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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长沙高新区2021上公开招聘教师192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南长沙高新区2021上公开招聘教师192人公告

  为了促进长沙高新区教育事业快速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的精神及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经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所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92名教师。
  长沙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简称长沙高新区)创建于1988年10月,1991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为首批国家级高新区,现有各类企业30000多家,综合实力排名居全国169家高新区第14位。2020年,长沙高新区技工贸总收入增长23.9%,财政总收入达到231.7亿元。长沙高新区秉承“建设一流园区,打造一流教育”的理念,积极加大财政投入,加快推进学校提质,不断改善教师待遇,充分聚集优质教育资源,明德中学、师大附中、雅礼中学、长郡中学、长沙市一中、湖南一师、师大附小、博才小学纷纷与园区合作,教育质量不断提高,社会广泛认可。现诚邀各类优秀人才加盟高新教育。
  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第一批公开招聘
  一、招聘原则及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笔试、考核、考察等办法择优招聘。
  二、招聘计划
  湖南长沙高新区2021上公开招聘教师192人公告
  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1:《长沙高新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及要求表》(第一批)
  三、招聘程序、信息发布平台
  1.招聘工作程序:发布简章—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考核—体检—考察—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含资格终审)—公示—办理相关人事录用手续。
  2.招聘信息发布平台
  (1)长沙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门户网站(http://www.cshtz.gov.cn/)、长沙高新人才网(www.15job.com)、长沙市教育局官网(jyj.changsha.gov.cn)等发布《招聘简章》。
  (2)长沙高新教育网(http://www.csgxjy.cn/)发布《招聘简章》、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及招聘过程中的所有信息。
  (3)长沙人才网(http://www.cshr.cn)发布《招聘简章》、网络报名、打印《报名表》、《笔试准考证》、笔试成绩查询、笔试入围名单。
  四、管理办法及待遇
  1.列入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岗位等级参加学校岗位竞聘后确定。
  2.所有编制内考生一旦录用必须在原工作单位办理解聘手续。
  五、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身心健康,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教师资格证要求:幼儿园岗位须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小学岗位须具备小学或中学教师资格证;初中岗位须具备中学教师资格证;职专基础学科教师岗位(数学、历史)须具备中学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
  所有岗位除提供至少一个学历段次与专业要求相符的学历证书外,还须满足所报学科与教师资格证学科、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专业至少有一项相符的条件。
  职专专业学科教师岗位不要求具备教师资格证;应届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岗位教师资格按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执行。
  2.资格条件:
  具体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长沙高新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及要求表》(第一批)(以下简称《岗位表》)。
  说明:
  (1)普通话水平:语文、英语、音乐、幼儿园岗位为二甲及以上,其它学科岗位为二乙及以上。
  (2)年龄、学历、学位:无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年龄为28岁以下(即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年龄为35岁以下(即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幼儿园岗位需获得大专及以上学历;小学、初中、职专岗位需获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其中职专毕业生岗位须获得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3)工作经历: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须从事所报岗位学校类别相应学科教学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如:小学语文教师岗位须从事小学语文教学工作3年及以上)。但职专专业学科、小学心理、综合实践等教师岗位指从事所报岗位相关专业工作3年及以上。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至2021年8月31日,为全职工作经历,可提供聘用合同、或单位证明、或专技考核表,且须提供与工作经历年限时间段相匹配的社保流水清单,全日制学历在读学习期间(含国外留学学习期间)及兼职不能视同为工作经历时间。
  (4)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见附件3)为准。出现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本专业目录的情形时,由高新区教育局根据相关材料进行认定。
  (5)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级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后可视同为相同等级国内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学历学位。
  3.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有《长沙市在职中小学教师违规补课专项整治方案》(长教通[2019]26号)规定不得参加长沙市公办学校教师招聘情形的人员;
  (6)合同期内的特岗教师、本次招考报名截止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在读学生不得参加报名(2021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应届毕业生可暂凭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报名、参加资格审查,但应在2021年12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非2021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8)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六、报名(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考生每人限报一个学科岗位。
  2.报名时间:2021年5月6日(星期四)上午9:00至5月9日(星期日)下午17:00。

  3.报名程序:考生在长沙人才网(http://www.cshr.cn)提交网上报名信息,组考单位对考生提交的信息资料原件的图片进行初审,确认报考资格;有专业方向要求的体育学科岗位报考者,如果相关资格证件无法确定专业方向,需提供成绩单,或就读学校证明上传报名,确认报考资格。
  4.信息修正:考生在成功提交个人信息后,应及时关注初审状态。如初审未通过,考生应在2021年5月6日(星期四)上午9:00至5月9日(星期日)下午17:00按审核提示修正个人信息,为合理利用公共资源,考生修改个人信息不得超过2次,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正确信息者,由考生个人承担责任。
  5.注意事项
  报名时,报考人员必须符合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填写的信息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七、疫情防控
  按照《长沙市会议、培训、考试及现场活动疫情防控指引》(长病防指[2020]109号)要求,考生进入笔试、资格复审和集中考核场所须配合各场所开展收集、审核健康信息的工作,接受健康码查验、体温检测,按要求佩戴口罩,注意卫生。考生应提前完成湖南居民电子健康码(见附件8《湖南省居民健康码生成流程》)、国务院客户端行程卡的申领和健康筛查。居民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点。
  为维护全体考生和工作人员的健康权益,招聘单位可能根据疫情形势在必要时调整疾病筛查方案。考生必须按要求配合完成健康筛查工作,并在招考各过程中按要求佩戴好口罩。
  八、笔试
  1.笔试开考按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5:1的比例进行,职专教师、男性教师等急需紧缺岗位开考按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3:1的比例进行。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将缩减相应岗位计划。
  2.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为入围笔试人员,笔试入围人员名单于5月12日(星期三)在长沙人才网(http://www.cshr.cn)、长沙高新教育网(http://www.csgxjy.cn/)网站发布。
  3.笔试时间定于5月15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笔试考点考室及座位号安排见《笔试准考证》,如笔试安排发生时间变动,以网站通知为准)。笔试满分为100分,内容见《长沙高新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及要求表》(第一批)笔试科目。笔试由长沙高新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具体安排请关注长沙人才网(http://www.cshr.cn)网站。
  4.通过资格初审人员于5月13日(星期四)上午10:00至15日(星期六)上午9:00前在长沙人才网(http://www.cshr.cn)网站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5.考生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可用电子身份证来代替)、《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缺以上任一证件者不能进入考场。
  6.考生可于5月23日(星期日)在长沙人才网(http://www.cshr.cn)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对笔试成绩有疑议的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于5月24日(星期一)上午9:00至5月25日(星期二)上午12:00前至长沙高新区教育局(长沙高新区麓谷大道662号长沙软件园大楼C408室)提交查分申请。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参考书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前辅导培训班。
  九、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人员:通过笔试的报考人员,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与岗位招聘计划数5:1的比例进入资格复审(职专教师、男性教师等急需紧缺岗位若通过笔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比例低于5:1,则全部进入资格复审)。所有岗位在资格复审环节,考生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现象,最多递补两次。
  2.资格复审时间:5月28日(星期五)至29日(星期六),具体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3.资格复审地点:长沙高新区麓谷小学。
  4.资格复审名单及通知将于5月26日(星期三)在长沙高新教育网发布,考生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可用电子身份证来代替)、《笔试准考证》、《长沙高新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4)参加资格复审。未按要求带以上资料参加资格复审者视同放弃考核。
  资料要求: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交打印的本人《长沙高新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4)、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专业技术职称证》、《工作经历证明》(聘用合同、或单位证明、或专技考核表,且须提供与工作经历年限时间段相匹配的社保流水清单)及体育学科岗位专业方向相关证明等网上报名时所需提交的信息资料原件。(注:2021年的应届毕业生可暂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但资格终审时须提交《毕业证》、《学位证》(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教师资格证》(一年试用期截止日)、《普通话证》原件,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十、考核
  1.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与岗位招聘计划数5:1的比例进入考核(职专教师、男性教师等急需紧缺岗位若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比例低于5:1,则全部进入考核)。
  2.考核分为试教与面试两个环节。体育、职专专业学科岗位教师的考核由试教、面试及专业测试构成。
  3.试教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把握教学内容、运用教学手段、组织课堂教学的能力、课堂教学效果以及所具备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试教成绩满分100分(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试教成绩合格分数线为80分,试教成绩低于80分(不含80分)的不进入体检环节。
  4.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养、专业理论水平及心理素质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2位)。
  5.体育、职专专业学科岗位教师在试教、面试结束后统一进行专业测试。专业测试成绩满分100分(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2位)。
  6.综合成绩合成:综合成绩满分100分。按试教成绩与面试成绩6:4的比例合成(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7.考核成绩合成:考核成绩满分100分。体育、职专专业学科岗位按综合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7:3的比例合成(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其他岗位综合成绩即为考核成绩。
  8.录取成绩合成:按考核成绩与笔试成绩7:3的比例合成(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录取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录取成绩低于70分(不含70分)的不进入体检环节。
  9.考核时间、地点及具体安排将在长沙高新教育网上进行公布。
  十一、体检
  1.体检对象以该岗位招聘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在达到试教成绩和录取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根据考生录取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报考者若录取成绩相同,则以考核成绩高者入围;若考核成绩相同,则以试教成绩高者入围。所有岗位在体检环节,考生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现象,最多递补一次。
  2.体检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4.经医院确认已怀孕的体检对象保留体检资格,待产假期满再进行体检。
  十二、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2.考察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执行。
  3.所有岗位在考察环节,考生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现象,最多递补一次。
  十三、录取(含资格终审)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录取人员。
  2.长沙高新区组织人事局、教育局对拟录取人员进行资格终审,资格终审合格后的拟录取人员名单将在长沙高新教育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下达录用批复,并报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人事手续,并与用人单位签定《聘用合同书》。未能按时办理档案转入等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录用。
  3.所有岗位在录取环节(含资格终审),考生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现象,最多递补一次。
  4.所有录取人员工作单位安排由长沙高新区教育局按照实际情况进行统一分配。教师岗位除对口农村学校招聘的人员外,均需签订服务农村教育三年协议,并根据《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校长、教师轮岗交流工作的指导意见》规定,服从长沙高新区教育局安排,完成相应服务农村教育工作任务。

  第二批公开招聘
  一、招聘原则及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试教、考核、考察等相结合的办法择优招聘。
  二、招聘计划及程序
  (一)招聘计划
  湖南长沙高新区2021上公开招聘教师192人公告

  (二)招聘程序: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2:《长沙高新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及要求表》(第二批)
  发布简章—报名(含资格初审)—试教—考核—体检—考察(含资格复审)—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含资格终审)—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三、管理办法及待遇
  (一)列入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岗位等级参加学校岗位竞聘后确定。
  (二)所有编制内考生一旦录用必须在原工作单位办理解聘手续。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热爱教育事业,教育理念新,爱岗敬业。
  3.五官端正,身心健康。
  4.教师资格证要求:幼儿园岗位须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小学岗位须具备小学或中学教师资格证;初中岗位须具备中学教师资格证;职专岗位须具备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且所有岗位要求所报学科与所学专业、教师资格证学科、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专业有一项相符(综合实践教师岗位不受此条件限制)。但职专专业学科岗位不须具备教师资格证。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见附件3)为准,出现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本专业目录的情形时,由高新区教育局根据相关材料进行认定。
  5.普通话水平:语文、英语、音乐、幼儿园岗位为二甲,其它学科岗位为二乙。
  6.学历:幼儿园岗位为大专及以上学历,小学、初中、职专岗位为本科及以上学历(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经教育部认证后可视同为相同等级国内计划内统招正规全日制学历)。
  7.年龄:年龄为40岁以下(即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8.工作经历:须从事所报岗位学校类别相应学科教学工作4年及以上(如:小学语文骨干教师岗位须从事小学语文教学工作4年及以上);职业中专专业学科岗位须从事所报岗位相关学科岗位工作4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可提供内容完整清晰的聘用合同、或单位证明、或专技考核表,且须提供与工作经历年限时间段相匹配的社保流水清单)。
  以上工作年限截止时间计算至2021年8月31日,但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在读期间(含国外留学学习期间)及兼职不能视同为工作经历时间。具体见附件2:《长沙高新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及要求表》(第二批)。
  (二)资格条件:
  报考者原则上须具有地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证,如不具有地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证的,则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A.一类条件
  须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一个:
  1.省特级教师、或正高级教师、或近六年地市级及以上名师工作室主持人;
  2.湖南省国培专家库首批人选,或被评为省级及以上优秀教师、(劳动)模范教师、优秀教育管理工作者(其中一项荣誉)。
  3.省中小学未来教育家高端研修班成员,或省青年精英教师高端研修班成员,或省中小学“教育家孵化”高端研修班成员。
  4.近六年来被认定为地市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名师、名校长(其中一项荣誉)。
  5.近六年在地市级及以上教学竞赛、教师素养大赛、教师技能大赛等现场教学活动中获得过一等奖(职专文秘岗位需获新闻类评选或竞赛一等奖)及以上奖励或教学能手称号(其中一项荣誉,且获奖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相匹配,不包括片断教学、录像课、教学设计及说课)。
  B.二类条件
  报考者若不能达到一类条件要求,则须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两项要求(其中幼儿园执行园长岗位、小学副校长岗位、初中副校长岗位报考者,第7项条件为必备条件)。
  1.近6年主持过省级及以上课题1个以上(含1个,不含教育学会),或担任过省级、国家级课题主要研究人员(排名前五名),且课题已顺利结题。
  2.近6年获得地市级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教研工作者或教研先进个人(其中一项荣誉)。
  3.近6年来所带班级被评为地市级及以上先进班级,或本人获得过地市级及以上优秀班主任、德育(含团少队)工作先进个人荣誉(其中一项荣誉)。
  4.近6年来获得过区县级现场赛课一等奖、教师素养大赛一等奖(获奖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相匹配,不包括片断教学、录像课、教学设计及说课)。
  5.近6年来被评为区县级名师、骨干(卓越)教师、教学能手、教研教改能手、教育(或班级)管理能手(其中一项荣誉)。
  6.近6年来指导学生参加省级及以上大赛获优秀指导奖,且指导的学生获省级及以上一等奖(学生参赛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相符)。
  7.幼儿园岗位要求在9个教学班及以上规模幼儿园担任过三年及以上管理中层及以上职位工作经历;小学、初中副校长岗位要求在24个教学班及以上规模学校担任过三年及以上副校长及以上职位工作经历(小学、中学教师岗位对应适用该条件)。
  以上所列条件中所指的荣誉称号、课题奖项认定均只承认相应级别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科学研究院所(职专文秘岗位认定宣传部及行政部门)授予的证书、文件证明,教师发展中心、电教馆等二级组织评选认定的项目在相应级别等级上进行降等。“近6年”统一从2015年1月1日起开始计算,截止至报名当日。
  (四)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本次招考报名截止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在读学生不得参加报名。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非2021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报名
  (一)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考生每人限报一个学科岗位。
  (二)报名程序:考生登录长沙高新教育网(http://www.csgxjy.cn/),按照报考岗位打印《长沙高新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第二批),然后携带《报名表》及相关资料原件到指定现场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报考资格。
  (三)具体安排
  1.现场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初审
  时间:6月11日(星期五)至12日(星期六)(具体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地址:长沙高新区教育局(长沙高新区麓谷大道662号长沙软件园大楼C栋四楼)
  资料要求:
  报考人员需提交打印的本人《长沙高新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第二批)(附件5)、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聘用合同、或单位证明、或专技考核表,且须提供与工作经历年限时间段相匹配的社保流水清单),以及其他能够证明本人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能力、业绩、荣誉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现场资格初审。委托他人参加现场资格初审的,还应提交被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现场打印、领取《试教、考核准考证》。
  注意:考生现场报名前须申领个人电子健康卡,凭个人电子健康卡绿码参加现场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必须符合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填写的信息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六、试教
  1.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入试教环节。职专文秘岗位考生不参加试教直接进入考核。
  2.试教:主要初步测试应聘人员把握教学内容、应用教学方法的能力,以及教学所具备的理论和专业知识水平。试教满分100分(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试教结束后,根据试教成绩从高到低,按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的人选(末位试教成绩相同者全部进入考核)。急需紧缺骨干教师岗位若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未达到3:1(含3:1)的比例,则报考该岗位人员直接进入考核环节。
  4.试教成绩不带入考核。
  七、考核
  1.考核:小学、初中、职业中专教师岗位考核由课堂教学及面试构成;幼儿园执行园长、小学副校长、初中副校长岗位考核由评课及面试构成;职专文秘岗位考核由面试及写作构成。
  2.课堂教学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组织驾驭课堂的能力、教学的手段及课堂教学效果。评课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理念、课程引领力及综合分析能力等。写作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文字综合表达能力。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养、专业素养、理论水平及岗位适用能力等。课堂教学(评课、写作)、面试满分各为100分(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成绩合成:按课堂教学(评课、写作)与面试成绩7:3比例合成考生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满分100分(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85分,综合成绩低于85分(不含85分)的不进入体检环节。
  试教、考核时间、地点及具体方案将在长沙高新教育网另行公布。
  八、体检
  1.体检对象以该岗位招聘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在达到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若综合成绩相同,则以课堂教学(评课、写作)成绩的高低确定。
  2.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4.经医院确认已受孕的体检对象保留体检资格,待产假期满再进行体检。
  九、考察(含资格复审)
  体检结束后,由高新区组织人事局、纪检监察审计局、教育局对体检合格者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资格复审)等形式进行全面考察。
  十、录取(含资格终审)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录取人员。拟录取人员名单须经长沙高新区组织人事局、教育局联合审查。
  2.长沙高新区组织人事局、教育局对拟录取人员进行资格终审,资格终审合格后的拟录取人员名单将在长沙高新教育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由长沙高新区组织人事局下达录取批复,办理相关人事录用手续,并报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3.所有教师岗位在体检、考察、录取等环节,考生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情况,每一环节最多递补一次。
  4.所有录取人员工作单位安排由高新区管委会统一调配,且需按《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校长、教师轮岗交流工作的指导意见》规定,根据需要到农村偏远薄弱学校进行支教。
  5.录取教师在原单位解聘手续由本人负责,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办理好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注:本简章由长沙高新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此次招聘考试相关安排及信息均会第一时间在长沙高新教育网(http://www.csgxjy.cn/)发布,请报考考生及时关注网站信息发布情况,确保顺利完成此次招聘考试工作。
  考务、政策咨询电话:
  长沙高新区教育局:0731-88982764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31-82816119(仅用于第一批招聘网络报名技术咨询)
  监督电话:
  长沙高新区纪检监察审计局:0731-88995264
  长沙高新区组织人事局:0731-88995586

  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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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自治区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定于2026年9月12日举行。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7月3日10:00—7月6日17:00

网上审核时间:7月3日10:00—7月7日24:00

网上缴费时间:7月3日10:00—7月8日24:00

二、报考考区

本次考试共设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7个考区,其中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两个高校考区,仅限本校在籍学生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申请人具有宁夏户籍或有效期内的宁夏居住证;在我区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宁夏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本科学生(含专升本学生)、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五)应具备以下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六)持有宁夏户籍的外省高校在校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如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其条件要求与区内高校在校生一致。

(七)驻宁部队及武警部队官兵可在部队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八)中专(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在读生、非全日制专科和本科学历在读生不得在毕业之前以对应的学历水平,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均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核验。中专、中职学历(学前教育专业)须经过省(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四、注意事项

(一)禁止考生委托他人代替报名。如因考生个人填报错误,致使无法考试、成绩无效、后续无法认定证书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缴费成功后,考生所有信息无法更改。

(二)某一考区报考人数满额后,将关闭该考区报考通道,考生可选择未关闭的考区进行报考。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参加考试;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被处以1-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在处罚期内不得报名。

附件1-4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类别及有关说明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4.宁夏各考区咨询电话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5日

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5〕103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师〔2021〕1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点建设的通知》(粤教考函〔2021〕21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粤教继函〔2019〕4号)精神,现将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广东省户籍人员。

2.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

3.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以当次考试时间计算)。

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满足以上条件中至少一条的方可报考。

说明: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考生须按实际考试时间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报名期间,尚未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但至考试时已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的,则本次可正常报名,个人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报名期间为广东省内高校毕业年级学生,考试时已经毕业的,以“非在校生”身份报名,其户籍、居住证等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并按要求选择相应考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见附件1)。

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

(三)免考条件

1.免考条件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2.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6年7月3日10:00至6日16:00,内地考生须选择户籍、居住证申领地或学籍所在地市所辖的考区,港澳台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区;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7月8日24:00;

准考证下载打印开始时间:2026年9月7日10:00。

(二)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诚信考试从报名做起。网上报名前,考生须自行对照上述报名对象及条件要求,确定是否具有报名资格。报名时,须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不符合报名条件(含信息填写错误或以虚假资料获取考试资格)而参加考试者,后果自负。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具体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3),并遵照执行

(三)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根据我省相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65元/人·科次。考试费一旦缴纳后,无论是否实际到考均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不再安排补缴。

三、笔试时间及科目

本次笔试各科目名称、代码和有关说明见附件4。笔试各科目采用纸笔方式进行。

四、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及考试标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其中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二)考点与入场

我省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点均实行人脸识别、智能安检、金属探测等入场检测方式,考生打印准考证后,应及时查阅考点地址,合理规划路线,确保提前到达考点,并配合做好入场身份核验与相关检测。

(三)成绩公布与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11月6日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 ntce.neea.edu.cn)公布(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成绩。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体事项可咨询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四)个人信息变更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从2026年上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考生本人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发生变更的,考生须携本人身份证件、公安部门开具的个人信息变更证明(户口本或带有公章的其他纸质证明)、本人签名的书面变更申请(格式不限,须注明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及需要变更信息的准考证号码),提交至各考区报考机构办理更正手续。提交申请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31日、9月1日至30日(仅工作日受理),逾期申请者将延至下个申请周期。已成功申请的考生可于每申请周期结束30天后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看变更结果,考试机构不另行通知。

(五)违规处理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处理。考生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涉及违法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节选)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报名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4.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5.广东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查询路径及联系方式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常见问题及解答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6日

湖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关通知精神,为做好我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7月3日10:00至7月6日16:00。

  资格审核时间:7月3日10:00至7月6日17:00。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7月8日24:00。

  打印准考证时间:9月7日至12日。

  考试时间:9月12日。

  具体安排如下: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学历要求:

  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中等专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国内学历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的查询、认证结果为准,考生需取得《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港澳台学历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未经认证的学历不能用于报名教师资格考试。

  4.考区选择:

  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在校学生报考本次笔试,可凭学校出具的在校学籍证明(见附件1)或学信网上的学籍报告,选择就读院校所在考区报考,也可选择在户籍所在地考区或有效期内居住证所在地考区报考。

  社会考生:具有我省户籍的社会考生可选择户籍所在地考区(神农架林区户籍的考生选择十堰考区)或居住证申领地考区报考。非我省户籍的社会考生,必须持有我省的居住证才能报考。居住证必须为原件,且在有效期以内。办理证明或办理回执不能作为报名依据。

  在湖北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且在湖北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各学段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在我省居住所在地考区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港澳居民、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居民,可在我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在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现役军人:部队驻地在我省的现役军人,可在驻地考区报考。

  5.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可选择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也可自愿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6.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流程(见附件2)

  考生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选择报考考区、笔试类别、笔试科目,完成其他信息录入。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步:登录。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

  第二步:注册。注册时要求考生填写姓名、选择证件类型、填写证件号码等信息。在完成注册后,按照流程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电子照片。此照片用于准考证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慎重选用照片。如上传的照片不符合要求,将不能通过审核。照片要求:考生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白色背景彩色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等;不得为大头照、半身照、生活照等;照片格式必须为jpg/jpeg,不大于200K,如照片过大,建议使用画图、Photoshop、ACDsee等工具,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

  第三步:报名。考生须根据本人实际情况,慎重选择考区和考试科目,并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二)资格审核

  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的资格审核由各考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安排。请考生务必点击下表中所报考考区审核通知链接,并认真阅读考区的审核安排。报名提交后,须密切关注自己的审核状态,若“待审核”状态超过24小时,应及时自查是否未按考区审核通知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或未去现场审核。如有疑问,请拨打考区咨询电话。 

市州名称
考区审核通知链接
(点击下方链接查看)
咨询电话
武汉市
027-85326802
黄石市
0714-6515109
十堰市
0719-8666511
襄阳市
0710-3617108
宜昌市
0717-6441534
荆州市
0716-8102517
荆门市
13308690215
鄂州市
027-60281922
孝感市
0712-2327290
黄冈市
0713-8877088
咸宁市
0715-8271716
随州市
0722-3590998
恩施州
0718-8222833
仙桃市
0728-3221038
天门市
0728-5342091
潜江市
0728-6230519
  (三)缴费

  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考生务必在网上缴费截止时间前通过规定支付方式(见附件3)进行网上缴费,并确认缴费成功。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复函》(鄂价费规〔2013〕28号)相关规定,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每科70元。逾期未完成网上缴费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考试资格。报名费一旦缴纳后不予退费。

  (四)打印准考证

  9月7至12日期间,考生可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打印笔试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四、特别提示

  1.考生须本人通过中国教育考试网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委托培训机构、学校团体等第三方机构代替报名。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填写虚假或错误信息等原因造成面试、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等后续环节不能完成,后果由考生承担。考生报名各项信息一经审核通过,均不能更改。

  2.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科目一、科目二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取得科目201A、2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科目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已获得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考生已获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

  3.选择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中“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的考生,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暂不考试,结合面试一并考核;选择小学类别中“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的考生,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代码:201)和《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代码:202)。

  4.此次报名注册核验考生手机号。每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需要先接收短信验证。如考生手机收不到验证码,可以拨打短信服务热线寻求帮助(见中国教育考试网)。

  5.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核定为视力残疾或听力残疾的考生,需要提供合理便利需求的,请本人携带相关资料在报名期间到当地教育考试机构申请办理。

  五、违规处理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违规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认定和处理,其中认定为作弊行为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相关规定,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六、成绩查询与复核

  考生可于11月6日起,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笔试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规定时间内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进行成绩复核申请与复核结果查询。

  七、其他事项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不指定教材,各级教育考试机构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培训。《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等相关信息,请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询。

  2.省教育考试院咨询电话:027-68880350。

  3.网上报名系统或支付相关问题请拨打报名咨询电话:010-82345677。

  附件:(点击此处下载附件)
  1.在校学籍证明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及缴费流程图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在线支付方式
  4.湖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与面试科目对应一览表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6日

陕西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

一、报名须知

(一)考生报名需要通过手机短信验证码进行注册,每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

(二)考生不得委托他人或机构代理报名,报名时须如实准确填写个人基本信息,认真核对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信息是否与有效身份证上信息一致,对个人信息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承担全部责任。由于考生信息填写错误、提供材料不真实而影响后续考试或教师资格认定的,责任自负。

)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区设高校考区和市(区)考区。

高校考区有:陕西师范大学考区、西北大学考区、陕西科技大学考区、西安外国语大学考区、陕西学前师范学院考区、西安文理学院考区、西安欧亚学院考区、西安翻译学院考区、西安工商学院考区、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考区、宝鸡市宝鸡文理学院考区、延安市延安大学考区、汉中市陕西理工大学考区,高校考区仅限本校全日制三年级及以上在校生报名。

市(区)考区可在本市(区)辖区内设置考点,由于各市(区)城区考位有限,考试由市(区)统一安排在辖区内区县标准化考点进行。考生应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申领地报考。高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居住证申领地、所在学校属地任选一地报考;在陕服役的现役军人和武警在服役所在地报考(报名时在“居住证申领地”一栏选填服役所在地)。

港澳台居民持有效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以在居住地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居民持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有效的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工作关系所在地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由考区考试机构通过网上对考生姓名、照片等信息进行规范性审核。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政策应向各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咨询。

(五)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二、报考条件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和《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一)身份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或居住证申领地在陕西省的申请人以及驻陕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在陕服役的军人和武警。

2.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二)品德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身体条件:身心健康,符合陕西省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考试当年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四)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国民教育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中等学校(含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下同)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国民教育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国民教育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报名程序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办理。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网上审核考生信息、网上缴费三个环节。报名流程为:考生注册→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照片→选择考区→选择类别→选择科目→提交审核→等待网上审核→审核通过→网上缴费→报名成功。

(一)网上报名

时间:2026年7月3日10∶00至6日18∶00。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按照提示和要求注册账号,准确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特别是姓名、身份证号码,填写信息与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的不能参加考试),上传照片,提交报名信息等待审核。提交报名信息后,考生应及时查看网上审核结果,按时完成后续报名流程。

考生上传照片必须是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白底彩色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带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照片文件不大于200K,格式为JPG/JPEG(如照片过大,建议使用图画、Photoshop、ACDsee等工具,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上传的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严格按照要求上传,如上传非证件照,将不能通过审核。

(二)网上考生信息审核

时间:2026年7月3日10∶00至7日18∶00。

各考区考试机构对考生在报名规定时间内网上提交的照片等个人信息进行审核,仅审核考生填报的项目是否规范齐全,不对考生报名条件和信息真实性审核,符合要求的则审核通过,审核通过后考生所报科目等信息不得修改;审核不予通过的考生,须在审核结束前重新上传正确的信息,逾期未提交修改信息的将不予审核。

(三)网上缴费

时间:2026年7月3日10∶00至8日24∶00。

审核通过的考生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缴费,完成报名流程。在规定时间内未成功缴费的考生,报名无效。报名成功后,概不退费;如重复缴费,后期系统会自动退费。

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考试费用为70元/科。

四、准考证打印与考试

2026年9月7日开始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及时认真核对准考证姓名、照片信息是否准确。姓名与有效居民身份证上信息不一致的、照片与本人不一致的,请于2026年9月11日12∶00前,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所报考区申请修改,逾期不再受理。

考点由各考区根据报考情况安排在辖区内区县标准化考点考试。请考生按准考证提示的时间、地点,持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考试时,考生须接受入场安检和身份验证,严禁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各类电子穿戴设备进入考点、考场。

五、考试时间

时  间

类  别

2026912日(星期六)

上  午

9001100

下  午

13001500

下  午

16001800

幼 儿 园

综合素质(幼儿园)

保教知识与能力

 

小  学

综合素质(小学)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中学)

教育知识与能力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级中学)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级中学)

中职文化课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有关《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可通过报名网站免费下载。

、违规处理

考生的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认定与处理,对有违纪行为的考生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对有作弊行为的考生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成绩发布

2026年11月6日开始,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发布后,按照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sneac.com/)或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s://www.sneea.cn/)发布的成绩复核公告申请成绩复核。成绩复核时仅对登记分数是否准确进行查询。

、注意事项

(一)从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到取得教师资格证书须经过以下环节:

1.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笔试成绩合格;

2.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面试成绩合格;

3.网上下载打印《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4.持合格证明和相关材料到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审核通过后,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认定教师资格必须符合学历、身体等基本条件。在此特别提醒:报考前请务必认真并充分了解各地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政策和所需的各项条件(考试和认定机构咨询电话见附件),仔细阅读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公告中的各项内容和规定,避免因盲目报考导致考试合格后无法认定教师资格的情况。

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不要更改姓名等个人信息,避免考试成绩与本人无法匹配。由于考生本人对教师资格认定政策了解不充分、填报错误或虚假个人信息等原因,导致后续无法参加考试或认定教师资格,责任自负。

已通过笔试的考生,因户籍变动更改姓名的,请于2026年11月5日12∶00前携带本人书面申请、身份证、户口簿及派出所出具的“变更证明”,到所报考区登记(面试报名期间不再受理更正申请)。

(二)根据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音、体、美专业考生公共科目单独编码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34号),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考试内容暂与原科目相同。实行单独编码后,音、体、美专业考生在笔试报名时应选报单独编码的公共科目。取得科目201A、2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科目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科目201、202、301、302的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的合格成绩;科目201A、202A、301A、302A的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的合格成绩。

(三)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增加“心理健康教育”等学科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41号)和《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增加“特殊教育”等学科的通知》(教师司函〔2019〕51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面试增设“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特殊教育”等学科,新增学科的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结合面试一并考核。

附件:陕西省各考区教师资格考试认定机构联系方式

陕西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5日

附件

陕西省各考区教师资格考试认定机构联系方式

考区

考试机构

认定机构

陕西师范大学

029-85319658

029-87274558

西北大学

029-88373436

029-87274558

陕西科技大学

029-86132531

029-87274558

西安外国语大学

029-85319304

029-87274558

陕西学前师范学院

029-81530059

029-87274558

西安文理学院

029-87288453

029-87274558

西安欧亚学院

029-88298792

029-87274558

西安翻译学院

029-85898902

029-87274558

西安工商学院

029-63609546

029-87274558

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

029-68084629

029-87274558

西安市

029-87809685

029-87274558

宝鸡市

0917-2790616

0917-2790772

咸阳市

029-33283313

029-33328033

铜川市

0919-3192302

0919-3192323

渭南市

0913-2021201

0913-2053183

延安市

0911-2118285

0911-7090802

榆林市

0912-3530372

0912-3529395

汉中市

0916-2255449

0916-2626674

安康市

0915-3211736

0915-3216119

商洛市

0914-2392890

0914-2317722

杨凌区

029-87033912

029-87030606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通告

一、报考须知

(一)考生须本人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严禁培训机构、学校团体或其他个人替代考生报名,如有违反,造成信息有误,影响面试报名及资格认定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户籍非我省的社会考生以及年龄未满18岁的社会考生,须按各考区规定(附件4)提交相应补充材料进行审核,否则不予审核通过。

(三)在校生是指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学生。成人高校在校生、自学考试考生须取得毕业证后作为社会考生报考。

(四)笔试报名审核通过仅代表取得笔试资格,考生应在充分了解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后进行报考。

(五)有关面试、教师资格认定等事宜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查询。

二、报考规定

(一)报考对象及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3.户籍在贵州省或持有效期内贵州省居住证的社会人员;户籍或学籍之一在贵州省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三年级及以上的在校生。

4.在贵州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在贵州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应持有公安机关签发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内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并符合规定的学历要求。

(二)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报考考区选择

1.社会考生应依照户籍(或居住证申领地)所在地选择考区;在校生应依照学籍所在地选择考区(就读院校设置为考区的须选择本校考区);贵州大学、贵州师范大学、贵州民族大学、贵州财经大学、贵州师范学院考区等五个考区可视考位情况接受非我省学籍的贵州户籍在校生报考。

2.贵阳考区只接受社会考生(非在校生)报考。

3.贵阳贵安辖区内高校考区只接受在校生报考;黔南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考区除接受在校生报考外,也接受社会考生报考。

各考区考点安排提示:

(1)遵义考区考点安排:初中类别设在桐梓县;小学类别设在湄潭县;幼儿类别设在绥阳县;高中(中职)类别设在汇川区。具体考点由考区在所属行政区域内随机安排,考生参加考试的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毕节考区考点安排:幼儿园类别考点设在黔西市,小学类别考点设在大方县,初中、高中(含中职)类别考点设在七星关区。具体考点由考区在所属行政区域内随机安排,考生参加考试的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其他考区考点由考区在所属行政区域内随机安排(不按考生户籍所在区县安排),考生参加考试的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报名时间及流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报名流程分为考生网上注册(填报个人信息)、考生网上报名(填报报考信息)、考区网上审核和考生网上缴费四个步骤。

考生个人信息注册和报名网址: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

(一)考生网上注册

所有考生(含非首次参加考试考生)均需进行注册。注册前请仔细阅读我省当次考试报名公告,承诺有关诚信事项。注册时进行考生手机号核验,每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需短信验证。

(二)考生网上报名:7月3日10:00~6日12:00

考生网上注册后,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站填报报考信息进行报名。7月6日12:00以后未完成注册和提交报考信息的考生将无法进行报名。需上传补充材料的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和上传补充材料的时间为:报名期间每天12:00~14:00、18:00~次日8:00,提交报名信息后须立即上传补充材料(具体操作见附件4),否则将不能审核通过。

特别提醒:

1.考生应诚信报考,对所填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以取得笔试资格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同时纳入诚信库管理。

2.考生如忘记密码可通过报名系统提示操作,报名系统将把新的密码通过短信发送到考生报名时所填报的手机上。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和接收考试相关信息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3.电子照片要求

(1)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图像清晰,没有拉伸变形。

(2)照片格式大小:格式必须为jpg/jpeg,不大于200K(如照片过大,建议使用图画、 Photoshop、 ACDsee等工具,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

(3)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严格按照要求上传。考生如未按要求上传电子照片,将不能通过审核。

(三)考区网上审核:7月3日10:00~6日16:00

考区在审核时限内对考生填报信息进行网上审核。网上审核期间,考生应随时关注自己的审核状态。审核未通过的考生须根据审核结果和考生本人真实情况在审核时段内修改个人信息和补充上传相关材料,重新选择报考类别、考区、考试科目,正确提交信息后才能恢复等待审核状态。超过审核期限仍未提交修改信息的将视为放弃报名。

(四)网上缴费:截至7月8日24:00

1.贵州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按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财政厅黔价费〔2013〕261号文件执行,每科60元。

2.审核通过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方能视为报名完成。审核通过,但逾期不缴费的考生将视作自动放弃报名。

3.网上缴费前,请考生首先确认各项信息是否正确、是否已报全所选类别的科目,一经缴费成功,考生报考信息将无法更改,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4.缴费完成报名成功后概不退费。

四、准考证获取

准考证格式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规定。2026年下半年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为9月7日至12日,考生自行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下载打印,并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准考证正反两面严禁涂写。

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可于11月6日起查询本次笔试成绩,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

(二)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不指定任何参考书目,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查阅、下载有关考试大纲和考试标准。

(三)为确保考生信息修改准确规范,从2026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个人信息(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有变更的,应当出具公安机关证明,以下情况不予受理信息变更:

1.面试报名开始前5个工作日至面试报名结束期间,不再受理个人信息变更申请。

2.面试合格证明一旦发出(上半年受理截止5月31日,下半年受理截止12月31日),不再受理个人信息变更申请。

3.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后,考生个人信息正常变更,不应当再向考试机构申请,应由申请人按各省级认定机构要求在认定环节办理信息更正。

 

附件:1.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及日程安排.docx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docx

      3.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考区咨询电话.docx

      4.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审核补充材料提交指引.docx

贵州省招生考试院

2026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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