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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茂名市高州市2021选聘教职员36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东茂名市高州市2021选聘教职员36人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高州市市直机关单位选调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高州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高组通〔2020〕37号)和《关于市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的批复》(高机编办[2021]20号)、《关于市教师发展中心使用事业编制公开选聘教研员的批复》(高机编办[2021]24号)、《 关于广东高州中学使用事业编制公开选聘校医的批复》(高机编办[2021]19号)、《 关于高州市第一中学使用事业编制公开选聘校医的批复》(高机编办[2021]23号),经研究,高州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选聘教职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和名额

  本次公开选聘教职员名额共36名,其中市教师发展中心8名,市教育事务中心3名,市中小学卫生保健所1名,市特殊教育学校22名,广东高州中学1名,高州市第一中学1名。具体岗位和名额详见《2021年高州教育系统事业单位选聘教职员岗位表》(附件1)。

  二、选聘对象

  (一)市教师发展中心、市教育事务中心、市中小学卫生保健所、市特殊学校岗位人员从高州市教育系统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教职员中选聘。

  (二)广东高州中学、高州市第一中学校医岗位人员从高州市卫健系统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中选聘。

  三、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或以上学历。

  4.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处分期内的。

  (2)有违反职业规范并经查实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其它条件

  1.参加选聘市教师发展中心教研员还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备从事相关工作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教育学、心理学和教材教法,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和工作能力。

  (2)人际关系和谐,具有良好的合作精神、较强的组织管理和沟通协调能力。

  (3)能熟练掌握现代教育技术和网络技术。

  (4)现从事相应学段或更高学段学科教学(教研)工作,且具有从事相应学段或更高学段学科毕业班教学或教研工作三年以上的经历。

  (5)中学学段具有高级以上职称,小学学段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2.参加选聘市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还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全市农村中小学、幼儿园在编在岗的教师,近三年来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

  (2)具备岗位所需的特殊教育康复教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具有高度的责任心、爱心、慈善心、耐心、细心,热爱特殊儿童,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选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选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27日-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高州市教育局人事股。地址:高州市光明路85号高州市教育局410室。

  4.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5.报名时需要提交资料:

  (1)《2021年高州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选聘教职员报名表》(见附件2)。

  (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医、护执业证、会计证)、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核验完毕退还原件)。非全日制学历需提供学历认证材料。

  (3)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3)。

  6.资格审查。市教育局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有关证件及报名资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者另行通知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应聘者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不符合报考条件资料或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二)考试

  1.笔试

  (1)当同一岗位选聘人数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比超过1:5时,通过笔试按岗位选聘人数1:3确定入围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当同一岗位符合报名条件人数少于5人(含5人)时,则不进行笔试,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笔试内容为教育通用知识(校医岗位为卫生医学知识等)。

  (2)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见面试通知书,请应聘者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2)面试方式

  ①市教师发展中心教研员岗位采用现场答辩及口头评课的方式进行。

  ②市特殊教育学校美术、音乐、体育、计算机教师岗位采用手语说课和实操演示方式进行(两项分数各占50%),其它教师岗位采用手语说课及回答特殊教育相关问题方式进行。

  ③其它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3.面试内容。主要对应聘者的专业理念、心理素质、言语表达、仪表仪态、专业知识和素养等进行考核。

  考试总成绩为面试成绩,面试满分100分,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五、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选聘人数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如同一岗位应聘者成绩相同的,则按面试主评委赋分从高到低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若再次出现末位并列情况,则按教龄(校医按工龄)长短确定人选,教龄(校医按工龄)长的优先。由高州市教育局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组织入围体检人员进行体检。

  六、考察

  入围体检并经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高州市教育局按照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考察。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者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经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高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入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报考职位的岗位条件及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按招聘岗位级别享受待遇,核定工资。

  八、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考生在选聘过程中应当自觉服从防疫防控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健防疫工作。不按要求配合卫健防疫工作的,视为放弃资格。考生须在粤省事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来粤方式等情况。考生在选聘过程各环节工作中需提前安排足够的时间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均应主动出示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接受体温检测,考生需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并全程正确佩戴口罩。

  本公告由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高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高州市教育局人事股 0668-6678007。

  附件:1.2021年高州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选聘教职员岗位表.xlsx

  2.2021年高州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选聘教职员报名表.doc

  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式样).doc

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高州市教育局

2021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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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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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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