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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2021年上半年中小幼教师资格面试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南省2021年上半年中小幼教师资格面试公告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20〕115号)文件规定,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和河南省工作安排,现将我省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生须知

  (一)请考生在报考前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报考条件等相关要求后再开始报名。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造成面试及认定等环节不能完成,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考生本人通过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的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禁止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如因委托培训机构或他人代理报名造成报名信息错误,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报名的主要流程为:网上报名、现场确认、考生缴费。考生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有关材料前往相应考区(网上报名选择考区)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审核,审核通过后,须及时缴费,方可完成报名。若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报名信息,或没有前往现场确认审核,没有及时缴费,视为放弃当次报考。

  考生个人网上报名完成后,报名网页显示为“待审核”状态,考生经过现场确认审核后,报名网页显示为“审核通过”,网上缴费成功后网页显示“支付成功”,则面试报名全部完成。

  (四)网上报名系统有判别考生笔试成绩是否具备报名资格的功能,笔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将无法进行面试网上报名操作。

  (五)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将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推迟至下半年一并组织实施的相关问题说明》规定,参加“2018年上半年至2019年下半年”各批次笔试,已通过的单科笔试科目成绩有效期延长1年,即成绩有效期由2年延长至3年,成绩查询网站页面会及时更新有效期限。

  (六)考生应仔细检查网上填报的个人基本信息,确保真实无误,现场确认成功后,无法进行更改。若在审核、面试阶段发现考生重要信息存在虚假填报或填报不实,将会被取消“报名资格”或“考试成绩”,所缴报名费不予退还。

  (七)2021年上半年之前参加笔试合格的考生,在面试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和填报个人信息,重新注册不影响考生的面试报名。参加2021年上半年笔试合格的考生不用重新注册。

  (八)考生如忘记注册密码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重置:

  1.自助重置密码。

  考生可通过回答注册时预设的“密码保护问题”自助重置密码。

  2.短信获取密码。

  考生可通过报名注册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码短信获取密码。注: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3.拔打考试中心客服电话。

  考生可在工作时间内通过拨打教育部考试中心客服电话进行密码重置。(客服电话010-82345677)

  (九)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在满足我省面试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可以报考。

  (十)报考中职专业课及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考生需自备教材。

  (十一)其他事宜。1.考生应凭打印的准考证和身份证提前到达面试考点候考室;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进入候考室进行抽签,按抽签的顺序进行面试抽题;3.考生面试试讲过程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给分;4.未在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迟到15分钟的考生,禁止进入候考室,面试成绩按缺考处置;5.考生禁止携带手机或具有发送、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如有违反按照作弊处理。

  (十二)根据教育部《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通知》(教政法函〔2019〕12号)文件精神,从2019年下半年开始,取消申请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时提交的工作单位或者人事关系证明,改为居住证。请在非户籍地报考的社会考生提前办理居住证,面试现场确认时须提供原件。

  (十三)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以省辖市(含济源示范区)为考区(省直管县的工作由其原属省辖市负责管理),共设18个考区。考生在选择考区时,社会考生应选择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申领地的省辖市报考; 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须选择学籍所在地的省辖市报考。各考区在辖区内设若干考点,请考生打印准考证时关注考点位置,合理安排交通、食宿。

  (十四)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明电〔2020〕14号)精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教师资格考试安全有序组织,请考生仔细阅读《2021年上半年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防疫须知》(附件1)并签署《考生健康承诺书》(附件2)在参加面试时交给考点工作人员,在考试期间按照要求参加考试,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二、面试内容及科目

  (一)面试内容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情境模拟等方式,通过备课(或活动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环节进行。有关面试内容和要求,遵循《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试行)》和《考试大纲(试行)》(面试部分)(考生可登录http://ntce.neea.edu.cn查询),面试主要考核申请人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二)面试科目

  1.幼儿园面试不分科目。

  2.小学面试分11个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社会、科学、音乐、体育、美术、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

  3.初中面试分18个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

  4.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面试分17个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

  5.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及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由各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按省教育厅有关要求执行。

  6.选择面试科目时,请考生注意:

  (1)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音、体、美专业考生公共科目单独编码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34号)文件要求:从2017年下半年考试开始,对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代码:201、202、301、302)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考试内容暂与原科目相同。实行单独编码后,音、体、美专业考生在笔试报名时应选报单独编码的公共科目。取得201A、202A的合格考生,面试时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的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301A、302A的合格考生,面试仅限于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已获得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考生获得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不可替代201、202、301、302合格成绩。

  (2)报考初中、高中和中职文化课类别的考生,面试科目须与报考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一致(其中,科目三不开考的除外);报考中职专业课、中职实习指导教师类别的考生,应根据考生的专业(依据所学专业或技术等级证书确定)选报相应的科目。

  三、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考生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二)考生身份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户籍在河南省内的社会考生。

  2.持有河南省有效期内居住证的社会考生。

  3.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的河南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大专(含五年一贯制、“3+2”、普通类两年制、三年制)毕业班学生、普通本科三年级及以上学生、专升本三年级及以上学生、省内幼儿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三年级学生,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省辖市报考,其他年级的学生不得报考。在读研究生不受年级限制,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省辖市报考。

  特别强调:以上考生报考类别应具备学历条件须与本人毕业时取得的学历层次相适应,如不按要求的条件报名考试的,造成面试审核无法通过的,考生责任自负。

  4.符合我省报考条件的港澳台居民(持有居住地在河南省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人员)

  (三)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考试报考的学历条件:

  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特别强调: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不符合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四)已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相应各科成绩合格并在有效期内。参加2021年上半年笔试的考生可在2021年4月15日通过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成绩。

  (五)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报名资格审查贯穿教师资格考试、认定的全过程。

  四、报名流程

  报名流程图详见附件3。

  (一)网上报名:4月15日—18日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考试中心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进行网上报名。申报初中、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类别“日语”、“俄语”科目的考生统一选择开封考区,申报其他类别和学科均选择户籍或居住地所在地(在校生须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辖市为面试考区。

  (二)现场确认:4月15日—19 日(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个别考区现场确认点工作时间以附件4为准)

  各考区(省辖市)面试咨询电话和现场确认地点见附件4。

  各类考生现场确认需携带的材料如下:

  1.在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省辖市报考的社会考生

  (1)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在户籍所在地报考的,另需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原件;在居住证所在地报考的,另需提交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2)学历证书原件、学历认证报告原件或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免费申请)。幼儿师范学校学历须提交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河南省内幼儿师范学校毕业生可在河南政务服务网(www.hnzwfw.gov.cn)在线申请。

  港澳台学历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提交学历证书原件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考生还应出具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证书原件。

  2.在学籍所在地省辖市报考的考生

  (1)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2)就读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格式与要求见附件5);

  (3)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考生还应出具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证书原件。

  3.在开封市报考“日语”、“俄语”科目的考生

  (1)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在校生提供就读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

  ②社会考生提供材料(参见“在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省辖市报考的社会考生”应提供材料)。

  4.港澳台居民

  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我省居住所在地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我省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在考试所在地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三)网上缴费

  现场确认通过后,考生须在4月21日24:00前完成网上缴费(网上支付流程图见附件6)。未经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缴纳报名考试费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考。

  五、面试流程

  (一)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由考生自行登录教育部考试中心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进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1年5月10日起(准考证打印后勿折,并保持纸面整洁)。

  (二)参加面试

  全省面试时间为:2021年5月15日-16日;考生所在考点和场次由报名系统随机生成,考生应按准考证上注明的场次和时间到达考点参加面试。

  1.抽题。按考点安排,登录面试测评系统,计算机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考生确认后,计算机打印试题清单。

  2.备课。考生持试题清单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时间20分钟。

  3.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官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2道规定问题,要求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左右。

  4.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5.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等相关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小学全科考生不再答辩,自己从体、音、美科目中任选一项现场进行才艺展示,器材自备。时间5分钟。

  6.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

  (三)成绩公布

  面试结果可于2021年6月15日登陆教育部考试中心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进行查询。

  六、其他事项

  (一)加强管理

  1.各省辖市、各高校不得以教师资格考试的名义收取学生的其他费用,不得向报名考生提出任何附加条件。

  2.各考区要根据我省工作部署,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统筹做好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

  (二)考试违规处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违反考试纪律作弊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规定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理。

  (三)考试收费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收费260元/人次。

  有关考试的详细信息,请登陆教育部考试中心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了解《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等相关情况。

  附件:
  1.《河南省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防疫须知》

  2.面试考生健康承诺书

  3.面试报名流程图

  4.河南省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咨询电话及现场确认地点

  5.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普通高校学生在籍学习证明

  6.网上支付流程图

  2021年4月8日

  附件1

  河南省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

  考生防疫须知

  一、考生应按照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注意个人卫生和防护,避免有违健康、防疫的一切活动,考生若出现发热、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症状,应立即到所在地医疗机构就医,如决定继续参加考试的,须报告考点所在地的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

  二、考生须从考前14天开始,每日自行测量体温并如实填写《河南省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健康承诺书》(表格见附件2。每位考生一张,进入考点候考室时上交)

  三、如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或在观察期的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或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四、考试当天,考生应提前规划好出行时间和路线,前往考点途中做好自我防护。

  五、考生进入考点时须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有序入场,同时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显示“绿码”并体温检测低于37.3℃者方可入内。考生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考前14天自境外返回或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须出示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体温检测时达到或高于37.3℃时,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及疫情防控安排。

  六、考生进入考点后,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进入抽题室前将填写好的《健康承诺书》交与工作人员。低风险地区的考生进入考场后,可自行决定是否继续佩戴口罩;非低风险地区、隔离考场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

  七、考生在考试期间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立即向考点工作人员报告,由考点分管防疫工作的负责人进行研判处理。

  八、考试结束后,按照考点工作人员安排有序离开。

  九、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期间不服从考点防疫工作安排的考生,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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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2021年上半年中小幼教师资格面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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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阜阳临泉县教育系统2024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临泉县教育系统师资队伍建设,加快建设区域性教育强县,根据《临泉县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操作细则(试行)》精神,现将临泉县教育系统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如下:

  一、引才原则

  引才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

  二、引才岗位

  引进急需紧缺人才25名(岗位表见附件1)。引才公告在临泉县人民政府网 (https://www.linquan.gov.cn)及相关媒体上发布。

  三、引进对象

  引进对象为符合本公告引进条件的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本科阶段为师范类专业)、“双一流”院校学士学位本科生(师范类专业)。

  四、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3.符合引进岗位要求,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符合免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认定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条件的师范毕业生、已取得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在中国教育考试网查询,网址:http://ntce.neea.edu.cn/)或承诺在2024年7月31日前能够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或证书编号的考生,可以先报名参加人才引进。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

  5.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6.符合引进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其他相关条件

  1.公告中涉及“年龄条件”的,如“35周岁以下”为“1988年4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2.岗位条件和要求中“专业”主要依据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4月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2012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旧专业对照表》等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设置(见附件6)。考生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不可以凭专业(学业)证书、结业证书、辅修证书报考。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考生只能以括号以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

  考生须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填报,如考生所学专业在教育部公布的专业(学科)指导目录中未出现,且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XX类”或“一级学科”及类似情形的,可由培养单位提供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并证明其相关性。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引进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临泉县域内在编教师;

  4.现役军人;

  5.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8.《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的情形人员;

  9.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引进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5月10日24:00止(以电子邮件收到时间为准),逾期不再接收邮件。

  报名方式:采取线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一人限报一个岗位。将以下材料原件扫描成PDF格式(所有资料合并为一个文件,文件名格式:岗位代码+姓名+岗位名称+手机号)发送至指定邮箱:rsk12345@163.com。

  1.按规定填写并由本人签字的《临泉县教育系统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资格审查登记表》(见附件2),填写表格时勿修改已设置的格式参数,表格上的电子照片(标准证件照)处要上传近期小二寸免冠证件照片。表格纸为A4,大小不超过2M;

  2.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在同一页);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其他有关在读证明,并书面承诺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或证书编号)等,待取得相关证书后,主动提交招聘单位核验;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海外学历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4.属于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3)。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引才工作的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有违规违纪、提供虚假信息、材料不齐或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取消应聘资格或予以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资格审查分资格初审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初审报名时同步进行。初审通过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提交网络报名材料对应的原件及复印件(本人需在复印件上书写“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并签署姓名和日期,材料清单见附件5),同时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真实有效。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另行在临泉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同一岗位通过现场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大于岗位引进计划数,等于或少于岗位引进计划数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引进计划数。

  若通过资格复审的同一岗位报考人员少于或等于30人,则此岗位报考人员直接进入面试;若通过资格复审的同一岗位报考人员超过30人,则此岗位增加笔试环节。

  笔试总分为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素养等知识。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笔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三)面试

  面试工作由县教育局会同县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面试对象为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报考人员。面试由无生上课和答辩两部分组成,面试总分100分,其中无生上课80分,答辩20分;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为确保用人质量,设定面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70分,实际进入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引进计划数的人员须达到80分。达不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体检和考察)。

  面试时间、地点等另行在临泉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如岗位只有面试环节,则面试成绩为最终成绩。如岗位有笔试环节和面试环节,则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4:6的比例合成最终成绩。

  根据同一岗位引进计划数和应聘人员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面试成绩、无生上课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面试成绩、无生上课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须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等文件要求,对实施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的人员,禁止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2次。体检、考察均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五)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临泉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和入编手续。对违反规定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引进(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定5年服务期(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以交流(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本县。

 (六)薪酬待遇

  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工资待遇。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人才引进面试费用由县财政承担,报考人员无需缴纳面试费用。对进入笔试和面试的人员据实报销单程车票(需提供纸质报销凭证),仅限高铁二等座及以下或汽车等公共出行方式,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元。

  (二)本次公开引进人才的相关信息均通过临泉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报名考生应密切关注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如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相关信息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本次公开引进人才工作由县纪委监委派驻临泉县教育局纪检组全程监督。

  (五)本《公告》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58-3962083(县教育局)

  监督举报电话:0558-3961776(派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附件:1.2024年临泉县教育系统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表

    2.临泉县教育系统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资格审查登记表

    3.同意报考证明

    4.承诺书

    5.资格复审材料清单

    6.专业参考目录

 

安徽财经大学2024年度思政课专任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为做好安徽财经大学2024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思政课专任教师的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身心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1.应聘人员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为“199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涉及年龄计算问题的以此类推。

  2.马克思主义理论及相关学科应届硕士毕业生,所有应聘者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硕士学历和学位证书。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思想政治素质高,具有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4.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在普通本科学院学报至少发表1篇学术论文;或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参与人(限排名前五);或在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竞赛获得省部级二等奖以上(限排名第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4月29日-2024年5月12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方式:

  1.登录安徽财经大学人事处招聘网站(http://rsc.aufe.edu.cn/)通过左下角人才招聘系统平台注册报名(建议使用IE浏览器,其中个人简历信息输入中“学历学位”这一项信息请考生务必从本(专)科阶段起填);

  2.请务必在招聘系统中的“简历附件”中提交本人的①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②本科和硕士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未拿到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需要提供教育部学籍验证报告或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③党员证明;④学术论文(中文期刊提供论文原件,外文期刊提供论文原件及有国家一级资质检索机构出具的检索报告)、科研项目立项通知书以及竞赛获奖证书。

  3.特别提醒:请在招聘系统中完成注册后登录,按要求完善简历后,再从网页左上方进入“社会招聘”选择应聘岗位,应聘人员在“我应聘的职位”中查看到应聘岗位信息则应聘流程完成。请严格按照要求填写招聘系统相关信息,不按要求填写信息者不予初审。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对于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学校将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名单预计于5月15日在安徽财经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考生请在名单公布之日起至次日上午11:00前以邮件形式确认参加考试,邮箱地址:acrsczp@163.com

  (邮件主题为:姓名+岗位代码+参加招聘考试),未按要求发送邮件的视同自愿放弃本次考试资格。

  2.资格复审和现场确认

  材料包括: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

  (2)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教育部学籍验证报告或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党组织出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或中国共产党党员证;

  (4)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

  (6)1寸免冠近照一张(用于办理准考证)。

  以上1-5材料原件现场审核后归还,复印件按上述顺序装订。

  参加资格复审和现场确认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并及时在网上进行公布。

  (三)考试考核

  考核工作由人事处统一组织,综合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采取笔试、试讲和教学科研业绩的考核方式,笔试占比40%,试讲占比50%,教学科研业绩占比10%。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1.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对马克思主义经典理论和党的创新理论以及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等方面知识的掌握情况。应聘人员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按时参加笔试。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时间为5月20日(周一)。

  笔试人员可于5月20日(周一)后登录安徽财经大学人事处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和试讲通知。

  2.试讲

  根据岗位招聘职数,从同职位参考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3:1的比例确定试讲人选(不足9人的,全部进入面试考核)。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试讲环节。试讲初步定于5月21日(周二)开始,学校成立不少于7人组成的试讲考核专家组。试讲成绩当场评定与公布。为保证招聘人员质量,试讲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录用。

  3.教学科研业绩

  教学科研业绩计算依据参照《安徽财经大学专业技术人员主体岗位积分表》,其中论文限本人第一作者或硕士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教学科研业绩采取赋分法,计算公式如下:应聘人教学科研业绩=应聘人教学科研业绩积分÷应聘候选人最高科研业绩积分×100。

  (四)拟聘人员名单确定

  人事处对应聘人员的综合考核成绩进行排序,最后一名综合考核成绩如有并列,以试讲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人选。拟聘人员按招聘岗位数等额上报学校审定。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六)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经学校研究审定后,在学校网站公示7天。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中,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个人放弃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递补人员如综合考核成绩并列,按试讲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人选。

  (七)签约聘用

  本次招聘人员为编制内录用,按有关政策享受工资福利待遇,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以及职业年金。

  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有关事宜

  (一)保密、监督等事项:招聘工作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监督电话:0552-3171171;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应聘者应聘资格;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人事处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552-3175976。

特此公告。

 

附件:安徽财经大学2024年度思政课专任教师招聘计划汇总表.xlsx

 

 

 

安徽财经大学

                           2024年4月25日

 

浙江金华市2024教育局所属学校浙江金华第一中学招聘教师9人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金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细则(试行)》相关规定,因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浙江金华第一中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9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

  (一)热爱教育事业,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二)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技能等条件,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金华市教育局所属学校浙江金华第一中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及条件》(附件1),招考专业由浙江金华第一中学参考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审查认定。

  其中:

  1.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及其他资格材料;

  2.国(境)外学历人员须已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具有岗位相匹配的教师资格证书;

  (三)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胜任岗位工作。

  (四)金华市范围内的正式在编在册人员需经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名。

  二、报名时间及材料

  (一)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8日。

  (二)报名方式

  1.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应聘者将报名材料分类按序压缩打包(以“应聘岗位+姓名”命名),发送至电子邮箱jhyz_zp@163.com。

  2.报名材料:(1)《浙江金华第一中学教师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报名表上的照片须为jpg格式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2)身份证;(3)《求职简历》;(4)学历、学位证书,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网签学校凭网签截图),国(境)外学历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5)教育部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6)教师资格证书;(7)职称证书、荣誉奖项、同意报考证明等报名资格相关佐证材料。以上材料第(1)项提交word文档,第(2)-(7)项提交扫描件或照片。

  (三)资格审查

  浙江金华第一中学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各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到3:1及以上的进入考试环节,未达开考比例的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资格审查通过的报名人员应在考试前提交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核验。

  三、考试

  考试包括学科知识测试、教学技能测试和面试。

  (一)学科知识测试

  学科知识测试采用笔试形式,满分100分,根据学科知识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1:6确定教学技能测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行)。

  (二)教学技能测试

  教学技能测试采用说课形式,满分100分。教学技能测试设合格分数线,教学技能测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进入面试环节。

  (三)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根据学科知识测试成绩与教学技能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1:3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行)。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100分)= 学科知识测试成绩×40% +教学技能测试成绩×40% +面试成绩×20%。总成绩在微信公众号“金华一中”(JINHUA_NO1_SCHOOL)查询。

  (五)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应聘人员放弃教学技能测试(面试)资格的,按学科知识测试成绩(学科知识测试成绩与教学技能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四、体检、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同,学科知识测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学科知识测试成绩再相同的,教学技能测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

  考察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应聘者体检、考察放弃或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拟聘用人员公示后一律不再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jinhua.gov.cn/)、金华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jinhua.gov.cn/)、金华一中微信公众号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浙江金华第一中学和金华市教育局规定的时间内由本人携带相关证件办理报到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一)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和信息的;

  (二)在校期间受过处分至毕业时未撤销的;

  (三)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及其他资格材料的。

  六、其它

  (一)本次招聘由浙江金华第一中学在金华市教育局指导下具体实施,招聘岗位和条件由金华市教育局和浙江金华第一中学负责解释。

  (二)学校地址:金华市金东区光南路1588号。

  (三)咨询电话:0579—82190681、13750982282(施老师)。

  (四)监督电话:0579—82190508 、82465199。

  附件:1.金华市教育局所属学校浙江金华第一中学公

  开招聘教师岗位及条件

  2.浙江金华第一中学教师招聘报名表

金华市教育局

2024年4月24日

  附件1金华市教育局所属学校浙江金华第一中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及条件.xls

  附件2浙江金华第一中学教师招聘报名表 .doc

浙江金华市2024教育局所属学校浙江金华第一中学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浙江金华第一中学始建于1902年,是浙江省首批一级重点高中、省首批一级特色示范学校、省现代化学校。因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4名(事业编制)。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热爱教育事业,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二)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技能等条件,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金华市教育局所属学校浙江金华第一中学高层次人才招聘岗位及条件》(附件1),招考专业由浙江金华第一中学参考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审查认定。

  其中:

  1.报考人员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获奖证书等,国(境)外学历人员须已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具有岗位相匹配的教师资格证书;

  (三)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胜任岗位工作。

  二、报名时间及材料

  (一)报名时间

  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招满后即通过微信公众号“金华一中”〔JINHUA_NO1_SCHOOL〕发布截止公告)。

  (二)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应聘者将报名材料分类按序压缩打包(以“应聘岗位+姓名”命名),发送至邮箱jhyz_zp@163.com。

  报名材料:(1)《浙江金华第一中学高层次人才报名表》(见附件2),报名表上的照片须为jpg格式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2)身份证;(3)《求职简历》;(4)学历、学位证书,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网签学校凭网签截图),国(境)外学历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5)教育部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6)教师资格证书;(7)职称证书、荣誉奖项、同意报考证明等报名资格相关佐证材料,以上材料第(1)项提交word文档,第(2)-(7)项提交扫描件或照片。

  (三)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计划,浙江金华第一中学收到应聘材料后对应聘人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岗位需求的人员,邀请参加业务能力考核。来校参加考核的应聘人员须携带报名材料原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三、业务能力考核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业务能力考核采取模拟上课、面试等方式。

  业务能力考核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业务能力考核合格人员,经学校研究同意后,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

  考察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五、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jinhua.gov.cn/)、金华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jinhua.gov.cn/)、金华一中微信公众号(JINHUA_NO1_SCHOOL)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应在金华市教育局和浙江金华第一中学规定的时间内由本人携带相关证件办理报到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以下情况取消聘用资格:

  (一)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和信息的;

  (二)在校期间受过处分至毕业时未撤销的;

  (三)未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及其他获奖证书的。

  六、其它

  (一)本次招聘由浙江金华第一中学在金华市教育局指导下具体实施,招聘岗位和条件由浙江金华第一中学和金华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二)学校地址:金华市金东区光南路1588号。

  (三)咨询电话:0579—82190681、13750982282(施老师)。

  (四)监督电话:0579—82190508、82465199。

  附件:1.金华市教育局所属学校浙江金华第一中学高层次人才招聘岗位及条件

  2.浙江金华第一中学高层次人才招聘报名表   

金华市教育局

2024年4月24日

  附件1金华市教育局所属学校浙江金华第一中学高层次人才招聘岗位及条件.xls

  附件2浙江金华第一中学高层次人才招聘报名表.docx

内蒙古包头师范学院2024银龄教师招募10人公告

  根据教育部等十部门《关于印发<国家银龄教师行动计划>的通知》(教师〔2023〕6号)及《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转发<国家银龄教师行动计划>的通知》(内教师函〔2023〕89号)精神,为发挥广大退休教师的辐射带动、示范引领作用,现面向内蒙古自治区外各高校诚聘相关学科专业领域的高水平退休“银龄教师”10人,来我校从事教学科研、青年教师传帮带和学生学业指导等工作。按照自治区2024年“银龄教师”计划工作安排,现将我校2024年“银龄教师”招募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募计划

  2024年包头师范学院计划招募“银龄教师”10名,具体岗位详见《包头师范学院2024年银龄教师需求计划表》(附件1)。

  二、招募对象和条件

  (一)招募对象

  面向内蒙古自治区外招募退休的优秀高校教师。

  (二)招募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师德师风修养;

  2、身心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有正高级职称;

  4、有丰富的高校教学科研从业经验,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影响力,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5、年龄不超过70周岁(1954年3月1日以后出生)。

  三、薪酬待遇

  (一)学校与拟聘人员签署聘用协议,聘期1-3年,期满考核合格且年龄、身体条件均符合条件者可申请续聘。

  (二)聘期内享受年薪制+任务奖励:年薪10万/年(税前),按月支付;奖励额度根据拟聘人员所承担和完成任务情况协商确定。

  (三)聘期内由学校提供人才公寓周转房,每学期报销一次往返交通费。

  (四)聘期内由学校为个人购买商业意外伤害险。

  四、聘期任务

  (一)基本任务

  1.聘期内须来校全职从事教研相关工作,通过课程教学、教学指导、课题研究、团队建设指导等方式,推动学校提升学科建设、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水平。

  2.全身心投入学科建设,组建、带领学科团队开展教学科研工作。

  3.承担学生培养工作,每学年应承担至少一门本科生或研究生课程,完成规定教学任务。

  4.通过传、帮、带方式指导青年教师,承担培养所在单位或团队学科带头人和青年学术骨干任务。

  5.立足学科前沿领域开展研究,参与指导、组织申报一项国家级高水平项目或取得其它有突破性、创新性的代表性成果。

  (二)完成学院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

  五、应聘程序

  (一)考核应聘工作由各学院组织,对应聘人员学术背景、科研成果、教学能力和岗位胜任能力等考核指标进行综合评判。具体时间及考核方式由学院确定。

  (二)由招聘学院负责对拟聘人员按照规定和程序进行思想政治表现、师德师风表现审查和人事档案审核,对审查审核不符合条件者不予聘用。对有师德失范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

  (三)学院考核通过的“银龄”教师,提交学校会议研究。

  (四)经学校同意拟聘的“银龄”教师,学校按照程序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

  六、应聘方式

  请应聘人员根据《包头师范学院2024年银龄教师需求计划表》(附件1)将以下材料打包发送至岗位列表中公布的邮箱,邮件主题及打包材料统一命名为:“姓名+银龄教师+从事专 业”。

  (一)《包头师范学院“银龄教师”应聘申请表》(附件2);

  (二)个人自荐材料;

  (三)学历、学位证书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原件扫描件;

  (四)退休证或退休证明原件扫描件;

  (五)身体健康证明(三个月内三级甲等医院体检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七、其它事项

  (一)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包头师范学院教师工作部(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人才科(师资科、师德建设科),联系电话:0472-6193035。

  (二)公布招聘人数为学校2024年招聘计划,若某一专业招满,该专业招聘工作提前结束。

  附件:

  1.包头师范学院2024年招募银龄教师岗位计划表

  2.包头师范学院“银龄教师”应聘申请表

  附件【附件1:包头师范学院2024年银龄教师需求计划表.xls

  附件【附件2:包头师范学院“银龄教师“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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