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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深圳市2021年上半年教师资格面试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东深圳市2021年上半年教师资格面试公告

  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2021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2021年5月15日、16日举行。按广东省教育厅要求,结合深圳实际,现就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深圳考区面试工作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一)深圳户籍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二)持有效期内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外省(区、市)户籍的社会人员;

  (三)在深圳就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学三、四年级本科生、研究生以及毕业学年的专科生(含港澳台学生),非深圳全日制在校生请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考;

  (四)在深圳工作或生活,且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以上人员须已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各科笔试成绩合格并在有效期内,方可报名参加本次面试。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四)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面试,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高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面试,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港澳台居民参加全国中小学老师资格考试面试的报名条件,按照《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规定执行。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面试内容及科目

  (一)面试内容:

  面试依据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试行)》和《考试大纲(试行)》(面试部分)进行,包括备课(或活动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环节。面试主要考核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考生可登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阅各科目考试大纲。

  (二)面试科目:

  1.幼儿园教师资格面试不分科目。

  2.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分语文、数学、英语、社会、科学、体育、音乐、美术、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共11个科目。

  3.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分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科技、历史与社会、科学、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共18个科目。

  4.高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分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科技、通用技术、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等17个科目。

  5.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面试科目与高级中学面试科目相同。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的教师资格面试按《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大纲》(粤教继函〔2016〕37号)规定进行。

  四、报名流程

  (一)“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面试网上报名

  考生在2021年4月15日至4月18日登录教育部的“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面试报名系统进行面试网上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考生报名(具体流程详见附件1)。

  1.考区选择。

  (1)深圳户籍的社会考生报名时应选择深圳考区;

  (2)持有效期内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外省(区、市)户籍的社会考生报名时可选择深圳考区;

  (3)深圳市内普通高等学校大学三、四年级全日制本科学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毕业学年的全日制专科学生(含港澳台学生)报名时应选择深圳考区;非深圳在校生报名时应选择其学校所在地报考;

  (4)持有港澳台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或工作的港澳台居民;或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笔试在深圳考试的港澳台居民报名可选择深圳考区。

  符合上述要求且报名日语、俄语面试的考生,报名时须选择“深圳考区”为报考考区。

  2.照片上传要求。

  考生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为本人近6个月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不得使用风景照、自拍照等。照片格式及大小: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照片中应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得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和考试合格证明,未按规定要求选用上传者将影响其参加考试、发证等。

  (二)“广东政务服务网”面试资格审核

  深圳考区考生在教育部系统提交面试报名申请后,需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市教育局网上服务窗口-公共服务”栏目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资格审核”服务项目中填报提交审核材料。(具体操作步骤详见附件2)

  1.受理网址:

  http://www.gdzwfw.gov.cn/portal/branch-hall?orgCode=007542814

  2.受理时间:2021年4月15日至19日(服务项目全天24小时开放)。

  3.审核时间:2021年4月16日9:00至4月20日18:00深圳考区将于4月20日前在网上予以审核办结,考生可于之后在网上查询结果。

  温馨提示:考生可在4月18日前在“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 完成面试网上报名,并在“广东政务服务网”提交“面试资格审核”申请,以利于深圳考区处理考生信息,并为考生补正材料预留充裕时间。若出现网络不畅的情况,请考生错峰提交或按提示更换浏览器解决。

  (三)材料上传要求(考生材料样例见附件3)

  1.深圳户籍的社会考生: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2)毕业证书;

  (3)学历验证证明

  (4)提供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含户口簿首页和个人信息页,具体示例见附件3);集体户口首页无法提供原件的,应提供加盖集体户单位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红章的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并写明为“教师资格考试”专用;

  或“粤省事”小程序“我的证照”栏目在线验证本人的由深圳市公安机关签发在有效期内的身份电子证明或居民户口簿电子证照(需截图上传电子身份证正反面或居民户口簿电子证照到“居民户口簿”)代替;如政务系统能自动验核身份信息,则不用再上传。

  2.持有效期内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考生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2)毕业证书;

  (3)学历验证证明;

  (4)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签注在有效期内;

  考生可登录“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点击首页左下角“政务服务”,在政务服务页面“居住证业务网上办理”栏目中找到点击“居住证状态查询”,进行身份验证后,系统会显示当前证件状态是否为【有效】,将查询结果截图和居住证原件正反面一起上传提交(样例参考附件3)。如政务系统能自动验核居住证信息,则不用再上传。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持有人方可参加深圳考区教师资格面试,签注有效期满后未继续签注或逾期没有签注的居住证持有人回本人户籍地审核。

  3.深圳市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2)学生卡或学生证(需有学校名称及注册信息),或就读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具体样例见附件3);

  (3)毕业证书,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可以用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代替;

  (4)学历验证证明,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可以用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代替;

  4.港澳台地区的考生:

  (1)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毕业证书或学历(学位)证书;

  (3)学历验证证明;

  5.上传要求

  考生上传材料可以拍照,也可截图,也可扫描,图片大小不超过40M。上传的材料图片格式要求:jpg,jpeg,png,pdf等格式类型,上传材料的图片、文字均须清晰可辨,真实完整。如因材料模糊不清或残缺不全,将导致审核不能通过。另外,提交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被取消考试资格。

  6.结果查询

  考生在广东政务服务网成功提交面试资格审核申请后,将收到深圳政务大厅发送的业务“申办成功”的政务短信。深圳考区将于4月20日18:00前,对考生提交的面试资格审核申请进行审核办结。办结未通过的考生将被短信告知未通过的原因,请考生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按要求补正后再次提交,逾期将不再受理。已办结通过的报名信息不得更改。

  未按要求提交面试资格审核申请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面试报名。

  (四)网上缴费

  考生应在面试资格审核申请办结通过,且其在“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报名系统内的报名信息显示为“待支付”状态后,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网上缴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费用,支付成功后即为面试报名完成。网上缴费系统将于2021年4月21日24点关闭。考生如在广东政务服务系统通过面试资格审核,但未在规定时间在“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系统完成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面试报名,逾期不再补办。

  特别提示:政务系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资格审核”项目显示“不收费”,表示面试资格审核项目是非收费的公共服务项目。考生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由教育部按每考生280元/人次的标准统一收取,一旦缴纳不予退费。相关规定参加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费标准的公告》(教试中心函〔2015〕14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改革我省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粤发改规〔2019〕3号)等。

  (五)准考证打印

  完成报名的考生,请于2021年5月10日起可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打印准考证。考试时间、地点、场次等信息详见本人的准考证。考生须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

  (六)参加面试

  考生面试时间为2021年5月15日或16日,考生所在考点和场次由报名系统随机生成,考生应按准考证上注明的场次和时间准时到达考点参加面试。(各学段各学科面试程序详见附件5)

  (七)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将于2021年6月15日公布,考生可登陆“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面试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考生如对本人面试结果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深圳考区书面申请成绩复核。

  已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的考生,可自行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下载、打印PDF版本考试合格证明。

  五、考试违规处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违违规作弊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规定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理。

  六、疫情防控要求

  当前,我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已进入常态化,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考生需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厅〔2020〕8号)要求,考前14天开始做好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体温测量记录以及出现身体异常情况的,要及时向深圳考区报告(联系电话:0755-83538450),经深圳考区报专业防疫部门研判后,具备条件方可参加面试。考生进入考点须查验考生本人“粤康码(深圳)”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进行体温检测。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体温等于或高于37.3℃的考生,须经考点医疗专业人员研判后,再决定考生能否继续参加考试。因考生人数众多,请各位考生提前到达考点,以保证按时进入考场。(深圳考区考生疫情防控具体要求详见附件4)。

  七、温馨提示

  (一)考生原则上须由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提交审核材料,并对所填报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考生报名。如有违反,造成失误或损失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二)网上报名系统有判别考生笔试成绩是否具备面试报名资格的功能,考生只有在所报面试类别和科目对应的笔试各科目成绩均合格且在有效期内,才能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进行面试报名。考生须根据自己的最高学历情况选择符合报考条件的学段及学科,否则,影响后续教师资格认定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参加2021年上半年之前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在面试报名时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和填报个人信息,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的面试报名资格。参加2021年上半年笔试考试的考生不用重新注册。

  (四)请考生仔细阅读公告正文及附件后,按要求首先在“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面试报名系统报名填报信息,然后,经“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市教育局网上服务窗口”在线提交审核材料、深圳考区审核确认通过后,及时完成面试缴费,以完成整个报名流程。如有疑问,可在工作日内拨打深圳考区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咨询服务专线0755-83538450、82724669、82572074、23999704。

附件下载

  1.2021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深圳考区报名流程图

  2.广东政务服务网面试资格审核服务项目操作指引

  3.面试资格审核材料样例

  4.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深圳考区考生疫情防控须知

  5.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各科面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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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深圳市2021年上半年教师资格面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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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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