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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潭2021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教师34人-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南湘潭2021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教师34人

  为进一步优化湘潭经开区教师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4名事业编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情况简介

  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始建于2003年底,是长株潭城市群国家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示范区, 2011年9月获批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2013年成为湖南省第四个“千亿园区”,2015年获评环球总评榜中国最具投资吸引力和最具发展潜力园区,2020年,在全国国家级经开区排名第47位,前进25位。

  近几年,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聚集教育发展合力,保就读、强师资、提质量、塑品牌,力促教育优质均衡,已经实现了名校资源从无到有,教育实力从弱到强。2014年迄今,长沙市一中、雅礼中学、湖南师范大学附属学校、砂子塘小学、麓山国际、博才、朵俊幼教以及湘潭市和平小学、金庭小学、风车坪小学等优质品牌已签约湘潭经开区。目前区内已开办的名校有:长沙市一中九华中学、九华雅礼中学、九华和平小学、九华和平科大小学、九华和平将军渡小学、九华金庭莲城小学、九华吉利学校、九华杉山学校。2021年秋季即将启动招生的学校有:湖南师范大学附属九华步步高小学、九华风车坪雅爱小学。

  二、招聘计划与岗位数

  共计招聘34人,其中初中教师5人、小学教师23人,幼儿园教师6人,均为专业技术岗位。本次招聘计划分为A、B、C、D四类岗位,报考A类岗位、C类岗位的考生不要笔试只须面试,报考B类岗位、D类岗位的考生须进行笔试。具体招聘计划与岗位见《2021年湘潭经开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三、报考条件及不得报考情形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

  2.年龄要求:A类岗位、B类岗位、D类岗位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至35周岁以下(即1985年4月30 日至2003年4月30日期间出生),C类岗位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至45周岁以下(即1975年4月30 日至2003年4月30日期间出生)。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附件1)。

  4.报考人员的学历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后才可报名。

  5. 报考人员的专业为毕业证上的专业。本次考试岗位要求专业按照《2021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以下简称《专业目录》)设置,该《专业目录》按学历层次划分为“研究生专业目录”、“本科专业目录”、“专科专业目录”。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专业目录》中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但未列入招考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中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书面意见,报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6.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证书取得时间截止至2021年9月1日。其中“小学财务兼教学”岗位要求报考人员入职后一年以内(2022年9月1日之前)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学科不限),如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相应等级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原件的,解除聘用合同。

  7. 工作经历计算时间,均截止至2021年8月31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全日制考生未取得毕业证前的实习经历不予认定。《2021年湘潭经开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中所列“近五年”资历条件材料有效时间截止于2021年4月30日,其后取得的证书成果等不得作为报考的有效材料。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3.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4.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1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1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5.湘潭经开区所属学校在编教职工。

  四、招聘程序、信息发布平台及内容

  【重要提示】

  1.本次招聘工作全程信息在湘潭经开区官网(网址:http://xtjkq.xiangtan.gov.cn/)公布公示。

招聘公告发布和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同时在湘潭人事考试网站(网址:http://xtrsks.xtrs.xiangtan.gov.cn/cmsczportal/)公布。

  2.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湘潭经开区官网上的公示与通知,特别要关注报名、笔试成绩公布、面试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及时了解有关情况,如笔试安排发生时间变动,以湘潭经开区官网通知为准。错过时间及信息的,后果自负。

  3.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参考书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4月30日9:00-5月6日17:00。

  2.报名方式:A、B、C、D四类岗位都在湘潭经开区官网(网址:http://xtjkq.xiangtan.gov.cn/)报名, 每人收取考务费50元。缴费后不得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岗位,未按时缴费视为放弃报考,因自身原因放弃考试不退费。如上传照片无法识别则报名无效。如报名后未缴费确认,则为无效报名。

  3.报名要求:本次招聘不组织网上资格审查,笔试后,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岗位表》所列的报考资格要求,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每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等有效身份证件(以下合称“有效身份证件”)。

  (二)笔试

  报考B类岗位、D类岗位的考生须进行笔试。报考A类岗位、C类岗位的考生不进行笔试,直接进入资格审查。

  1.笔试时间:2021年5月15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考点考室及座位安排见《笔试准考证》,准考证由报考人员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下载打印时间为2020年5月13日9:00-5月15日9:00。

  2.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相应核减该岗位计划数,并按岗位总计划数不变的原则,将核减的计划数调整至B、D类岗位中报考比例高的岗位,并在考前发布调整公告。报考岗位取消的,考生可申请改报符合报名条件的B、D类岗位或者申请退回报名费。实际参考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线,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满分100分,其中专业知识70分、综合知识30分。综合知识主要涵盖时事政治、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课程改革相关内容等。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报考岗位专业知识(“财务兼教学”岗位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财务相关专业知识)。

  4.考生须严格遵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参加笔试时,考生必须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健康码(手机出示)。三者缺一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湖南省居民健康卡的电子健康卡健康码红码人员不能进入考场,健康码黄码和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必须提供本人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且在指定考场进行考试。

  5.笔试成绩查询定于2021年5月21日。考生可登陆湘潭经开区官网(网址:http://xtjkq.xiangtan.gov.cn/)查询笔试成绩。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在笔试后、面试前集中进行。B类岗位、D类岗位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5的比例,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审查对象。A类岗位、C类岗位所有报名人员均进入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详见湘潭经开区官网《资格审查公告》。

  3.现场资格审查须提交从报名网站打印的《2021年湘潭经开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可使用附件2模板或提供《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此项作为资格条件报考的考生需提供),并交验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①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持所在学校盖章的完整的就业推荐书);③教师资格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④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职称)证书(此项作为资格条件报考的考生需提供,财务兼教学岗位提供会计从业资格证或会计初级及以上职称证书);⑤普通话等级证书;⑥笔试准考证(B类岗位、D类岗位);⑦符合报考岗位所对应的资历材料证书和相应的认定文件;⑧报考A类岗位和C类岗位的考生可提交一本装订成册的详细参选资料(包含报考人员的所有证件证书的复印件、近五年县区级及以上获奖证书的复印件)。

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视为自行放弃。如提交材料和证件无法认定或不齐全、不真实或不符合招考岗位条件等情形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由此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4. B类岗位、D类岗位因报考人员放弃或资审不合格而造成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1:5比例的,从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不属实,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面试

  1. 面试人员确定。

  ①B类岗位、D类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均为面试人选。

  ②A类岗位、C类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均为面试人选。A、C类岗位面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3,计划数与每个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的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对情况特殊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湘潭市人社局研究同意后, 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降低开考比例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区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报考岗位取消的,考生可申请改报符合报名条件的A、C类岗位或者申请退回报名费。当A类岗位、C类岗位中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大于40人时,该岗位先进行答辩,按照答辩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0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答辩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计入总成绩。

  2.考试时间、地点和面试入围人员名单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具体要求见湘潭经开区官网相关通知公告。

  3.面试方式及成绩合成:

  面对评委上一堂微型课(试教),其中音乐、体育、美术、幼儿园岗位还须进行专业技能测试。“小学财务兼教学”岗位的考生任选一门小学学科试教。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进行专业技能测试的岗位按试教占70%、专业技能测试占30%合成面试成绩。面试合格分数线为80分,没有达到合格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4.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两证不齐者不能进入考场。

  (五)成绩合成、排名

  1.成绩合成。

  B类岗位、D类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A类岗位、C类岗位的面试成绩就是总成绩。

  所有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成绩排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进行排名;B类岗位、D类岗位面试成绩相同的,按笔试专业知识成绩进行排名。

  3.考生可登陆湘潭经开区官网(网址:http://xtjkq.xiangtan.gov.cn/)查询总成绩。

  (六)体检

  体检对象以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为基数,按照应聘同一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等额确定。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实施。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应聘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有考生主动放弃时,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可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两次。

  (八)拟聘用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湘潭经开区官网(网址:http://xtjkq.xiangtan.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后不再递补。

  (九)选岗、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同一招聘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由考生自主选择招聘学校,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办理人事编制相关手续,由学校与之签订聘用合同。在湘潭经开区最低服务年限五年。

  五、聘用管理及待遇

  1.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2.正式聘用后的教师, 列入湘潭经开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

  六、其他事项

  1. 发现应聘人员、有关单位、有关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2.在职在编教师调出原单位的手续由本人负责,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湘潭经开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及举报电话(工作日上班时间):

  咨询电话:湘潭经开区教育文卫局 0731-52379377

  监督电话:湘潭经开区党群工作局 0731-52379500

  举报电话: 湘潭经开区纪工委0731-55512388

 

  附件:1. 2021年湘潭经开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docx

        2. 任教(工作)经历证明.docx

        3. 2021年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xlsx

 

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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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我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

1.请考生在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合理安排行程路线。

2.考试当天,考生应适当提前到达考点,按要求存放手机和随身物品,按照考点工作人员指引,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有序通过智能安检门入场。考试结束后,按监考员指令有序离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3.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请广大考生依法诚信参加考试。

4.考试临近,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和中介机构利用网络和其他渠道向考生发布“助考”“提供真题”以及兜售作弊工具等有害信息,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避免上当受骗。

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8月31日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6年9月12日9:00—11:00、13:00—15:00、16:00—18:00。各科目考试时间详见考生本人准考证。

二、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7日—12日(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二)考试当天,考生需提前到达考点。考生要安排足够的出行时间,免考试当天因交通拥堵、不熟悉路况、天气等原因影响准时应考。送考车辆不能进入考点,送考车辆到达考点后请迅速驶离,做到“人下车走”,勿在周边逗留。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凭准考证(纸质)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原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若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丢失,可凭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相片及印章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二)考生进入考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实施的身份验证、金属探测器安检及对随身物品的检查。建议考生不携带手机等通信设备到考点,确有需要携带手机的,在进入考场前请将手机闹钟关闭后再关机,放置在考场门口的手机挂袋内。

(三)考场内设有挂钟(仅供参考),考试时间以广播指令或考点统一打铃为准;建议考生不佩戴手表入场参加考试。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考场,如有违反,按违规处理。

)考生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

(五)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用非黑色签字笔或铅笔答主观题无效),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与答题内容无关的标记。保持答题卡面清洁,不折叠、不破损,禁止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四、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诚信考试

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请考生依法参考、诚信参考,杜绝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海南省考试局

2026年8月25日 

北京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12日(周六)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考,就考试事项提醒如下

一、准考证打印

1. 考生可97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通过考试服务—报名系统—”北京“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信息,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 准考证使用A4规格白色空白纸张打印,严禁在正反面任何区域书写任何内容

3. 请在参加考试前仔细阅读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

二、时间要求

考生须至少于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开考前30分钟按监考员指令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提前交卷离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不得晚于考试结束前10分钟;交卷离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三、入场检查

1. 考生进入考点时,须通过智能安检门等设备接受安全检查请合理规划出行路线,预留充足时间,以免延误考试。

2. 所有电子、通讯设备手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禁止带入考场,即使已呈关闭状态。任何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的,都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如考生携带手机等电子通讯产品进入考点,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3. 请不要携带任何贵重物品,与考试无关的考生个人物品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4. 强烈建议考生尽量不佩戴金、银、铜等金属饰品,不穿有金属纤维或装饰物的衣服不携带钥匙、磁卡金属水杯避免反复安检耽搁入场时间

5. 如考生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心脏起搏器、金属牙具、使用助听器、孕妇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须向考点安检工作人员提供医疗机构证明,接受专人检查。

6. 考生进入考场时,须接受近身慢扫检查建议使用透明文具袋携带必需文具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等不得带入考场

四、入场凭证

考生须凭纸质版准考证和报名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入场。身份证丢失或补办中的考生,须携带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临时身份证明。注意:电子身份证不能作为入场有效身份证件使用。

五、答题注意事项

1. 考生领取答题卡后,应首先核对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须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

2.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均属于考试违纪行为。

3. 答题卡应保持卷面整洁,非填涂区域不得乱写乱画不得折叠、污染损毁答题卡。因不规范作答导致答题卡无法扫描评阅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诚信考试提醒

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基础性环节事关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事关民族复兴伟业。必须牢固树立“师德师风第一”信念,坚决抵制任何考试违规作弊行为。

2. 考生须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以下考试纪律和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1《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附件2)、《教师资格条例》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附件4)相关内容践行诚信考试承诺。

3. 考生违纪作弊行为,将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发生违纪情形的,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发生作弊情形的,除取消当次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外,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追加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附件1: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pdf

附件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pdf

附件3:教师资格条例.pdf

附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录).pdf

宁夏自治区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定于2026年9月12日举行。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7月3日10:00—7月6日17:00

网上审核时间:7月3日10:00—7月7日24:00

网上缴费时间:7月3日10:00—7月8日24:00

二、报考考区

本次考试共设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7个考区,其中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两个高校考区,仅限本校在籍学生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申请人具有宁夏户籍或有效期内的宁夏居住证;在我区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宁夏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本科学生(含专升本学生)、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五)应具备以下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六)持有宁夏户籍的外省高校在校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如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其条件要求与区内高校在校生一致。

(七)驻宁部队及武警部队官兵可在部队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八)中专(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在读生、非全日制专科和本科学历在读生不得在毕业之前以对应的学历水平,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均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核验。中专、中职学历(学前教育专业)须经过省(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四、注意事项

(一)禁止考生委托他人代替报名。如因考生个人填报错误,致使无法考试、成绩无效、后续无法认定证书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缴费成功后,考生所有信息无法更改。

(二)某一考区报考人数满额后,将关闭该考区报考通道,考生可选择未关闭的考区进行报考。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参加考试;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被处以1-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在处罚期内不得报名。

附件1-4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类别及有关说明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4.宁夏各考区咨询电话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5日

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5〕103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师〔2021〕1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点建设的通知》(粤教考函〔2021〕21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粤教继函〔2019〕4号)精神,现将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广东省户籍人员。

2.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

3.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以当次考试时间计算)。

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满足以上条件中至少一条的方可报考。

说明: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考生须按实际考试时间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报名期间,尚未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但至考试时已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的,则本次可正常报名,个人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报名期间为广东省内高校毕业年级学生,考试时已经毕业的,以“非在校生”身份报名,其户籍、居住证等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并按要求选择相应考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见附件1)。

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

(三)免考条件

1.免考条件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2.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6年7月3日10:00至6日16:00,内地考生须选择户籍、居住证申领地或学籍所在地市所辖的考区,港澳台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区;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7月8日24:00;

准考证下载打印开始时间:2026年9月7日10:00。

(二)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诚信考试从报名做起。网上报名前,考生须自行对照上述报名对象及条件要求,确定是否具有报名资格。报名时,须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不符合报名条件(含信息填写错误或以虚假资料获取考试资格)而参加考试者,后果自负。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具体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3),并遵照执行

(三)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根据我省相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65元/人·科次。考试费一旦缴纳后,无论是否实际到考均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不再安排补缴。

三、笔试时间及科目

本次笔试各科目名称、代码和有关说明见附件4。笔试各科目采用纸笔方式进行。

四、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及考试标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其中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二)考点与入场

我省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点均实行人脸识别、智能安检、金属探测等入场检测方式,考生打印准考证后,应及时查阅考点地址,合理规划路线,确保提前到达考点,并配合做好入场身份核验与相关检测。

(三)成绩公布与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11月6日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 ntce.neea.edu.cn)公布(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成绩。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体事项可咨询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四)个人信息变更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从2026年上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考生本人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发生变更的,考生须携本人身份证件、公安部门开具的个人信息变更证明(户口本或带有公章的其他纸质证明)、本人签名的书面变更申请(格式不限,须注明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及需要变更信息的准考证号码),提交至各考区报考机构办理更正手续。提交申请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31日、9月1日至30日(仅工作日受理),逾期申请者将延至下个申请周期。已成功申请的考生可于每申请周期结束30天后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看变更结果,考试机构不另行通知。

(五)违规处理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处理。考生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涉及违法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节选)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报名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4.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5.广东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查询路径及联系方式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常见问题及解答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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