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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2021年上半年中小幼教师资格面试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江西省2021年上半年中小幼教师资格面试公告

  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2021年上半年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5日至16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4月15日9:00—4月18日17:30;

  (二)网上缴费:4月15日9:00—4月21日24:00;

  (三)准考证打印:5月10日—5月16日;

  (四)面试时间:5月15日—16日(考生人数较多的考区面试结束日期将顺延,具体面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五)成绩公布:6月15日。

  二、报考条件与对象

  (一)报考条件

  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科目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限内(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的考生,同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4.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即:

  (1)申请参加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参加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参加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参加高级中学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毕业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参加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应当具备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中级及其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二)考试对象

  1.具有江西省户籍或持有效期内的江西省居住证,取得《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者。

  2.在江西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持我省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可申请报名参加考试。

  3.江西省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其以上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在校毕业年级学生,三年制中等(幼儿)师范学校全日制在校三年级学生,可在学校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4.2021届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普通高等院校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执行。

  三、面试科目

  (一)幼儿园教师资格面试不分科目。

  (二)小学教师资格面试科目分为14个学科:语文、数学、英语、社会、科学、体育、音乐、美术、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特殊教育、德语、法语、西班牙语。

  (三)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科目分为22个学科: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特殊教育、德语、法语、西班牙语。

  (四)高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科目分为21个学科: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特殊教育、德语、法语、西班牙语。

  (五)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面试科目与高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科目一致。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科目,由考生根据所学专业报考相应科目。

  四、面试内容、方式与程序

  (一)面试内容

  面试遵循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面试考试大纲(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查询),主要考查应试者职业认知、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师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二)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情境模拟等方式,通过备课(或活动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环节进行。

  (三)面试程序

  1.候考。考生持身份证件、面试准考证,按时到达考点,进入候考室候考。

  2.抽题。考点工作人员登录“面试测评系统”,从题库中随机抽取一组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考生确认后,工作人员打印试题清单(考生须在试题清单上签名)。

  3.备课。考生持备课纸、试题清单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时间不超过20分钟。

  4.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生将身份证件、面试准考证交考官核验,核验无误后,考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2个规定问题,考生回答,时间不超过5分钟。

  5.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不超过10分钟。

  6.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和测试项目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不超过5分钟。

  7.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填写《面试评分表》,经组长签字确认,同时通过面试测评系统提交评分。

  8.考试结束后,考生上交试题清单、备课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后,考官归还考生身份证件、面试准考证,给予《放行条》,考生凭《放行条》离场。

  五、网上报名及缴费

  (一)网上报名及考点选择

  1.考生可于4月15日9:00至4月18日17:30期间,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进行报名。

  2.考生应选择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证申领地所在设区市(考区)为考点;省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选择学校所在地设区市(考区)参加考试;新增学科(即: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小学信息技术、小学特殊教育、小学德语、小学法语、小学西班牙语、初级中学心理健康、初级中学日语、初级中学俄语、初级中学特殊教育、初级中学德语、初级中学法语、初级中学西班牙语、高级中学心理健康、高级中学日语、高级中学俄语、高级中学特殊教育、高级中学德语、高级中学法语、高级中学西班牙语)、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科目的考生选择省教师资格面试直属考点(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参加考试。

  3.考生在报名时要认真阅读提示和报名注意事项,按照报名系统指引进行信息填报。考试实行诚信报考制度,如有违反,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系统将关闭,不再受理报名。

  (二)缴费

  考生网上报名信息审核确认完成后,考生必须于4月15日9:00至4月21日23:59,通过网上在线支付完成考试费缴纳,具体办法可参见“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相关公告。面试收费按照《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员会 江西省财政厅 关于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赣发改收费〔2017〕473号)执行,每人280元。逾期未完成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报名,系统将自动做信息删除处理。

  (三)打印准考证

  打印面试准考证时间为:5月10日至5月16日。准考证由考生自行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六、面试成绩查询与合格证发放

  (一)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将于6月15日公布,考生可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在面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面试成绩单到面试报名考区提出复核申请;复核结果由面试报名考区告知考生。

  (二)面试合格证

  考生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合格证查询”栏目,查询、下载、打印PDF格式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合格证是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必要条件,有效期为3年。

  七、面试报名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本人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 (ntce.neea.edu.cn)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信息的准确性负责。考生注册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为本人近期的免冠正面证件照,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和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按规定上传照片,如因照片上传不合格而影响本人考试的,责任由考生承担。严禁考生委托培训机构或学校等团体代替报名,如因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2021年上半年之前参加笔试并合格的考生,需重新进行注册和填报个人信息,再进行网上报名。已参加2021年上半年笔试的考生不需重新注册,直接按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报名栏目指引进行报名。

  (三)考生忘记密码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重置密码:

  1.自助重置密码。考生可通过回答注册时预设的“密码保护问题”自助重置密码。

  2.短信获取密码。考生可通过报名注册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码短信获取密码。注: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3.拨打电话重置密码。考生可在工作时间内拨打客服电话进行密码重置。教育部考试中心客服电话:010-82345677。

  八、其他事宜

  (一)考生应凭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提前到达面试考点候考室(社会人员身份证不能显示本省户籍时,须同时携带户口本;社会人员在居住地参加考试须同时携带在有效期内的当地居住证)。

  (二)考生面试试讲(或演示)过程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三)考生未在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或迟到15分钟及以上的,禁止进入候考室,面试成绩按缺考处置。

  (四)考生如有相关问题,可咨询相应考区。各考区联系电话见附件1。

  (五)考生应遵守考试有关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管理。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违反考试纪律作弊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进行严肃处理。

  (六)有关疫情防控要求,按所在考区疫情防控最新要求执行。考生须提前在微信或支付宝完成本人“赣通码”注册,同时打印《2021年上半年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附件2),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并签字确认。对违反防疫要求、隐瞒或者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不配合防疫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附件:
  1.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区咨询电话   江西省2021年上半年中小幼教师资格面试公告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区咨询电话.docx

  2.2021年上半年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 江西省2021年上半年中小幼教师资格面试公告2021年上半年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docx

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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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2021年上半年中小幼教师资格面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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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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