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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绵阳市市属2021上半年招聘教师7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四川绵阳市市属2021上半年招聘教师7人公告

  重要提示:  
  1.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参加考试考生交通出行、健康状况等有关事项,于2021年5月上旬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2.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可能会调整考试日程,调整情况将提前在本公告发布网站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因工作需要,我市2家市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面向全国招聘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并完全符合《2021年上半年市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聘用确认等手续;境外留学人员和赴台陆生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等证书;其他报考者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证明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报考,责任自负。报名时本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于本单位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年满18周岁。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1《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两栏分别相符(“专业”一栏为具体专业名称,非学科类);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应与本人有效毕业证相匹配,其所载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
  特别提示: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愿意在招聘单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绵阳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回避有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未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2021年5月6日至2021年5月12日17:00。
  2.查询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结果:2021年5月6日至2021年5月13日17:00
  3.网上确认缴费:2021年5月6日至2021年5月14日17:00。
  4.准考证打印:2021年5月24日至2021年5月28日。
  5.笔试时间:2021年5月29日(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二)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报名网站:绵阳人事考试网(www.myrsks.com.cn)或考生之家报名网(http://bm.e21cn.com)。
  (三)报名程序
  1.报名要求。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本公告附件,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次公招中限报一个岗位。报考者对岗位要求的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电话咨询招聘单位(见附件1)。
报考者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身份证必须一致。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填报信息。报考者于2021年5月6日-2021年5月12日17:00期间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www.myrsks.com.cn)或考生之家报名网(http://bm.e21cn.com),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已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如实、准确填写《绵阳市2021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教师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
报考者应对填报的信息负责,在填报信息前须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自己所填报的所有信息真实可靠、准确无误,并自觉遵守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承担。
  提示:报考者填写《报考信息表》时,所填专业须与本人毕业证上所载专业名称完全一致。报考者填写《报考信息表》各项内容后应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3.查询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结果。本次考试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资格初审阶段不对报考者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核实。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由招聘单位负责。报考者请于2021年5月6日—2021年5月13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即2021年5月12日17:00前)改报其他岗位。
  提示:请报考者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审核结果。
  4.确认缴费。资格初审合格且照片审核合格的报考者须于2021年5月6日—2021年5月14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请先进行网上缴费,于笔试前5个工作日内到市人事考试中心(绵阳市涪城区南河路26号B幢5楼)递交减免申请和材料,经市人事考试中心按相关程序审批通过后,退予报考者本次考务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办理本次考务费减免手续。符合减免条件的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务费减免。
   5.打印准考证。资格初审通过、照片质量合格且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的报考者,请于2021年5月24日—2021年5月28日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报考者须认真核查准考证上各项内容,仔细阅读考场规则,按要求准备考试用品。
  提示:报考者在网络报名、确认缴费和打印准考证时,如出现网络不畅,请避开网络高峰期或拨打网络技术咨询电话0816-2264825。
  四、岗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为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的有效报考人数之比不低于1:3,未达到1:3比例要求的岗位予以调减或者取消。调减、取消招聘岗位将于报名结束后一周内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布。报考被取消岗位的报考者,由绵阳市人事考试中心予以退费。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笔试时间为2021年5月29日(星期六),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报考者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负责。未按规定时间在规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2.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科,每科满分100分。考试大纲请报考者自行登陆绵阳人事考试网在“考试大纲”栏目查阅。
  笔试成绩=(《教育公共基础》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2
  3. 政策性加分。截止2021年5月6日在四川省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服务2年及以上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及“特岗教师”等基层项目人员按川人社发〔2016〕34号)、川人社发〔2018〕16号规定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规定加分。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加分。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已通过加分、定向招聘、考核招聘、政府安置等政策,招录(聘)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再次参加事业单位招聘,不再享受加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必于2021年5月25日(9:30—11:30、13:30—17:00)将以下材料送交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绵阳市涪城区南河路26号A幢404室)进行审查:
  (1)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服务证(服务协议、考核材料)、服务所在地县以上项目管理部门(组织部、人社局、团委、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证明样本见附件2)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优秀士官证》《优秀义务兵证》《优秀学员证》及有关奖励证书(证章)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拟加分人员情况于2021年5月29日前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示。
  4.成绩查询。笔试总成绩和是否进入面试的资格复审,请报考者于2021年6月15日前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进行查询。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均为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笔试任意一科无成绩或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取消考试资格。
  (二)资格复审
  1.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本次公招所有参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平均分的70%。笔试任意一科无成绩或成绩为0分不作为有效成绩计算平均分。
  2.笔试结束后,根据报考者笔试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
  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因报考者自动放弃考试或因笔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不能进入资格复审,致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数之比低于1:3的,以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3.资格复审手续的办理: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另行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请在规定的时间带上本人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资格复审手续:
  (1)《报考信息表》2份。
  (2)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学校有关部门开具的证明材料原件(证明内容包括学习类型、学习形式、学历学位、专业、毕业时间等)以及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的本人承诺书。
  (4)境外留学人员和赴台陆生报考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5)有效的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资格复审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以及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教师资格证的本人承诺书。
  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2)委培生、定向生,须提供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而产生的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复审。
  (三)面试
  1.面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方式进行。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在参加面试前需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缴纳80元面试费并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将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另行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看。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面试费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2.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3.资格复审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未参加面试、面试任意一科无成绩或成绩为0分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4.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能参加体检,不能确定为聘用人员。
  5.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综合考察等具体事项在面试结束后另行安排,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告。
  六、体检
  (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面试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相同的,先后按《教育公共基础》《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低排序;以上成绩都相同的,再次组织面试进行筛选。
  (二)体检有关要求和具体事项将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另行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看。
  (三)肝炎项目和标准参照教师资格认定的标准执行,其他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招聘单位或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招聘单位报请主管部门、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如需递补,按该岗位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七、综合考察
  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对综合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取消其聘用资格。因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或因报考者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察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招聘单位报请主管部门、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如需递补,按该岗位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体检合格后,对其进行综合考察。
  八、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
拟聘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应在公示期满30日内(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在2021年8月31日前)将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证明及以下材料送交招聘单位:
  1.在职人员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通过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在职人员再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2.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报到证》。
  未经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逾期未交上述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将拟确认人员的相关材料报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公告以及招聘单位报送的审核确认材料,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确认。在审核确认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如系报考者提供虚假证件或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通过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按相关规定予以办理聘用手续。
  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未经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此次公开招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十、其他事项
  1.本次公招有关调整、补充、提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公示等事项均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发布,请报考者及时查看。因不主动、不及时查看绵阳人事考试网上的相关公告,造成的后果概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身份证、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各科目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在整个招聘工作中报考者须使用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网络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十一、招聘工作纪律
  1.为保证此次公招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对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十二、本次公招,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有关招聘政策、招聘程序等事宜由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绵阳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公招咨询电话:
  招聘条件、资格审查咨询电话:见附件1《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考务及网络技术咨询电话:0816-2264825;0816-2264961
  招聘政策程序和加分政策咨询电话: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816-2260625、2267561;绵阳市教育和体育局干部人事科:0816-2214772
  公招监督电话:绵阳市教育和体育局:0816-2213260;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6-2262036
         
  附件:
  1.2021年上半年市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加分证明(样本)

  附件1:
  2021年上半年市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招聘单位 招聘岗位 岗位人数 岗位 岗位条件 备注

笔试科目

咨询电话(区号:0816)

年龄 学历 学位 专业 其他
绵阳市花园实验幼儿园 幼儿教师 4 21050001 1985年5月6日及以后出生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
 
取得学历相应学位
 
本科:学前教育;研究生:学前教育、学前教育学 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教育公共基础》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2363063
绵阳市机关幼儿园
 
幼儿教师 3 21050002 1985年5月6日及以后出生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 取得学历相应学位 本科:学前教育;研究生:学前教育、学前教育学 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教育公共基础》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2215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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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秀山县2024春期普通话智能测试
计划5个测试任务,预计600人。
 
 
 
 
 
序号
测试站名称
报名时间
结束时间
报名人数
1
重庆市秀山自治县普通话水平测试站
2024-05-13
2024-05-17
120人
2
重庆市秀山自治县普通话水平测试站
2024-05-13
2024-05-17
120人
3
重庆市秀山自治县普通话水平测试站
2024-05-13
2024-05-17
120人
4
重庆市秀山自治县普通话水平测试站
2024-05-13
2024-05-17
120人
5
重庆市秀山自治县普通话水平测试站
2024-05-13
2024-05-17
120人

重庆市秀山自治县普通话水平测试站

黑龙江齐齐哈尔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2024年第二季度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通知

2024第二季度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通知

 

为方便社会人员报名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现将2024年第二季度(6月份)面向社会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的有关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测试对象、人数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普通话水平测试相关工作的通知》(黑教基一函【2019】361号),此次报名对象为:齐齐哈尔地区工作、生活的社会考生。不接受齐市高校在校生报名。

根据现行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要求,凡是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且成绩尚未发布的,不允许再次报名待成绩公布后方可报名。

本次测试计划安排场次30,测试人数600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 报名时间:2024年5月29下午 1330—16:00
  2. 报名地点:建华区劳动路26号齐齐哈尔开放大学(原广播电视大学)一楼大厅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1. 第一步——签到进群:签到后,按工作人员要求签到并扫描微信群码(群名称为测试时间),进群后查看公告中详细的报名及测试要求。

因报名系统测试场次为报满一个场次后开启下一场次,不能自由选择,因此报名现场签到表上所标注的时间为考生的测试时间。如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合理安排时间,因测试资源有限,报名后测试时间及场次不予调整

  1. 第二步——扫码缴费:请务必仔细阅读微信群公告,在报名现场扫描工作人员提供的缴费二维码,进行线上缴费。缴费并保存缴费截图。
  2. 第三步——填写信息:扫描群内接龙二维码填写个人信息。填报信息务必准确无误提交后相关信息不可修改、不可撤销。请仔细核对报名信息,所有信息将录入考试系统并体现在等级证书上,出现错误,后果自负。

完成以上步骤即报名成功

提示:报名当天,考生无法到现场,可由亲朋代报。代报需通过现场工作人员指引完成签到并缴费,并将群二维码图片发给考生本人,由考生本人完成第三步。

四、收费标准及方式

  1. 收费标准: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黑教基一函〔2019〕361号)规定收取,50元/人次。因故未能按时参加测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2. 收费方式:微信群内扫码缴费

扫码收费单位为:齐齐哈尔开放大学——普通话新生。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以个人名义收缴普通话测试费

五、测试时间、地点及流程

  1. 测试时间:2024年6月12日至6月14日
  2. 测试报道地点:齐齐哈尔开放大学(建华区劳动路26号)3楼324室

测试流程:详情请参见现场报名后的各场次群公告

六、成绩查询与证书领取

1.成绩查询:

关注【鹤城学堂】公众号,测试后30个工作日(约6周内)完成相关评测工作,同时发布成绩

查询步骤:公众号【鹤城学堂】,在“我要参与”中点击“普通话成绩及证书”,即可查询。

2.证书领取:

测试成绩发布后,由国家测试机构向省级语言文字工作部门或者省级测试机构发放等级证书。省级语言文字工作部门或者省级测试机构负责向测试站发放等级证书。

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51号),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分为纸质证书和电子证书,二者具有同等效力。纸质证书由国务院语言文字工作部门统一印制,电子证书执行《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标准》中关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电子证照的行业标准。

测试证书由国测中心统一打印,由快递或物流发到省中心,由省中心向测试站分发。我测试站无法准确把握国测中心印刷和邮寄证书的时间。测试任务结束后,请耐心等待证书。证书邮寄到我测试站,我们会第一时间在群内发布取证通知,考生时刻留意群内信息。

纸质证书如遗失,不予补发,可以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查询测试成绩,查询结果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电子证书查询步骤:通过公众号【鹤城学堂】,在“我要参与”中点击“普通话成绩及证书”,即可查询。

3.重要提示:

自成绩发布之日起一年后未领取的纸质证书,我测试站有权按照内部资料予以清理销毁。纸质证书遗失的,不予补发。

七、其他事项

1.制证(证书照片要求):以现场(测试时)采集照片为准,考生测试当日需衣着得体,发型整齐。注:因采集信息背景为白色,采集照片用于印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不建议穿纯白色以及浅色上衣。

2.请考生谨慎报名,因故不能参加测试或不符合测试要求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不再进行补测,所缴费用不予退还。考生要强化自我健康“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和责任,倡导考生不带病参加考试。

3.根据新版《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规定,2023年4月1日起取消备考,即测试前10分钟不再提供考试内容供考生准备。请考务必提前10分钟到图像采集教室,测试期间不允许携带手机和任何纸质品进入测试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51号文件第十九条:第十九条应试人在测试期间作弊或者实施其他严重违反考场纪律行为的,组织测试的测试机构或者测试站点应当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者考试成绩,并报送国家测试机构记入全国普通话水平测试违纪人员档案。测试机构认为有必要的,还可以通报应试人就读学校或者所在单位。

请考生提前明确整个测试流程,提高测试效率。

咨询电话:0452—6110056;0452—6110662报名当天无人接听     

 

 

           齐齐哈尔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

2024年510

序号

测试站名称

报名时间

结束时间

报名人数

1

齐齐哈尔市普通话测试站

2024-06-12

2024-06-14

600人

齐齐哈尔市普通话测试站

河北唐山市曹妃甸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春季普通话测试计划

曹妃甸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春季普通话测试计划
 
 
 
 
 
序号
测试站名称
报名时间
结束时间
报名人数
1
曹妃甸职业技术学院测试站
2024-05-13
2024-05-29
4000人

曹妃甸职业技术学院测试站

新疆博尔塔拉州博州教育系统2024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为全面做好博州各县市学校2024年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工作,结合引才学校实际需求,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文件精神,结合博州教育系统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需求,经研究决定启动博州教育系统2024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教育系统人才引进,共设置33个岗位拟引进39人,其中博州实验中学设置3个岗位拟引进4人,州蒙古中学设置1个岗位拟引进1人,各县(市、区)教育系统设置29个岗位拟引进34人。

二、引进范围

符合专业要求和岗位条件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三、资格条件

㈠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必须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正确的政治态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

4.道德品行良好,学习成绩优良,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

5.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符合公告中引进岗位的具体要求和其他要求。

㈡年龄条件

应聘人员年龄应符合岗位简表中明确的年龄要求(截至2024年5月1日)。

㈢专业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岗位简表中明确的专业要求,详见《博州2024年招聘中小学教师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普通话水平要求: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报考语文岗位,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㈣下列人员不作为引进对象

1.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在校或者工作期间受过处分,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

4.在各级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人事(学籍)档案审核中发现影响聘用情形的;

7.博州在编在岗的事业干部;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引进程序

㈠发布引才公告。在新疆教育厅网站、博州政府网、微言博州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同步在县市教育局官网发布。

㈡网络报名。本次人才引进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4年5月11日9:00至2024年5月17日18:00。网址https://gl.yks365.net/ptr/redirect/bzyjsbm,1个应聘人员只限报1个岗位。

应聘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⑴《博州教育系统2024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1)。

⑵《诚信承诺书》(附件2)。

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复印件)。

⑷教师资格证(全国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证明)。

⑸普通话等级证。

⑹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并盖章的在校学习成绩单。

⑺往届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上材料均需应聘人员自行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并带二维验证码,且在线验证码在有效验证期内。

⑻学生证、就读高校就业部门推荐证明、自荐材料。

⑼岗位简表中明确的其他资料。

㈢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根据人事管理权限分级实施,报考州直教育系统岗位的,由相关用人单位初审,州教育局复审、审核;报考县市教育系统岗位的,由各县市教育部门初审,州教育局审核。

具体程序为:

1.对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的应聘人员资料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合适岗位。

2.报名结束后,通过初审人员名单根据人事管理权限经本级教育、人社部门审核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并由用人单位通知面试。

3.所有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报名资料必须真实有效。资格审核贯穿人才引进全过程,凡查实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对弄虚作假、故意隐瞒实情或提供不实证件和资料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㈣面试。面试采取说课试讲的方式组织实施。说课试讲内容由应试者从面试组在相应学段现行教材指定的若干课时中,自行选择一课时内容进行,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现代教育手段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以及使用普通话、板书、讲解及课堂示范等方面的技能。应聘音乐、美术、体育教师岗位人员在说课试讲的基础上,同时考察考生艺术体育素养,由考生展示艺术体育特长,所需教器具自行准备。参加面试人员持《面试通知单》和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届时另行通知),迟到15分钟及以上时间,视为放弃面试资格。所有应聘人员备课时间为20分钟,回答规定问题5分钟,说课试讲时间为10分钟,答辩5分钟。面试成绩设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合格分数线也是应聘人员的聘用入档线,不论岗位报名人数多少,达不到入档线的考生,一律不得签约聘用。面试中出现末尾成绩并列者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拟引进人选,加试方式同面试。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在其官方网站公示。

㈤确定引进对象。在合格分数线内,根据引进招录岗位计划,按照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择优确定该岗位拟引进人员和备选人选。拟引进人员及备选人选确定后,根据用人单位管理权限分别提交州、县市教育、人社部门会议研究。

㈥体检。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修订)》(新教师〔2010〕8号)执行,体检费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由参加体检的考生自行承担。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州教育局批准,可在指定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复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不合格者或不按期参加体检者不予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从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㈦考察。对体检合格的拟引进人选进行全面考察,根据用人单位管理权限由州教育局、人社局或县市教育、人社部门组织各用人单位实施。考察通过征询拟引进人选毕业院校、户籍地公安派出所、乡镇(社区)意见,对被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学业成绩、家庭情况、主要特长等方面的表现情况进行考察,考察结束后形成书面考察结论。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备选人选递补进行体检、考察。

㈧资格复审。用人单位对拟引进对象的人事档案(人事档案审核需要在专业档案人员的监督下进行,不得私自拆封)、证件进行复审,与考察合并进行。2024年应届毕业生复审在正式毕业后进行。在档案审核中发现影响聘用情形或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证件资料的,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备选人选递补进行体检、考察和资格复审。

㈨公示。根据考察、体检及资格复审等情况提出聘用意见,根据用人单位管理权限报州教育局、州人社局或县市教育、人社部门审核后,分别由州、县教育部门在官方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㈩聘用审批。公示无异议人员,按程序报人社部门审批,办理相关手续,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受聘人员的工资待遇,执行事业单位现行标准。

五、纪律和监督

州纪委监委派驻州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引才各环节工作。用人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引进人才工作程序启动后,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六、其他事项

1.本次引进不指定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

2.应聘人员报名后,请保持联系电话畅通,未按要求参加各环节工作或在报名、面试、体检、考察、资格复审等各环节、程序中,有弄虚作假、违反纪律等情形的,经调查属实,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州教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博州教育局: 魏老师0909-2262187,邮箱:bzjsgzk@126.com

博乐市教育局: 任老师 0909-2285575,邮箱:707875395@qq.com

阿拉山口市教育局:邹老师 0909-6993306,邮箱:510407146@qq.com

精河县教育局: 闫老师 0909-5336033,邮箱:927373213@qq.com

温泉县教育局: 尹老师 0909-8223632,邮箱:1131260384@qq.com

附件:1.博州教育系统2024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

2.诚信承诺书

3.博州教育系统2024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计划简表

4.专业目录

博州2024年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10日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杭锦旗2024年教育领域校园专场招聘13人公告

 为加强杭锦旗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吸引优秀人才从事教育事业,解决基础教育学科教师紧缺现状,面向部分高校定向招聘优秀大学毕业生,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本次校园专场招聘只面向省级师范大学和“双一流”建设高校及教育部6所直属师范院校应往届毕业生,教育部6所直属师范院校毕业生不受专业限制。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共计划招聘13人,具体岗位及其他要求详见《鄂尔多斯市杭锦旗2024年教育领域校园专场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本次校园招聘不限户籍;

  6.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具有相应普通话资格证(语文学科为二级甲等,其他学科为二级乙等及以上),相应学科学段的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证可在入职一年内取得;

  7.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即2006年之前出生;本科生为1995年5月9日(含)之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为1990年5月9日(含)之后出生;

  8.专科起点本科生需提供完整的专科学籍材料,专科毕业证、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

  9.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10.品行端正、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11.应聘人员学历取得日期截止至2024年7月31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或招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在校期间学业成绩不佳等不符合“品学兼优”标准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公告在杭锦旗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目(http://www.hjq.gov.cn)发布。后续相关考试信息均在杭锦旗人民政府网站(以下简称指定网站)发布。 

  1.报名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直接登录指定网站,点击(网址:http://www.0477hr.com/contents/19/2179.html)进行网上报名和打印准考证。 

  2.报名时间:2024年5月9日上午9:00–5月13日下午5:00。

  3.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且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往届生)、在校期间各科成绩(应届生,盖学校公章)原件等相关证件和材料报名。 

  4.报名时,应聘人员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60KB以下)。 

  5.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专科(本科)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填写本人就读专科、本科和研究生学习经历,包含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和专业(须如实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取得的学历、学位(含第二学位、第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 

  工作简历:须完整填写到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包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

  6.岗位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有第二学位、第二学位、辅修学位专业的,同时要如实填写相应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应聘人员也要如实填写,以便资格审查人员初步判断是否符合职位的专业要求。

  7.应聘人员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再次核对每一项信息。发现错误的要及时修改,资格初审通过后无法修改。 8.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9.应聘人员要保持报名时所填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10.报名期间,应聘人员要合理安排时间,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以便按时完成报名有关事宜。 

  11.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择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进行报考。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随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后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对审查未通过的,在资格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或说明。资格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4日上午12:00。

  2.资格初审时,凡发现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隐瞒相关学习经历和真实身份等以及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

  3.《岗位信息表》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三)笔试

  1.笔试。资格初审通过后,进行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试卷统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同一试卷出现两种及以上文字作答按零分处理。未如期参加笔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只针对大学本科学历、学士人员。笔试只作为进入面试环节的依据。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和教育部6所直属师范院校毕业生不参加笔试,通过资格复审合格后直接进入面试(不计入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5的比例内)。

  3.笔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4.笔试结束后,由公开招聘和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情况划定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在指定网站上公布。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从笔试总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选。同一岗位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资格复审后,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1:5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调整招聘计划或因无人报考取消的岗位,经公开招聘和人才引进领导小组研究,在指定网站上予以公布。 

  2.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指定网站上另行公告。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需携带:

  (1)《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2)应届生须提供在校期间各科成绩(盖学校公章)原件及复印件、学籍在线认证报告(一式两份);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研究生须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及本科在线验证报告(一式两份);

  (5)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或打印的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合格成绩单,一式两份);

  (6)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7)往届生须提供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一式两份);

  (8)其他证明材料(一式两份)。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事宜通过指定网站另行公告。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至少在面试开始前半小时到达指定地点,未在规定时间前到达指定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采取模拟课堂试讲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每位应聘人员试讲时间为12分钟以内,试讲内容提前30分钟告知应聘人员,同一学科试讲内容相同。面试采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进行。

  3.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由考官签字后公布。

  4.每个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事先设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行下一环节。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前在指定网站公布。

  (六)总成绩 

  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应聘人员成绩在指定网站上公布。

  (七)体检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并在指定网站公布。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组织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

  1.体检应当在二级乙等及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

  2.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经公开招聘和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后依次递补。

  3.体检工作结束后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八)考察 

  1.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实施,组成2人及以上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认真全面考察。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人员挡在门外。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政治审查、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2.对考察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的应聘人员经公开招聘和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递补。

  (九)公示 

  1.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等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指定网站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间,对于实名反映与本次招聘有关的举报信、电话等,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最终核实结果反馈举报人。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聘用及待遇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本次招聘的全过程。

  (二)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拟聘用人员进行统一聘用分配,拟聘用人员须服从分配。

  (三)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用人单位(招聘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

  1.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的;

  2.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以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校园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政治审核不合格、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5.在政治思想、遵纪守法等方面有不良行为的。

  6.其他违反招聘有关规定情形的。

  (四)招聘单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文件办理新聘用人员相关聘用手续,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5年。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五)确定最低服务期限。合同期限即为最低服务年限,对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六)本次校园招聘人员为事业编制,签订合同并分配后,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七)引进人员符合《鄂尔多斯市人才安居保障实施办法(2024年修订)》规定条件的,按规定给予高校毕业生安家补贴。具体如下: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一流建设学科的博士、硕士毕业生可分别申请40万元、30万元安家补贴;非一流建设学科硕士毕业生可申请20万元安家补贴。其他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双一流建设学科硕士毕业生可申请20万元安家补贴。其他高校博士、硕士毕业生可分别申请30万元、10万元安家补贴(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指教育部等部委2017年公布的第一轮“双一流”名单中的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其他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指教育部等部委2022年公布的第二轮“双一流”名单中,除上述42所高校以外的其他“双一流建设高校”。世界大学排名前300位高校指列入国际高等教育研究机构Quacquarelli Symonds发布的QS世界大学排名前300位的高校)。

  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本科毕业生可申请10万元安家补贴,其他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毕业生可申请5万元安家补贴。

  世界排名前300位国(境)外高校博士、硕士、本科生可分别申请40万元、30万元、10万元安家补贴。安家补贴自获批当年起,按照4:3:3的比例,分三年发放。

  (八)新招聘教师可免费申请周转房。

  (九)拟聘用人员备案。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送人社部门备案。

  六、其他事项

  (一)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招聘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拟取消应聘人员考试、聘用资格的,依据有关规定及时告知应聘人员被取消资格的相关事宜、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的陈述和申辩权利。

  (二)本次招聘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电话通知递补考生。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后,放弃或被取消录用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三)本次招聘面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社会上以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考试无关。   

  (四)招聘教师在合同约定服务期5年内不准脱产考研、不得离开教育一线、不得辞职或调离杭锦旗教体系统,否则不予办理一切相关人事手续。

  七、纪律与监督

  (一)实行回避制度

  1.岗位回避。应聘人员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等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2.履职回避。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人员利害关系的,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履行职责的,应当回避。

  (二)严格招聘纪律。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已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咨询电话

  杭锦旗教育体育局0477-6622159(工作日08:30—12:00,14:30—17:30)

  附件:鄂尔多斯市杭锦旗2024年教育领域校园专场招聘岗位信息表

杭锦旗公开招聘和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5月8日

  附件:鄂尔多斯市杭锦旗2024年教育领域校园专场招聘岗位信息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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