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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通创新区2021年公开招聘优秀教师89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江苏南通创新区2021年公开招聘优秀教师89人公告

              

南通创新区是市委、市政府全力打造的南通“城市新中心”。按照市委明确定位要求,“十四五”期间,南通创新区将在过去“三年开发见雏形”的基础上,奋力实现三年建成城市新中心,五年实现“沧桑巨变”,高质量全面建成“城市新中心、科创引领区、人才向往地”的宏伟目标。

为更好地打响优质教育品牌,选拔优秀教育人才,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服务南通创新区“一大三小四中心”建设,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文件精神,南通创新区2021年拟公开招聘优秀教师8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南通创新区2021年公开招聘优秀教师岗位简介表》(附件,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岗位简介表》可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nantong.gov.cn)、南通市教育局(http://jyj.nantong.gov.cn)和南通创新区、南通市紫琅第一小学、江苏省南通中学附属实验学校、南通市紫琅湖实验学校微信公众号查询。

二、招聘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品行;

3.1986年3月至2003年2月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以及应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可放宽至1981年3月以后出生;

4. 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2021年毕业生也可参加应聘;

5. 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资格条件。

(二)其他条件

1.资格条件中的“2021年毕业生”,指在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1年8月31日。

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或学习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未落实工作单位或学习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2.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不得报考情形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依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4.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

5.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6. 2021年8月31日前,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南通市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sydwbm.rsj.nantong.gov.cn)。

 

1. 报名、照片上传:2021年4月6日09:00—4月9日16: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 资格初审:2021年4月6日09:00—4月10日16:00。

3. 陈述申辩:2021年4月6日09:00—4月11日16:00。

4. 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1年4月6日09:00—4月12日16:00。

(二)网上确认

1. 南通创新区管理办公室、南通市教育局及招聘学校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初审意见。

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见岗位简介表。

2. 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

3. 通过初审的人员,即报名成功。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改报名:如招聘岗位通过初审的报名人数未达需求数的3倍,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nantong.gov.cn)、南通市教育局(http://jyj.nantong.gov.cn)和南通创新区、南通市紫琅第一小学、江苏省南通中学附属实验学校、南通市紫琅湖实验学校微信公众号公告。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4月13日15:00前登陆报名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并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提交报名材料。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取消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四、招聘办法

本科及以上岗位的招聘由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组成。研究生岗位的招聘由资格复审、综合能力素质考核和面试组成。笔试、资格复审、综合能力素质考核及面试由南通创新区管理办公室和南通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一)笔试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笔试为闭卷考试,全程封闭,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1.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教学理论。

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日期:2021年4月18日(星期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请应聘本科及以上岗位的报名成功者于2021年4月15日9:00—4月17日16:0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在南通市教育局网和南通创新区、南通市紫琅第一小学、江苏省南通中学附属实验学校、南通市紫琅湖实验学校微信公众号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按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申领“苏康码”(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3.笔试成绩发布。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笔试阅卷结束后,由南通创新区管理办公室、南通市教育局研究确定各类岗位的笔试合格分数线。按招聘岗位人数1:5的比例,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下同),如人数不足,可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

(二)资格复审与综合能力素质考核

1.时间、地点。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公布本科及以上岗位笔试成绩时对外公布。应聘研究生岗位和经查询进入本科及以上岗位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按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提前申领“苏康码”,参加资格复审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参加资格复审。复审时应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2.复审要求。考生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有关材料要求如下:

2021年毕业生及2019、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未就业人员须提供本人①二寸证件照(1张);②身份证;③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2019、2020年毕业尚未落实工作、学习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④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⑤应聘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2021年毕业生暂未取得的,须承诺于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⑥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

其他人员须提供本人①二寸证件照(1张);②身份证;③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④应聘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⑤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

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

3.复审人选递补。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如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南通创新区管理办公室、南通市教育局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复审人选。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在南通市教育局网和南通创新区、南通市紫琅第一小学、江苏省南通中学附属实验学校、南通市紫琅湖实验学校微信公众号公告。

4. 综合能力素质考核。报考研究生岗位且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由考核组现场进行资格复审和综合能力素质考核。通过资格复审的,方可参加综合能力素质考核,主要是通过适岗评价,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能力及岗位适应能力。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未达60分直接淘汰。综合能力素质考核成绩不计入总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5的比例,从综合能力素质考核成绩合格者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人数不足,按实开考)。

5.进入面试人员由招聘单位负责通知,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打印《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1.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 面试采取上微型课和答辩形式,应聘人员按抽签顺序进行备课、上课和答辩,备课30分钟,面试时间15分钟左右(包括上微型课和答辩)。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组织协调能力、个性心理、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和语言表达、板书等教学基本功。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60分的直接淘汰。

3. 报考研究生招聘岗位的,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面试成绩相同时,则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为先。报考本科及以上招聘岗位的,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为先。

五、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

(一)体检

体检工作由南通创新区管理办公室和南通市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前,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需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相应承诺书。如不能按时提供,则视为放弃。如有放弃体检出现岗位空缺,从面试合格者中按总成绩(研究生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此后不再递补。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工作由南通创新区管理办公室和南通市教育局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政治思想、法治意识、道德品质、心理素质、现实表现等。

(三)公示

南通创新区管理办公室和南通市教育局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南通市教育局网和南通创新区、南通市紫琅第一小学、江苏省南通中学附属实验学校、南通市紫琅湖实验学校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四)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将有关材料经南通市教育局审核后,报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应在《南通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对2021年毕业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拟聘用人员,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学校最低服务3年。

六、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监督电话:

0513—59000061(中共南通创新区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0513-85098832(南通市纪委监委派驻南通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513-85098850(南通市教育局监督与审计处)。

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或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七、本《公告》由南通创新区管理办公室、南通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59000067南通创新区管理办公室,0513—85098840南通市教育局人事处(教师工作处),0513—69969660南通市紫琅第一小学,0513—69969306,江苏省南通中学附属实验学校,0513—69905009南通市紫琅湖实验学校。

报名系统技术支持:0513—59000251;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

附件:南通创新区2021年公开招聘优秀教师岗位简介表

 

                                                              南通创新区管理办公室   南通市教育局

                                                                          2021年3月29日          

 

 

江苏南通创新区2021年公开招聘优秀教师89人公告南通创新区2021年公开招聘优秀教师岗位简介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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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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