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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福建省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公告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部署,现将我省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查询

  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由教育部考试中心于4月15日公布。考生可凭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登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如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在成绩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笔试所在地设区市教育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

  二、报考条件

  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人员,可以在我省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户籍或居住证在报考所在地的居民。

 3.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

  4.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5.具备《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相应学历。未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并报教育部备案的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小学教育等教育类专业的毕业学历,不能作为申报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合格学历。

  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专科学历层次为应届生)的学生,凭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就读学校所在地考区报考,也可在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报考。

  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报考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6.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五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三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面试时间、面试内容及科目

  1. 面试时间:2021年5月15-16日。考生具体面试时间、考点信息详见本人准考证。

  2.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情境模拟等方式,通过备课(或活动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环节进行。遵循《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标准(试行)》和《考试大纲(试行)》(面试部分),主要考核申请人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3.面试科目:幼儿园面试不分科目;小学面试分10个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社会、科学、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心理健康教育;中学(含中职文化课)教师资格面试科目与笔试报考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相一致外,新增心理健康教育、俄语、日语科目。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的“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考试,主要结合面试进行考查。请报考中职专业课及实习指导的考生在面试时请携带与报考专业相应的教材到考点报到。

  4. 有关《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等信息请登陆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

  四、防疫须知

  1.做好个人健康状况监测。自5月2日起,建议考生避免到人员流动性较大的场所聚集,认真做好每日体温测量和健康监测。

  2.备好个人健康证明。考生考前须通过闽政通APP申领“八闽健康码”,并如实填写《福建省教育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点击下载)。

  对于来自高中风险疫情地区或有旅居史、境外返回、有境外人员接触史或有疑似症状等情况的考生,考前14天居住地有被隔离或曾被隔离且未做核酸检测的考生,共同居住家庭成员中有上述情况的考生,考前14天工作(实习)岗位属于医疗机构医务人员、集中隔离点工作人员、公共场所服务人员、口岸检疫排查人员、公共交通驾驶员、铁路航空乘务人员、进口冷链食品一线工作人员的考生,考前14天体温异常的考生,“八闽健康码”为橙码的考生,须于考前7天内进行核酸检测,并获取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证明)。 

  3. 配合防疫检查。考生应自备口罩前往考点,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查验“八闽健康码”并提交《福建省教育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属于需要进行核酸检测的考生还应提交考前7天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证明),无法提供相关健康证明的考生将严禁入场考试。

  五、面试报名及现场确认

  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含“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网上付费”三个阶段。

  (一) 网上报名

  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将在4月15日开放报名权限,考生须在4月18日17:00前登录网站报名。所有考生均应在网报时按要求选择参加面试的考区(中职文化课考生参照高中学科考生)。各考区接受面试考生的条件如下:

  1.福州(含平潭综合实验区)、厦门、莆田、三明、泉州、漳州、南平、龙岩、宁德九个考区只接收户籍或居住证在本考区内的考生、本考区所在地普通全日制高校在校生、户籍或居住证在本考区的普通全日制高校在校生的幼儿园学段、小学学段(不含新增科目信息技术、心理健康教育)、中学学段(不含新增科目心理健康教育、俄语、日语)的面试报名及现场审核工作。

  2.集美大学考区只接收本校(全日制师范类)在校生的幼儿园学段、小学学段(不含新增科目信息技术、心理健康教育)、中学学段(不含新增科目心理健康教育、俄语、日语)及厦门市范围内报考“初中数学”、“高中数学”、“初中英语”、“高中英语”四个科目考生的面试报名及现场审核工作。

  3.闽南师范大学考区只接收本校(全日制师范类)在校生的幼儿园学段、小学学段(不含新增科目信息技术、心理健康教育)、中学学段(不含新增科目心理健康教育、俄语、日语)的面试报名及现场审核工作。

  4.莆田学院考区只接收本校(全日制)在校生的幼儿园学段、小学学段(不含新增科目信息技术、心理健康教育)、中学学段(不含新增科目心理健康教育、俄语、日语)的面试报名及现场审核工作。

  5.武夷学院考区只接收本校(全日制)在校生的幼儿园学段、小学学段(不含新增科目信息技术、心理健康教育)、中学学段(不含新增科目心理健康教育、俄语、日语)的面试报名及现场审核工作。小学学段(社会、科学、音乐、体育)、中学学段( 音乐、体育、信息技术)须在网报时选择“南平”考区,现场确认点安排在本校。

  6.福建教育学院考区只接收报考小学学段新增科目(信息技术、心理健康教育)、中学学段新增科目(心理健康教育、俄语、日语)、中职专业课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面试报名及现场审核工作。

  (二)现场确认

  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考生本人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有关材料到所属考区指定的现场确认点进行资格审查,需携带的材料有:

  1.户籍或居住证在报考所在地的考生。

  (1)考生身份证原件。

  (2)户口簿或居住证原件。

  (3)考生相关学历、毕业证明等原件。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同时要提供技术资格证明等原件。

  2.在普通高校(全日制)就读的大学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专科学历层次为应届生)的学生及全日制研究生。

  (1)考生身份证原件。

  (2)在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报考的须提供户口簿或居住证原件。

  (3)由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同时要提供技术资格证明等原件。

  3. 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

  (1)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2)考生相关学历、毕业证明等原件。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同时要提供技术资格证明等原件。

  现场确认工作时间为4月16-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考生应自备口罩前往面试确认点,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八闽健康码”配合防疫检查。现场确认点相关信息详见附件。

     (三)网上付费

  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属考区现场确认点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须在4月21日24:00前完成网上付费。我省面试收费按省发改委、省财政厅(闽发改价格函〔2019〕62号)文件确定的收费标准280元/人次执行。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现场审核及支付考试费的考生将按未报名处理。逾期不再受理补报。

  六、面试报名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本人登录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网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的准确性负责。禁止委托培训机构、学校团体或他人代替报名,如因未按要求而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考生所报类别笔试各科目均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方具备面试报名资格。网上报名系统有判别考生是否具备报名资格的功能,不具备报考资格的考生将无法进行网上报名操作。

  (三)考生须认真按本公告要求选择相应的考区报名,并在规定的时间到报名所属的现场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如因未按公告要求选错考区或未进行现场确认造成报名不成功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未参加2021年上半年笔试的考生,在面试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和填报个人信息,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的面试报名资格。上传照片标准参照2021年上半年笔试公告要求。

  (五)已参加2021的上半年笔试的考生不用重新注册。考生忘记密码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重置密码:

  1.自助重置密码

  考生可通过回答注册时预设的“密码保护问题”自助重置密码。

  2.短信获取密码

  考生可通过报名注册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码短信获取密码。注: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3.拔打考试中心客服电话

  考生可在工作时间内通过拨打教育部考试中心客服电话进行密码重置。(客服电话010-82345677)

  (六)准考证由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开放日期:2021年5月10日-16日。

  七、面试成绩查询及合格证明发放

  本次面试成绩将于2021年6月15日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进行查询。已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的考生,可自行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下载、打印PDF版本考试合格证明,并在每年春季或秋季向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应届毕业生向就读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具体报名时间、流程、需提交的材料等事宜,请问询拟申请认定的教育局。

附件:

福建省各考区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现场确认点

考区 单位 地址 电话 现场确认时间 备注
福州 福建师范大学(仓山校区) 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32号 田家炳楼一层资源部 0591-83451393 4月16-19日  
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 福州市上街大学城学府南路,南门往里走约150米许书典楼三层 0591-83451393
福州市自考办考生办事窗口 群众路164号(教育新濠酒店一楼) 0591-83332876
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福州市仓山区长安路89号行政办公楼116室 0591-28956310 4月16-19日 只面向本校(全日制)在校学生,请带好学生证
厦门 集美大学师范学院 集美银江路183号校总部吕振万楼120室 0592-6181064 4月16-19日  
集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综合服务中心 集美区银江路226号(体育学院红绿灯旁) 18159297910
集美大学 集美大学师范学院 集美银江路183号校总部吕振万楼120室 0592-6181064 4月16-19日 面向本校(全日制师范类)在校学生,请带好学生证。厦门市报考“初中学数学”、 “高中数学”、“初中英语”、“高中英语”的考生报名及审核。
莆田 荔城区教育局招生办 荔城区镇海街道北大街15号七层 0594-2294239 4月16-19日  
莆田学院 莆田学院 莆田学院紫霄校区中1楼768室 0594-2657199 4月16-19日 只面向本校(全日制)在校学生,请带好学生证。
三明 三明学院(三元校区) 三明市三元区沙洲路27号(南方大酒店旁) 13365053683 4月16-19日
 
泉州 泉州师范学院 东海校区文科A栋一楼学生服务中心 0595-22051007 4月16-19日 只面向本校东海校区在校学生,请带好学生证
南安校区办公楼三楼302教务科 0595-86488835 只面向本校(全日制)诗山校区在校学生,请带好学生证
软件学院实验楼一楼教务处 0595-28292101 只面向本校(全日制)软件学院在校学生,请带好学生证
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学前教育学院  教学楼A503 0595-28852265 只面向本校(全日制)在校学生,请带好学生证
初等教育学院  教学楼A302
艺术学院  艺术楼YE404
外语旅游学院  教学楼A203
永春校区  永春校区教务处
鲤城区招考中心 鲤城区中山北路46号 0595-22766468  
丰泽区招生考试中心 津淮街(东段)17号丰泽教师进修学校二楼 0595-22163283
洛江区招考办 洛江区万安街道万贤街36号洛江区教育局二楼 0595-22630001
泉港区教育局招生办 泉港区中心工业区泉港区教育局招生办(505室) 0595-87971128
泉州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招生考试中心 泉州台商投资区行政办公大楼2楼 0595-27396641
0595-27395510
惠安县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惠安县螺城镇瑞安街118号 0595-87382707
安溪县招考中心 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6号B幢808室 0595-23280193
永春县招生办 永春县城东街122号教育局一楼 0595-23882790
德化县招生考试中心 德化浔中镇学府路101(德化陶瓷博物馆后面或职业技术学院内) 0595-23522851
石狮市招生考试中心 石狮市嘉禄路568号 0595-88886006
晋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晋江市梅岭街道南山路112号 0595-85660282
南安市招生考试中心 南安市溪美兴安巷45号 0595-86392257
漳州 漳州市自考中心 漳州市芗城区腾飞路655号 漳州第一职业中专学校(腾飞校区)
图书馆内
0596-2046223 4月16-19日  
闽南师范大学 闽南师范大学 闽南师范大学创业楼111室 05962595503 4月16-19日 只面向本校(全日制师范类)在校学生,请带好学生证。
南
平
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延平区海瑞路1号 (江南校区)教务处 0599-8461413 4月16-19日
 

只面向本校(全日制)在校学生,请带好学生证
闽北职业技术学院 延平区海瑞路9号(江南校区) 0599-6133011
延平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延平区府前路66号(延平区实验小学旁) 0599-8069915 4月16-19日
 
只面向户籍或居住证在南平考区的非在校生报名审核
建阳区招生考试服务中心 建阳区教育局(黄花山路33号) 0599-5823840
邵武市自考办 邵武市教育局(新建路1号) 0599-6322821
武夷山市考试中心 武夷山市教育局(毓秀街) 0599-5302963
建瓯市招生考试中心 建瓯市教育局(建瓯市豪栋街26号) 0599-3833720
顺昌县教育考试中心 顺昌县教育局(南北街11号) 0599-7830707
浦城县自考办 浦城县教育局(南浦街道皇华山路241号) 0599-2842447
光泽县自考办 光泽县教育局(武林路242号) 0599-7922827
松溪县自考办 松溪县教育局(东大路59号) 0599-2321294
政和县教育局考试中心 政和县教育局(熊山街道朝阳路1号) 0599-3336869
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延平区海瑞路1号 (江南校区)教务处 0599-8461413
武夷学院 武夷学院 武夷山百花路358号武夷学院教务处五(瑞1-307) 0599-5137789 4月16-19日 只面向本校(全日制)在校学生,请带好学生证。
龙岩 新罗区教育考试中心 龙岩市新罗区南城溪南路8号新罗区教育局办公楼一楼 0597-2320540

4月16-19日

 
永定区教育局招考办 永定区凤城街道六一路102号(区教育局三楼) 0597-5832935
上杭县教育局 上杭县临江镇人民路104号 0597-3887123、3842625
 
武平县教育局考试中心 武平县平川街道沿河西路49号武平县教育局招生考试中心 0597-4822658
长汀县教育局招考办 长汀县汀州镇仓下苍33号长汀县教育局 0597-6831865
连城县教育局考试中心 连城县东环北路270号连城县教育局考试中心(三楼) 0597-8930262
 
漳平市教育局招考办 漳平市菁城街道下水洋路18号(漳平市教育局三楼招考办) 0597-7532525
龙岩学院 龙岩学院同心楼信109 0597-2793754 只面向本校(全日制)在校学生,请带好学生证
闽西职业技术学院 龙岩市新罗区曹溪街道曹溪中路5号闽西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综合大楼一楼106室继续教育学院 0597-2777858、0597-2777861
宁德 宁德师范学院 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学院路1号,宁德师院东侨校区行政办公楼四层412室 0593-2338535
 
4月16-19日 只面向本校(全日制)在校生,请带好学生证。
宁德职业技术学院 宁德市福安福泰路232号 0593-6389835
蕉城区教育局自考办 蕉城区青山路6-1号蕉城区教育局一楼自考办 0593-2987052
0593-2987033
 
霞浦县教育局自考办 霞浦县松港街道后墩村228号吉安驰新能源综合大楼三层教育局自考办 0593-8899351
古田县教育局自考办 古田县解放路169号(县政府大院内)古田县教育局一楼考试中心 0593-3802760
屏南县教育局自考办 屏南县气象巷56号电大二楼自考办(华侨中学校内) 0593-3324550
寿宁县教育局自考办 寿宁县城关胜利街128号(原政府大院内) 0593-2177137
周宁县教育局自考办 周宁县狮城镇朝南路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四楼 0593-5632128
柘荣县教育局自考办 柘荣县河洋西路19号
柘荣县教育局三楼
0593-8366099
福安市教育局招生办 福安市阳头街道金沙岗64号
福安市教育局四楼
0593-6383573
福鼎市教育局自考办 福鼎市古城西路87号
福鼎市教育局自考办
0593-7830875
福建教育学院 福建教育学院 福州市梦山路73号福建教育学院内自考服务中心(盛德楼旁) 0591- 83651252
0591-83724398
4月16-19日 只面向户籍或居住证在福建省内且报考小学新增科目:信息技术、心理健康教育,中学新增科目:心理健康教育、俄语、日语,中职专业课及实习指导的考生报名及审核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21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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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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