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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吴忠市2021招聘中学教师45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宁夏吴忠市2021招聘中学教师45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吴忠市教育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45名事业编制教师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三)专业匹配、人岗相适。
  二、招聘岗位
  2021年吴忠市教育局面向全国范围自主公开招聘教师45名,其中招聘高中教师34名,初中教师11名,以上招聘教师全部分配至陕西师范大学吴忠学校高中部和初中部(吴忠高铁片区)。具体范围、条件等详见《吴忠市教育局2021年自主公开招聘中学教师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
  三、应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4.符合《吴忠市教育局2021年自主公开招聘中学教师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中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5.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相应层次及学科教师资格证书;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目前仍在惩戒期的;
  6.定向培养人员服务期未满或正在定向培养学习的;
  7.普通高校在读的全日制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
  8.已招聘的特岗教师;
  9.新招聘(录)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期限(含试用期)的;
  10.现役军人;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应聘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方式
  (一)本科及以上岗位采取笔试+面试方式招聘;
  (二)博士研究生岗位采取面试方式招聘;
  (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省市级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等人员岗位采取面试方式招聘。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公告在宁夏人事考试中心、宁夏公共招聘网、宁夏高层次人才工作网、吴忠市人民政府网站、“吴忠教育”微信公众号、相关高校及社会公众人才招聘平台等公开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24日(星期六)8:00至4月30日(星期五)18: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进行,报名须在限定时间内完成。应聘人员填写《吴忠市教育局2021年自主公开招聘中学教师报名表》(附件2)《吴忠市教育局2021年自主公开招聘中学教师资格审核表》(附件3)、电子照片、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工作经历及获奖情况等证明材料扫描件建立压缩包(以“姓名+应聘岗位”命名),发送至邮箱wzsjyjzzzp@163.com。应聘者报名须按照要求填报相应的报名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准确。每位应聘者只能填报一个应聘岗位。
  3.资格审查。按照招聘岗位条件及招聘要求,对应聘者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打电话、发短信等方式向考生进行初审结果确认。
  (三)笔试
  1.考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及教育教学能力,分值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21年5月9日(星期天)上午统一进行。
  3.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另行通知。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及报考须知等,必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在吴忠市人民政府网站、“吴忠教育”微信公众号等公布。
  (四)资格复审
  1.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应聘条件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2.面试前复审。组织统一收取拟进入面试人员的相关资格证件和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的取得面试资格。如有列入面试对象者确认不参加面试、或被取消面试资格的,报领导小组批准后,可在本招考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资格复审合格的面试人员名单在吴忠市人民政府网站、“吴忠教育”微信公众号等公布。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2.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可适当降低比例。
  3.面试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主要通过说课试讲等形式,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及教学能力。面试成绩在吴忠市人民政府网站、“吴忠教育”微信公众号等公布。
  4.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考察、体检对象。
  (六)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博士研究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省市级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等人员岗位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本科及以上学历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以笔试和面试成绩所占比例折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察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等执行。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报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后,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体检的时间和地点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
  (八)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招录人员,拟招录人员名单在吴忠市人民政府网站、“吴忠教育”微信公众号等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六、疫情防控要求
  (一)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此次自主公开招聘工作各环节将全面落实依法防控、科学防治、精准施策要求,保证各考场开窗通风、清洁消毒,保持空气流通。所有考官、工作人员及考生进入考试区域需出示防疫健康码,接受体温监测,正确佩戴口罩,并保持1米安全距离,避免因人员聚集带来交叉感染的风险。
  (二)参加考试的考生要主动申报近期是否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境外旅居史,如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境外旅居史,须持有14天隔离医学观察期满证明,方可参加考试。外省考生需提供7天之内的核酸检测结果。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相关健康证明但无法提供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三)参加考试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做好个人防护,考生应当服从配合疫情防控要求。
   七、其他
  (一)以上招聘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可适当调整岗位,延长报名时间,以变更岗位公告时间为准。凡涉及本次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吴忠市教育局2021年自主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二)考生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四)在体检和考察环节,出现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等情形者被取消应聘资格。
  (五)应聘者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如果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
  八、咨询与监督
  政策和考务咨询电话:
  0953-2037979    0953-2035400(吴忠市教育局人事科)
  附件:1.《吴忠市教育局2021年自主公开招聘中学教师岗位计划一览表》
    2.《吴忠市教育局2021年自主公开招聘中学教师报名表》
    3.《吴忠市教育局2021年自主公开招聘中学教师资格审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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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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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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