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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十堰市2021上半年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北十堰市2021上半年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公告

  根据《教育部语用司关于在疫情防控下统筹做好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通知》(教语用司函〔2020〕2号)、湖北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关于在疫情防控下统筹做好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办法》(鄂语测〔2020〕001号)等文件要求及近期省语委工作部署,结合我市现阶新冠肺炎防控情况,现将2021年我市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测试对象

  参与测试人员为十堰市户籍或持有十堰市居住证(有效期内)、1961年12月31日后出生未取得普通话相应等级证书的公务员、公共服务行业从业人员、各级各类学校教师等社会人员。

  根据相关预算要求,上半年计划测试数为2400人。(其中:竹溪教育局报名点200人,丹江口市教师进修学校报名点200人)

  本测试站不接受跨地区考生报名。

  二、防疫工作

  测试人员报名前请仔细阅读《十堰市2021年普通话水平测试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方案》(附件),报名及测试须持有防疫健康绿码,并全程佩戴口罩;凡有发热、干咳、呼吸急促、腹泻等身体不适症状,或21天内有与确诊、疑似患者接触史的,严禁参加报名及测试。

  三.时间安排、确认地点

  (一)网上报名时间:

  5月6日上午9时开始,报完即止。(注:由于考试机位有限,报名名额一旦满员,报名系统会自动关闭)

  (二)社会考生现场确认时间:

  5月7日、5月8日、5月10日、5月11日(确认时间为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逾期视为放弃。

  (三)社会考生现场确认地点:

  十堰市教育局一楼大厅

  (四)考试时间:5月-7月(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四.考试地点

  十堰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十堰高级职业学校考点(十堰市北京中路56号)

  五.报名方式

  (一)报名

  ⑴考生进入“湖北省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http://hubeibm.cltt.org/pscweb/index.html(注:此网站是国家语委唯一指定授权报名、打印准考证网站),报名系统的电脑请使用win7或者win10操作系统,浏览器用ie、搜狗、360、谷歌最新版本即可;

  ⑵点击“我要报名”进入【选择考点】页面选择考生所在城市(十堰市),点“下一步”进入【选择测试站】和【选择时间】页面;选择成功后,单击“下一步”按钮,进入【阅读报名须知】页面;仔细阅读和确认报名须知后单击“已阅读,下一步”按钮,进入【填写报名信息】页面,按要求认真填写相关信息。带*号的必须填写(请务必填写正确的手机号码和联络地址,以方便联系);注:考生职业请勿选择“学生”类型,一律按现在所从事职业填报,例如待业人员请填报‘其他’,教师选填“非语文老师”或“语文老师”;“工作单位”栏写上详细的邮寄地址。

  ⑶报名信息填写完毕后,根据网页流程进行确认,进入【报名信息确认】页面。

  ⑷网上报名信息一旦报名成功,不能修改。

  (二)现场确认、领取准考证

  考生在线报名成功之后,需在规定时间内到确认点缴费。

  现场审核确认时,根据户籍和居住证(有效期内)所在地情况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现场确认需带身份证原件或户口簿原件,集体户口人员需提供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原件(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非十堰籍考生需提供十堰市公安部门办理的正式居住证),未带身份信息者、网上信息填报有问题的均不予确认,以上信息均需提供复印件;未在规定时间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现场确认地点:十堰市教育局一楼大厅。

  准考证打印:5月18日-20日,考生进入“湖北省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 http://hubeibm.cltt.org/pscweb/print.html)自行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时间、地点报到参加测试。

  测试日期有可能因为现场确认情况而更改,具体测试日期以规定时间内打印的准考证为准。

  六.考试及其他事项

  (一)防疫特殊时期,测前不再进行集中培训。测试指定教材为《普通话培训测试指要》(华中师大出版社出版,湖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组编,定价28元),考生可自愿在新华书店或网上购买。

  (二)做好个人防护,防疫期间考生要做好口罩、一次性手套及消毒纸巾等个人防护用品的准备,出入考点、考场要全程佩戴口罩并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考生之间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考试中仍需戴口罩(经权威认证,对本人测试成绩不会影响)。

  请考生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智能手机到达报到处,须由工作人员现场核验显示为绿码,测量体温低于37.3摄氏度,方能进入测试区域参加测试。

  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未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防疫健康码红色的考生均不予参加测试,测试费用不退。

  (三)按照国家普通话报名系统规定和程序设定,凡三个月内在湖北省参加过普通话水平测试的考生,不能参加本次报名测试。

  (四)本次普通话水平测试只接受社会人员报名,不接受在校学生个人报名。

  (五)本测试站从未委托任何社会培训中介机构组织报名考试等工作。

  (六)现场采相:

  正式考试前工作人员会安排为考生采集指纹与照相。指纹用来上机考试时登录,而照片则作为考生普通话证书上的照片,所以考生当天参加考试时请注意衣着穿戴,不要穿蓝色衣物。

  (七)收费:

  测试费用严格按照鄂价费字[2004]132号文件执行,根据十堰市财政局下发的《十堰市市级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目录清单》文件精神,教师及社会人员每人每次测试费50元,测试费用在现场确认环节时收取。

  (八)成绩查询:

  考试结束两个月后可自行网上查询考试成绩及等级,官方唯一指定查询网址:(http://www.cltt.org/studentscore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

  (九)证书领取时间:

  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证书统一委托中国邮政送证上门,费用由中国邮政工作人员根据考生实际情况现场收取。

  如后期地址或电话发生变化,请联系中国邮政现场负责人周女士。联系电话:17771931152

  (十)城区报名联系人:史老师。联系电话:0719—8699879;

  竹溪教育局报名点联系人:翁老师。联系电话:0719-2731164;

  丹江口市测试站报名点联系人:胡老师。联系电话:0719—5251015。

  电子邮箱:syjjzx@qq.com。

  (十一)若遇重大活动或考试,考试时间会进行调整,请留意教育局公告信息。

  (十二)十堰市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由市语委统一安排。

    附件:十堰市2021年普通话水平测试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方案

十堰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

2021年4月23日

  附件

  十堰市2021年普通话水平测试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方案

  (一)新冠肺炎疑似、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密切接触者,在治疗期间不得参加考试;近14天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未排除传染病的不得参加考试;入境未满14天的不得参加考试。

  (二)新冠肺炎治愈的考生,在治愈出院后的第28天,到所在县市区的定点医院进行复诊,根据复诊核酸证明参加考试。

  (三)考前14天内有发热或其他呼吸道疾病症状的市内考生,须提供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证明。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可以参加考试;检测结果为阳性的,不能参加考试。

  (四)居住社区21天内发生疫情的、健康通行码非绿色的须提供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证明。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可以参加考试;检测结果为阳性的,不能参加考试。

  (五)进入考点时体温异常以及考试期间出现的体温异常考生(体温≥37.3℃),由驻点医护人员在做好自我防护的前提下,引领至临时留观点,再次用水银温度计对其重新测量体温2次,同时询问了解有关情况。后续工作按以下原则进行处置:

  1.确认体温正常的考生(体温<37.3℃),准许其参加正常考试。

  2.确认体温异常的考生(体温≥37.3℃),由驻点医生做出初步诊断,决定准许参加考试或终止考试,直接送定点医院就诊。

  3.入场核验健康码,发现黄码、红码人员时,为其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外科口罩(已佩戴的确认佩戴规范),同时,立即向疫情防控部门报告,对其进行闭环管理,并纳入当地疫情防控体系管理。

  (六)一旦发现新冠肺炎疫情,将视情况停止我站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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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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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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