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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德州禹城市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154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山东德州禹城市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154人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教育系统人员结构,增强我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发展活力,满足教育教学的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德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德人社〔2014〕21号)等文件有关规定和要求,按照编制和招考计划,经市委、市政府批准,2021年禹城市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14名,纳入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教师4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和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

  (二)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须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应为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学前教育、音乐类、舞蹈类、美术类专业。(详见附件1岗位计划)

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应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报考人员,其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均须于2021年4月22日之前取得。持教育部考试中心印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视为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本次招聘中的应届毕业生及择业期内未就业人员,指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于2021年1月至9月毕业的学生;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2019年、2020年高校毕业生)未曾就业,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以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的定向岗位。

  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其中,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未曾就业的,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及择业期内未曾就业人员报考的岗位。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应当于2021年9月30日前向市教体局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

  (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及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22日以后出生)。

  (五)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六)经市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批准的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禹城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试用期)、备案制人员、现役军人;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3、曾受过刑事处罚、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4、考生不能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回避情形的岗位;

  5、入学前与具体单位签有定向、委培合同的毕业生,未经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的。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4月22日9:00—4月27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4月22日11:00-—4月28日16:00

  报考人员须登录禹城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uchengshi.gov.cn/),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考生必须使用本人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所学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严格以毕业证书记载专业为准,填写时有增减变化者,造成的后果自负)。考生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修改后报名信息自动替换修改前信息。初审通过的,以及在报名时间结束后(4月27日16:00后),尚未初审或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报名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初审时间

  初审时间:2021年4月22日11:00–4月28日16:00

  (三)网上缴费时间

  缴费时间:2021年4月22日11:00–4月28日16:00

  考生在网上报名提交报考信息,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可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禹城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后可登陆禹城市人民政府网站下载打印《禹城市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禹城市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因报名系统关闭后无法再打印,请及时打印并妥善保管)。笔试准考证保存时间至公示拟聘用人员阶段。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核减相应招聘计划。报考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该岗位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考生资格初审通过后,于4月22日—4月27日将相关证明材料以PDF或照片格式发送到邮箱ycsjyjrsk@dz.shandong.cn,邮件名称为“姓名+身份证号”,并于4月28日前(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拨打电话0534-7266678进行确认。

  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或者出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和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市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试用期管理等各环节进行资格复审。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专业、学历、工作经历等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将按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市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以及笔试准考证、《禹城市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禹城市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

  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毕业后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1年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2、其他人员应聘的,须提交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应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

  4、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5、报考应届毕业生及择业期内未就业人员岗位的考生还需提供毕业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出具的《人事档案存放证明》及《应届(择业期内未就业)毕业生承诺书》。

  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在面试前,仍无故未按规定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分别按100分计算。

  (一)笔试(100分)

  1、笔试时间及地点:

  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自5月15日9:00起登录禹城市人民政府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

  笔试时间:2021年5月23日,具体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向考务工作人员出示“山东健康码”及相关健康证明,经现场测温正常后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内容:

  考试内容为教学基础知识(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材教法、所报考学科专业知识。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会及时在禹城市人民政府网站和“禹城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公布。市教师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同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达不到计划聘用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面试资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若进入面试范围最后一名有若干重分者,一并进入面试。最终确定的面试人员在禹城市人民政府网站和“禹城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及时公布。

  (二)面试(100分)

  面试形式: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幼儿教师及音乐、体育岗位加专业技能测试,试讲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分别占60%和40%。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面试费每人70元。

  四、成绩公布和考察体检

  (一)考生考试总成绩100分,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二)面试结束后,考生考试总成绩在禹城市人民政府网站和“禹城教育发布”及时公布。

  (三)确定考察体检人员。根据招聘计划,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并公布;如各招聘岗位进入考察体检人员最后一名有若干重分者,采取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学历层次高低、是否为师范类毕业生依次优先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仍相同者,通过加试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列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如有放弃或其他原因造成的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考察。考察要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考察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还要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五)体检。进入体检范围的考生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未经市招聘主管部门同意,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1次,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造成的空缺,按照该岗位考生的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并进行考察体检。

  体检时处于妊娠期等原因不方便体检的,应提前提出暂缓体检申请。待身体条件允许时择日安排体检,同时重新进行考察。申请暂缓时限不得超过一年,逾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体检暂缓者体检及之后的环节均不进行,须体检合格后再行安排,参加工作时间以实际聘用时间为准。

  报考人员在整个报考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当及时联系市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聘用机会。

  五、公示

  考察和体检均合格且应聘资格等复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示结束后,因举报经查实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不予聘用,所造成的空缺不予递补。

  六、聘用

  公示结束后,合格人员办理相关手续。新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新聘用教师实行服务期制度,最低服务期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以个人原因提出辞职。服务年限不满3年的,不得在教体系统内调整工作;不满5年的,不能调离禹城市教体系统。

  七、考试组织与纪律监督

  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按程序进行,做到程序公开,信息公开。引进工作全程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规定以及被实名举报查实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的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招聘后续工作有关通知、公告、公示等信息也将通过禹城市人民政府网站和“禹城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公布,请应聘人员在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期间,随时关注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咨询电话:0534-7266678   0534-7221350

  附件: 1、2021年禹城市市乡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2、应届(择业期内未就业)毕业生承诺书.doc

  3、禹城市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doc

  4、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doc

禹城市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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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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