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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攀枝花市2021上直属学校招聘教师18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四川攀枝花市2021上直属学校招聘教师18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批准,攀枝花市教育和体育局直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18名,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攀西人才网www.pxrc.com.cn、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rsj.panzhihua.gov.cn、攀枝花市教育和体育局http://jytyj.panzhihua.gov.cn/发布)。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符合岗位应聘资格条件(附件1)要求的社会在职工作者、社会未就业人员及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其中,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和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书等。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考环节或不予聘用,责任由本人自负。

  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如留学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相关高校科研机构对其留学所学专业的第三方认证,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二)基本条件

  1.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5年5月6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具有中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0年5月6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有关回避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检监察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5)以大专学历报考的,仅面向具有攀枝花市户籍或属于攀枝花市生源(高校毕业生入学前户籍在攀枝花市)的考生招考,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面向全国招考。

  (6)我市在编在岗中小学校(中职)教师报考者,须征得服务所在地县(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7)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8)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9)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尚处于试用期内或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截止时间公告发布当日)。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务)处分的。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人员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单位及名额

  见《攀枝花市教育和体育局2021年上半年直属学校公开考试招聘教师岗位情况表》(附件1)。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21年5月6日—5月10日17:00时,报名网站:四川人事考试基地(http://www.jdpta.com),报名及资格初审程序如下:

  1.选择岗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岗位情况表”,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次公招中限报一个岗位。只能用有效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于2021年5月6日-2021年5月10日17:00期间登录四川人事考试基地(http://www.jdpta.com),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已在四川人事考试基地网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忘记密码的可查看四川人事考试基地网“常见问题”中的方式予以找回),真实、准确填写《攀枝花市教育和体育局2021年上半年直属学校公开考试招聘教师报考信息表》各项内容,以专科学历报名的考生,务必填写《报考信息表》中户口所在地或生源地栏目。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在10KB至30KB之间的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报考者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报名时考生所填写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学历、专业、毕业时间、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真实可靠,所选考试职位等相关信息准确无误,提供的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有关证件真实有效。考试时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旧版临时身份证、学生证和驾驶证等证件)参加考试。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如因填报的各项信息有误影响考试及考试结果的使用,由本人负责;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本次考试资格初审工作由各招聘单位负责。报考人员请于2021年5月6日-2021年5月10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核(提示:请报考者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审核结果)。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攀枝花市教育和体育局2021年上半年直属学校公开考试招聘教师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考生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本公告其他内容有不清楚的,可按照公告中的咨询电话向相关单位咨询。

  (一)确认缴费

  经初审合格且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须于2021年5月6日-5月12日17:00时前登录时前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的规定标准: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符合以下减免条件的报考者请于2021年5月6日-5月10日17:00时内将减免申请材料以照片形式上传至3325008pzh@163.com邮箱(邮件内容请注明考生姓名及身份证号),经工作人员审核确认后直接办理减免笔试考务费用的手续(联系电话:0812-3325008),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
  2.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出具的贫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残疾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

  (二)开考比例及岗位调整

  笔试报名人数与岗位录用名额之比不得低于3: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和体育局统一安排,相应调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计划。调减或取消岗位的情况,将及时在攀西人才网、攀枝花市教育和体育网向社会公告。取消招聘岗位计划的考生可另行报考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或退费。

  (三)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并缴费的考生,请于2021年5月24日-2021年5月28日期间登录四川人事考试基地网(http://www.jdpta.com)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考试和资格复审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

  笔试总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定为2021年5月29日,具体时间和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负责。未按规定时间在规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2.政策性加分

  (1)对基层服务项目考生的加分。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等九部门《关于“十三五”期间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16〕34号)和《关于做好2018年“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18〕16号)及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实施“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的通知》(川组通〔2007〕37号)等规定执行。

  (2)对少数民族考生的加分。根据《关于调整我市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本市事业单位享受加分政策的意见》(攀组综〔2013〕47号)精神,属于我市17个民族乡镇(含122个民族村)、49个散杂民族村的少数民族考生(生源地或户籍地,户籍地须常住户口3年以上),按规定加分。

  (3)对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加分。符合《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规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指入伍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读生,且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的退役士兵),按规定加分。在服现役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以及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退出现役复学、报考时尚未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上述加分政策。

  符合上述政策性加分规定的考生,加分累计最高不超过6分。已按规定享受政策性加分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考试的,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政策。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服务期满申请加分的报考者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社部门出具的证明和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分别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团委、政府人社部门、民政部门、教育部门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和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原件;少数民族考生提供户口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退伍证、毕业证、奖励立功证书原件。以上证明材料于2021年5月17日-5月18日送交攀枝花市教育和体育局人事科718室(攀枝花市东区临江路62号,攀枝花广播电视大学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材料不齐备或逾期未提交者,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3.笔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笔试总成绩=教育公共基础成绩+政策性加分

  4.笔试成绩公布与查分

  笔试考试中存在缺考笔试科目或违纪的考生,不进行笔试排名。

  笔试成绩于笔试后及时通过攀西人才网、攀枝花市教育和体育网公布。

  笔试成绩公布后,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疑问,应于笔试成绩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凭身份证、准考证向攀枝花市人事考试中心提出查分申请,查分结果于受理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攀西人才网、攀枝花市教育和体育网公布。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各招聘单位具体负责。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具体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考生在接到资格复审通知后,应持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相关事宜在攀西人才网、攀枝花市教育和体育网发布):

  1.《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报名网站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高校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和学校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

  4.我市在编在岗中小学校(中职)教师报考者,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书。

  5.服务期未满的国家和省项目志愿者报考的,需提供相应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的,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政府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团委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参加“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的,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政府教育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6.岗位条件要求的其它证件材料原件、复印件和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

  考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

  1.面试科目

  面试采用讲微格课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2.面试人员确定

  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一次,因面试资格审查、缺考,导致实际开考比例低于3:1的,仍视为有效比例,以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在攀西人才网、攀枝花市教育和体育网公布。

  3.面试通知书的领取

  通过资格复审的面试考生,凭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领取面试通知书,同时缴纳面试考务费(按照《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的规定标准:面试考务费80元),具体时间、地点在攀西人才网、攀枝花市教育和体育网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4.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四)考试总成绩公布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以上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及时在攀西人才网、攀枝花市教育和体育网公布。

  六、体检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加政策性加分)高低确定名次;若笔试总成绩仍然相同的,按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若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成绩仍然相同,则加试专业知识笔试,以加试的专业知识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形成竞争的职位的考生,其《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成绩若低于本次招聘考试其他形成竞争的职位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成绩(不含递补体检人员),则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和体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在指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其中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招录职位,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招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报考者凡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等额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各招聘单位牵头组织实施。考察重点是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和体育局同意后可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由组织人社部门在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攀西人才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审核确认、办理聘用手续及试用期

  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由市教育和体育局将拟聘用人员有关材料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其中,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报到证,并凭证书办理聘用相关手续。逾期或不能按要求提供材料的及通过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拟聘(聘用)人员资格。

  新聘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管理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按相关程序办理转正定级;试用期间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十条措施>的通知》(川人社发〔2020〕12号)规定,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无基层工作经历的工作人员,聘用后5年内须安排到基层锻炼2年。

  十、纪律监督与回避

  为保证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招聘工作实行信息、程序、结果的全部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的,按照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等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参与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十一、特别提示

  1.考生应及时上网查阅相关信息,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参加公开招聘各项程序的,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后果。 

  2.报考者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察、体检、报到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3.请考生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及时告知招考部门。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4.请考生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认真阅读《关于攀枝花市教育和体育局2021年上半年直属学校公开考试招聘教师考试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附件2),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并按相关要求执行。    

  5.视疫情发展,如遇国家或本市出台相关政策,本次招聘工作将适时予以调整,相应补充公告将在攀西人才网、攀枝花市教育和体育网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6.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以各种名义举办的辅导(培训)班、辅导(培训)网站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十二、有关监督、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中共攀枝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12388          

  中共攀枝花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和体育局纪检监察组:0812-3348330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8-86740101

  网上报名咨询电话:

  详见附表1

  综合政策咨询电话:

  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812-3325158

  攀枝花市教育和体育局人事科:

  0812-3332281

  十三、本公告由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攀枝花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涉及职位具体要求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1.攀枝花市教育和体育局2021年上半年直属学校公开考试招聘教师岗位情况表.xls

  2.关于攀枝花市教育和体育局2021年上半年直属学校公开考试招聘教师考试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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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做好2023年特岗教师聘用与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各设区市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医疗保障局,各特岗计划实施县(区、市)人民政府:

为鼓励和引导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任教,提高农村教育质量,按照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23〕1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3〕34号)精神及陕西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做好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陕教〔2023〕15号)安排,2023年我省9个设区市65个县区共招聘特岗教师3412人(见附件1、2)。现就做好2023年我省特岗教师聘用与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时足额发放特岗教师工资。要切实提高站位,进一步夯实部门主体责任,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夯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 建立特岗教师工资待遇落实长效机制的通知》(陕教〔2019〕333号)精神和要求,确保特岗教师工资待遇按时正常足额发放,不折不扣落实好国家和我省关于特岗教师工资待遇有关政策。特岗教师在三年聘期内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其他津贴补贴由各地根据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和中央补助水平综合确定。其工资性年收入水平高于中央补助部分,由县(区、市)政府承担。

二、切实解决特岗教师生活待遇。县(区、市)政府要落实资金,解决特岗教师地方性津补贴、体检费和按规定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享受相应社会保障待遇(商业保险除外)应缴纳的相关费用。落实好特岗教师周转宿舍等生活待遇保障工作,妥善解决特岗教师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上的困难。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的县(区、市),应将特岗教师纳入实施范围。

三、不断规范和加强特岗教师管理。特岗教师三年聘期(服务期)内由县(区、市)教育局(特岗办)代本级政府统一管理,任教学校日常管理,计算工龄、教龄。县(区、市)教育局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管理规定,每学期对特岗教师考核一次,考核结果入档留存,作为办理特岗服务证书的有效依据;市教育局每年抽查一次。对违反聘用合同及学校规章制度的特岗教师,依法依规及时处理。

四、保障和维护特岗教师权益。持续加大对特岗教师的关心帮扶力度,在工作和学习上多指导,思想和生活上多关心,确保特岗教师在工资待遇、职称评聘、评优评先、骨干选拔、继续教育、绩效考核等方面与当地公办教师同等对待。落实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17〕11号),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按规定程序直接办理聘用手续,确保全部入编入岗,鼓励服务期满特岗教师继续扎根基层,服务乡村教育。落实服务期满特岗教师报考国家公务员、硕士研究生等优惠政策。尽快完成特岗教师聘用合同书,全力保障特岗教师合法权益。

五、进一步加强对特岗计划的总结宣传。加大对特岗计划和特岗教师的宣传,深入挖掘特岗教师群体的优秀典型,大力宣传特岗教师志存高远、扎根乡村的奉献精神和感人事迹,切实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定期总结交流,不断增强特岗教师的职业自信和使命感、归宿感,确保特岗教师安心舒心用心工作。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省教育厅(省特岗办)联系。

联系人:周淼、赵芳

电话:029-85370059

电子邮箱:sxtgjs@126.com

附件:
1.   2023年陕西省招聘特岗教师统计表
2.   2023年陕西省招聘特岗教师名单

      中共陕西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医疗保障局

 2024年4月30日
福建宁德市福安市高级中学2024年招聘教师6名的通告

福安市高级中学地处福安城区,福建省二级达标高中,环境幽雅,交通便利。现为满足学校教学需求,进一步优化师资结构,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高中数学教师3名

高中物理教师3名

二、报名条件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师范院校毕业生优先。师范类大学四年级学生及应届毕业生可顶岗、实习。

2.性格开朗、大方得体,对学生认真负责,有责任心。

3.职业道德高尚、为人师表,积极承担学校工作任务。

4.具备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操守,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无涉金融“三欠”,无犯罪记录。

三、报名方式

1.来电报名;

联系人:詹老师 13030966706

     江老师13706028910

2.应聘教师将个人简历电子版发送至学校邮箱:2556339119@qq.com

3.报名截止日期:2024年7月19日

四、待遇与福利

1.学校统一安排住宿;

2.工资待遇面议。

安徽池州市贵池区202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现就2024年池州市贵池区使用编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2024年池州市贵池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数共10名。具体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详见《2024年池州市贵池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表》(附件1)。

招聘公告、岗位等信息于2024年5月16日起同时在贵池区人民政府网( http://www.ahgc.gov.cn/ )、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czsrsj.chizhou.gov.cn/home.html)、池州市教育和体育局网(http://czsjtj.chizhou.gov.cn)、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http://rskszx.czsrsj.chizhou.gov.cn)等相关网站上统一发布。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

(三)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其中,2024届毕业生可凭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含幼儿园)和岗位要求的普通话等级及以上证书报名,并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证书编号;

(四)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0周岁及以下”为“1993年5月1日(含)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专业”参照《安徽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参考专业目录汇总》。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括号里的信息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专业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考生只能以括号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http://rskszx.czsrsj.chizhou.gov.cn)。报名时间为5月23日8:00至5月27日17: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登陆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池州市贵池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信方式(如错填、手机关机、停机等原因造成无法联系到考生本人,耽误考试、聘用的,其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资格审查由贵池区招聘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网络报名时填写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至5月28日12:00前可登陆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5月28日12: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5月29日16:00前登陆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按规定缴纳笔试费用,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6月11日工作时间,携带相关材料到贵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地址:池州市秋浦东路168号,联系电话:0566-3214807)现场办理退费手续。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紧缺学科岗位(专业),经池州市贵池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可降低比例开考。被取消招聘岗位的考生,可于5月30日12:00—17: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二)笔试

1.笔试科目和内容

(1)中小学教师笔试科目为《中小学教育综合知识》,主要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课程改革政策和师德修养等相关知识及学科专业基础知识,满分120分。 

笔试范围以《安徽省2024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省命题考试笔试大纲》(附件2)为准。

(2)幼儿园笔试科目为《幼儿园教育综合知识》,主要内容为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幼儿教育法律法规、幼儿园教师修养和幼儿教育课程理论等相关知识及学前教育专业基础知识,满分12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4年6月10日

上午 8:30—10:30 《中小学教育综合知识》或《幼儿园教育综合知识》 

笔试地点:池州市城区,具体考点、考场见准考证。

考生于6月7日9:00至6月9日24:00从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自行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3.“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参加笔试的,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计划”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两年或以上)。

上述人员于6月11日工作时间携带相关证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笔试准考证到贵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地址:池州市秋浦东路168号,联系电话:0566-3214807)申报加分。逾期不再办理。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贵池区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笔试成绩增加2分。

笔试成绩将在贵池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

为确保新进教师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成绩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加分)。考生成绩达不到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资格复审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和考生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含加分)相同,一并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选。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考生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或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资格复审递补不超过2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在贵池区人民政府网站上通知。

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属全日制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至2024年7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4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学位)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4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至2024年12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3.属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含幼儿园)和岗位要求的普通话等级及以上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于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或证书编号。至2024年7月31日仍不能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或证书编号,或原件与岗位要求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以上材料均需复印件。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每人收取专业测试费用80元,在领取专业测试通知单时缴纳。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四)专业测试

1.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专业测试采取无生上课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查报考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满分为100分。

2.幼儿园教师招聘岗位专业测试采取专业考评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查报考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专业考评包括试讲和技能展示(钢琴弹唱、舞蹈、绘画),满分为100分(其中试讲占40分,技能展示每项20分)。

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专业测试成绩低于7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最终合成成绩

考生最终合成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含加分)÷1.2×40%+专业测试成绩×60%,合成后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考生最终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考生如最终合成成绩相同的,以专业测试成绩高者优先。若考生各项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以下环节如出现成绩相同情形,依此处理。

体检由贵池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安徽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教资〔2014〕7号)、《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5〕15号)以及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体检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工作由贵池区教育体育局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各单位组织考察时要采取工作平台查询(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个别谈话、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深入了解考察对象的信用情况,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考生中,按考生最终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贵池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教师资格等证书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新聘教师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有关事宜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考务安排、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有关信息在贵池区人民政府网站陆续公布。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招聘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本公告由池州市贵池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执行。

咨询电话:0566-3214807(贵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66-3219827(贵池区教育体育局)

考务电话:0566-3214808(贵池区人事考试指导中心)

监督电话:0566-2029030(贵池区纪委监委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1.2024年池州市贵池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表

    2.安徽省2024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省命题考试笔试大纲       

                                                                                 池州市贵池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16日 

安徽省石台中学2024年引进教育人才公告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进一步加强石台中学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经批准,决定开展石台中学2024年引进教育人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师范专业毕业生。

二、引进计划

引进教育人才共5名(具体计划见附件1)。

三、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

(三)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四)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年5月2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5月21日及以后出生);

(五)符合引进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附件岗位表“专业”参照《安徽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等。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括号里的信息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考生只能以括号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考生不能凭专业(学业)证书、结业证书、辅修证书、毕业证书上的辅修专业报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引进方式

采取“专业测试加体检、考察”方式进行。

五、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安徽省石台中学2024年引进教育人才公告于2024年5月16日在石台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21日-5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2.报名地点:石台县人社局(地址:石台县仁里镇和平南路劳动巷3号)  

3.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专业测试(考试)。报考人员须如实提供《安徽省石台中学2024年引进教育人才报名表》(见附件2,登录公告网页下载自行填写)、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属参加2024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供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等级证书和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承诺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同底照片3张。其中,2024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生证原件、复印件和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且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承诺书。

(2)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为确保引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引进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该岗位引进计划数。

如同一岗位报考人员超过20人的,则按先笔试后专业测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按笔试成绩取前10名进入专业测试(笔试成绩不计入最终成绩,最后1名如有并列,则一同进入专业测试环节)。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组织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另行公告。

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四)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采取试讲(无生上课)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

专业测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成绩计算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专业测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设定成绩最低分数线为7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同一岗位专业测试成绩相同进行加试,加试内容另行通知。

专业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本次引进人才不收取专业测试考试费用。

(五)体检与考察

专业测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及《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教资〔2014〕7号)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岗位匹配、诚信记录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综合专业测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确定引进人才名单,在石台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核准报批相关手续。

引进人才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事业编制),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5年,试用期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引进人才各环节信息,均在石台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请报名考生及时登陆查询查阅。同时,报名考生须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公告由石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石台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66-6027685(县教体局)

                0566-3295055(县人社局)

监督举报电话:

0566-3296660(县纪委监委派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0566-6021059(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体局纪检监察组)

                                                                                                                                                                              石台县委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 

                                                                                                                                                     石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石台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5月16日

 

重庆市九龙坡职业教育中心2024年招聘公告

因学校发展需要,现公开招聘非编教师、驻校教官、生活老师14名。

一、招聘计划

1.教师8名(其中高中数学、化学、物理、生物、历史、日语教师各1名,体育教师2名)

2.驻校教官4名

3.生活老师2名

二、招聘条件

基本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身心健康,品行良好,热爱教育事业,能胜任岗位工作。

同时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非编教师

(二)驻校教官

1.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丰富驻校教官工作经验者可放宽学历到高中;

2.限男性,年龄35周岁及以下;

3.热爱学生、责任心强,善于与学生和家长沟通,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团队协作、信息化工作能力。能长期住校工作,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4.党员、在部队期间曾担任思想政治工作、有学校相关工作经验优先考虑。

(三)生活老师

1.大专及以上学历,有丰富的学校宿舍管理经验者,学历可放宽到高中;

2.限女性,年龄30周岁至46周岁;

3.热爱学生、责任心强,善于与学生和家长沟通,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团队协作、信息化工作能力。能长期住校工作,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三、福利待遇

1.参照在编教职工,待遇优厚,建立工资增长考核机制;

2.购买五险;

3.招聘录用后的教师,可参与职称评定。

四、招聘程序

1.非编教师

笔试→面试→体检

2.驻校教官、生活老师

面试→体检

五、报名

1.时间:即日起报名,聘满截止。

2.方式

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相关证书、一张个人生活近照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邮箱148449713@qq.com(教师岗)、335830454@qq.com(驻校教官、生活老师),邮件及简历命名为“应聘XX+姓名+电话+应/往届+学历+毕业学校”。

应聘教师咨询电话:

13883898356(徐老师)

15223057608(石老师)

15023755792(刘老师)

应聘驻校教官、生活老师咨询电话:

13883864997(张老师)

15736504351(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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