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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2021年招聘教师77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北京市朝阳区2021年招聘教师77人公告

  按照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朝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朝人社调发[2011]5号)和《关于印发<朝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实施细则>(试行)等配套政策的通知》(朝人社调发[2012]1号)的相关要求,发布招聘岗位77个,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2021年博士毕业生、出站博士后。                              
  二、招聘岗位
  朝阳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学科教师岗位(见附件2)。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和师德修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普通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等正常参加2021年就业派遣的博士毕业生,以及2021年正常出站的博士后。
  3、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条件,且2021年底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含)后出生。
  5、所修课程无不及格成绩或补考记录,且外语水平达到符合授予相应学位的要求。
  6、专业对口,身心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7、非北京生源毕业生须符合北京市进京落户条件。
  8、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各招聘单位具体条件
  见招聘岗位明确的具体招聘条件(见附件2),招聘岗位等级为专业技术十二级。
  四、招聘工作安排
  (一)发布公告
  2021年3月22日至3月30日在北京市朝阳区政府网站http://www.bjchy.gov.cn/、北京市朝阳区教育人才分中心网站http://rc.bjchyedu.cn/发布招聘公告。
  (二)受理报名
  1、网上提交报名申请
  时间:2021年3月22日至31日
  报名邮箱:各招聘单位指定报名邮箱(见附件2)
  通过招聘单位公布的邮箱上传报名所需资料,并通过招聘单位公布的电话与招聘单位完成报名确认。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否则取消本次公招所有报考资格。
  2、提交材料
  应聘人员从公告下载《北京市朝阳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21年博士毕业生、出站博士后报名表》(见附件1),填写真实有效报名信息,报名表右上角指定位置粘贴电子照片。
  (1)博士毕业生提交高校毕业生推荐表,毕业院校就业主管部门盖章,明确标注毕业生的培养方式(统招统分、并轨、非定向等)、生源地、学历、学制和毕业时间;已修全部课程成绩单,由毕业院校教务主管部门盖章;
  (2)博士后提交工作站工作协议、工作证或出站证书;
  (3)本人身份证;
  (4)本人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5)本人近期免冠2寸电子照片;
  (6)符合各招聘岗位具体条件的证书或证明性材料。
  报名表提交电子版,其余材料需提交原件PDF扫描件,保证清晰和完整。
  3、资格审查和确认考试
  通过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通知进行考试环节。
  五、考试安排
  (一)教学课程试讲
  由招聘单位组织安排,试讲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具体要求及安排,由各招聘单位另行通知。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学科和岗位确定教学课程试讲内容,试讲成绩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教学课程试讲成绩在招聘单位官网公示。
  按照成绩合格人员从高到低的顺序,各岗位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通过合格线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各招聘单位按实际通过合格线人数进行面试。入围人员如放弃面试,按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面试。
  (二)考核面试
  由招聘单位组织安排,进行职业素养、师德修养、心理素质、专业知识水平等方面的考核面试,面试成绩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考核面试成绩在招聘单位官网公示。 
  招聘单位根据教学课程试讲和考核面试权重比例的要求(考生的综合成绩=教学课程试讲成绩70%+考核面试成绩30%),确定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按招聘岗位与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阶段人员。
  六、体检
  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进入体检阶段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理。
  七、考察
  区教委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如考察环节出现岗位空缺,各招聘单位应在同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须参加体检,体检合格后,由招聘单位进行考察。
  八、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
  拟聘用人员情况在北京市朝阳区教育人才分中心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聘用人员的起薪时间以报到手续办理时间为准。
  九、其他规定
  (一)资格审核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须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相关证书、证件等材料。凡提供虚假信息、报名信息不全、伪造材料者,一经核实,立即取消相应资格,已办理录用手续的退回毕业院校或工作站,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人员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本人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三)考试、体检、考察等环节应严格遵守北京市疫情防控要求,请应聘人员关注北京市朝阳区教育人才分中心网站或招聘单位网站查询相关信息提示。
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2 
  附件1:北京市朝阳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21年博士毕业生、出站博士后报名表
  附件2:北京市朝阳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21年博士毕业生、出站博士后岗位信息目录

北京市朝阳区教育委员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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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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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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