政府批准聘用的人员,由各县(市、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给予办理聘用、入编手续。
  (三)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聘用后的管理按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
  九、组织纪律
  (一)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招聘工作实行公务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在本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医务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的,也应当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报考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考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事业单位负责人员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6、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的;
  7、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对违反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在2年内禁止参加应聘事业单位考试。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不予认可;已聘用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十、相关政策
  (一)同等条件下,少数民族考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考生优先聘用。     
  (二)根据《烈士褒扬条例》(国务院令〔2011〕第601号),烈士子女符合事业单位聘用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三)根据退役军人保障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士兵安置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22号)、《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8〕26号)等规定,对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军人予以政策倾斜。
  (四)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志愿服务激励办法(试行)》(桂文明委发〔2017〕4号),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
   十一、有关说明
  (一)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二)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岗位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解释(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表“联系方式”栏)。
  (三)报考人员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应及时了解崇左人才网等网站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本次公招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参加公开招聘活动的所有人员提前申领健康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并持有健康通行码、测量体温和佩戴口罩,验证进入考点。凡经现场医疗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不再参加当日笔试,参加公开招聘活动的所有人员必须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如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有新的要求,以最新要求执行。有关要求在崇左人才网“通知公告”栏另行通知。
  (六)本公告由各县(市、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771-8688626(宁明县人社局事业股)
  0771- 8534695(凭祥市人社局专技股)
  0771-8830015(龙州县人社局事业股)
  0771-3530527(天等县人社局专技股)
  0771-3632958(大新县人社局考核与事业单位管理股)
  0771-7510969(扶绥县人社局专事股)
  0771-7840659(江州区人社局事业股)
  0771-7968356(崇左市人社局事业科)
  附件:   
  附件1:2021年崇左市各县(市区)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0330(笔试部分).xls
  附件2:2021年崇左市各县(市区)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0330(免笔试).xlsx
  附件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1年版).pdf
  附件4: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xls
  附件5:现场报名登记表(免笔试岗位).xls

崇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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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酒泉市各县市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结合酒泉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为酒泉市各县(市、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此次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95名,具体计划详见《2024年酒泉市各县(市、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岗位简表》(以下简称《岗位简表》,附件2)。

二、招聘范围

符合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具体岗位以及条件要求以《岗位简表》为准。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愿意服从工作分配,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其他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年龄要求:岗位简表中年龄按周岁计算,本科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93年5月12日至2006年5月11日期间出生);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5月12日至2006年5月11日期间出生);

7.报考人员取得的教师资格证学科与学历教育所学专业不一致的,可报考学历教育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相一致的岗位,获取的教师资格证学科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科虽然一致,但学历专业与岗位要求不一致的,不允许报考;

8.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见《岗位简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

3.曾被开除公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者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5.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退未满5年的,不得报考公开招聘岗位;

6.近年来参加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被记入诚信黑名单的人员;

7.现役军人;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即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以及有其他影响公务情形的职位;

9.参加酒泉市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考等被确定为录用对象的人员;

10.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岗位专业要求:

应聘人员须具备岗位简表中明确的专业要求,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的,仅限于该专业的人员报考;专业条件设置为专业类的,则该专业类所包含的专业均为符合报考专业。专业名称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印发〈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的通知》(学位〔2011〕11号)(研究生层次“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按照教育部2018年4月更新目录执行)、《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教育部关于公布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0〕2号)、《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的通知》(教职成〔2015〕10号)等文件中规定的规范名称为准(详见附件5:专业目录)。

有以下情形的按对应要求执行:

1.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岗位简表》所列专业不一致的,或不属于同一门类专业的,不得报考(如:“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与“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虽然字面意思相近,但不属于同一类别,不能混淆)。

2.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专业更名(专业代码变更),导致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名称不同,但确属同一专业的允许报名,应聘人员需提供就读院校出具证明材料或者教育部相关文件。

3.应聘人员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但与招聘专业学习内容(研究方向)一致的允许报名,应聘人员须提供就读高校开具的一致性证明,并经国内第三方机构公证翻译。

4.应聘人员因所在院校开设专业名称与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但经所在院校书面证明确属同一专业的允许报考。

5.研究生学历应聘人员在本科段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所列专业一致的,允许报考与本科专业相一致的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可按研究生年龄要求执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在有效期内,且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一致。报名路径包括手机移动客户端和电脑PC端两种方式。

手机移动客户端:

请在微信中搜索“酒泉人才”微信小程序,点击“人事考试”进行报名;或扫描下方“酒泉人才”微信小程序二维码,点击“人事考试”进行报名。

电脑PC端:

通过电脑浏览器打开酒泉人才网(https://www.jqrc.net)“人事考试”专栏,点击对应公告进行报名。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13日(星期一)09:00至5月17日(星期五)18:00。

2.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使用本人微信账号进行用户注册和实名认证(微信现有实名信息必须为本人,不得用他人微信登录代报),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并且符合选报岗位的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网上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如咨询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事项,请直接与县市区人社部门联系;报名系统技术咨询,请与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

3.报名须上传提交的材料:

(1)《诚信承诺书》(附件1);

(2)毕业证、学位证,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未签订的就业协议(或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材料)等相关资料,上述材料原件不得以证明材料代替;

(3)往届毕业生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验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上材料均需带二维验证码,在线验证码须在有效验证期内,凡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无法验证的,取消聘用资格(含军队院校);

(4)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报名人员,应提供有效期内的全国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合格证明材料)、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就读院校提供的免试认定教师资格证明材料。所有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审核前取得有效期内的全国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拟聘用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教师资格证;

(5)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

(6)本人1寸近期正面免冠电子照片(禁止上传生活照或身份证件照片);

(7)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8)报名系统带*号的选项必须填写。

报名时,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和“招聘岗位条件”,本人提交的报考申请所有材料要真实、准确。报名过程中误报、错报等问题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

4.报名缴费:每人150元,具体缴费方式另行通知。

5.报名信息修改。为确保招聘的严肃性和公平公正,报名结束后,经报考人员申请可更改填写错误的信息。报考人员申请更改报名信息,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打印、填写《考生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附件4)送至酒泉市人社局四楼6408室市人事考试中心审核、修改。受理截止日期为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18:00前,逾期不再受理。

应聘人员仅可申请更改填写错误的两类信息:一是应聘人员姓名中明显的错别字,主要指同音字、形似字等;二是应聘人员身份证号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其他报名信息不得更改。

5.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成功的考生于5月24日(星期五)08:30至5月26日(星期日)08:30登录酒泉人才网、“酒泉人才”微信小程序打印笔试准考证。因个人原因错过打印时间,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岗位审查

报名结束后,组织人员对招聘岗位报名人数进行审查。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研究同意,按降低开考比例或按实际报名人数进行笔试,笔试成绩达到所有达到开考比例岗位最低分数线的,进入资格审查环节,招聘2人以上的岗位,如无人能达到最低分数线,则核减岗位至1:2,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确定。

1.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每科满分为150分。

本次笔试科目考试大纲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附件3)。

(2)考试组织:本次考试由酒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试试题委托第三方考试机构命制。

(3)考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定于2024年5月26日(星期日)08:30至12:0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最低分数线计算方式:所有达到开考比例岗位中进入面试考生笔试成绩的平均分;如所有岗位均达不到开考比例,则取所有岗位第1名考生笔试成绩的平均分。达不到开考比例的专业技术岗位考生,高于(等于)最低分数线进入面试。

2.资格审核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照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资格审核,确定入围面试资格人选(资格审核人员名单、审核时间、地点和笔试成绩一并公布)。资格审核通过人员中,如出现笔试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环节。

因考生不符合拟招考岗位资格条件,造成招聘计划与资格审核合格人员比例达不到1:3的,扩大资格审核比例,直至达到1:3。如扩大资格审核比例后,部分岗位拟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或者资格审核合格人数的比例仍达不到1:3的,采取最低分数线、降低开考比例及核销岗位比例相结合的办法确定入围面试资格人选,如按岗位招聘人数与最低分数线上线人数达不到1:1的,按1:2核减招聘计划,并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某岗位拟计划招聘1人,实际报名3人,审核后合格1人,则看其成绩是否达到最低分数线,如达到则进入面试,达不到则取消面试资格,该岗位核销;如某岗位拟计划招聘2人,实际报名3人,资格审核后合格2人,则先看2人的成绩是否达到最低分数线,如达到则2人均进入面试,面试合格聘用,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如达不到最低分数线,则核减1个招聘计划,2人均进入面试,面试合格按成绩高低录用1人,依次类推。面试成绩达不到8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参加资格审核时需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提供与本人报名信息相一致的所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还需提供未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曾与其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须提供原用人单位的解约函或相关证明材料。留学回国人员须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报名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应聘人员,应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教师资格证、有效期内的全国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资格复审工作由各县市区人社部门负责实施。

3.面试

应聘人员持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身份证过期的,不得参加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工作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委托第三方考试机构实施。

教师岗位(D类)面试采取试讲加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应聘文化课教师岗位的,试讲内容由应试者从面试组在相应学段现行教材指定的若干课时中,自行选择一课时内容进行,重点考察教材与教法贯通能力。应聘体育、艺术类教师岗位人员在试讲的基础上,同时考察考生体育艺术素养,由考生展示特长,所需教器具自行准备。

面试进行现场百分制考察评分。面试小组应对每位应聘人员客观、公平、公正地进行评价,集体现场打分,当场亮分,当场汇总成绩。纪检监察部门全程进行监督。

(四)综合成绩的计算

公开招聘岗位的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笔试科目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其余尾数四舍五入。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烈士子女、退役士兵优先录取,其他人员依次按照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

(五)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按照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各县市区人社部门组织实施,通过应聘人员就读院校、原户籍地公安派出所、乡镇(社区),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工作业绩(学习成绩)、家庭情况及主要特长等进行综合考察,形成书面考察结论。同时,根据省检察院、省教育厅、省公安厅《关于印发〈关于落实学校工作人员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工作办法〉的通知》(甘检会〔2021〕6号)文件精神,考察组须对新招聘教师性侵违法犯罪信息进行查询,并出具《查询结果告知函》。

在考察中,发现考察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将其确定为聘用人选:

1.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的。具体包括: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读未毕业的学生(应届生除外);未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等级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的以及不具备公告明确的其他报考条件和岗位任职资格条件的。

2.未达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素质标准,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禁止的行为的,具体包括: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压制批评,打击报复的;弄虚作假,误导、欺骗公众的;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3.曾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具体包括: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劳动教养的;曾被开除党、团籍的;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考察对象存在性侵等违法犯罪记录的。

4.政治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差,以及其他不宜从事事业单位工作的情形。

5.用人单位考察时,将比对考生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身份证及本人相关信息,如出现某一证信息不够一致者,取消聘用资格,请广大考生保存好自己相关的证件材料。

(六)体检

体检按有关规定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由各县市区人社部门组织实施。体检时须提供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如有异议,须在公布体检结论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在指定时间、指定医院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均由体检者本人自理。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相关修订标准实施。具体为《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

在公开招聘体检环节前如出台新的相关文件政策,从其规定。

(七)聘用及待遇

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备案后,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

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对试用期有其他资格要求的,按要求执行。

本次公开招聘中,肃州区城市幼儿园岗位为编制备案制岗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编制备案制管理。如有疑问,请咨询肃州区人社局,咨询电话:0937—2815753。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考试只公布笔试科目考试大纲,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酒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招聘主管部门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资格审核、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4.因考察不合格或因应聘者本人放弃应聘资格形成的岗位空缺,可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因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5.本次招聘,凡是被取消聘用资格或自主放弃参加考试的,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6.本次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经聘用,各用人单位约定的服务年限内不允许调离本岗位。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

酒泉市:教育局 0937—2612061   人社局 0937-2618488

肃州区:教育局  0937-2665625   人社局 0937-2815753

金塔县:教育局  0937-4561001   人社局 0937-4420501

玉门市:教育局  0937-3338361   人社局 0937-3338489

瓜州县:教育局  0937-5946752   人社局0937-5510073

敦煌市:教育局   0937-8835312   人社局 0937-5933705

肃北县:教科局   0937-8122450   人社局 0937-8121903

阿克塞县:教科局0937-8322541 人社局 0937-8326338

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937-2669880  5929266

 

附件:

1.附件1:诚信承诺书

2.附件2:岗位简表

3.附件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

4.附件4:考生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

  5.附件5.专业目录

 

 

 

                           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11日

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县教育体育系统选调县外教师公告

为优化教师队伍结构,进一步加大新平县教育体育系统紧缺学科教师补充力度,推进我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现将2024年新平县教育体育系统公开选调县外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

按照新平县委编办核定的编制使用计划,2024年新平县教育体育系统从县外公开选调教师5名。

二、选调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人岗相宜、竞争择优原则。

三、选调方式

采取考核(60%)+面试(40%)相结合的方式。先根据个人综合情况评分(考核)从高到低按选调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未达到1:3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环节),再根据选调岗位数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拟选调人员。

四、选调对象和范围

新平县外公办学校(园)符合选调条件的在职在编教师,不受任教学科学段限制。

五、选调条件

(一)申请报名选调教师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夫妻一方户籍在新平县。

2.本人或父母属新平县户籍。

3.配偶属新平县驻地现役军人。

4.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类高等院校(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毕业的公费师范生不受户籍限制,免试,直接录用并相应递减选调岗位数。若出现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类高等院校毕业的报名人数超过岗位数,依次按照现役军人配偶优先、教龄长者优先、近三年履职考核优秀等次多者优先、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优先的原则来确定拟选调人员。

(二)申请报名选调教师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在党纪处分影响期内,未参与非法组织,无不良社会信用记录。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本科及以上学历。

4.教龄3年及以上(2021年8月31日前参加工作,含试用期,不含特岗教师、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西部志愿者服务年限),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3年5月11日后出生)。

5.具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语文教师二级甲等及以上)。

6.教育教学实绩突出,近三年年度履职考核均在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

7.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

8.同等条件下具有研究生学历、特殊技能的可优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聘期内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的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受到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司法立案调查,未结案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调动的其他情形。

六、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网络报名。

2.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6月10日18:00止(现场报名周末、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3.现场报名地点:新平县教育体育局201办公室(人事)(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县桂山街道新奎阁1号)。

4.网络报名:XXX(姓名)县外选调教师报名表(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716244938@qq.com。

报名成功者,相关材料提交可通过投寄(或代交)至: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县新奎阁1号教育体育局办公室(人事)201室,邮编653499。

报名表盖章不完全或扫描、复印件不清晰不予受理。报名材料顺序如下:

(1)2024年玉溪市新平县教育体育系统公开选调县外教师报名表(附件1原件);

(2)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持有多个学历的均须提供(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证书(复印件);

(5)专业技术资格证及聘任书(复印件);

(6)本人、配偶或父母新平县户籍材料(复印件);

(7)近3年学年履职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8)近三年聘用合同(复印件);

(9)近五年(2018年9月以来)所获荣誉和课堂教学竞赛获奖证书、文件复印件;

注:上述复印件,需所在单位签署意见、盖公章、经办人及联系电话。

(二)报名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过程,对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或弄虚作假,一律取消报名、面试、选调资格。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本人现任学段学科,面试前现场抽课题,准备40分钟后试讲15分钟(课堂教学无学生参与)。

(四)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察人选,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组织考察。

(五)调动和聘用

1.根据选调教师名额,按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选调人员,拟选调人员因个人原因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按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拟选调名额的最后一名出现成绩并列的情况,依次按照现役军人配偶优先、教龄长者优先、近三年履职考核优秀等次多者优先、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优先的原则来确定拟选调人员。参加选调的报考人员小于或等于选调教师名额,综合成绩得分低于70分者不予调动。

2.公示。对考察通过的拟选调人员,在玉溪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3.办理调动手续。公示期满,无不良反映,或反映的问题不足以影响调动的,由新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函办理调动手续,原则上在8月31日前办理完调动手续。

4.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类高等院校(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毕业的根据任教学段、持有教师资格证情况安排在城区相应学校;其余选调教师原则上安排到非城区学校工作,持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且从事普通高中教学的根据县第一中学、县第三中学、县职业高级中学需求,可以调入高中学校工作;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且从事幼儿园教学,根据幼儿园需求,调入相应幼儿园工作。

5.办理聘用。新平县教育体育局根据全县学校(园)教师岗位需求情况,统一安排选调教师岗位,同学科同学段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选岗。由安排岗位的所在单位(学校)办理聘用手续。因原工作单位及有关部门不同意报考或调动,报考人员自主解除聘用合同的,不办理调动手续。

七、其他相关要求

(一)报考人员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二)调动后,本人须服从工作安排。

(三)报名后,报考人员须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四)如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不能提交资格审查相关资料而被取消报考、选调、聘用资格的,由报考本人负责。

(五)后续选调环节中放弃的报考人员,由本人向新平县教育体育局出具书面说明。

八、报名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

咨询电话:

0877—7011259 县教育体育局办公室(人事)

监督电话:

0877—7018529 县纪委驻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

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新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平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24年新平县教育体育系统公开选调县外教师报名表

2.个人综合情况评分办法

新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平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5月11日    

四川省绵阳市三台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第二批次考核招聘教师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三台县2024年第二批次拟考核招聘19名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符合本公告和附件1《三台县2024年第二批次考核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1.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2024年毕业的公费师范生;

2.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的2024年7月31日前毕业的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3.所有报考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

(二)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年满18周岁;

2.具备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专业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愿意服从组织调剂安排;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4.符合法律法规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5.愿意在招聘单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服务未满5年的,不得申请流动,否则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6.四川省以外的公费师范生报考需经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特别提示: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招聘资格,相应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在党纪、政纪(政务)影响期内的;

2.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已通过绵阳市行政区域内机关、事业单位遴选、招聘、人才招聘等考试且已公示或在公示期的、通过考察的;

6.现已在绵阳市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及群团组织中工作且有正式编制人员;现役军人;

7.定向、委托培养,在定向工作单位未满规定服务期限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具体岗位及名额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本次招考报名实行“网络预报名+现场报名”的方式。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能兼报。

2.网络预报名

网络预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5月20日下午17:00。网络预报名的报考者须将下述报名资料电子文档发至指定邮箱(1409261099@qq.com)。

3.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2024年5月21日(星期二)9:00至12:00、13:30至17:00在四川师范大学狮子山校区学生活动中心三楼宣讲厅一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特别提示:

网络预报名仅作为报名意向统计,已参加网络预报名的报考者,请于上述时间带上相关资料到上述现场报名地点按时参加资格审查。原则上按照报名时选择的意向岗位参加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在现场报名时可改报其他岗位,最终报考岗位以现场报名资格审查为准。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者现场领取《考核通知书》,未到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未进行网络预报名的,可带上相关资料直接参加现场报名。请报考者准确填报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畅通。

(二)报名资料

1.《三台县2024年第二批次考核招聘教师报名审核表》(详见附件2),含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证件照片;

2.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及学信网查询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等:

(1)往届研究生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2024年国内应届生须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提供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本人承诺书;

(3)2024年国(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录取通知书等相关材料,以及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和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书面承诺书;

4.公费师范生还须提供签订的《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注: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具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就业协议书》);若需网签和考核通过后学院才能提供《就业协议书》的报考者,需在报名时说明。

上述材料显示必须清晰、完整。因不符或未在规定时间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而被取消报考(聘用)资格的,相应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三)资格审查

本次网络预报名仅进行资格预审,现场报名结束后由考核组根据报考者提供的报名材料再次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将以公告形式通知。

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审查中存在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以及在引才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将取消报考者考核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核资格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考核 

本次考核不设开考比例,根据岗位需求和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由考核组选择以下方式组织实施,考核情况将实时公告。

(一)综合初评。根据考生学历、专业优势、实习实践经历、学术科研水平、获得奖项荣誉等情况,考核组对考生进行综合初评,综合初评满分为100分,初评得分在70分以上的,确定进入下一轮招聘环节。

(二)心理测试。由考核组现场组织心理测试,主要测试考生心理健康状态和综合素质能力,测试结果将纳入综合测评,作为考核参考指标。

(三)综合测评。综合测评采用现场试讲方式进行。综合测评成绩在考核结束后宣布。综合测评满分100分,综合测评分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本次招聘的下一环节。

(四)心理测试及综合测评的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考核通知书》。

请考生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相应责任由考生承担。

特别提示:

参加考核的2024年应届考生务必带上教育部印制的《就业协议书》,往届考生须与招聘单位签订《绵阳市三台县2024年招才引智活动就业意向协议书》(以上均简称《协议书》)。进入体检的考生须将《协议书》递交招聘单位;未递交《协议书》或自动放弃资格的考生,不进行递补。

四、体检   

根据招聘人数,同一岗位按照考生的综合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综合测评成绩相同,则按主考官分数高低确定体检人员;综合测评成绩、主考官分数均相同的,则按副主考官分数高低确定体检人员。

肝炎项目和标准参照教师资格认定的标准执行,其他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具体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视为弃权。

五、考察   

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对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

拟聘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   

此次公开招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解除其聘用合同。  

八、待遇及管理

1.岗位待遇。招聘的事业编制人才,具体岗位按照用人单位实际需求统筹安排,按政策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同职级人员同等的薪酬福利待遇。

2.职称评定。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硕士研究生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按国、省统一政策规定执行。

3.岗位定级。招聘到事业单位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试用期满后,岗位定级事项按国、省统一政策规定执行。

4.安居补助。对已招聘且符合条件的事业编制人才,给予每人最高20万元安居补助。用人单位可按规定给予配套支持。

5.住房保障。符合条件的招聘人才在绵阳市主城区无自住房的,可纳入绵阳市人才公寓优先保障范畴。符合条件的招聘人才,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在绵购房的,最高可贷款100万元。

6.其他支持。符合条件的招聘人才,本人及家属就医、子女就学、配偶就业等由相关部门予以保障。

7.事业编制人才管理培养。受聘人员的管理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执行,由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宏观管理,用人单位负责日常管理。表现优秀且符合条件的可按相关规定调任为行政机关公务员。

九、招聘工作纪律   

1.为保证本次人才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招聘工作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社会公众和考生的监督。

2.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考核和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由用人单位予以解聘,并由应聘人员承担其所造成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十、本公告由中共三台县委组织部、三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台县教育和体育局解释。

咨询电话:

中共三台县委组织部:0816-5336719 ;

三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6-5332323;

三台县教育和体育局:0816-5263317;

三台中学刘老师:13778038575;

芦溪中学李老师:13402331956;

三台一中孙老师:13778171885;

刘营职中张老师:15881611933。

监督举报电话:

三台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816-5768875。

 

附件:1.三台县2024年第二批次考核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三台县2024年第二批次考核招聘教师报名审核表

 

 

2024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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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宜宾市筠连县中学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部属公费师范毕业生的公告

根据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规定和《宜宾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实施办法(试行)》《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等相关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四川省筠连县中学面向部属师范院校2024年应届公费师范生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考核招聘信息在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s://www.ybrsks.com.cn)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共6个教师岗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等情况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此次招聘面向所有符合公告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2024届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公费师范本科(学士)毕业生,且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并凭符合报考条件的所有证明材料原件办理聘用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自负。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四川省筠连县中学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部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分别相符;凡岗位所需的职称、职(执)业资格等各种证书、证明必须是按照管理权限由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以上条件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委监委机关立案调查的人员。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请将相关资料发送到筠连县教育和体育局指定报名邮箱(Jlxjyjzgg@163.com)。

报名时间:2024年5月23日0:00至2024年5月27日24:00,逾期视为无效报名。

(一)选择岗位。报考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并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报名。

本次招聘中,报考者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县教育主管部门负责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由县人社部门审核确认。

报考者提供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有效。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和其他相关制度规定的,由此取得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二)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要求准确填写《四川省筠连县中学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部属公费师范毕业生报考信息表 》(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见附件2)的各项内容。按照规定的时间将以下资料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1.《报考信息表》(电子版,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电子照片);

2.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3.有效的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和毕业证原件扫描件;未取得学位证、毕业证,需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扫描件(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相关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加盖印章〉扫描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合者,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四、资格审查

(一)网络初审。筠连县教育和体育局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结果通过报名邮箱和电话反馈,并发放网络初审合格通知书电子档。

(二)资格复审。

1.现场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6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现场资格复审地点:筠连县教育和体育局405室。

3.现场资格复审资料:

(1)《报考信息表》2 份,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相关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加盖印章〉)。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含辅修专业)。不符合者,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4)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在任一招聘环节的中断,即失去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因考生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或联系电话留错、不畅通等情况导致不能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考试费用。

五、考试

此次招聘,原则上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成绩满分为100分。若同一个岗位报名并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人数大于等于20人的,需进行笔试(笔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执行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笔试后按照岗位招聘名额的3倍,依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缺考者不得进入面试,下同),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成绩。进行笔试考试后,入围面试环节的考生因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面试采用线下方式,开展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语言表达、专业知识水平、相关知识水平与职业技能素质、职业思想与稳定性等方面的情况。

(一)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领取地点:四川省宜宾市筠连县教育和体育局405人事股。联系电话0831—7288296。

六、考试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面试成绩。 

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宣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确认。面试工作结束后,在宜宾人事考试网上公布面试成绩及排名。 

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其中,对于报名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即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考生的面试考核成绩不得低于70分且须有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后,方可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若同一岗位报名并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人数大于等于20人的,需进行笔试(笔试内容为《教育知识》),且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笔试后按照岗位招聘名额的3倍,依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缺考者不得进入面试,下同),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笔试结束后,入围面试环节的考生因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七、签订《就业协议书》

签订《就业协议书》名单确定办法:

(一)同一岗位考生专业技能考核成绩排名后,从高到低等额确定拟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名单;

(二)如果预录取的最后一名次并列且形成竞争,则对该并列名次的所有考生进行专业技能加试考核。按加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用人选。

预录取的考生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协议书由考生所在高校提供)。

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已获录(聘)用通知或签订《就业协议书》而参加本次报考的考生,在本次签订《就业协议书》前应解除与前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录(聘)用关系(以招考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否则终止与招聘学校的《就业协议书》签订,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八、体检、考核、递补及公示

(一)体检

1.体检人选确定

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的考生,于2024年7月31日前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原件到各招聘学校进行资格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进入体检环节。

2.体检

(1)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2)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4)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5)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6)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由筠连县教育和体育局根据空缺名额报筠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按照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二)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招聘学校及筠连县教育和体育局按照《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暂行办法》(宜人发〔2010〕14号)、《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宜人社办发〔2021〕143号)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因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照面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三)公示

1.拟聘用人员在相关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对通过考核的报考者在公示期或公示后自动放弃等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一)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者,由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无误后,由招聘单位填写审核确认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查后报同级人社部门审核确认,通过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其中,所有在编在职人员必须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60日内提供原单位与其解除聘用(劳动、人事)关系的书面材料和全部档案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不能按期办理完相关手续的,取消聘用。

(二)用人单位凭同级人社部门的确认函,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按照公告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被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未在用人单位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完成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

(三)按《筠连县人才新政十条》享受筠连县人才引进政策。中共筠连县委人才办联系电话:0831—3897068(刘老师)。

十、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执行,对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0831-7728456(筠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1-7288296(筠连县教育和体育局)。

十一、本公告由筠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筠连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十二、温馨提示

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s://www.ybrsks.com.cn)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等,责任自负。

 

附件:1.四川省筠连县中学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部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岗位表

2.四川省筠连县中学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部属公费师范毕业生报考信息表

 

筠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筠连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5月13日

安徽阜阳阜南县2024年引进急需紧缺教育类人才公告

为满足我县教育高质量发展需求,优化教育类人才队伍结构,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安徽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皖教〔2019〕29号)精神,经研究同意开展阜南县2024年引进急需紧缺教育类人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按需设岗、按岗引进、人岗相适的原则。

二、引进组织

本次引进工作在阜南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录、招聘、引进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阜南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相关学校配合,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

三、引进计划

计划公开引进高中急需紧缺教育类人才27人,具体岗位见附件1《阜南县2024年引进急需紧缺教育类人才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四、引进对象

“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原“985”“211”高校本科(具有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其他高校硕士研究生(具有硕士学位)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以上引进对象须具有与岗位学科专业一致的教师资格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五、引进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

3.具有引进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4.符合引进岗位基本条件及学历、专业等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计划表),其中年龄条件要求为30周岁以下(1993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

5.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引进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本县在编教师;

8.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六、引进程序及办法

引进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引进公告于2024年5月13日在阜南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funan.gov.cn/)等媒体发布。

后续引进信息在阜南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4年5月27日-5月31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阜南县教育局一楼会议室。

2.报名材料

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引进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其中:

(1)《阜南县2024年引进急需紧缺教育类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从网上自行下载填写)。

(2)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全日制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港澳台学历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5)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已经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的考生,需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并提交本人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证书编号的承诺书。上述人员如到2024年7月31日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证书编号的,按不具备报考条件予以取消聘用资格。(可在中国教育考试网查询,网址:http://ntce.neea.edu.cn/)。

3.报名要求

(1)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一人多报视为报名无效。

(2)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

本次引进不设开考比例,各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若超过30人,则增加笔试环节,根据报考人员笔试合成成绩和岗位招聘计划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其中岗位招聘计划5人及以下的按3:1确定、岗位招聘计划5人以上的按2:1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设定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仅作为进入面试环节的依据,不计入最终成绩。笔试形式为闭卷考试,总分100分,时间为90分钟。以我省现行教材为依据,考试内容为相关学科知识。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各岗位通过资格审核的人数若未超过(含)30人,考生直接参加面试。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人才引进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材料不齐或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或予以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三)面试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财综〔2013〕2568号)要求,每人收取面试费80元。

1.面试时间:另行公告

2.面试地点:另行公告

3.面试方式及内容:采取无生上课方式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引进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仪容仪表和语言表达、综合应用能力。

面试时间为15分钟,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面试满分为100分,考生面试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设定面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面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岗位引进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引进岗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入围体检考察人选(若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出现并列的情况,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由县教育局集中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全程参与监督,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体检医院印章。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2.考察工作根据拟引进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考察工作由县教育局牵头负责,考察结束出具考察材料和考察意见。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

按照规定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阜南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六)聘用和待遇

拟聘用人员须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学历、学位等证书后,按时到学校报到,并按规定履行入编和聘用手续(事业编制)。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关证书和不按时报到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即入编,聘用人员在我县招聘学校工作满5年后方可流动。

引进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在服务期内执行《阜南县人才引进“二十条”奖励办法(试行)》(南发〔2018〕2号)规定的月奖励、租房补贴待遇和人才购房补贴等优惠政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服务期内因考核不合格或其他原因离职的(不可抗力因素除外),退还已发放的奖励资金和相关补贴。

七、工作纪律

引进工作全过程在相关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对违反引进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生,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若因特殊情况,引进工作调整事宜,详见后续公告。

本《公告》由阜南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58-6724880(阜南县教育局人事股)

监督电话:0558-6788076(阜南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电话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1.阜南县2024年引进急需紧缺教育类人才岗位计划表

2.阜南县2024年引进急需紧缺教育类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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